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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禁忌雜談》第二百零八章 手中證據
  除了教授之外,根據當事人的照片來看,在場並沒有那個女人,這個事情我想問小白和李若溪,但是我知道,問了也是白問,她們並不在現場,更不可能清楚在場的情況。

  除此之外另外一個軍人,他實際上屬於一個殘疾人,在當兵期間,左腿受了不可逆轉的重傷,雖然經過調養之後,已經恢復了原本的樣子,但是已經無法再參軍,平時現在在家裡面學習美術繪畫,靠賣畫為生,故事之外,本人有一個愛好,那就是喜歡古董,經常去一些舊貨超市淘弄一些被別人遺忘的古文。

  最後一個在場的當事人你就是那名老人,他是一家古玩店的店主,但實際上私下有人說口風不太好,這是賣古董的,但是店鋪裡面十有八九都是假貨,所以很少人去上門購買,不過這名店主最近改變了經營方式,通常拿著自己的古玩到處炫耀,但目的就是吸引顧客,欺騙顧客,讓顧客花出大價錢,購買對方手裡的假貨。

  根據現場的證實來說,當時這個古玩店的老板和這名軍人正好在這裡約見,主要原因是在一周之前,居然去古玩店看中了古玩店老板手中的一個瓶子,據說這個瓶子來自於明朝,價錢不菲,而且是難得一見的真貨,但是在價錢上,古玩店老板的出價太高,所以這件事情一直都沒有談攏,於是古玩店的老板就約見這位軍人,在這家餐廳裡就餐,實際上估計是古玩店老板開始後悔,並且決心釣上這個冤大頭,因此才碰巧被我們碰見。

  至於那名神秘的女人,始終都沒有見過,至於教授為什麽會出現在餐廳,警方經過多方打聽得知,今天教授原本在下午一點左右的時候去看牙醫,看完牙醫之後,在看牙醫之前,一直都沒有吃飯,所以才導致看完牙醫之後,到了下午兩點鍾才來到這家餐廳。

  這裡有一點業務不懂為什麽那個女人不管是誰都說沒有見過?
  除了那兩個當事人之外,另外還有一個服務員,也是如此的說,根據服務員所說,當天吃飯的人只有教授一個,除此之外就是我中途加入,就再也沒有看過其他人存在,難道說當天存在於教授旁邊的女人憑空消失了?
  我拿起了李若希遞給我的照片,我看了一眼,大概一共有兩張,第一張是拍攝的,主要是餐桌上的食物。

  當時在餐廳上,對方具體是什麽我不太記得,現在看但是和我的印象倒是有幾分符合,山頂上主要放了一塊牛排,還有一個瓶子,看起來有點像洋酒,再憑著她旁邊擺放了一個高腳杯裡面盛著半杯液體,在牛排的旁邊放了一套餐具。

  看看這一點對我來說就十分不利,因為無論怎麽看,這桌子上確實是只有一個人在就餐!
  一想換位思考的話,在旁人的眼裡,凶手很可能真的就是我,獨自一個人吃飯的教授,突然間被人開槍,從胸前貫穿,子彈留著對方的胸膛當中,而我手中的手槍是現場唯一的手槍,怎麽看都從這張照片上來說,發掘的結果都是我親手用手槍把教授擊斃。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根本就不是我殺的,當我抬頭的一瞬間,對方就已經死了。

  恐怕我陷入了一場陰謀當中,除了這兩張照片之外,還有一本案件的整理記錄,經過屍檢,教授唯一的傷口就是胸前的那個槍口,開槍的時間正在和我吃飯的時間一致!
  李若曦把這些東西都交給我之後,最後只能說:“我相信你是無辜的,但是在法律的面前,如果你想用正當手段辯解的話,恐怕真的只能靠你自己,且現場來看,對你十分不利,你確定不越獄嗎?”

  思考了一下,這話說的簡單,但是一旦越獄之後,我的罪名恐怕永遠都洗刷不清,那時候我的身份就變成了逃犯,如果這樣的話,根本就沒法進入這個古城,恐怕會成為全國的通緝。

  我搖了搖頭,既然已經下定決心了,就要光明正大。

  我說完這話話,只會讓他們兩個回去,第二天迎來的就是大法庭上的裁判。

  我本來以為第二天會長途跋涉,移交到其他的地方,但沒有想到,在這個古城的外面,當地就有一個大法庭,看來當地人非常的遵守法律,整個大法庭比我想象大得多,足夠有三層樓,我們所去的地方是第一層的大廳裡面大法庭的空間有600多平方米大,在法庭的最邊緣位置,大部分都坐滿了人,由於是開放式的客廳,所以一些無關的民眾們都可以來聽,我最主要的是,除了看熱鬧的人之外,還有很多是當地的法律學生想過來根據現場吸收經驗。

  法庭在往裡面一圈,這都是一些當事人的親屬,分為左右兩排,左邊的也是我們的人,我是話少的可憐,只有小白和李若曦和對方相比的話有天壤之別。

  對方的聽證席坐滿了人幾乎都擠不下了,仔細看的話,就發現都是年齡統一的學生,把這些學生們都是教授的子弟,一個個臉上怒容滿面,對我充滿了仇恨,與其說這是一場審判,不如說他們的樣子,看起來恨不得把我拉下台,大卸八塊。

  在對方的身份證及上述這群學生真賣,還有一個看起來穿著打扮古裡古怪的日本人,根據資料,這個人居住在古城當中,打扮和古城中人有幾分相似,穿著一身布衣,身上配備了一把日本刀,手中還拿了一把扇子,腦袋居然留了個日本武士頭型,這身打扮非常的奇特,還帶了一個高度近視眼鏡,這家夥坐在那裡做了一個簡單的自我介紹,簡單來說,就是這場官司的律師。

  而在中中央的位置,有一個看起來鐵面無私的大判官,年齡大約50歲左右,長了一臉胡茬,留著絡腮胡子,穿著一身西服,非常的整齊,膀大腰圓,給人一種不怒自威的感覺。

  當裁判席的錘子敲響三下之後,那法官大喊道:“好了,現在開庭了,大家都肅靜,被告人,根據當場的證人在昨天下午兩點,教授正在一個人進餐,這時候你手中拿著手槍,直接去擊殺了教授,你有沒有什麽想說的?”

  雖然我知道這是法律程序,但心中感覺到可笑,我要是什麽都不說,豈不就直接定罪了?我立刻拍著桌子說:“當然有問題了,我之前已經看了案件的說明,首先案件裡說我和教授兩個人坐在一張桌子上,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在現場還有一個女人,可後來我無論如何也找不到那個女人了,很有可能那個女人是真正的凶手!”

  在發言還沒有完畢的時候,對方的律師敲了一下桌子,對我說:“你等一下,不要懷孕而亂語,根據證人所說,當場只有你一個人,並不存在什麽女人,憑空捏造出來的人,根本就不能成為呈堂供證,在法庭之上,只有證據才是說話的東西,那是你自己不靠譜的記憶,根本就無濟於事,現在人證物證都在,手槍也在這裡,根本就沒有反駁的余地,還是避免浪費時間,直接認罪吧!”

  看來戰爭已經開始了呀。

  小白對我點了點頭,意思無論我說什麽都支持我,他說直到現在,我也沒有找出對我有利的證據,我直言相說:“你說人證物證都在,可是這把手槍裡面根本就沒有子彈,第二個是,起碼你也要人證,上來說幾句話吧?”

  那律師聽了我的話,可表現出一臉不滿的樣子,但是還是根據法律程序,我有權利要求這一點。

  沒過多久,兩個證人就已經走上了台面,在這一瞬間,我幾乎陷入了死局,那證人證實當天的軍人,還有那古董店的老板。

  均一上來就發表自己的意見,根據那個軍人所說,當時正在和這位老板談價錢,在談話的時候發現我正好走到了教授的旁邊,這時候突然間拿出了手槍,這個教授的後背開了一槍,導致教授當場死亡。

  至於那個古董店的老板,也依然是說出了同樣的話,更要命的是,旁邊的服務員也是如此。

  而且服務員添油加醋,還拿出來一張圖紙,那張圖只是這個服務員臨時繪畫的,當時餐廳裡面的布置,他們清清楚楚的寫著每一張座位的位置,在有人的位置上做了一個標注。

  服務員那張地圖拿出來之後對著大家說:“我想你們已經看清楚了吧,當時有位置上的人我都做了一個標注,也就是說不可能有那個神秘的女人,真正的凶手只有對方!”

  法官也跟著點了點頭,要服務員把證據拿上來,只不過在這一瞬間,我發現服務員突然出現了一些猶豫,可是猶豫過後,但還是把手中的證據遞給了法官,這個微小的細節在我的眼中完全的被我死死地抓住了,只不過當法官看完了證據之後,立刻抬起了手中的水紙,準備判我罪行。

  我當然不會這樣束手就擒,在他們兩個人說話之間,每一個字我都聽得一清二楚,這時候我拍了一下桌面,大喊了一聲:“給我稍等一下,這名軍官,你要知道,如果做偽證的話,很可能會導致這場裁判形成了一場千古冤案,那麽你的罪行恐怕也會在所難免!”

  我說完這句話,對方的律師立刻站起來,指著我的鼻子說:“我有異議,你這是在威脅,根本就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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