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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第93章 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第93章 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第九十章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這怎麽可能?”

  金梯書院從成立到現在這才幾天?按照一般私塾,他們連《三字經》還讀不了幾段,怎麽可能學會寫字?

  盧象升也是從科舉這條獨木橋上,衝破千軍萬馬殺出來的正牌子進士,對於如何讀書,如何育人有著深刻的體會。

  明朝蒙館的學習時間,一般是一天一到兩個時辰。學館的學習時間,一般是一天兩到四時辰。

  明朝的幼兒們,比後世的孩子要幸福多了,除了吃飯睡覺,大部分時間是在嬉戲。學習上課的時間很少,作業也很少,或者沒有。

  一次授書的內容並不多,像開蒙的時候,一般就是十個字左右,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就是一次授書的內容。

  一天的學習內容,最多不超過幾十字到一兩百字之間。

  古代文人能背過多少字?一般在幾十萬字到幾百萬字之間。大家都聽說過茅盾能背《紅樓夢》吧?隨便打開一頁,他都能背下去。

  盧象升也會背書,首推十三經。這是科舉要考的。八股文是從十三經中隨意抽取一個詞、一句話、一段文字,就以此為題作文。

  十三經多少字?據南宋鄭畊老統計,《周易》24207字,《尚書》25800字(近人黃侃除去偽古文,則17925字),《毛詩》39224字,《周禮》45806字,《儀禮》56115字,《禮記》99020字,《左傳》196845字(孔子春秋本文18000字),《公羊傳》(清閻若琚統計)44075字,《谷梁傳》(清閻若琚統計)41512字,《論語》13700字,《孝經》1903字,《爾雅》13113字,《孟子》34685字,《大學》1753字,《中庸》3568字,共計641326字。

  盧象升是五歲啟蒙,學完三百千,開始接觸《論語》已經九歲了,他是當年南直隸常州宜興有名的神童,然而,他寫第一個字的時候,已經六歲了。也就是他是啟蒙一年多才開始學寫字,普通孩子怎麽可能短短不到十天的時間內學會寫字?

  全旭走到大車前,打開一個大箱子,從中取出一支粉筆,拿到盧象升面前:“盧大人,就是因為這個!”

  盧象升接著粉筆,微微一愣:“這是石膏?”

  “這是粉筆,用石灰製成!”

  “粉筆,可以寫字!”

  “自然!”

  全旭開始在盧象升面前賣弄他的粉筆字,事實上粉筆字雖然不像毛筆字一樣難練,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在後世有些老師寫的粉筆字,只能勉強說可以認識,談不上美感,可是全旭可是從初中、高中包括大學,一直負責寫黑板報,依靠的就是他超強的粉筆字基礎。

  一張小小的黑板,全旭輕松寫下:“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張。”這十六個字。

  盧象打量著全旭的字,準確的說,全旭的字就是普通無奇的宋體字,但是與印刷宋體字還有一定的區別,反而更接受明清時期的館閣體,也就是方正、光潔、大小齊平。

  盧象升點點頭道:“不錯,不錯!”

  楊陸凱看著盧象升的手指凍成變得通紅,他卻仿佛未覺,就上前:“大人,全公子還凍著……”

  盧象升伸手道:“裡面請!”

  全旭跟著盧象升進入客廳,裡面擺放著兩個火盆,雖然不是溫暖如春,比外面的空地上感覺舒服多了。

  全旭拿著一隻黑板擦,將小黑板上面的字全部擦掉:“盧大人,我用粉筆教授學生識字,讓學生用粉筆練習寫字,只要他們掌握了讀和寫的基本功,就可以發給他們筆墨紙硯,練習書法了!”

  盧象升點點頭,他是大名知府,雖然每天需要處理很多公文,可事實上,遠遠不如在讀書的時候寫得字多,反而要少很多。

  雖然少些,可是每個月耗費的筆墨紙張,仍舊需要兩三兩銀子,當然,盧象升使用的墨是上好的徽州松香墨,價格貴一些,可是練習寫字的時候,學生用的墨也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也是地方經費開支最大的一個環節。

  像大名府對府學生員發放的每月廩米六鬥,一個月支出也就是二十四石米,一年下來,就是二百八十八石,但是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反而是筆墨紙硯之類,生員們需要自討腰包,反而背負了沉重的負擔。

  可是,石灰便宜啊,一斤墨可以買大車石灰。

  只是,盧象升拿著粉筆剛剛接觸小黑板,隻留下一道淺淺的白痕,他稍微用了一點力。

  “哢嚓!”

  粉筆直接斷成兩截,盧象升有些尷尬的望著全旭。

  全旭解釋道:“這個粉筆,使用方法用毛筆不太一樣,應該這樣!”

  全旭早已看著,盧象升還是使用毛筆的方式拿著粉筆,不斷才怪。

  經過反覆練習,盧象升終於可以用粉筆寫字了,他笑眯眯的道:“好,好,這個粉筆實在是太好用了!”

  盧象升看著禮單上的四千八百斤麥子,臉色一沉:“你這是什麽意思?”

  全旭道:“盧大人,這是全某托人從農家那裡換來的精良麥種!”

  全旭示意袁世卿拿過來一些。

  果然,盧象升看著麥子欣喜起來。

  大名府本地產的麥子,顆粒都又癟又小,而全旭送過來的這些麥子,每一粒幾乎快趕上了本地麥子的一倍以上。

  “好地也需要良種,只有有良種,才能獲得豐收!”

  全旭笑道:“我進購了一批麥種,可以與百姓兌換,只要百姓使用了我的麥種,每畝地多收……一兩鬥肯定沒有問題!”

  其實,全旭也知道明末的土地貧瘠,這樣的麥種,他也沒有試過,不知道樣,萬一……

  所以,他只能往少了說。

  可是這話聽在盧象升耳朵中卻不一樣了,大名府有一千六百多萬畝田地,每畝別說多收兩鬥,就算是多收一鬥,那就是多收一百六十萬石。

  多收一百六十萬石,這樣以來,這是多大的政績?

  最起碼,農民手中除去糧稅,就有足夠的糧食可以果腹。

  盧象升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全公子……你還沒有表字?”

  古人的習慣與現代人不一樣,如果是現在人稱全旭,屬於正常,可是古代指名道姓,就等於在罵人。

  只有在生氣或者發怒的時候才會直接大叫:“盧象升,或者全旭!”

  一直叫全公子,又顯得有些見外。

  盧象升當初從全旭手中買來大量的糧食,主要是大米,大名府適合種植大米的地方太少,而且脫殼的大米不能當作種子。

  全旭搖搖頭:“沒有!”

  “日旦出貌,旭日始旦!”盧象升沉吟道:“旭者,東升,以後你就字東升吧!”

  全旭也需要借著盧象升大旗,自然順著杆子往上爬:“謝盧大人賜字!”

  “東升!”

  “在!”

  “這個麥種,有多少?”

  “數量到不是太多,還有一兩千石的樣子!”

  全旭笑道:“如果盧大人願意推廣這個糧種,我願意一斤兌換一斤半!”

  “倒也合情合理!”

  盧象升望著身邊的老仆道:“準備好酒,好菜……”

  ……

  就在全旭進入盧象升的府邸時,各大家族的眼線也將這個消息迅速傳遞到了各自的家主耳朵中。

  呂家是大名府的一戶小士紳,自從先祖呂盛在正統十年高中進士以後,呂家就沒有再出過一個進士,現任家主呂元忠考了三十年,至今只是一個秀才,他的三個兒子,特別是最有希望高中的呂成祥,卻在參加鄉試的路上暴斃,成了呂家最大的遺憾。

  呂元忠聽著家仆說全旭進了盧象升的府邸,足足半個時辰沒有出來,他這下沉默了。

  盧象升自從擔任大名知府以來,無論是哪家哪戶,哪怕當時黃立極擔任內閣首輔,他一樣敢不給黃立極面子,幾乎所有的士紳,都吃過盧象升的閉門羹。

  正是因為如此,這可是三年多以來,唯一一個可以進入盧象升府邸,並且是攜帶禮物進去的人。

  哪怕不用腦袋想,也知道盧象升與全旭的關系不一般。

  破家縣令,滅門府尹,這可是懸在大名士紳頭上的一柄利劍,並不是所有士紳都有能量像黃立極一樣,可以在京師與盧象升打擂。

  好在,盧象升對大名士紳還算有底線,沒有趕盡殺絕。可是,不與盧象升合作,下場是非常明顯的。

  就像一個多月前,盧象升雷霆一擊,掃了大名府城的城狐社鼠,呂家也被摟草打了兔子,呂家唯一一個暗中圈養的打手頭目也被抓進了大牢,如今就在大同吃沙子,不知道能不能活著回來。

  “長順!”

  “老爺有何吩咐?”

  “你拿著咱們家的地契,給全爺送過去!”

  幾乎同時,像趙家,付家、雷家,等十幾個小家族,分別派人拿著地契,冒著寒風,趕往金梯全氏大院。

  誰也不是傻子,特別是肉食者的士紳豪強們。他們都有眼力勁,聰明著呢,他們都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沒有辦法,這個社會是現實的,也是殘酷的,自己送上去,總比被搞得家破人亡要好!
  別說要地,就算要他們的閨女,他們也會洗乾淨,送上門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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