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隊的氣勢很嚇人。
但是很多時候嚇人只是個架子貨,沒什麽卵用。
比賽一開始,雙方勢均力敵,打得還算中規中矩,到了官方暫停時間後,麥蒂上來組織進攻,火箭隊起勢,同是組織的李慕華被維斯布魯克坑傻了,傳了維斯布魯克5個球,還都是接球就投,全都打了鐵。
號稱要在阿龍布魯克斯這個小癟犢子頭上砍30分的男人,不利用自己的優勢,反而在180cm出頭的精瘦面前投籃,李慕華表示很無語。
內線方面就更不用說了,上一場還威風八面的科斯蒂奇,居然扛不動海爺。
海耶斯的罰球能力可以說在NBA中無出右者,倒不是說罰球進不進的問題,比賽開始沒多久,科斯蒂奇犯規,結果現場觀眾有幸看到海耶斯的招牌動作,牽線木偶式的罰球,現場一片哄笑。
盡管已經一個半賽季了,但這個招牌罰球動作李慕華還是頭一次看到,當時就笑得彎下了身子。
是的,就是海耶斯,個子還沒杜蘭特高,地板流一號球員,把科斯蒂奇卡位成宅男。
宅在那裡一動都動不了。
火箭隊的戰術很有針對性,用阿龍布魯克斯當兌子,然後在罰球線距離附近形成包夾,維斯布魯克根本突不進去。
阿德爾曼不愧是戰術老流氓,斯科拉內線策應,外線有兩個3D球員,空間拉的很大。
自從上次一戰後,巴蒂爾對付李慕華特別有心得,防的李慕華無法出手,只能不斷地找尋空檔去傳球,奈何隊友不給力,誰也沒招。
阿裡扎對位防守杜蘭特。
火箭隊都是防守型球員,這麽打雷霆隊很吃虧,兩個外線球員就把雷霆隊的進攻端鎖死,而維斯布魯克又打不開,這種情況下,雷霆隊被打的灰頭土臉。
僅僅後半節,火箭隊就領先了比分。
格林和李慕華做配合掩護,格林的手感不錯,最起碼沒有讓比分拉開,唯一尷尬的是,格林總能找到空位,也就是說,火箭隊有意無意地在故意放格林。
一般來說,只有核心才能殺死比賽。
格林的身體,有巨大的先天優勢,天賦也還不錯,但是真正比起杜蘭特,甚至維斯布魯克,那是有很多不足的。
比如說耐草,扛造方面,格林就不行了。
格林一場比賽可以投個二十次,但是如果接近三十次,恐怕手勢就會變形。
這就是天賦的重要性。
聯盟裡許多球員都看科比不順眼,但沒人敢叫板,很簡單的原因,一場比賽投個60,70次,誰都乾不出這事,不是不想乾,主要是體力跟不上。
就連號稱皇帝的詹姆斯都不敢這麽放肆。
一直以來,雷霆隊都對外宣稱是進攻球隊,但是一見防守球隊就聳,這已經是聯盟裡的共識。
火箭隊的防守陣型可以用一流來形容。
除非雷霆隊的進攻更猛烈些,不然接下來根本沒法打。
第一節,杜蘭特只出手5次,李慕華才不過2次,維斯布魯克倒是挺瘋,但手感太差,全隊都指著格林過日子,要不是格林瘋狂的出手,恐怕首節就得落後。
進攻端打不開,這已經不是個人問題了,而是球隊的問題。
阿德爾曼的老辣讓人覺得恐怖。
按照道理來講,都是些角色球員,居然能將雷霆隊逼到這種田地,一句話,頭上挨鳥屎了。
球員們坐在板凳上休息,一個個沉默不語,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每次見到防守球隊都輸,這讓人知道還要笑話死,尤其是麥蒂只是上場組織了下進攻,這不是一個健康的麥蒂,他特麽的還在養傷。
布魯克斯皺著眉頭站在那裡,從戰術上講,雷霆隊沒什麽毛病。
也不能說誰的手感好或者不好,維斯布魯克那是正常現象,誰敢保證手感一直逆天,那就不是籃球運動了。
眼瞅著第二節比賽要開始了,布魯克斯和卡拉曼達商議之後,把球員們都叫了起來:
“LI,你負責組織進攻,籃下是塞爾吉,外線交給詹姆斯,都相互試下手感,你要是機會好,也放開投!”
李慕華點了點頭,這麽布置倒是有些道理,打對手一個出其不意。
比賽開始。
維斯布魯克被哈登換了下場,李慕華持球進攻,作為第一節的組織者,李慕華也知道自己沒做好,被巴蒂爾防成了狗。
伊巴卡身體強壯,和科裡森能形成內線雙閘,可以很好的護框。
這種情況下,哈登浪一點是沒有關系的。
李慕華借助擋拆繞開巴蒂爾,雖然沒有甩開,但是拉出了空間,一個擊地送到了伊巴卡的手中。
伊巴卡靠著斯科拉轉身拋投命中。
這次進攻很流暢,伊巴卡的身型靈活,正好是火箭隊內線的克星。
火箭隊進攻,巴蒂爾沒有找到機會,傳給底角的阿裡扎手中,阿裡扎直接起跳,命中三分。
阿裡扎的手感確實不錯,第一節就命中兩個三分。
一般解說都說某個球員手感火燙,就是怎麽扔怎麽有,誰也攔不住,那一刻真是上帝附體,這種比較玄的事在NBA來說,幾乎成了家常便飯。
只能說,上帝很忙,每天幫不同的球員來打出奇跡。
雷霆隊進攻,李慕華過了半場之後,沒有理會張牙舞爪的巴蒂爾,直接甩手將球高拋到籃下。
只要姚明不在,火箭隊的地板流根本攔不到這種高空球,伊巴卡順勢空接暴扣。
就是擺明了欺負人,巴蒂爾瞪了一眼李慕華,李慕華聳肩示意。
火箭隊進攻,阿裡扎強行突破並沒有奏效,於是退回到外線,哈登趕緊撲了上去,誰知,阿裡扎只是一個晃人動作,將哈登晃掉之後,不緊不慢地三分再度出手。
沒有懸念,外線再度命中。
比分瞬間被拉開了6分,李慕華這才發覺,今天的比賽恐怕真的不好打。
先不說巴蒂爾沒有發揮,單單是阿龍布魯克斯和阿裡扎,光是扔三分,雷霆隊就受不了,更別說阿裡扎他娘的手感還不錯。
簡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