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喘籲籲的跑回工廠小院,洪濤又笑了,半年多來,他覺得就剛才那幾分鍾,自己還活得想個人一樣,雖然短暫,但是過癮,他從來也沒感覺到有尊嚴,有感情是這麽的美好。當然了,他隻笑了幾秒鍾,然後就又蔫了,那個楊隊長萬一明天真抓自己到水房裡坐土飛機,那可就麻煩了,自己必須想個辦法把他哄高興嘍。
想什麽辦法呢?對!大美人的畫報!外加偵探小說!這兩樣是楊隊長最喜歡的東西。畫報自己這裡還有兩本精品,都是自己留著看的,現在不得不忍痛割愛了,借給別人還能拿回來,借給楊隊,就別指望嘍。至於偵探小說,這個得好好翻一翻,看看還有壓箱底的貨沒了。
洪濤翻著翻著,突然在箱子底上發現了一本書,一本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看到這本書的同時,洪濤就覺得屋裡突然有點小涼風的意思,然後他馬上就想起了那個錢家康,當初他最愛看的就是這本小說。轉眼就是好幾個月,這個文質彬彬的死刑犯現在肯定是沒了,大過節的,洪濤覺得應該也祭拜祭拜他,雖然自己並不太信這個玩意,但是多點講究也沒什麽,反正自己閑著也沒事兒乾。
“……老錢啊,不知道你在那邊有沒有酒喝,得,不管是當孝子賢孫也好,還是當朋友也罷,今天我也給你帶點東西過去吧。你不抽煙,喝點紅酒應該沒事兒,再來點小肚兒吧,巧克力都送人了,抱歉啊,剛才把你忘了。不過我這兒還有點威化餅乾,你湊合吃吧。”
說乾就乾,洪濤先是找了一個飯盆,然後到院子裡弄點土裝裡面,再點上三根煙插進去,充當香爐了,反正電影裡不都是這麽演的嘛。然後又四下找了找,這才發現剛才自己好像大方得有點過頭了,零食、糖果之類的差不多都給送光了。連自己都沒的吃,只能又跑到冰箱裡找了一個小肚切開當貢品,剩下的都是生肉,沒聽說祭拜人用生肉的。
零食沒了,紅酒還有,洪濤又打開一瓶,然後倒出一小半在地上,又想了想,再往那個香爐裡也倒點,因為他不確定倒在地上能不能傳到錢家康那邊去。再多來一層保險吧。剩下這小半瓶自己喝,處於這種狀態中,洪濤覺得不喝點酒自己今天晚上就別想睡了。腦子裡太亂,必須找東西抑製抑製。
“書還在,人沒了啊!看這個玩意對我能有什麽好處?難道我還能逃出去!別說裝死人逃跑了,現在就算把大門打開讓我走,我也不走,除非把釋放證明給我!”洪濤靠在自己的被褥上,滋嘍一口酒,吧嗒一口煙。然後又想起當初和錢家康分別時的情景,那一幕一直都深深印在洪濤腦子裡,現在回想起來就和過電影一樣,閉上眼甚至還能看到錢家康那個很靦腆的笑容,還能聽見他那個發音準確的英式口語。
“艸!老錢,咱這就不夠意思了,看書就看書,怎麽還帶隨手亂畫的啊!雖然你都走了。但是你也沒什麽太大的優勢,過幾年我也得過去找你去,只不過就是早走晚走的事兒。我必須批評你,書是什麽?書是人類知識的精華,看就可以了。寫就不要了,你這是……”洪濤隨意翻著拿本書。隨之又想起了錢家康最後用英文和自己說的那句話,順手就翻到了書中逃獄那一段,結果突然發現有幾行字下面有人用鉛筆點了好多黑點和橫道。
洪濤其實一點都不愛惜書,他上學時每本書上都畫的亂七八糟,和那些上完一年,書還像新的一樣的同學沒法比。不過他從來不亂畫,基本都是一些重點或者自己的備注什麽的,對於這種在書上亂畫的行為,他也是深惡痛絕的。尤其是這本書,這是拉爾夫給他帶回來的精裝本英文版,國內恐怕都不好買,他就更愛惜了,因為他是當成英語教科書來看的。除了錢家康看過之外,他都沒借給過任何人,其實別人也看不了,管教們好像都沒這個能力。
很自然,洪濤拿出橡皮就想把那些小黑點擦掉,可是剛要下手,他又突然停下來,就他對錢家康的了解,他也不是個手閑得沒事乾的人,每次看書之前他都會把手擦乾淨才去看,按說不應該在上面胡亂畫啊。如果不是胡亂畫的話,那這些小黑點難道是他有意留下的!
“出了鬼了!老錢啊,哥們對你可不薄,你可千萬別把什麽驚天大秘密留給我啊,我真沒那個本事去幫你翻案,我如果這麽幹了,那我很快就能下去陪你了!”想到這裡,洪濤不由自主的打了一個激靈,他自然而然的聯想到了什麽冤案啊、秘密檔案啊、高層絕密之類的東西,後世裡那些小說電影中不都是這麽演的嘛。
知道了這些東西之後,要是主角那肯定就是無盡的追殺,然後主角依靠非人的身手和逆天的智慧,最終勇鬥黑惡勢力,抱得美人歸;要是配角的話,那就操蛋了,百分百要被殺人滅口,洪濤琢磨了琢磨,自己好像離主角這個條件有點遠,怎麽看怎麽就是一個配角的命。
雖然小心肝不住在跳動,但是洪濤的好奇心驅使他還是忍不住,不由自主的要去看看那些他能讀懂的黑點和橫道,這些黑點和橫道並不是隨手亂畫的,這是一種世界通用的密碼,摩爾斯代碼!
洪濤上輩子玩過一段時間的民用無線電,也就是俗稱的HAM“火腿”,他不能算是大火腿,頂多算根小火腿腸。原因很簡單,性格決定命運,他那個幹什麽都沒長性的脾氣,導致他學什麽都是半途而廢,只求明白、絕不深究,剛考完一個最低的五級,只能收聽不能發射,然後他就玩煩了,白買了一大堆設備,扔一邊又去琢磨別的新鮮玩意了。
雖然只是根小火腿腸,但是玩這個玩意必備的一項技能,就是熟背摩爾斯代碼表。因為這種遊戲是國際性的,全世界都有火腿的存在,總不能你說英文我說中文,所以要想收聽別人在說什麽,只能是用摩爾斯代碼來互相溝通,這個玩意背不會,你啥也乾不了,那還玩個屁啊!
湊巧的是,這位錢家康也是位無線電愛好者。雖然這個年代中國還沒有正式的業余無線電規則,也不允許私人持有可以對外發射的電台,但是他在上大學的時候,還是自己改裝過可以接收的電台,所以他對摩爾斯代碼也是很熟悉的。他給洪濤書上畫下來的這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就是摩爾斯代碼。而且他畫得非常散亂,一頁紙上隔老遠才有一個黑點或者一個橫道,不是很熟悉這種代碼的人,根本看不出端倪來。
“--..,這是Z;..-,這是U;.-.,這是R……Zurich,蘇黎世!”洪濤找來一張白紙,開始一頁一頁的翻著書,開始記錄並翻譯這些代碼。說是密碼,其實很簡單,一個小點就代表一個短音,一個橫道,就代表一個長音,通過這些長音短音的不同排列組合,就會產生出相對應的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有點像數字尋呼機的那個代碼本,其實原理都是一樣的。
“蘇黎世班霍夫大街Bank Leu,編號EdmundT3309861,密碼Dumas18701205。”不到半個小時,洪濤就把全部的代碼都翻譯了出來,出現在紙上的是一個銀行名稱和一個編號、一個密碼。這個東西洪濤都不用動腦子想了,錢家康那些至死都沒交代的贓款或者還有其它什麽玩意,應該就藏在這裡了。
“老錢啊,你真TM是個怪人,死到臨頭了,居然還有這個心思……你放心吧,等我有機會去瑞士,一定去看看你留下來的是什麽玩意,但願只是你的賊款,別是其它什麽東西,那樣你就害了我啦!”洪濤看著這個一串名字,自己都笑了,錢家康真是一個文藝青年,居然給自己起了一個埃德蒙的名字,密碼乾脆就叫仲馬,他看書看得有點入戲了。
看來他沒和自己說謊,他確實喜歡這本書,否則也不會用書中的主人公名字和作者名字當銀行帳號密碼了。他之所以和自己聊得這麽融洽,估計也和這本書有關,這雖然只是一個巧合,但也可以解釋為緣分。
咱們中國人都信這個玩意,也願意去相信這個玩意,洪濤雖然不是宿命論者,但是對於老錢這份心意,他還是領了。不管那裡藏的是什麽,他都打算出去之後就找人去那家銀行裡去看看,什麽贓款不贓款的,洪濤心裡沒有這個概念,大仲馬在書裡寫過:我愛愛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既然錢家康選擇愛自己,那自己就不能恨他!洪濤一直覺得保持人性比遵守法律更重要,純潔的人性是維持人類生存的關鍵,而法律只是一部分人統治另一部分人的工具。(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