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的公寓裡出現了一個女人的身影。
自從林肯先生遇刺之後,公寓裡的東西似乎變得很傷心,很難過。
堆積如山的罐頭保質期已經過去;浴室裡的肥皂瘦了一大截;加菲貓的臉上開始出現傷疤;林肯平時在法庭上辯護所穿的那件白襯衣飄飄然地掛在窗台上,上面還殘留著一些汙漬,那件衣服長期被逗留在室內,已經很久沒有遇到陽光,整件衣服都變得很憔悴;冰箱裡的酒水都放了安眠藥;毛巾終日變得愁眉不展,布料脫落,小洞小坑很明顯地表現出來。
辛波斯卡弗拿了一筆錢,續租了林肯的公寓,續租了半年。
這並不是她的初衷,她只是希望在林肯的公寓裡辦公以及盡快讀完他生前所撰寫的回憶錄,說不定可以從裡面找到指控殺手的證據;同時也能找到說服陪審團通過她的起訴議案。
詹斯其實說得沒錯,她作為首席刑事檢控專員,絕對有著獨立的權力去起訴一宗謀殺案的嫌疑犯。他從來沒有想過要乾預她的工作,只不過他想要告訴她,要通過落案起訴,就一定要說服陪審團通過起訴的裁決。
否則,在那之前,再多的憤怒也只是徒勞無功。
她在林肯的小房間裡撰寫著說服陪審團的演講草稿,她嘗試從其他的方面進行論點敘述,再把林肯的不幸身亡設為敢於發表真言的最終下場。她寫了很長的一段,就會刪掉十分之一的容量,再繼續寫,也會繼續刪除部分草稿,她表現得非常矛盾,無論如何,她都對自己撰寫的內容很不滿意,總覺得差了點核心重點。
她差不多撰寫了一個小時,然而效果差太多。她很沮喪地撐著額頭,心情差到了極點。
此時,她想起了林肯所撰寫的回憶錄,她決定再次打開林肯的記憶大門,通往他的記憶世界。
現在她只需要掀開林肯的回憶錄……
那是第五頁的內容……
說實話,辛波斯卡弗的委托案件讓我很難做,我接收辯護的案件本來就已經很少,現在還要我轉變為起訴的角色,這對於我來說,無疑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但無論如何,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一個可以讓我在律政司的官員面前大展拳腳,一展身手的好機會。我表面上一直在推辭案件的主導權,但是其實我內心是極度渴望的這一切的。
接手該案件的起訴工作的第一步,我就去了解路易斯·安納的家人。
他們一家哭哭啼啼,路易斯·安納就是那個被聯邦警察擊斃的可憐家夥,他們是從南非移民過來,在這個國家落地生根,很努力地工作,很刻苦耐勞地掙取每一美分,好不容易才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結果卻死在了自己的房子裡,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為了尊重死者的家屬,我決定換了一身休閑的衣服,安慰了他們一會,然後開始了解路易斯的基本情況。從他們提供的消息來看,路易斯絕對是一個良好市民,他努力工作,在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從事銷售工作,平均每個月可以推銷7-8輛歐洲汽車,每個月可以拿到相當不錯的酬勞。他很有愛心,偶爾會買一些食物喂給附近的流浪貓,流浪狗;他時不時會參加社會上的公益活動,也會捐贈屬於小小心意的金錢;經常參加義工,幫助弱勢群體。無論從哪些方面來看,他都是一個很尊重生命,很有活力,很有鬥志心的上進青年。他很愛閱讀,每天都會抽時間去圖書館閱讀,公寓裡也塞了很多金融類型的書籍。而且他還很擅長寫作,他在雜志《花花公子》上連載了一個關於殺手的故事,很受歡迎,點擊率也很高,當然也能拿到很豐厚的酬勞。他本來是家人的驕傲,那天的他只不過是心臟出現疼痛的現象,他想從兜裡拿出止痛的藥,沒想到這樣就被對面的聯邦警方誤以為是一種危險的威脅,從而被冷酷無情地被擊斃。
這個天之驕子,家人的驕傲,文壇上的一顆新星,就這樣消失了。
誰能接受這樣的事實呢?對吧?
在了解最基本的情況之後,我就要開始著手準備落案起訴的相關工作了。
首先等待著我的就是那個尷尬的死因裁決庭,我為什麽會用尷尬這個字眼呢?因為這個程序其實是很奇怪的,裁判官會召開相關的工作報告,由對應的負責人一一敘述報告的內容,然後分享自己的結論。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完成的時候,才會由裁判官裁定死者是否死於意外,如果是死於意外,那麽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死於自然或者死於不幸,那麽只能不了了之。落案起訴都不能起半點作用。
參與死因裁判庭的法官多半是司法界的老家夥,他們有著相當嫻熟的斷案手法,注意是手法,不是判斷。他們那副自以為是的嘴臉實在是讓我無法欣賞他們的工作能力。
說起來,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死因裁判庭,在此之前,我一向是以辯方律師的身份居多,換了個位置,我要處理的工作當然也會變得不一樣。
死因裁判庭召開那天,天氣顯得十分糟糕,足足下了一整天的雨,我聽著雨水在外面跌落地上發出的聲音,有點神不守舍,此時的死因庭已經開始召開工作報告。
首先出現的是負責本案的驗屍官許仲文,這個家夥雖然沉默寡言,但是他的驗屍技術可以說是相當的專業,在某種領域具有相當細致的能力。因此他長期高居首席法醫這個職位並非無緣無故的,關於他的一切都顯得十分神秘,有人說他是從亞洲移民過來,也有人說他過去受到了相當大的打擊,在歐洲漂流了一段時間,然後才來到了這個國家,重新申請了居民身份,不到一年就當選為高級法醫,三年內晉升到首席法醫。關於他的過去全都是道聽途說,要想知道他的過去,只能讓他親口告訴你,當然很難做到。
每一個人都有痛苦以及不願意觸碰的回憶,我估計他也不會例外。
其實我很欣賞那種從來不問你過去,不問你私人問題的朋友,最起碼可以很安心地與對方做朋友,知道太多的事情,只會令彼此都做不成朋友。
現在的他正坐在專家證人的位置,而我則負責向他詢問關於屍體的情況。
我隻好直接地問他:請問你在路易斯·安納的屍體有哪些發現?
許仲文:死者的身上起碼有著超過七處以上的槍擊傷口,而且每一槍的位置均落在要害的部位,也就是腰部以上,其中還有一顆子彈在死者的頭蓋骨找到。
我按照原定的程序問他:我可不可以理解為,死者遭受槍擊的時候,對方是幾乎沒有瞄準過,而是胡亂開槍。
許仲文:是的。如果是從屍體表面的彈坑來分析,可以判斷他是死於亂槍打死
我問著:但是,其實打中死者的子彈是來自同一支槍,對吧?
許仲文:是的。
我故意提出這個問題:但是一支槍打死人偏偏造成了亂槍打死的跡象?
許仲文:是的。
大概流程就是這樣,我唯有草草了事:你是否覺得死者是死於不幸呢?
許仲文笑了笑:如果這樣也算是死於不幸,那麽這個世界就沒有謀殺的稱呼了。
後面的流程我就不太記得了,我只是隱約記得,後來死因裁判庭因為法醫官的驗屍報告,斷定死者是死於謀殺。我把死因裁判庭的最終結果轉交給諾曼,由他去正式逮捕這個聯邦警察。
當然,一名聯邦警察在執行任務的時候遇到開槍的情況是時常有發生,打錯人,打死人也是屢見不鮮的事實。但是在聯邦政府的執行下,卻很少有警員被起訴謀殺,所以這一次的落案起訴,惹火了其他聯邦警察的怒火,他們紛紛嚷著要出庭作證,為斯潘塞·摩爾辯白,堅決他們的立場,不認為自己的同僚在執法的過程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這就很有趣了,對吧。
當然,要成功地建立檔案編號,使得正式起訴有一個代號,是需要在聽證會上互相辯駁。
這就回到我最討厭的環節,召開聽證會,面對著一群老爺子,他們可是年紀老邁的委員會成員,憑著自己在法律界打滾多年的經驗,佔著否決權的位置,長期耽誤各方面的工作。
聽證會有時候是拖延工作效率的絆腳石,有的案件之所以能拖一年都還沒處理,就是因為在聽證會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爭議點,他們互不退讓,非要鬥個你死我活,一決高下,自然無法解決問題。
好吧,召開死因裁判庭對於我來說已經是一種折磨,接下來我還要參加聽證會。
那天聽證會的氛圍異常緊張,坐在我面前的委員會成員似乎在仇視著我,他們蔑視我的存在,認為我這個私人律師接政府的私活是在多管閑事。
委員會的成員提醒著我:好吧,亞伯拉罕·林肯律師,現在你可以開始陳述個人觀點,為什麽我們要同意你的起訴請求。
其他的律師或許會選擇離開自己的座位,在有限的空間裡施展自己的身手。可是我卻不打算憑靠肢體語言來說服他們,我就像一個癮君子那樣,無精打采,表現出一副懶得理他們的模樣,撐著額頭,很平靜地陳述著:正如你們所說的那樣,起訴一個聯邦警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司法與執法應該是互相幫助,可是如果執法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存在個人偏見,種族憎恨以及個人情感在裡面,我們又如何能保證每一位執法者的做事方法是合理的呢?其實這一次的案件,我們已經有目共睹,聯邦警方執法魯莽,任意妄為,毫無紀律可言。這種問題一直存在,只不過我們為了激勵士氣,激勵執法者的氣勢,我們一直在縱容這種很病態的現象,結果越縱容就越容易助長這種社會亂象出現。
委員會成員提出了問題: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執法者每天都會遇到不同程度上的危險,他們抓捕通緝犯,追捕恐怖分子,遇到的危險是我們無法想象的,他們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如果他們連自己的生命財產都無法得到自我的保障,那麽他們又如何去保障其他人的安全呢?
我轉過身,臉扭到另外一邊,盯著他們的臉說著:如果遇到了危險情況,我們對於是否要開槍當然是不存在爭議,可是我們一起來看看本案的受害者,他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市民,住在自己的住宅裡,某天一名魯莽的警察闖了進去,並且在未向對方表明身份的情況將其擊斃。對此我十分心痛,一條無辜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犧牲了。上帝愛大地,也熱愛生命,他絕對不願意看到生命遭到摧殘。因此我們是絕對不可以姑息這一次的失職行為,否則,我們以後該如何管治這個國家的安全問題。
“我們不能乾預執法人員的工作自由,這樣很容易造成困局。類似的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他們都已經習以為常,我們認為不應該打破傳統,一旦有了例外,打擊罪犯會造成很多障礙。”
“我們不僅僅要向執法者有所庇護,還要保護我們的無辜市民,對吧?他們只不過是手無寸鐵的尋常百姓家,以後的執法者的執法態度如果一直是這個樣子,我相信很難讓他們有安全感,群眾都失去了信心,我們該如何站住腳呢?在這裡,我很希望你們允許通過起訴的法案。“
“好吧,起訴就起訴,既然你是代表司法制度,我們就不再乾預司法的行動,但是你必須要找出合理的證據證明我們的執法者是存心謀殺,否則起訴就無法通過。”
我得意洋洋地露出微笑,對於我來說,這是一次難得的成功。
如你所願,聽證會的決議順利通過,我的議案很意外地通過了。
這件事很快就上了新聞,很多人都知道了我的名號,我也因為這件事,在酒吧遇到了麻煩。
有人襲擊了我,就在黑暗之中,我看不清他的樣子,可是我聽到了他分明在罵我:我們同樣是在維護法紀,為什麽你一定要針對我們做警察的?處處針對我們對你有什麽好處?只會令這個國家無緣無故損失一名好的警察。那天恰巧在下雨,雨聲很小,可是他罵我的聲音很洪亮,我不知道是誰襲擊了我,但是我很清楚那個人肯定是斯潘塞的同僚,或者是為這件事抱打不平的警察。
無論他們怎麽報復我,我的工作立場是不會改變的。
我同情這些不同膚色的種族,同情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得不到公平的待遇,還處處遭到針對。他們的生活其實可以更加美好,要穩定美好的生活就必須要利用法律的手段奪回他們的存在價值。很顯然這個艱巨的任務自然而然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能感受到他的沉重,但絕不會輕易放棄。
在該案件開始審理之前,我去了一趟教會,我向上帝禱告,我的態度十分虔誠,我希望能在教會的祈禱中找到想要找的東西。
那不過是關於自由與夢想還有榮譽的事情。
一場代理戰爭在所難免,南方聯盟的背後力量我甚至能感受得很清楚。
斯潘塞當然找了南方的辯護律師,他就是大名鼎鼎、出了名狡猾的喬治·威爾。
他是南方聯盟的律師,最擅長找出證人證供的破綻,擅長人身攻擊,當然也擅長謊言,這個家夥以前我與他交過手,發現他從來沒有說過真話,做事全靠哄哄騙騙,對法律的漏洞了如指掌,崇尚金錢主義,他打官司隻認錢不認人,是南方聯盟政府的禦用律師。盡管他在法律界有著很高的聲譽,可是他在同行裡的名氣卻是聲名狼藉,沒有人願意與他合夥,用我的話來說,他隨時可以出賣身邊的人,因此他的朋友很少,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利用、欺騙其他人的感情。
他絕對是一個強大又值得尊重的對手,他自信滿滿、從容不迫,堅持到底,死都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的那種犧牲精神是我最為敬佩的,他曾經試過妨礙司法公正,可是南方聯盟政府縱容他的行為,沒有吊銷他的律師執照,只是讓他半年內不允許出現在法庭內。
他在南方聯盟政府裡絕對是一個英雄那樣的角色的存在。他一直為種族隔離制度在戰鬥,而我現在決心要為這種制度添加一個完整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