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財政乃庶政之母,大到治理一國,小到操持一戶,誰捏住了錢袋子,誰就有了發話的底氣。故老婆多愛向老公要管家錢,皇帝常瞞著大臣搞小金庫。須知,若沒這阿堵物,哪怕你是韓信轉世,也得為軍資走後門;若沒這阿堵物,哪怕你是漢武再生,政令都出不了長安城。
依照前一世小說戲劇裡的宅鬥橋段,一家之主之爭往往是從奪帳簿控制權開始的,期間還可能涉及鑰匙、印章等等之類的小道具。只是蔡吉沒想到自個兒轉世到漢朝之後竟也能有幸碰上這麽一出。當然以蔡吉眼下的情況來說,她本也沒啥立場好去嘲笑管統猴急。須知,蔡吉做太守道現在,可是連帳冊的面都沒見過。就算上次在水寨嚇唬段融說要查帳,亦不過是虛張聲勢而已。她要是真能說查帳就查帳,那何須又是打劫貢船,又是跨海通商的大搞小金庫。
因此眼前管統的做法雖是魯莽了一些,但對蔡吉來說也未嘗不是次機會。至少借管統這麽一鬧還能試探一下黃珍的底線。想到這裡,蔡吉便打起了官腔回頭衝黃珍問道:“黃功曹,管郡承此言可屬實?”]
面對蔡吉的詢問,黃珍顯得頗為鎮定自若,卻見他一甩長袖拱手答道:“府君明鑒,老夫並非有意為難管郡承。只是查驗帳目須以府君金印為憑,故未見府君之前老夫無權取出帳冊。”
黃珍這番話說得可謂是有理有據。須知,漢朝在會計方面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例如,其規定會計簿書如果丟失、錯訛,與被盜數額同罪;在會計憑證和印鑒方面,規定券契如有偽造、更改等情,重者與盜賊同罪論處,輕者以欺詐論處,如上計報告不真實,有欺詐隱瞞者,根據情節輕重判刑;在倉儲保管方面,規定對於帳實不符的,區分通盜、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在度量衡方面,規定度量衡不準者,按情況不同實行杖打等等處罰。
因此經過黃珍一番解釋,此刻反倒是管統顯得有些無理取鬧了些。不過管統既然今日敢來查帳自然是早就做好了完全準備。只見他冷哼了一聲,衝著黃珍拱手道:“那如今府君已到,黃功曹可否交出帳冊。”]
面對管統咄咄逼人的架勢,黃珍並沒有搭理於他,而是向蔡吉伸手道,“請府君出示金印。”
蔡吉聽黃珍這麽一說,便從腰帶上接下官印遞了上去。話說,漢朝的官印可不似後世電視劇拍得那般大得誇張,而是一枚一寸見方的鎏金銅印。銅印的上方還鑄有一環可用繩索絲帶系於腰間,正是用來方便各郡府太守、都尉們上馬領兵,下馬治民用的。
此刻的黃珍接過蔡吉的官印認真查驗過後,便回頭向身後的幾個胥吏吩咐道:“去,將帳冊搬來。”
黃珍的這個“搬”字用在漢朝的帳冊上可是一點都不誇張。卻見不多時,那幾個胥吏便肩扛手抬著將一捆捆竹簡搬到了大廳中央。蔡吉粗莫估算了一下,這麽一堆竹簡少說也要有幾百卷。要知道一本《論語》全文共有11705個字,大約也就相當於後世對開報紙一個版面的容量。可記錄到竹簡上卻要近三十卷竹簡才行。更毋庸說是一郡之地的帳目了。
可管統對此卻絲毫不以為意,只見他起身走到竹簡堆前,接連拿起了幾卷竹簡展開掃了一眼後,不禁皺起了眉頭向黃珍大喝道:“此乃流水帳,非郡上計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