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以為你要什麽事呢,感情就這點破事啊?行,那個女的到底是誰你直接說出來!兄弟們,別的沒有,就是有車有人。咱們現在是不興百裡迎親了,但是可以百車迎親。我專門挑一百輛車,然後給你拉了迎親的隊伍過去。你們兩個人立馬就把這個事給辦了,明天去登記行嗎?”
楊凡還以為到底什麽事呢,原來說了半天就這點破事啊。
行啊,反正他們兩個人都有過這麽一段了,也算是有情有意的兩個人。幹嘛非得整得這麽複雜呀,乾脆就……對吧?好好過日子唄。
牧遙搖了搖頭,苦笑說道:“你現在不知道,雖然說是我沒有取他沒有假,可是現在我們兩個人是根本沒辦法,在一起的。因為她是我最不能惹得那類人。我也是他最不願意見的那一類人。”
“哦?怎麽還有這個問題啊?”
牧遙娓娓道來,也算是講述了一段恩怨。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有一本書裡面有一個文章叫做明鬼。”
“這個我倒是知道。”楊凡還真讀過這本書。
他在牧遙的提醒之下,最近一段時間還真讀了不少古典名著,幾乎是諸子百家全都讀了個遍。
按照牧遙的說法,楊凡可以不用精通這些東西,但是別人說起來的時候不能跟個傻子一樣,不知道。
那樣太丟人了!
所以楊凡基本上把這諸子百家都過了一個遍,就算是沒有辦法背誦,至少也應該想起來自己能看過什麽,沒看過什麽。
“明鬼,那不就是墨子裡面的章節嘛。”
“的確是如此。明鬼什麽意思啊?”牧遙問道。
“明鬼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要辨別鬼神。所謂辨別嘴唇的意思,就是讓君主可以善於利用鬼神,善於利用人心。比如說在歷史上有名的一個人打算起義,讓另外的同夥去學狐狸叫,並且還編了一段順口溜。還有就是那個千裡草和青青,十日卜不得生。實際上都是有心人有意為之。作為人臣君主應該辨認這些東西,以免被人所挾持。”
“對,其實還有一種鬼比這種鬼要稍微地隱蔽一些。”
“啊?”楊凡突然感覺到他們兩個談的好像不是一個話題。
明鬼,這個意思實際上是告訴大家根本沒有鬼,只不過就是那些人在裝神弄鬼。
他們是通過裝神弄鬼打算達到自己的目的。
其實明鬼說白了也就是講的這些事情。
“你的意思是……”
“我啊,你現在非常地依靠我。甚至也可以利用我的影響力,來說服很多東西,尤其是在你手底下的這些人。我不就是你們當中的鬼神嗎?”
楊凡倒是還真沒想過這些事情。
但是他好像突然間明白了,如果說這件事情是牧遙說的。
恐怕他們手底下的人爭議就會比較少,哪怕事情做錯了。那麽辦事的人也會受到責難,是因為大家都會認為牧遙若是來辦這種事情,那一定就能水到渠成。
對,他現在已經近乎於妖了,再往上抬一抬,那就是鬼神的位置。
“強武侯之智,近乎於妖。說得也是這個道理。明鬼,實際上就是告訴所有的人不要過度地依賴鬼谷。”牧遙說道。
楊凡聽到這會兒總算是聽明白了。
原來,鬼谷這麽強是因為還有一幫人會專門對付鬼谷。
“雙方的理念不同罷了。我們鬼谷過去那是講究的學會文武藝貨賣帝王家。所以我們在文這一方面專門研究的是謀略,而在武這一方面更是勤練武聞雞起舞。”
對啊,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裡之外,誰叫皇上不喜歡這樣的臣子?
最起碼可以獨當一面,把他放到一個地方,自己安心。
“可是現在已經沒有皇帝了。哦……所以你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大樹,你們自己做藤蔓!”
對,現在的確是沒有皇帝了,但是在不同的立場當中,卻有著類似於帝王之權的位置。
比如說在楊凡的范圍之內就會有一個短暫的集權。
楊凡就是他世界的皇帝。
他在一個將起而未起的時候特地碰到了牧遙,想必也應該是牧遙有意地接近詹和平所致。
那就難怪了。
“但是這個世界上的有一些人卻覺得我們這個樣子是特別不好的。因為他們覺得我們這個樣子就是諂媚,就是朝著強者獻媚。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驚天的本事,不應該這樣過。我們應該去除暴安良,應該想著辦法去幫助這個社會上的弱者,而不是去為這社會上的強者轉。”
“好像也對哈。”楊凡撓頭。
對,的確是如此,這個強者已經很強了,用不著你去幫助。
“他們的思路就是你若要讓強者更強,那就會讓弱者更弱。”
若是之前的楊凡可能還會覺得這話說得對。但是現在的楊凡,聽到這話只會嗤之以鼻。
“這話可不對了,這話明顯的違法生產力的發展準則啊。因為生產力一直在往前推動,社會物資會越來越豐富。所謂的強者更強,實際上如果這個強者是在推動社會生產力而讓物資豐富起來的話,那弱者也會更強的。”
“是啊,可是這件事情是不可調和的,在一方的眼裡面生產力一直在往前發展。只有讓強者更強之後,這弱者才會得到比之前更多的利益。這是鬼谷。在有些人眼裡這個世界是零和的,也就是說一方多了另外一方必然會少。所以他們更傾向於讓弱者獲得更多的利益,這只是不惜損害強者的利益。”
“你先打住行嗎這種哲學問題咱不辯論了。因為你說的這些事情都是有適用條件的。關鍵在於一個法字,如果說是法定收入,當然可以……算了,就當我什麽也沒說啊,再說這個問題你抽我。”
楊凡當然知道了,就這點破事,恐怕再過兩千年也辯論不明白
首先,這個世界究竟是不是零和的。其次,製造出來的剩余價值應該歸誰支配?最後支配的一方如果分配不公的話,對另外一方會不會有打擊?
這些不都是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