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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歷劫我是認真的》第667章 五零年代炮灰女(21)
  第667章 五零年代炮灰女(21)

  大隊長沒想到,時家短短幾天內,居然發生這麽多事。

  跟徐家打架的事還沒處理好,就把時薑高價賣給了肖家,現在又搞出什麽錢被偷的事來。

  要他說,就怪時家太高調,幾乎全村的人都知道,時老三把時薑賣了一百塊錢。

  整整一百塊錢呐,誰聽了不心動?
  被請來的大隊長,在時家也只是走個過場而已。

  畢竟,時家自家人根本沒有懷疑對象。

  反倒是時老二和時老三兩兄弟,相互猜忌,一個認為爹媽偏心,私底下把錢給了老三。

  一個認為爹媽偏心,不願意替他出錢陪給徐家,偷偷的把錢給了老二。

  要不然,時老二哪來的膽氣,不要分錢就願意這麽被分出去的?

  兩兄弟相互指責,根本打心底裡就認定了,這偷錢的賊就是家賊。

  這樣一來,大隊長過來,最多也是和和稀泥。

  畢竟,時老頭因為三番四次受到打擊後,半邊身子中風,現在臉歪嘴斜,說話都是含含糊糊的說不清楚,根本沒辦法替時家來拍板做主。

  時老大又對爹娘死了心,更加不想管自己這兩個弟弟。

  一時間,時家可謂是四分五裂。

  雖然在時老太太死活不同意的情況下,三兄弟還沒有分家。

  可現在不管是上工還是回來吃飯,三兄弟都各管各的,根本相互不搭理。

  這樣子,其實分不分家都沒啥差別。

  特別是田阿花,開始幾天,她還老老實實的去問時老太太要米糧去廚房做飯。

  可在幾天后,她被時思恬拉到衛生院搭脈檢查回來後,就捧著自己的肚皮傻笑。

  對於做飯一事,也根本不怎麽管了。

  反倒是時思恬,常常去時老太太的屋子裡,哄她開心。

  當然,也包括了她代替田阿花給大家夥做飯。

  之前也是她想岔了,在廚房間裡做飯,至少有一點肯定是有保障的。

  那就是不用餓肚子,畢竟自己做飯的話,可以偷偷地留出一些吃的東西,先填飽自己的肚皮再說。

  她可不像田阿花那麽傻,阿奶給多少糧食,她就老老實實的做多少,半點不敢偷吃。

  時家上下,雞飛狗跳。

  在肖家的時薑,聽到時家發生的事,連眉毛都沒有抬一下。

  從她踏出時家的大門後,她就跟時家已經沒關系了。

  一大早就平靜的扛著鋤頭去了田裡上工,一天乾完活後回到家裡。

  肖阿奶已經把飯菜做好了,雖然調料沒時薑放的多,可做出來的手藝還是很香的。

  就這樣的粗茶淡飯,時薑硬是吃了三大碗的稀粥進肚子。

  時薑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若是這樣天天吃稀粥,那可不夠填肚子啊!

  雖然半夜她有偷偷吃東西,可一想到肖阿奶這兩天對她的好,讓時薑忍不住升起一種吃獨食不好的念頭來。

  可時薑知道,自己百納袋裡的東西,不能當著肖阿奶和肖盼的面前拿出來。

  最好的辦法,自然得用其他的辦法,讓肖家和自己一同能吃上肉才行。

  所以,在吃好晚飯後,時薑就從廚房間,摸了一把柴刀,朝村子後山爬了去。

  村子後山山腳處,一直都是村子裡的人,去那邊撿一些引火的樹葉。

  後山深處,恐怕有那野豬和狼之類凶狠的動物。

  村子裡的人,輕易不敢進後山深處。

  不過,村子裡的人擔心害怕,時薑可半點不擔心害怕的。

  畢竟,就算是憑原身這一身的蠻力,就根本不用擔心這些動物,更何況是已經吃了靈藥增強版的時薑了。

  一開始,肖阿奶聽時薑說拿著柴刀要去後山砍點柴禾回來,還沒怎在意。

  畢竟,時薑到肖家不過兩天的時間,肖阿奶算是看出來了,這閨女是個愛乾淨的。

  幾乎天天都要燒熱水,洗碗洗衣服還有晚上洗澡。

  肖阿奶廚房裡的那些柴禾,原本就是她平時一點點在外面遇見稍微大點的枯枝,給拖拉回來的。

  哪裡夠時薑這麽燒,廚房間裡的柴禾明顯的少了一大截。

  只是,時薑不過是去後山一趟。

  在天黑之後,居然偷偷地背了一隻野豬下了山。

  看到砍在野豬腦門上的那把砍刀,肖阿奶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時薑這閨女的戰鬥力,杠杠的呀!

  她可得要跟自家孫子好好說說,以後不能惹自家媳婦生氣才是。

  要不然,就自家孫子他那沒有三兩肉的身子,還不夠時薑拎在手裡這麽一抖落的。

  更讓肖阿奶出乎意料之外的是,時薑居然會殺豬。

  這頭野豬並不算很大,所以,而且野豬的皮實在厚實,時薑也就不燒水褪毛,而是直接把整張野豬皮給剝了下來。

  去掉野豬下水,也不過才六十來斤的淨重野豬肉。

  時薑先把四個豬腳給砍了下來,跟那筒骨一起,準備直接燉了。

  其他的切了一條豬腿和一大塊五花肉,其他的全給分解成一斤左右大小的塊狀。

  然後第二天請了假,拿到縣城裡去看看,能不能換點其他的東西。

  肖阿奶到沒想過時薑是把這些肉賣到黑市去,畢竟縣城那邊的供銷社可是啥都收的。

  這些野豬肉,就算是賣給供銷社,恐怕也能賣不少錢。

  畢竟現在憑票買家養的豬肉是七毛二一斤,還要肉票。

  野豬肉賣給供銷社,恐怕最多只能賣個五毛錢一斤,留二十斤左右的肉在家裡,剩下這四十斤的肉,就算是五毛一斤,也能賣個二十塊。

  要知道,現在許多人家縣城裡當學徒工的,也不過才十八塊錢的工資。

  鄉下人能賺個二十塊錢,得乾大半年的活,才能掙到。

  時薑的腳程快,清早的出門,不過是花了四十多分鍾,就到了縣城裡。

  把那些野豬肉直接賣給供銷社後,時薑就在縣城的商場裡轉悠起來。

  看著那火柴才兩分錢一盒,鹽才一毛三分錢一斤,醬油是兩毛一斤,醋是八分一斤。

  想到以後直接還要繼續去後山,總不能天天的背著野豬肉到縣城的供銷社來賣。

  所以,鹽必須得買點,到時可以醃製那些野豬肉。

  當然,這買的也不會很多,買個幾斤,到時自己從百納袋裡再拿點出來,湊合在一起,權當全是買來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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