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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十年代有空間》第451章 【靜】【別問我是誰】【2020052623
  第451章 【靜】【別問我是誰】【20200526235937253】

  孔令朋問道:“就是你一開始說的廣告費?”

  周想點頭,“對,但是,我只是和你掰扯這件事情才這麽說的,你覺得我缺你那點錢嗎?而且我不想被人觀瞻,我的模樣我的笑顏我的表情,它都屬於我,被人這樣觀看,我覺得非常的憤怒。”

  任丁香趕緊打開櫥窗的門,把照片拿了出來。

  “我們不擺了,還給你行嗎?”

  “這話,剛才老板說過了,我回答他的是:小偷偷了你的錢,再還給你,你願意嗎?”

  “那,你說怎麽辦?”

  “道歉,賠償。”

  圍觀群眾沒想到小姑娘這樣不近人情,人家好說歹說的,不僅叫人賠償,還要道歉,殺人不過頭點地,有點過了。

  任丁香臉色有點難看,“孩子,我們想好好解決這個問題,不是軟柿子由你捏的。”

  周想搖頭,“我不是捏軟柿子,走法律程序也是這樣,到時候,你們的道歉要廣而告之,你們的賠償會翻無數倍。”

  “真要這樣?”

  “真要這樣。我問你,若是你上廁所,被別人圍觀了,你什麽感覺?你是什麽感覺,我就是什麽感覺,懂嗎?這叫隱私權!”

  不惡心惡心你,我憋的一口氣沒地方出,為什麽有肖像權沒有隱私權啊?你快出來吧!
  得感謝肖像權已經出台,雖然大家不懂,但是它在。

  圍觀群眾哈哈大笑。

  孔令朋和任丁香氣的臉色通紅,這孩子說話太口無遮攔了。

  孔令朋一拍櫃台,“就不賠償不道歉,你去告。”

  “好嘞!回見。大家別走哈,一會我帶警察同志來,有好戲看,且還需要大家作證,你們還可以學學法律知識,免得以後不知道該如何維權。”

  圍觀群眾都點頭,快去,我們等著。

  周想拎著自己的照片離開,有好事者跟在她身後,見她真的去了城關派出所,便呼呼呼的跑回來。

  “哎呀!她真的進派出所了。”

  “真的?”

  “真的,我親眼見到有人站起來和她說話,我才跑回來的。”

  “那就再等等,不看到結局,我這心裡不舒坦,茶飯不香啊!”

  “是是,不看到結局,會憋死我的。”

  周想進入派出所,對著大廳裡的辦公桌後面喊道:“我要報案。”

  “發生什麽事了?”

  “照相館不經過我同意,洗了我照片,放在櫥櫃裡打廣告。”

  民警同志皺眉,“這個屬於我們管嗎?”

  周想搖頭,“不屬於,它屬於民事糾紛,需要去法院起訴。”

  “那你來報警幹嘛?搗亂!”

  “我是未成年,警察叔叔不應該保護我嗎?兩個大人欺負我一個小孩,你不應該英勇的站出來嗎?”

  民警同志有種跳坑的感覺,未成年不會解決問題,找警察好像也沒錯,可是,可是,可是什麽,民警自己也找不出那裡不對勁,有點怪怪的。

  “警察叔叔,你去震懾他們一下,做一下筆錄,再跟圍觀群眾取個證,若是他們還不賠償和道歉,我就拿著證據去法院起訴他們。”

  民警終於明白哪兒不對勁了,自己這是被她扯大旗了啊!

  不用說,以淮縣人民愛看熱鬧的習性,小姑娘走進來肯定有人看到了,若是不去幫忙,不說老百姓對警察的不理解。

  就說那照相館的人會覺得他們沒做錯,後面不知道還會不會再惹出什麽事情呢!

  得,人民警察就是被人民利用的,小姑娘能找到對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被她利用一下也無妨。

  “你告訴我一個問題,我就去幫你。”

  “你問!”

  “你怎麽知道肖像權的?”

  周想頓了一下,又扯一面大旗出來,“我小姨夫的哥哥姐姐是翻譯官和外交官,肖像權在國外很普通,在我國是去年才出台的。”

  民警聽著,直覺她是從她小姨夫那兒聽來的。

  “好了,走吧!我這隻老虎就借給你用用。”

  民警拿了本子和筆,和周想一起出了派出所。

  派出所門前,立刻跑走兩三道身影。

  照相館前廳,人越圍越多,國人的看熱鬧習性,始終不改,哪裡圍的人多,就往哪裡擠。

  “快,快,快讓讓,來了來了。小姑娘帶了民警來了。”

  人群立刻分開一條僅能容一人通過的路。

  孔令朋和任丁香的臉色都非常難看,今天,自家是徹底在淮縣出名了。

  民警和周想擠進去後,開始了正常詢問過程。

  問完,記錄完,民警又在人群裡詢找證人。

  確實有幾個人可以證明,那照片年前便擺出去了,而且那老板也承認了,是用來招攬顧客的。

  民警整理好筆錄,看著孔令朋倆人,“你倆還有什麽要說的?去年,民法裡確實有著肖像權這一條,現在證據齊了,小姑娘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們的。”

  孔令朋有氣無力的道:“我們道歉和賠償。”

  “這不就得了?非把事情鬧大了。”

  最後,孔令朋親自道了歉,並且賠償了周想一百塊錢。

  圍觀群眾炸開了鍋,真的可以?真的能維權?小姑娘都能做到,自己做為大人也可以。

  民警抬手示意大家安靜,所有人都閉嘴,聽民警說話。

  “小姑娘她懂法,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力,你們不是隨便就能去告的,要懂法且有證據。

  就像這件事情裡面,你們幫了很大的忙,因為你們做了證,小姑娘才能立刻維權,若是你們都不在,那就需要她自己到處去尋找看到過這照片擺放了很久的人,只要證據確鑿,哪怕老板藏起了照片,也能維權的。”

  “啊?還要自己找證據去?”有人大聲問出來。

  “對,這叫誰起訴誰舉證。你沒證據胡亂去告別人,別人反過來能告你,所以大家不要看到小姑娘拿到了錢,就眼紅,偷雞不成蝕把米這話,大家都懂的。好了,散了吧!都散了。”

  圍觀群眾邊說邊議論,這件事情給大家的衝擊很大。

  回去後,還對別人津津樂道,淮縣裡,很多老百姓都迷茫,一張照片而已,誰不稀罕把漂亮照片擺出來給別人看?為什麽就成了侵犯那什麽肖像權了呢?

   感謝【20200526235937253】【靜】【別問我是誰】三位小可愛投的月票,謝謝謝謝謝謝!麽麽噠!記得小時候,我所在的縣城確實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我沒親眼所見,聽叔叔回來說的。

    第一次我聽到了肖像權,那時自己心底最深處的想法就是:我也好想有張最漂亮的照片放在照相館的櫥窗裡啊!照相館老板為什麽不找我呀?我不會告你侵犯肖像權的。

    記憶裡最後這事好像也處理了,大城市裡的姑娘勝利了,我還嫌人家大城市裡的姑娘,矯情,事多來著。

    應該是在90年左右,我查了一下,86年的《民法通則》裡就有肖像權了,所以,我便寫在了87年初,請小朋友們別噴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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