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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兄何故造反?》第480章 談判談的是耐心
  第480章 小王文的戰鬥力

  所謂文死諫,武死戰。

  大約是某太上皇在迤北待得過於久了,已經忘了大明的科道風憲,是何等的耿直敢言,尤其喜歡直刺君過。

  李實的這番話,說的毫不客氣,幾乎是毫不遮掩的指責太上皇任意妄為,以致瓦剌之禍。

  現如今身陷虜營,仍不思修身慎獨,依舊衝動莽撞,做事不過大腦。

  想想吧,區區幾百個貢使,說是大事也是大事,說是小事也是小事。

  大明給藩屬使節的賞賜向來是極厚的,幾乎每隔前來貢使的使節,都能獲得數倍於自己攜來貢品的回賞。

  這些賞賜按製出於大內,花的都是天子自己的錢,心疼自是在所難免的。

  但是要說支撐不起,卻也是笑話。

  瓦剌欺瞞貢使人數,早已有之,這固然是一大筆開銷,但天子內庫還不至於拿不出來。

  單純從這一點來看,答應也先增加貢使的要求,迅速促成談判,換得太上皇盡快歸朝,其實不失為一個好主意。

  但是,事情不是這麽論的!
  自土木一役之後,不管是前期以拜見上皇為由,還是後期正式提出和談迎歸,大明朝廷前前後後遣使也有五六次了,帶過來的金銀財帛賞賜之物也確實不少。

  所以,如果能夠迎回太上皇,朝廷是不心疼銀子的。

  但是有些事情,涉及到原則問題,是不能輕易妥協的。

  瓦剌瞞報使節,欺騙朝廷,騙取賞賜,被察得處罰之後,惱羞成怒,尋釁邊境,劫掠軍民。

  大明討賊伐罪,名正言順,乃王道之師!
  雖然有土木一役的大敗,但是其後戰局扭轉,前有紫荊關之勝,後有沙窩大捷。

  當此情況之下,貢使的人數涉及到的,就不僅僅是賞賜財帛的問題,而是大明的體統尊嚴。

  怎麽去評判一場仗打贏了還是打輸了?

  不是看雙方誰犧牲的人少,而是要看開啟戰爭的矛盾有沒有解決,是被哪一方解決的。

  作為挑起戰爭的導火索,大明興兵北征,就是為了給也先一個教訓,讓他不要把大明當冤大頭,保持邊境的安寧。

  這個時候,將原本永樂陛下和也先之父約定的人數擴充十數倍之多,豈不是自己打臉,承認當初北征是不義之舉?
  答應這個條件,丟的不是太上皇一個人的顏面,丟的是整個朝廷的人,對不起的,是二十萬慘死在土木堡的官軍將士!

  所以,在李實自己看來,他這番話,說的還算輕的。

  當然,朱祁鎮或許並不這麽認為。

  此刻的他,回歸京師的希望近在眼前,有些事情,他哪怕也懂,恐怕也不願意懂。

  被李實當面如此“進諫”,朱祁鎮的臉色迅速漲紅,捏緊了拳頭,差點就要龍顏大怒。

  不過到最後,他喘了幾口粗氣,到底還是壓製住了情緒。

  寵信王振,土木喪師,聖駕蒙塵,被俘北狩,這的確都是他自己犯下的孽,即便想不認也不行。

  輕輕的將手按在案上,朱祁鎮的聲音有些發悶。

  “王振無事之時,諸臣皆不說,如今有事,其罪卻歸於朕。”

  聽到太上皇如此帶著抱怨的口氣,李實更是眉頭一凜,直接了當道。

  “太上皇言諸臣不諫,然自太上皇大婚親政之時起,便重用王振,群臣屢次彈劾,太上皇卻對其屢有回護,榮寵日甚。”

  “正統七年,翰林侍講劉球上本,諫陛下當躬理庶務,勿托之於宦官,否則大權恐遭竊之,有禍國之危。”

  “疏上,錦衣衛承旨以犯上之罪,捕劉球入獄,數日之後,劉球莫名病死詔獄,死後被碎屍街頭,家人不得安葬。”

  “六月,監察禦史李儼於廷上斥王振僭越,以內宦之身欺壓朝臣,迫廷臣行跪拜大禮,當廷被錦衣衛捕入詔獄,半月後,吏部接太上皇旨意,謫李儼戍遼東鐵嶺衛。”

  “正統八年,大理寺少卿薛瑄察王振之侄王山串聯錦衣衛,陰織冤案,上本請準覆核,王振聞之,構陷薛瑄不法,太上皇聽信王振之言,坐薛瑄死罪。”

  “彼時,刑部,科道,大理寺等諸衙門俱諫,上皇其不知有冤否?然為護王振,上皇不願翻案,僅免死罪,將薛瑄罷官貶謫。”

  “王振肆虐朝堂數年,不法之事繁多,諸臣進諫繁多,上皇其未聞否?”

  “還有,當初上皇受王振讒言,執意北征,吏部尚書王直率群臣立勸,上皇不聽,反將群臣喝退。”

  “大軍出行,王振胡亂指揮,兵部尚書鄺埜跪諫陛下早日回師,然而……”

  “夠了!”

  李實倒是大膽敢言,一樁樁一件件的開始翻起了舊帳。

  聽的朱祁鎮臉色青一陣白一陣,到了最後,終於忍不住一拍桌子,厲聲喝道。

  “陳年舊事,皆為朕過乎?你是朝廷遣來的使臣,為迎朕而來,如此喝罵於朕,豈人臣職分乎?”

  李實默默的跪倒在地,閉口不言,但是臉上卻沒有絲毫要認錯的意思。

  這個時候,另外兩人也終於不得不出來打圓場,羅綺先道。

  “太上皇息怒,李大人雖言行不妥,有所失儀,但亦是一心為太上皇著想,望上皇能夠清晰王振之罪,以警前過,如此方能安社稷黎民之心。”

  聞聽此言,剛要開口的朱鑒也歎了口氣。

  這兩個人,到底會不會說話,幹嘛老是揪著過去的事情不妨,這不是明擺著要吵架嗎?

  上前一步,朱鑒道。

  “太上皇,過去種種,皆王振之過也,貽誤聖駕,罪不可恕,如今王振死役,其同黨亦被誅殺。”

  “我等此次前來,非為其他,正是為竭力迎複上皇歸朝,陛下放心,待明日臣便繼續和也先等人商談,力爭能夠彌合分歧,早日迎歸陛下。”

  總算是有了個台階下,朱祁鎮也漸漸冷靜了下來。

  他心裡當然明白,李實說的都沒有錯,他剛剛的怒火,其實也不過是外強中乾而已。

  悶悶的嗯了一聲,朱祁鎮歎氣道。

  “朕亦知王振有大罪,大軍出征,土木戰敗,皆因其故,然木已成舟,朕悔之莫及,恨不能早日認清其面目。”

  按理來說,這個時候,理當是逢迎一番太上皇,然後平複剛剛的衝突。

  但是偏偏,朱鑒正要開口,一旁梗著脖子的李實又道。

  “太上皇能有此念,足見已有悔過之心,昔曰陛下任用非人,釀成大禍,險令也先直逼京師,動蕩神器。”

  “今陛下能知己過,當引咎自責,謙退避位,此臣鬥膽忠言直諫,請太上皇嘉納。”

  這人還真是……

  朱鑒心中一陣無語,抬頭看了一眼太上皇,顯然也被氣得不輕。

  於是,朱大人趕忙拱手,道。

  “太上皇,如今天色已晚,我等還要回去準備後續的和談事宜,需早些告退,請陛下允準。”

  說罷,眼瞧著太上皇黑著一張臉輕輕點了點頭,朱鑒連忙帶著人退出了帳子。

  只不過剛一離開,還沒走遠,便能聽到軍帳當中傳出一陣陣暴跳如雷的聲音……

   看到有書友提到大不敬,我查了一些資料。

    明代優容諫官,所以上書或者口頭指責皇帝之過者,只能叫諫言,而不是大不敬。

    這種“諫言”的風險在於,皇帝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如果覺得受到了冒犯,可以廷杖或者貶謫。

    但無論廷杖貶謫,都屬於皇帝的私人行為,並不屬於有罪被罰。

    大明律當中,將大不敬列為遇赦不赦的十惡之一,有著明確的界定范圍。

    《明律·卷一》記載:大不敬,謂盜大祀神禦之物,乘輿服禦物,盜及偽造禦寶,合和禦藥誤,不依本方及封題錯誤,若造禦膳誤犯食禁,禦幸舟船誤不堅固。

    除此之外,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曾下詔明令,馬過帝陵者、及守陵官民入陵者、百步外下馬,違者以大不敬論。

    所以明代的大不敬,主要指兩個方面,一是行為上的僭越禦物,二是雖非故意,但確實危害到了皇帝本人的生命安全的行為。

    至於諫官罵皇帝,說的再狠,理論上也並不能以大不敬論罪。

    當然,這得是碰上講理的皇帝。

    某太上皇算不上講理,但是,身在迤北的他,畢竟身邊也沒有好用的錦衣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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