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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第008章 潛藏的厭惡
  布達拉美宮因為政變的問題,導致了’二月事件’

  臨時政府宣布布達拉美宮進入了緊急狀態令。

  二月的中旬在白天的時候仍然是鬧得日月無光,暴亂行動散播在街頭街尾,趁機滋擾生事的犯罪分子在扯著嗓子叫著喊著,當時滿大街都是暴亂情景,炸彈與手槍遍布整個城市的軌跡,很多商店因此而關門。

  貧困的分界線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辛波斯卡弗偏偏選擇在一間玻璃被完全粉碎的咖啡店坐下,悠哉悠哉地享受著香濃醇口的咖啡,外面的人在打鬥,槍聲不斷地湧起。

  APPLE慌裡慌張地環顧著四周,她生怕咖啡店的大門會淪陷,被闖進來的暴徒襲擊。

  辛波斯卡弗敲了敲桌子:淡定,我們今晚是來放松的。

  APPLE驚恐不已地說:在這種情況之下,還能放松嘛?

  她松了松肩膀:放心,這裡很安全的,暴亂分子不敢亂闖進來。

  APPLE有點生氣地說:難為你還能如此這般鎮定。

  她又點了一杯咖啡:怎麽了?我一向都是這樣的。

  APPLE嘀咕道:我聽說檢控官那邊找到一位很重要的證人,據說還目睹了整個凶案發生的過程,不過還好,檢控那邊勸服不了那個人出庭作證,不然我們這宗官司肯定輸了!
  咖啡送到,女老板也很淡定,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隻穿著短裙,很風騷地在店內轉來轉去,好像在登台表演似的。

  她若無其事地用杓子攪拌著香濃的咖啡:就算控方找到有力的證人,我都有把握將證人的口供給推翻,誰也阻止不了我贏這一場官司,這對於我來說,已經不單單是官司的問題,而是我個人的榮譽,我這一次隻許勝不許敗!
  APPLE不懷好意地打擊她:你真會開玩笑,之前在法庭上,你的證人好像剛剛才被控方完全擊倒了,你損失了一名人格證人,情況並不樂觀呢。

  她舉起手中的杓子,胸有成竹地說:就算我目前是處於下方,我仍然有把握戰勝她。

  APPLE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對她嗤之以鼻:真不明白你哪來的自信,明明是情況非常惡劣,你卻還是一副可以起死回生的狀態,你究竟是虛張聲勢還是早有準備呢?你還是祈求上帝保佑,控方找到的那個證人不願意出庭吧,不然這宗官司肯定輸了!

  店內突然想起了一陣咆哮如雷的英文歌曲,APPLE很不耐煩地皺著眉頭:咖啡店怎麽會播放這種令人厭煩的音樂呢?
  她似笑非笑地說:這是藝術,你不懂的。明天還要上庭呢,你早點回去整理一下案件中涉及的文件吧,明天上庭要用的。

  APPLE站起來,遲緩地說:哎,萬一控方的目擊證人願意出庭作證,會發生什麽事呢?我覺得這才是你率先要考慮的問題。

  她顯擺著一張微笑但實質卻很生氣的臉:早點回去休息,注意安全,外面有暴動。

  APPLE離開了以後,辛波斯卡弗雙手撐在桌子上,頂著下顎,陷入了沉思,過了幾秒鍾後,音樂停止了,在她眼前突然出現了一杯白開水,上面還散發著熱氣,

  她不禁驚訝地抬起頭,發現給她端開水的是這裡的老板娘,剛剛的老板娘還是一副放蕩不羈,敢愛敢恨的模樣,到了現在已經是一本正經的樣子。

  “看你的樣子,似乎有心事。”

  “不,沒有,我只是有點累而已。”

  “剛剛聽了你們的聊天內容,你是律師吧?”

  她驚愕不已地望著眼前這個女人,遲疑地說:是的,女士。

  老板娘突然展露著微笑:不用緊張,我不是故意偷聽你們聊天,只不過我恰巧站在旁邊於是聽到了。所以你在為案件的事而感到煩惱對嗎?
  面對著眼前這樣的一個陌生人,她忍不住說了出來:其實……我自己也很困惑,身為律師的確要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但我又……好像真的發現他是有罪的,他真的有做過,可我仍然要履行身為律師的職責,為他辯護。

  老板娘將雙手藏在背後,眨著眼睛說:既然做不到最好,那為什麽不能盡量做好呢?賺不到一千萬,賺一百萬也可以啊。

  她聽著這番話,似乎還不是很懂,但不忘報以微笑示好。

  老板娘用手連續地拍著桌子說:喝少點咖啡吧,對身體不好,多喝熱水。

  她假裝驚訝地說:哇,我不喝咖啡,你如何賺錢?這樣做生意是不行的。

  老板娘推動著白開水,輕聲地說:如果可以,我寧願少一位你這樣的顧客。

  她皺起眉頭地問:為什麽外面到處都是暴亂,你一點都不擔心,照樣開店。

  老板娘反過來問:你不也還敢到處亂跑,你都不怕,我更加不用怕了。

  兩人互相對視,不禁笑了起來。

  門外突然闖進了一個男孩,迅速地低著頭走路,移動的速度很快。

  她像看到了怪物那樣:這是什麽人,那麽沒有禮貌。

  老板娘尷尬一笑地說:很抱歉,這是我的孩子,他也參加了這一次的暴亂行動。

  “啊?你任由他去啊?不擔心?出事”

  “年輕人嘛,總渴望急於表達自己的想法,可以理解。”

  帕特麗夏正在辦公室裡翻看著法律文件,伍衛葉林敲了敲門,不等對方答應就擅自推門進去,帕特麗夏貌似也不是很介意,只顧著忙手上的事情,眼睛只顧盯著藍色的文件夾裡的檔案,頭也不抬地問:怎麽樣?那小子還是不願意出庭作證?

  伍衛葉林很生氣地說:我打他一頓!我就不信逼不了他答應!

  帕特麗夏迅速地合上檔案,誇張地說:拜托你了,你是執法者,怎麽可以亂來呢。證人如果不願意出庭作證,我們是不可以強逼他的,這樣是違反了人的自由。

  伍衛葉林很響亮地敲著桌子:你也應該知道,沒有重要證人,這宗起訴的案件就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令被告無罪釋放。我這不是想幫助你嘛。

  帕特麗夏微微一笑:我知道,可我們是公職人員,當然要尊重法律程序的對吧?既然他不願意出庭,我們也沒有辦法,這宗案件我還是再想想辦法吧,應該還有其他方法的。

  伍衛葉林下定決心地說:我還是再去找他聊聊天。

  帕特麗夏有點緊張,他從容地說:放心,我不是使用暴力,我會心平氣和地與他進行協商、溝通,然後達成共識,這樣行了吧。

  “我很感謝你說話這麽文縐縐。”

  “噢,請你相信我,我最討厭以及反對暴力了。”

  高等法院
  法官:檢控官你可以開始。

  帕特麗夏微微地鞠躬著,以此表示敬意: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負責本案化驗工作的化驗師出庭作證。

  法官:批準。

  美狄亞從門口走進來,恭恭正正地坐在證人欄那裡。

  帕特麗夏:美狄亞先生,請問你的職業是什麽呢?

  美狄亞:我是政府化驗處的化驗員。

  帕特麗夏:麻煩你具體地描述一下關於本案的化驗報告。

  美狄亞:我們在凶案現場找到的凶器,經過指紋掃描,在上面只找到一組屬於被告的指紋,除此之外,我們還在被告的衣物上找到死者的血液。

  帕特麗夏:你確定只是找到被告的指紋?
  美狄亞:是的,化驗報告基本上就是這樣。

  帕特麗夏:謝謝。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

  辛波斯卡弗站起來,用手撫平著莊嚴的禮服,咳嗽了幾聲:美狄亞先生,你剛才說在凶器上只是找到一組屬於我當事人的指紋,對嗎?
  美狄亞:是的。

  辛波斯卡弗皺著眉頭:那你能不能肯定有其他的指紋存在,但就在案發之後那些指紋被人抹除,因此你們只能檢驗到一組指紋的存在,是不是?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作出毫無根據的推測引導證人作出主觀的猜測。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只是想客觀地提問,在凶器上只找到一組指紋的情況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加重語氣):美狄亞先生,請你回答我剛才所提及的問題。

  美狄亞:我們只能檢驗出凶器上殘留的指紋,至於被抹走的可能性,我不排除。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說,就算有人抹走凶器上的指紋,你們也檢測不到。

  美狄亞:是的。

  辛波斯卡弗:在凶案現場進行封鎖之前,誰都可以進入現場,誰都有機會接觸到凶器,你同不同意這個說法?
  美狄亞:同意。

  辛波斯卡弗:留指紋在凶器上的不一定是凶手,你同不同意?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作出主觀的推測。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辯方律師剛才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請問死者的血液沾染在我當事人的衣物上,你能不能大概說說,是如何沾染到的。

  美狄亞:很有可能是死者與被告在搏鬥的過程中不小心沾染到的。

  辛波斯卡弗:能不能從被告衣物上沾染到的血跡的表面形狀痕跡來判斷血液沾染到衣物的具體因素?
  美狄亞:不能。

  辛波斯卡弗:被告可能一心想救死者,結果不小心沾染到死者的血液,你同不同意?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作出主觀猜測引導證人作供。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剛才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你能不能單憑凶器上的指紋以及染有死者血液的衣物就百分百肯定被告就是殺害死者的凶手?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完全超出證人的專業范圍。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

  帕特麗夏: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本案死者的哥哥—威倪斯出庭作供。

  法官:批準。

  威倪斯在庭警的陪同下,心神恍惚地坐在證人欄內。

  帕特麗夏:威倪斯先生,請問你與本案的死者是什麽關系?
  威倪斯:他是我弟弟。

  帕特麗夏:你們之間的關系怎麽樣?
  威倪斯:我們關系挺好的。

  帕特麗夏:你們家庭的環境怎麽樣?
  威倪斯:我們家裡的經濟狀況一向比較清貧,但我們很努力很努力地去讀書,因為我們都知道,知識可以改變命運,只要肯努力讀書,就一定可以改變現狀。

  帕特麗夏:據我所知,你的受教育程度隻去到高中。

  威倪斯:是的,我讀完高中就沒有再讀下去。

  帕特麗夏:我看過你的成績表,我發現你以往的成績一向很優秀,為什麽你沒有讀大學呢?你高考時的分數線還是挺高的。

  威倪斯:因為當時家裡的經濟情況並不是特別的好,只能供一個人讀大學,要麽我去讀大學,要麽我弟弟去,我弟弟比我聰明,成績比我優秀,品行比我好。我覺得他將來一定是一個可造之才,所以我犧牲了自己,成全他。我讀完高中以後,我就到外面工作,賺學費給弟弟讀書。

  帕特麗夏:據你所知,死者會不會常常與別人結緣呢?

  威倪斯略顯激動地喊:不會的!他平時很有禮貌,根本不會得罪人!
  帕特麗夏:在你得知弟弟的死訊以後,你有什麽反應?
  威倪斯:最初的時候,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因為我弟弟在學校讀書讀得好好的,怎麽會無緣無故遇害呢?可是隨著對方不斷地信誓旦旦聲稱真有其事的時候,我開始動搖了。

  帕特麗夏:你到了學校看到了什麽?
  威倪斯:我看到弟弟全身赤裸著躺在鐵架床上,身上遍布著形狀不一的傷痕,最令我心寒的是,他的頭顱竟然與身體分離了……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前不久還好好的……

  帕特麗夏:你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麽時候?
  威倪斯:在他遇害之前的一個星期,他當時還告訴我,一定會好好讀書,畢業以後好好賺錢孝順爸爸媽媽,可沒想到……

  她眼看著他越來越崩潰。

  帕特麗夏:請問你還能繼續嗎?
  威倪斯:可以。

  帕特麗夏:當你看到弟弟的屍體時,你有何感想?
  威倪斯:悲傷!百分之一百的悲傷從內心迸發出來!殺害我弟弟的人!就在法庭上!

  他狠狠地指著布萊內,布萊內一點反應都沒有。

  法官:辯方律師,輪到你開始盤問。

  辛波斯卡弗站起來鞠躬著,手裡拿捏著一支鋼筆:威倪斯先生,根據你剛才所說的那樣,你為了供弟弟上學,寧願犧牲自己學習的機會,出來工作賺錢給他讀書,這聽起來似乎真的很偉大,我個人真的很佩服。那麽你們兄弟之間的感情應該很深厚對吧?
  威倪斯:是的,我們的感情很好。

  辛波斯卡弗:你們有沒有試過住在一起?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辯方提出的問題是直接影響到證人對死者的印象。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作答。

  威倪斯:有,我們曾經住在一起。

  辛波斯卡弗:住了多久?

  威倪斯:大概三個月左右,之後他就住在學校裡了。

  辛波斯卡弗:住得好好的,為什麽死者會搬走呢?
  威倪斯:不知道,他想搬走就搬走唄。

  辛波斯卡弗:威倪斯先生,請你認真地回答我的問題。

  威倪斯:在生活上有一些習慣磨合不了,所以只能分開住。

  辛波斯卡弗:你所說的生活習慣無法磨合,是指哪一方面?

  威倪斯:他……很喜歡在夜裡開語音打遊戲,影響我休息。

  辛波斯卡弗:之後你就建議他去學校住。

  威倪斯:是的。

  辛波斯卡弗:換言之,死者的不良習慣就算是親人也無法忍受對吧?

  威倪斯:不是這樣的……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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