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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明國公》第一千二百四十章 是蠢是智(上)
  毛正清的話說到這裡的時候。哽咽了起來。而且很明顯就是情緒激動了起來。就連平常裡都會用的那下官兩個字都不用了。直接改口自稱為“我”起來了:“也不知道是我那嶽父。平日裡當真是欺人太甚;亦或是嚴氏一黨的人實在是作惡多端。人人恨不得除之而後快。總而言之。即便是朝中還沒有任何人提起周家的事情。但是當時敘州府的趙知府。那可是記得一清二楚的。

  “再加上當時。嚴嵩剛剛倒台。滿朝廷。甚至包括下面的人。全都在清剿嚴氏一黨的余孽。那模樣看起來就像。若是你不找出來一兩個嚴氏余孽。似乎就是個奸臣了一般。如此一來。那趙知府剛剛將周家跟嚴氏一黨的人有關聯的事情奏上去。下面立刻就下了命令。抄家問罪。說起來。我那個時候才做了不過一年的知縣罷了。但是對於這些事情還是知道一些的。而那個時候。什麽事情只要一旦牽扯到了嚴嵩。速度絕對是快的很。

  “總之。事情就是這麽回事了。等我趕到敘州府的時候。周家已經被抄家了。家產悉數被抄沒。而周家的人。上至我那嶽父。下到一個看門的人。全都沒有放過。都被抓了起來。關進了大牢裡。嶽父他聽聞當時受不了這個打擊。才進到獄中。還沒來得及審問。便猝死了。

  “既然人已經死了。想要審案。卻是找不到人。於是敘州府的衙門就隨意給按了幾個罪名。就算是坐實了。而之後。周家被抓的男人。自然是要去服徭役。女的。年紀大的倒是不說。但是年紀輕的。全都送入教坊司。大人。那教坊司是什麽地方。我與大人都是一清二楚的。我怎麽能讓她去那裡。

  “所以。我便找到了那趙知府。跟他說起了這件事情。想讓他放了她。好在那趙知府也不是什麽好官。不然當初就不會被嶽父擺布了。但是他要錢。我沒辦法。隻好變賣了家產。湊了六萬兩白銀給他送過去。好在我家中早就沒什麽人了。爹娘也是早逝。就剩下我一個人。這才是沒惹什麽麻煩。但是到了那趙知府那裡。卻還是麻煩了起來。我好說歹說。甚至都給他跪下了。這才是讓那趙知府松口。放了她。”

  說到這裡。毛正清的眼神變得平淡了下來。不再像是之前的那麽激動了。現在的他。看著如同陷入了回憶一般。

  而張凡。對於毛正清所說的事情。倒是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雖然心中也有唏噓。但是這種事情。他實在是見得太多了。所以也並不覺得有什麽。但是張凡並不是個冷血的人。他明白。自己之所以會有這種想法。那是因為自己並沒有經歷過那些事情罷了。但是對於當事人的毛正清和他妻子周氏來說。這種經歷。確實是會讓人難以忘懷的。

  想到這裡。張凡是不由自主地看向了窗外的那個人。張凡在這裡可以看得很清楚。周氏正在抹淚。顯然。毛正清所說的這番話。她全都聽見了。而且觸及到了她心中那片軟弱的地方。

  毛正清依舊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就在窗外聽著自己的話。他也沒有注意到張凡的面容。只是在繼續說著:“那之後。我便將她接到了自己家中。雖然家產和房子都變賣了。但是我畢竟是一個七品知縣。住的地方還是有的。但是。我不管怎麽說。也是一個七品官。沒有娶妻。卻是讓一個女子住在我家中。不僅其他同僚看不下去。我自己也覺得不好。所以那個時候。我便想要娶她。

  “可是她卻不同意。我明白她的心思。她定是覺得。如今她周家已經是窮途末路了。沒有了錢財和地位。而我。雖然只不過是個小小的七品知縣。但是她卻說。如今嚴氏一黨已然不在。只要我老老實實地做官。總有出人頭地的一天。她……她讓我不要為了他而耽誤了自己的前程。

  “大人。這種事情。我毛正清怎麽能夠乾得出來。之前嶽父不同意我跟她的婚事之時。我還覺得沒什麽。還覺得等我入了仕途之後。他便能認同我了。但是經過嚴氏一黨的事情。我成了七品知縣。又知道她已經定過親了。當時我心中很是難受。但是也發誓。這輩子不再娶妻了。

  “如今。這個機會擺在我面前。我又怎麽可能放過。或許大人會覺得。我實在是被逼。她際遇如此。已經是窮途末路了。而我卻還在這個時候趁勢要挾她。但是。這是我毛正清這輩子唯一的心願。其他的事情都好說。但是唯獨只有這一件事情。我絕不會放棄的。

  “最後。總算他是答應嫁給我了。大人。你可知道。我當時。心中有多高興。不論我在朝中如何堅定。哪怕是面對嚴嵩一派的人。都不為所動。但是歸根結底。當初我會去讀書做官。實際上都是為了她。而如今。這個心願達成了。我怎麽能不高興呢。

  “成親之後的那幾個月。是我這一輩子最快活的日子。這絕不是胡說。當真是如此。但是之後。情形卻又有了改變。而那個時候。才是大人之前所說的。我性子大變的時候。”

  說起來。張凡今天來這裡。就是為了從毛正清的口中問出這件事情的。雖然現在這才是說到了正題上。但是張凡並不覺得毛正清之前的話是廢話。即便是那些話給予張凡的感觸並不是太深。但是那是一個人的過往。也是他毛正清這輩子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其他的人能夠否定的。

  “我到現在好記得很清楚。那是我跟她成親的半年後。是嘉靖四十二年的大年初五。”毛正清繼續說著。“那年。天很冷。我還記得。自從我記事之日開始。一直到現在。那年都是我所過的最冷的年。

  “我跟她成親之後。便是住在了衙門邊的一座小院裡。那院子並不大。比起這裡。還要小了一些。只有兩間房。好在那時衙門的房子。我身為知縣住在那裡也是理所當然的。並不算是貪瀆。

  “她家中被抄。而我有變賣了所有的家產。所以成親之後。我夫妻二人只是靠著我的俸祿度日。雖然並不富裕。但是卻也足夠了。那時她還想到外面做些活計。我卻是不讓。說起來。她從小錦衣玉食。從沒勞作過。即便是我也差不多。而我跟她成親之後。家中的事情全都是由她操持。衣服沒洗過。她卻是能去學;飯菜沒做過。她也慢慢學著。雖然一開始衣服總洗不乾淨。飯菜也做的不算太好。但是我卻並不在意。

  “一直到那年初五的時候。那天的事情。我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那年。因為瀘州出了一夥賊人。大年三十那天晚上做了案子。下面說是逃到敘州來了。所以知府那邊便是發了告示。讓下面各縣也是注意些。我當時有些擔心。一大早便去了衙門。等到傳來那夥人已經被抓了的消息。已經是申時了。

  “等到我回到家中。卻是見她正在洗衣服。大人。有些事情你並不知道。家中的衣物。平日裡倒都是她來漿洗。但是那年冬天實在是太冷了。我怕凍著她。便是讓她拿去讓人漿洗。她原本是答應的好好的。但是那天我才知道。原來就為了省下來那幾十文錢。她非要自己洗。

  “她之前可沒乾過這種活。即便是之前也洗了半年的衣服。但是卻從未在這麽冷的天裡。當時我就讓她放下手上的活。她卻還是不肯。不過接著。她就得了風寒。手腳冰涼不說。根本就是面無血色。我當時就嚇了一跳。又是請郎中。又是到廟裡燒香的。

  “好在後來她好了起來。什麽事情都沒有。但是我卻不再那麽想了。我覺得自己很窩囊。自己實在是沒本事。讓她過這種日子。

  “而這個想法一出來。我就想到了別的辦法。做官的都會想到的辦法。做了一年的庶吉士。又做了一年多的知縣。有些事情不可能不知道。我當時就想。若是我也能收些銀兩的話。不是貪多。只是些小的。十幾兩。上百兩。最多不過千兩的銀子。那我就能讓她過上好日子。我不求大富大貴。我只求不要讓她如此勞累。

  “但是。她平日裡最是看不起這種事情了。平日裡我跟她提起這些事情。當成笑話。但是她總是面色肅正。告訴我千萬不得如此。所以那個心思起來了之後。我並沒有馬上就去做。而是問了問他。我不敢說我想那麽做。我就問他若是我那麽做了會如何。

  “她便告訴我。若是我這麽做了。她便不再吃飯。不再穿衣。不再……後面還說了什麽。我已經想不起來了。當時我就打定了主意。絕對不能這麽做。她聰明絕頂。比我要聰明多了。若是我一旦這麽做了。她定能看出來。

  “但是如此一來。就這麽過下去。卻也不是辦法。她還是得過這種日子。而我不想。所以。我又想到了另外一個辦法。這一次。沒有跟他提就這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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