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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謀伐》第114章 我回來了
  第114章 我回來了
  蒲陰縣安順鄉陳家村。

  曲逆侯的爵位被除掉,但陳平的家族,卻繁衍生息。

  很多人以為陳平的後代到第四代陳何就絕嗣了。

  實際上陳平又不止一個兒子,僅僅只是他大兒子陳買那一系繼承侯爵而已。

  不僅陳平有子孫,他的兒子也會繁衍,如此到第四代的時候,陳家在曲逆縣已經開枝散葉,成了名門望族。

  只是到了陳何那一代,漢武帝酎金奪爵之後,陳氏宗族就徹底沒落,淪為普通平民,泯然眾人。

  這些人當中,一部分人自謀生路,一部分人結為宗族,耕耘鄉土,扎根在了鄉野。

  安順鄉的陳家村後人,就是陳平的孫子,陳買的次子陳悝的後代。

  陳悝雖然沒有繼承陳買的曲逆侯爵位,但與當時的曲逆侯陳恢是同母一胞的親兄弟,陳恢幫他在城外的鄉裡弄了許多田地,讓他的後人可以有塊棲身之所。

  於是幾百年繁衍下來,陳悝的後人遍布安順鄉,尤以陳家村為核心,這裡是宗族祠堂所在,陳悝的後人基本都居住於此。

  此時陳家村,冬日北風蕭瑟,田間阡陌上的枯黃的野草隨風飄蕩,農田裡長滿了野草,無人耕作。

  黃巾之亂起的時候,正是春天播種的時候。結果幽州和冀州各地出現了民亂,蒲陰縣雖然起義規模不大,很快就被當地豪強與官府聯合起來鎮壓,但還是造成了不小的動蕩。

  春耕沒有及時地播下,本來轉而耕作其它作物也還來得及。結果沒想到北方的草原也出了亂子,鮮卑南下,繞過太行山,闖入幽州劫掠,威脅中山國。

  中山國國相張純,征募壯丁,強迫他們服從徭役,前往中山國北部的靈丘縣廣昌縣等地“守徼乘塞”,抵禦南下的鮮卑部族。

  漢律規定,五十六歲以下成年人必須服兩年正卒軍役,雖然一般來說,只要服了正卒之後,以後就不需要服兵役。但遇邊防緊急,官府有需要的時候,仍然要服從征調入伍,不得抗拒。

  陳家村經過三百多年繁衍,從第一代的陳悝發展到如今,已經有村民三四百人,青壯一二百人。一道征兵令下來,其中大半的青壯都被強行征調走。

  正是春耕的時候,一半的勞動力就這麽沒了,剩下婦孺老弱在堅持留守,日子過得有多艱難就可想而知。

  然而災禍往往都不會隻來一次,村裡人好不容易挺過了這艱難的一年,年末的時候,去守徼乘塞的人回來了,可去了一百多人,回來的只有二三十人,一大半都死在了邊疆,永眠他鄉。

  陳家村家家戶戶掛上了素縞白布,每天都有哀嚎哭聲震動鄉野,北來的朔風吹拂,宛如地獄的幽魂在隨風淒厲地哭嚎。

  村子西面的一戶人家當中,一名中年漢子單手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地從家裡走出來。

  他的身邊還跟著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手裡拿著個盒子。

  悍婦從家裡追出來,紅著眼睛,對那漢子咆哮道:“陳青,你若敢去,就別回這個家了,死在外邊。”

  一輩子老實巴交的漢子罕見地回頭對悍婦吼道:“婦人家懂什麽,這點錢又算得了什麽。”

  附近鄰居家的村民一個個從自家屋裡出來,每個人都紅著眼,呆呆地看著他們。

  悍婦眼淚下來了,哭嚎道:“你這死沒良心的東西,俺是在心疼這些錢嗎?那張家人都說了,他們要的是俺們村的幾百畝良田,你這一去,命都要沒了,剩下我們孤兒寡母,還不如死了算了。”

  村民們越聚越多,誰也沒有說話。

  當初太守征募壯丁,抓走了村裡大半的勞動力,逼迫他們去邊疆勞役。一年之後,陳家村回來的人寥寥無幾。

  村裡勞動力短缺之後,近半的田地沒法打理。其中還有一些家庭因為戰爭而家破人亡,剩下的老弱不得不售賣田地,以此艱難度日。

  縣裡官府和地方豪強張家,就以陳家村人口不足,不需要那麽多田地為借口,聯合起來,半買半逼迫,要把這些田地買走。

  若是價格合適,也不是不能商量,畢竟現在村子裡人少了,留下那麽多田地,確實沒辦法打理。

  然而他們不僅要把所有的田地買走,給出的價格,也不足正常年份的五分之一。

  這怎麽能行?

  蒲陰縣曾經是陳平的封地,整個一縣的田地,都是陳平的。

  陳恢給陳悝的田,都是城東上好的良田,在後世屬於華北平原的糧食產區,價值不菲,是陳家村的賴以為生的根本。

  這些田地若是被人低價買走,那陳家村的村民,以後的生存就再也沒有著落,要麽只能去依附於豪強做田奴徒附,要麽背井離鄉,去其它地方重新開墾田地。

  這兩個選擇,不管是哪一個,結局都不會有多美好。

  那個叫陳青的漢子是不幸的,去的時候完好無損,回來的時候斷了根胳膊,傷了一條腿。

  但同時也是幸運的,因為他至少能回來,總歸比那些沒有回來的人強得多。

  前些日子從外地回來了書信,說是家中出去闖蕩的大兒子有了出息,做了個六百石的小官,捎回來一些錢。

  漢子就想著把這些錢送給張家和縣令,求求情,看能不能讓他們放過陳家村一馬。

  但村裡人誰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往年陳家村的青壯二百余人,浩浩蕩蕩,是一股不小的力量。即便是地方豪強,也不敢窺探他們的田地。

  可如今青壯傷亡過半,就算沒死的,也大多帶了傷,能夠聚集的力量,不足二三十人。

  與那些奴仆成百上千的當地豪強比起來,無異於以卵擊石,不自量力。

  更遑論這其中還有官府介入,縣令在暗中威脅。

  村中的族老似乎已經認命了,在遷移他鄉,還是投身於張家做奴仆這件事上爭論了幾天,一直都沒有結果。

  只有這個叫陳青的漢子,似乎還沒有認輸,還想盡自己最後一份努力。

  漢子腳一瘸一拐,步伐雖然緩慢,卻十分穩健。

  少年一步一回頭,他在看母親的反應。

  “陳青,你給俺回來。”

  悍婦還在嚎哭,奔跑著出來想拉住漢子,同時對周圍的村民大喊道:“周圍家的,你們就這麽看著讓陳青去死嗎?你們應該知道的,他去了的話,肯定會被張家人打死。”

  她的身後,還跟著個懵懂無知六七歲的小丫頭。

  “走開。”

  漢子死命想將悍婦甩開,在婦人面前聽話了一輩子,他頭一次那麽固執。

  不是他不愛妻子,而是他知道自己有一定要這麽做的理由。

  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土地,他想留給兒子,留給孫子,讓子子孫孫都能夠活下去。

  這是一個農民一生的期盼,也是一個農民最後的底線。

  漢民族的農民,一輩子也就這麽個淳樸的念頭。

  如果把這些田地丟了的話,死了之後,他還有什麽臉面去見自己的祖宗?

  “阿青,算了吧,我們鬥不過張家人。”

  “是啊,這已經不是錢的事情,張家人就是想要我們的土地而已,再多的錢都沒有用。”

  “我的丈夫死在了外地,連屍骨都沒有帶回來。現在就只剩下這個孩兒,為了孩子,再苦再累也要活下去。賣身當奴又如何,總歸是有口飯吃,不要去送死,阿青。”

  周圍的鄰居雖然一個個也是戴著白色頭巾,哭紅了眼睛,卻依舊強忍著悲痛上來勸。

  連族老們都已經認命,更何況是她們。

  賣身為奴是很慘,因為當了豪強的奴仆,就相當於你死了,戶籍上再也沒有你這個人,主人家想如何羞辱你,就如何羞辱你,就算被殺了,也不過像是殺了一頭牲畜,沒有任何人權。

  可那又如何,總歸是條活命的辦法。

  漢民族自古以來的堅韌便是如此,像野草一樣活著,再如何屈辱憋屈,只要能夠活下去,他們都願意去忍耐。

  活著,就有希望。

  就連一位族老也站出來勸說:“阿青,我知道你是為村裡人好。寧願散盡家財,也想保住村裡的土地。但這點錢太少了,杯水車薪。如果我們不答應,他們就會繼續征調我們,村裡還會死人,死很多人,阿青,放棄吧。”

  往日一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的漢子只是憨厚的笑笑,對族老說道:“三叔,我就去試試,要是張家不願意,我就去縣令那看看,實在不行會回來的,你們不用擔心我,真的就只是去試試。”

  “唉,帶幾個人陪你一起去吧。”

  族老歎了一口氣,他怎麽不清楚漢子那九頭牛都拉不回來的性子,說是去試試,恐怕不會那麽輕易善了,若是鬧僵起來,惹惱了張家和縣令,他這條命怕是.

  “不用了。”

  漢子蠻橫地將婦人掙開,繼續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少年矗立在原地,看著自己的母親,漢子低喝道:“阿志,過來。”

  叫陳志的少年不得不繼續托著錢箱,跟在父親的身後,慢慢離開了家門。

  婦人知道勸不住漢子,冰寒的天裡跪伏在冰冷的地上,哭天搶地,周圍的婦人有上去幫忙勸的,有默然不語的,有跟著落淚的。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什麽東西都要去試一試。不管是那一刻誕生的勇氣,還是被逼得無可奈何。

  只要還有希望,只要還有可能..

  如果真的能把田地留下來,犧牲一個人,也不是不值得。

  至少在陳家村的人眼裡,陳青會是個英雄。

  哪怕他曾經籍籍無名,哪怕他在村裡懦弱了一輩子.

  呼嘯的北風還在吹拂,婦人就坐在屋前的空地上,抱著滿臉髒兮兮的小丫頭。

  哭累了,旁邊的人也都勸累了,各自回了家。

  生活總歸是還要過下去。

  她紅著眼睛,眼淚流乾,哭不出來,於是只是癡癡地望著遠方。

  屋後傳來了馬蹄聲,卻轉移不了她的視線。

  她呆呆地看著遠處村口的方向,期待著有一個一瘸一拐的男人走回來。

  哪怕走得再慢,哪怕再缺條腿,只要還活著,就什麽都好。

  身後,一個溫暖的嗓音響起來。

  “娘,我回來了。”

   如果我說明天再更新,你們會不會殺了我?

    但只要有推薦票和打賞,縱是通宵達旦,縱是不眠不休,又有何妨!

    兄弟們,暗示的夠明顯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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