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要死要死! “眼瞎嗎?沒看到有人啊!”
喝了酒的時二施主,的確有墳頭蹦迪的勇氣。尤其是在別人不長眼撞了自己之後,立即就嗷了一嗓子。
她穿著高跟鞋啊!
日尼瑪的,知道穿高跟鞋崴腳有多疼嗎?
一聲罵,讓完全沒有道歉之意的一男一女中的年輕女人,頓住腳步。
轉身,倒退回來。
余歸晚正是心情最不佳的時候。
先是瞧見朝暮雲手受傷,想獻殷勤,被罵滾。
然後又被迫放著好端端的夜生活不過,跑出來找朝暮霞。從夜幕降臨,一直找到凌晨,總該讓人有個休息的時候吧。
朝暮雲說什麽?
沒找到,就不能休息,硬生生逼著她繼續出來找!
賤人,不就是姓朝暮,所以才這麽肆無忌憚糟踐人麽?有本事她換個其他姓氏看看!
她現在正是怒氣衝天的時候,亟需發泄呢。
沒想到,呵呵,竟然還真有不怕死的送上門。
“你剛才罵什麽?”余歸晚陰惻惻看著時媚。
時媚帶著幾分醉意,斜眼看眼前的女人。
好家夥!這母的,長得還挺漂亮,就比她差那麽五分!
“你們剛才,撞到我了,不打算道歉嗎?”
跟在余歸晚身邊的年輕男人,名叫梁春日。像他們這些跟朝暮家有關,卻又不姓朝暮的外姓人,一般都是朝暮家女眷外嫁後的子孫後代。
梁春日一看余歸晚的神情,就知道她打算做什麽。
以前又不是沒發生過類似的事。
歸晚心情好,頂多也就給人嘴上扇兩巴掌。
心情若是不好,那人,非死即殘!
“行了,歸晚,我們還有正事要辦,別節外生枝了。”梁春日阻止道。
倒不是因為他有多好心,這種事情,他向來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跟朝暮家有關系,就是高人一等,就是可以為所欲為。
哪怕是將人弄得非死即殘又如何?
他們有擺平一切的能力!
主要是因為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找到朝暮霞。他們對普通人為所欲為的權力,建立在不惹怒朝暮雲的前提下。
相比於發泄私憤,當然是朝暮雲吩咐的事情更重要!
但梁春日這麽認為,余歸晚並不!
偏好死不死,時媚還嫌自己死得不夠快,催促了一句:“道歉啊,趕緊的!撞人不道歉,什麽素質!”
話還未完,墳頭蹦迪的時二施主,便被人掐住脖子。
也不知道這個死女人為什麽力氣這麽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出手,她就覺得自己脖子好像要被掐斷了,不斷翻著白眼,呼吸極其艱難。
時如月戀戀不舍,將停留在垃圾桶蓋子上面剩余的半瓶二鍋頭上的視線,看向不遠處的時媚。
看來,時二施主今夜身上籠罩的新鮮不祥之氣。
指的,便是眼下了。
“歸晚……”梁春日想勸。
余歸晚只是橫了他一眼:“磨嘰什麽?你現在只需幫我干擾周遭所有監控就好!”
梁春日依言。
“救…救命……”時媚從喉嚨裡憋出幾個字。
要死要死!她要死了!
余歸晚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尚且不解恨,另一隻手摸出一把刀片來,朝著時媚臉上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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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