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裝遊行敗家法
“那……那可是要……很多錢的……”鎮長慌了。
洛丹倫的確有馴養獅鷲的習慣。
獅鷲飛得很快,完全可以滿足時間上的需要。
問題這種獅子身體、巨鷹腦袋、長著一對九米翼展大翅膀的中型猛禽不好馴養不說,還非常花錢。一隻獅鷲在連續飛行的高體力消耗狀態下,一天至少要吃兩百斤肉。
如果是遍布森林的山區,還可以玩放養,讓獅鷲自行捕食。
早已大規模開發,到處是耕地的斯坦索姆高山盆地,這種放養就是坑了自家的農民。
一個俯衝,一頭牛就沒了。
如果不賠償,或者進食時被農民打擾的獅鷲傷了人,下面還不鬧翻天?
就算斯坦索姆這樣的大城,也僅僅豢養著不到十隻獅鷲,以作緊急聯絡之用。平日不光要長期跟獵戶收購肉食,還要有一個專門的農場養豬牛羊。
若是戰鬥型的獅鷲,必須讓獅鷲生撕獵物進食,保持其凶性。
還要配專門的獸醫、馴養師和清潔工。
請注意,是一個【飛機點】要配一組人。
活脫脫的燒錢大戶!
自家主子為了吃異地美食,就搞出這事?
巴瑟拉斯粗略地說出所需的金錢後,本以為麥當肯會知難而退,誰知道“啪”地一個響指,立馬有兩個仆人將一大箱阿拉索金幣抬進來。
麥當肯悠悠地:“這裡是一千金幣,不夠獅鷲就去找鷹巢山矮人買,甚至簽長約雇傭矮人的獅鷲騎士也可以接受。”
全場死寂一片。
好幾個人看著那一箱金幣,無法自控地在瞬間露出貪婪的目光。
別笑,就算在天朝,十幾億人當中,又有多少人真正見過500萬軟妹幣的現金?
想到這麽一筆巨款,居然是要拿來吃掉,好幾個人眼角抽搐,心臟狂跳。
大家都知道自家公爵是典型的紈絝子弟,一直都挺敗家的,比如寵信安娜絲塔麗男爵夫人,給了她好多金錢賞賜,讓這個拜金女得以買各種豪華的黃金首飾。
但這麽敗家法,公爵家也挺不住啊!
巴瑟拉斯嘴巴蠕蠕地:“公爵大人,身為你最忠實的仆人,我有義務提醒你,您的領地一年的進帳差不多就這個金額……”
這不是瞎扯。
在人類世界普遍以農耕為主的當下,沒什麽工業可言。地處高山盆地當中的斯坦索姆領,別看領土面積足足有4萬多平方公裡,領內低產的梯田較多,糧產真是不怎滴。
光靠糧產,給工具人發工資都不夠。
幸運的是,領地內有好幾個富瑟銀礦。
這玩意鍛造,珠寶,附魔,工程學,煉金等行業都用得上。
這種礦石可以煉出相當堅硬的瑟銀錠,很受鐵匠歡迎。可謂是高端武器的必備。更不用說伴生的【奧術水晶】了。
這個時間點,還沒有人意識到這種低幾率伴生的神秘水晶的真正用處。
從掌控斯坦索姆家族開始,麥當肯第一時間就注意到這些收入——尼瑪的,小爺我不使勁花,豈不是有盈余!?
麥當肯一擺手:“別小看斯坦索姆家族2000年的底蘊啊!”
得!
你都說到這份上,誰還敢嗶嗶?
這裡的漿糊規矩就是——當一個大貴族跟封臣大談自家族歷史的時候,就意味著他不想跟你談了,你接受命令就好。
斯坦索姆家族現在就是某人的一言堂,上無父母,旁系分支很不巧地在幾年前被巨魔殺光了。
正當眾人以為這就是麥當肯胡鬧的結束,一個更加誇張的議題被拋出來了。
“我要去打獵……咳咳,巡視自己的領地!”
各路大貴族都有守土職責,沒有國王允許,是不能離開自己的領地。
巡視領地這種事可以說正常,也不正常。
作為洛丹倫最大的幾個貴族,他出巡能簡單了事嗎?
上頭一句話,下人跑斷腿。
說的就是這碼事了。
麥當肯一個出巡命令,頓時將整座城堡搞得雞飛狗跳,用的理由同樣冠冕堂皇【鑒於大陸南部暴風王國遭到千年一遇的巨魔侵襲,本公爵有理由相信一場涉及人類生死存亡的全面戰爭即將來臨,所以即日起要巡視各領地。】
嗨!
單單一個打獵,能花多少錢?
肯定是武裝遊行才燒錢啊!
50名公爵直屬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帶著一、兩百號騎士扈從和騎士學徒,這裡就300騎了,還不算備用的馬匹。
算上馬仆等下人,五百人妥妥的。
單單有騎士,沒步兵怎麽行?
200身穿精鐵鎧甲的劍士安排上,再來400長槍兵。
最後算上管後勤的雜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隊組建完畢。
浩浩蕩蕩是肯定的,更難得的是,現在不是戰時,封臣沒義務響應領主的戰爭召喚。按照老規矩,戰時公爵要響應國王的號召,下級封臣要響應公爵的號召——劃重點!所有武器、馬匹、彈藥、乾糧都特麽自備,不然給你封地是幹啥的?就是給人養人和搞裝備的。
封臣打仗基本沒啥好處,除非是國戰搶到了地盤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戰利品。
此時國王沒放‘穿雲箭’召集封臣們戰鬥,那麽武裝遊行當然是公爵買單!
“我已經發出邀請給莫格萊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獵,千萬不能失了我們斯坦索姆家的氣勢!”
“是!”下面一堆工具人氣勢如虹地大聲回答。
整個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馬蜂窩,一大群人跑來跑去,把工具人一號巴瑟拉斯給忙壞了。
斯坦索姆領和平太久了!
周邊國家多半有著各種各樣的小問題,洛丹倫領內真的沒有大規模戰鬥的機會。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問題的,就是斯坦索姆領地東面150公裡的山區,有一個名為【爛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獵,都不知道,原來領地的軍備差到這個地步。
畢竟和平時期誰給你天天穿著二十斤鎧甲站崗?
劍士的劍倒是保養得挺好,問題出在護甲上。
無論是步兵的鑄鐵護甲還是槍兵的皮甲,都不是什麽耐保存的玩意。
鑄鐵會鏽蝕,皮甲會開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廢物了。
巴瑟拉斯本以為領主會大發雷霆的,誰知道麥當肯面(心)無(中)表(狂)情(笑)地簽字,讓他換新的,然後將他打發走。
哈哈!
搞美食哪有燒軍火燒錢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