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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第41章 皇帝也收封口費
  第41章 皇帝也收封口費

  說句實在話,來宗正府任職這二十幾天,李素連跟劉虞說話的機會都沒撈到過幾次。

  至今為止,他跟這位頂頭上司實在談不上熟悉。

  劉虞跟劉焉不一樣,他毫無私心,也就沒有動機去拉攏和利用李素——劉焉之所以“禮賢下士”,是因為他知道把李素和劉備的事跡炒熱,對於他心心念念的“廢史立牧”大業有很大的推動效果。

  至於李素本身的才華,雖然也顯露了一些,但還遠不足以讓“九卿”級別的大佬把他當能人異士尊敬。

  所以,劉虞雖然征辟了李素,但也就把他當成一個“可堪一用的基層屬吏,說不定將來可以帶到幽州去幫著管管軍隊後勤調度”,並沒有額外的重視。

  今天,也是收到了韓卓的回信,才信步過來看看,順便考校一二。

  李素知道,未來回到幽州,這劉虞就是他和劉備的頂頭上司了。至少在張純、張舉叛亂徹底平定前,都要在這位大佬手下做事。

  因此眼下有機會表現,他還是非常珍惜的,言辭應對也都極為走心。

  他略一思索,用盡量不犯忌諱的措辭解釋:“劉縣尉當初於我,有救助之恩,若非如此,我也不能逃脫張純爪牙的控制、出首立功。故而我與他雖然相識不足兩月,卻恩若兄弟。”

  劉虞聞言,微微點頭:“人生於世,自當立信重義。如此說來,你為那劉備揚名,倒也算是知恩圖報。”

  劉虞本來對於李素幫劉備炒作、揚名的動機,還不是很了解,怕他倆有什麽陰謀,所以不想跟李素太接近,隻想先觀望。

  他為人方正,沒有曹操那種“唯才是舉,雖不仁不孝亦可重用”的魄力。他的用人觀,是才華和道德並重,不喜歡結黨營私搞小動作的下屬。

  但李素入職二十天來,劉虞從未見李素有試圖在他面前多露臉。

  而且今天來視察,他又明明看見李素確實是已經幫宗正令、宗正丞改進了做簿籍表格的效率,但卻從來沒表現出邀功請賞的舉動。

  這才讓劉虞漸漸熄了對李素人品的猜疑,相信李素不是溜須拍馬的阿諛之輩。

  這個疑心開釋之後,劉虞也就放下架子,很務實地問道:“我看你和劉備,也都是赤忱之人,有些話就直說了。涿郡太守韓卓,昨日已有表文送到,舉劉備為涿郡今年的孝廉,後日朝會公議,估計會擇涿郡一大縣,實授縣令之職,秩六百石。

  不過,陛下法度猶在,如今即使是孝廉正途出身的官員,也要按授官繳納‘修宮錢’。以致很多有氣節的清流名士,都隱居故鄉拒絕征辟、不願為官,以免背負花錢為官的汙濁之名。

  我看那劉備,如今也算有美名在外,不忍如此義士,背負上花錢買官之名。但朝廷又確實需要用他,國難之秋,不該為求虛名而處實禍,所以,想問問你是如何為他考慮的?”

  劉虞畢竟是第一次跟李素懇切深談,所以有些話尺度還不是很放得開。

  要不是惋惜劉備如今那麽好的名聲,能作為提振官僚集團士氣的典型,劉虞也不至於跟他說這些,換個人早就讓他們自生自滅了。

  李素略微一琢磨,就大致明白了。

  首先,劉虞的第一層意思,就是如果李素想讓劉備當官、不在乎名聲的話,那麽後天朝會之後,就乖乖拿六百萬錢、去皇帝的西園交錢。

  一手給錢,一手給官印,正六百石的官租金六百萬,租期一年,童叟無欺。

  不管怎麽說,這個官職可比劉備鬧出孝義之名前、純靠出首和追賊之功所得到的官位,又高了一截了。

  朝廷上次給劉備加封的官才正四百石。升一級是比六百石,再升才到正六百石。所以這次可是正兒八經讓他做一萬戶以上的大縣縣令了,管轄調度的資源能比上次多一倍。

  但是,劉虞也說了,如果“屈服於皇帝收錢的淫威”,乖乖就范,對劉備的名聲,多多少少是有一點負面影響的。

  當然了,“因為確有才華、為朝廷所需,被征辟為官”,給點“修宮錢”,肯定比完全沒才華、100%主動堆錢買官,名聲損失要小很多。

  但真正最有“氣節”的官員,是直接選擇“拒絕交錢才能做官,寧可不做”,甚至還有自盡死諫抗拒交錢的。

  李素琢磨了一下,冒險問道:“宗伯倒是目光如炬,竟知曉我能為玄德兄出得起這錢……但玄德兄的名聲,如今確實是士林忠孝兩全之榜樣,輕易傷損,恐怕對士人報效朝廷的士氣、決心也是一種損失。

  還請宗伯指點,可有只花錢、卻不損名的辦法,最好是我們乖乖交錢,但外人不知道我交了錢,哪怕為此多交點也無所謂。卑職知道這個不情之請可能很為難……卑職絕不是為了私利。”

  劉虞聞言,站起身來,來回踱步了一會兒,仔細盯著李素,甚至繞到背後觀察他的神色、舉止變化。

  良久,劉虞歎道:“倒也不是沒有辦法,但你可敢發誓,稍後之言,出我之口,入你之耳,絕不外泄!”

  李素心中一凜,似乎已經猜到,連忙發誓:“宗伯稍後所言,我李素若有泄露,身敗名裂。”

  他沒說什麽要死要活的代價,而是說“身敗名裂”。

  但偏偏是這個賭咒的措辭,居然讓劉虞心有戚戚焉。

  這也是個知道名之妙用,或重於性命的存在,大家是同道中人呢!

  惜名之人,便當以名動之。相反,李素剛才要是說出個諸如“五雷轟頂、不得好死”之類的誓詞,說不定劉虞還不屑一顧。

  劉虞就這般鬼使神差地被打動了,他悄聲說道:“那你便給我八百萬,我幫你通過別的路子想辦法,向陛下討一道‘特赦修宮錢’的恩旨!”

  李素極為短暫地一愣,隨後瞬間秒懂。

  如果是給了錢還敗了名,那就隻用給六百萬!

  如果想“給了錢但不讓外人知道你給了錢”,也就是“做了壞事不留名”,那錢方面你就要損失更多!你得給八百萬!

  多出來的兩百萬,是用來讓漢靈帝把這事兒的罵名全部拉仇恨拉走、給一道“別的官上任都需要給錢,唯獨給這個官特別豁免”的詔書!

  說不定,就是因為劉虞身為大宗正,他有直達漢靈帝的秘密送錢渠道、秘密到連漢靈帝身邊的十常侍都能繞過!

  一刹那間,李素忽然回憶起上輩子看《後漢書》時看到的一條記錄:

  整個靈帝中平年間,天下官員上任都需要給“修宮錢”,即使是才乾再卓著、朝廷再急需你,最低最低也就打到三折的折扣,幾乎沒有豁免的。

  《後漢書》唯一一個明文記載的豁免案例,就是大宗正劉虞調任幽州牧這次。

  漢靈帝下了一道被載入史冊的特旨,強調他深知劉虞是個清官,沒錢,讓他不用給修宮錢就能上任。

  而這道詔書,也讓劉虞的威名進一步提高,幾乎到了河北無人不敬仰的程度,大家都知道他是全國唯一一個皇帝特旨認證過的清官。

  現在,結合劉虞剛才說的這番話、提的這條建議,李素心中豁然開朗,開始懷疑:莫非……歷史的真相,是漢靈帝原本願意給打兩折、只要一千萬就賣幽州牧,可劉虞卻願意給超過一千萬的錢,只求皇帝給特旨幫他洗刷交錢的惡名?

  結合後世看到的史料,李素忽然覺得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因為《後漢書》裡就有一個矛盾的記載,說是劉虞素來表現得非常清貧,在個人生活作風和儉樸方面也名聲遠播,連胡人都敬仰他的生活私德。

  但最後劉虞被公孫瓚殺害之後,公孫瓚抄了他的遺產,卻發現劉虞妻妾藏在家裡的服飾、珠寶都非常華貴,完全不是她們平時在人前表現的那麽儉樸。

  這個記載未必完全可信,也有可能是公孫瓚殺害劉虞後栽贓他。不過,至少給李素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和思維角度。

  不管怎麽說,這位宗伯大人肯定是個非常愛惜羽毛名聲的人!

  他的這種愛惜,倒不一定是出於虛偽,更有可能是為了國家,比如國家需要這麽一個有威名有仁義儉樸之名的道德楷模,去威懾和感化五胡。

  如果劉虞的人設倒了,損失的不僅僅是劉虞個人,還有可能連累整個大漢朝這塊招牌,在胡人心中的號召力下降。

  對於幽、並二州的胡人而言,劉虞的形象,就代表了大漢的形象。到了這個位置之後,劉虞已經不得不偽裝美名自己了。

  後來的歷史也證明,公孫瓚把劉虞這塊招牌弄掉之後,胡人立刻就不把漢朝當回事兒了。哪怕袁紹打著為劉虞報仇的旗號,反殺了公孫瓚,也沒能重建起劉虞時代的威望。

  因為袁紹駕馭烏桓大人蹋頓的時候,已經淪落到要靠婚姻和親了。

  而劉虞的時代,丘力居哪敢提和親啊,借他膽都不敢。

  ……

  這些前因後果看起來挺複雜,但李素上輩子學的就是外交欺騙,他當然深諳“立鷹派/鴿派人設”的操作邏輯是怎樣的。

  所以在他腦內,僅僅花了幾秒鍾,就把這些因果邏輯都想明白了,簡直比吃飯喝水還迅速。

  他也立刻做出決斷,誠懇地說:“多謝宗伯指點,我願出這八百萬!”

  多出來的兩百萬,算是皇帝封口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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