第181章 180.買斷《人民的名義》台網分銷權
“來,袁華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弗蘭克,他演那個大反派大老爹。”
吳景話音剛落,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主動伸出手來:
“嗨,我是Frank.Grillo,很高興認識你!”
這名演員還是小有名氣的,即便是在出演《戰狼2》之前,就已經小有名氣。
弗蘭克在14年的電影《美國隊長2》中出演大反派交叉骨,讓他逐漸被內地觀眾熟悉。
袁華跟他握了握手,很自然的切換成英語說:
“很高興認識你,Frank。我是袁華,你可以叫我Edward(愛德華)。”
弗蘭克點點頭說:“Cool!Edward,你英語說的真不錯,另外,我聽說你在亞洲都很有名氣,是嗎?”
如果是個同胞這麽問,袁華當然就會說哪裡哪裡……
不過人家西方人可不吃這套,於是袁華很不要臉的承認了:
“沒錯。不過其實你在咱們國內也很有名,你之前出演的Crossbones(交叉骨)令人印象深刻,讓你在我們國家也有不少粉絲。”
弗蘭克連連點頭笑著說:“Wow,Crossbones,這確實是我最出名的角色了!我也很榮幸能夠出演他……”
兩個人簡單寒暄了幾句,然後交叉骨就去換衣服去了……
等交叉骨走遠,吳景突然轉頭看向袁華說:
“沒看出來,你英語說的還蠻好的嘛!”
袁華哭笑不得說:“你忘了我是在韓國出道的嗎?我們全隊多多少少都能講英語的,好幾位甚至講的跟母語一樣流利……”
畢竟韓團一直堅持走國際團路線,打破頭都要擠進歐美市場,成員怎麽可能不學英語呢?
袁華的英語講的是相當好的,在團期間接受外媒采訪的時候,多數情況充當發言人以及翻譯官角色。
畢竟作為團體門面,他本身被外媒記者采訪的次數也是遙遙領先的,本來就有這方面的需求和動機。
其實早在出道之前,公司就專門請了外教教他們說英語,英文名字Edward也是那個時候應公司要求取的……
而且袁華本身在語言這方面就很有天賦,要不然前世也掙不了配音演員這份外快……
“景哥,你英文名字叫做Jason?我剛好像聽弗蘭克是這麽稱呼你的……”
吳景點點頭說:“是啊,Jason Wu。這些老外不管怎麽教,總是念不對我的名字,只能隨便取個對付過去……”
“那倒也是……”
這時候又有一個演員從外面進來,吳景正準備給兩人做介紹,袁華伸手攔住了他,然後往前走幾步伸出手說:
“吳綱老師,好久不見!”
吳綱也相當和氣的說:“哈哈,挺好,咱們又在這兒又見面了。”
吳景等他們寒暄一番後好奇的說:“你們之前認識啊?”
吳綱接過話題說:“我來之前不是還在拍《人民的名義》嗎?這部劇袁華可是我們的大恩人!
如果不是靠他慷慨解囊雪中送炭,咱們劇組差點就要破產停擺了……”
袁華擺了擺手說:“嗨,吳綱老師這話就言重了,我只是看好這部劇,單純商業行為而已,不值一提!”
說到《人民的名義》這部劇還挺有意思,別看是最高檢出品——
前世導演李鹿拿著這個尚方寶劍出去找錢,演員方面倒是願意給三分薄面,但資本卻不太買帳。
最初有幾十家投資方有意向投資,有的連合同都簽完了,可最後都擔心反腐題材風險太高,尺度太大,紛紛打退堂鼓,甚至直接撕毀了合同拒不打款。
編劇周眉森曾接受采訪說,當初有一位興趣特別大的投資人,受到官場上一位“高人”的點撥,說少碰這種事,風險大的很,最終選擇撤資。
到最後,真正敢給這部劇投資的都是幾家規模不大的民營公司,還都是剛進圈的新手。
對這些公司而言,圈內頂級資源他們都聞不到味,所以只能冒險一搏。
直到開拍前,資金缺口還差兩千萬。最終還是靠導演李鹿腆著老臉,跟幾個老熟人以拆借形式“硬要”來的……最後一筆資金,在拍攝十幾天后才到位。
《人民的名義》沒有小鮮肉撐場,沒有頂流明星扛劇,主演都是老戲骨和演技派,甚至主演中最年輕的陸逸也有38歲了。
據說全劇組所有演員加起來的片酬也只有4800萬元,作為男一號,陸逸拿到最高的2000萬。
這可是一部52集的電視劇,要是請袁華去演,這錢都不夠他一個人的片酬……
畢竟袁華之前演《誅仙》,片酬就是按100萬一集算的……
這還是因為這部戲是自家投拍的,如果接外面的劇,肯定還不止這個價錢。
後來《人民的名義》大火,陸逸在接受采訪的時候,曾坦誠的對記者表示,一開始這部劇找他的時候他拒絕了,因為片酬實在太低了!
可惜,如果說這個劇來找袁華來演的話,袁華是肯定不會拒絕的,但關鍵是以他的年紀也確實演不了侯亮平。
開玩笑呢,二十六七歲的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長和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那也別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沒多大意思,以袁華的年紀來說,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個水軍頭目黃毛(鄭勝利)。
但黃毛是一個極其不討喜的角色,上線以後引發巨大爭議,也是一個沒法去掉的肋點,網友一致認為無端加戲隻想快進,堪稱本劇最大的敗筆。
好家夥,演個這樣的角色,到時候上線之後成為吐槽的靶子,袁華除非是腦子進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說了,戲份基本上少的可憐也缺乏存在感,參與不參與,其實沒有任何區別……
所以經過綜合考慮,袁華最終沒有參與這部劇的拍攝,而僅僅是作為投資人參與其中。
本劇總投資1.2億,袁華個人出資6000萬,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資額,為全劇第一大投資商。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袁華隨後又和劇組簽訂了包銷合同,以2億價格拿下了五年的電視台獨家分銷權和網絡獨播分銷權。
其實前世因為在開播之前,反腐劇不太被看好,所以說《人民的名義》劇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權和網播權全一口價賣了。
芒果台2.2億買斷了五年台、網播分銷權,之後PPTV又從芒果衛視手裡以2億買斷了五年網播分銷權。
特別標記一下,這個是完全買斷了分銷權,不像之前《誅仙》的那種只是賣了首輪,第二輪,第三輪還可以繼續賣錢,網絡版權也可以繼續賣(雖然大概率沒人買)……
這個就完全是一錘子買賣,賣出去之後,五年之內的任何交易,就和劇組沒有任何關系了!
芒果衛視可以二輪或者三輪繼續賣給別家電視台,PPTV也可以充當二手販子,再轉手賣給其他的網絡平台,只要有人願意出錢,但這些收益統統都跟原劇組沒有任何關系了……
袁華這個為什麽比前世的價格要低一些,因為他簽訂包銷合同的時機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PPTV,都是電視劇拍完了之後看了成品才出價的,但現在袁華是在剛立項開拍的時候就直接簽了包銷合同……
後者明顯風險要大的多,當然價格也會便宜一些……
這部劇本來製作成本也就只有1.2億,等於說才剛開機,台+網直接2億入帳。
劇組不僅立刻回本,還淨收益八千萬,對方當然沒有理由不同意……
雖然是一口價買斷,但畢竟反腐劇本來就不被看好,將來能不能成功上映,還得打個大大的問號……能夠大賺一筆就已經很好了,還要什麽自行車?
當然,對袁華來說,雖然說花了2億,但因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資人,2億減去成本1.2億還盈利0.8,其中0.4億折騰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於說他也只出了1.6億……
要知道這部劇可是17年的劇王,到時候好好運作一番,版權收入隨隨便便都能十億起步的……
所以說這筆投資,必將成為袁華傳奇生涯又一濃墨重彩的一筆……
各位大佬不好意思,這一章算是補昨天的,昨天感冒有點頭疼,然後吃了藥就早早睡了,今天應該會更三章,等下晚上和凌晨應該各有一章,望周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