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人!
竟然是我!
我瞬間僵直,直接傻了眼,整個人都不好了,門外走過來的人分明是我啊!
這不會有假,我沒有眼花。
方遠看著窗外,探頭找了找,“峰哥,你在看啥呢?”
我看著永叔,永叔卻是一笑,讓我不知所措。
方遠繼續在旁邊問:“你們到底看到啥了?一個個都瓜起。”
我沒有管他,已經無法保持冷靜了,永叔的手摁在了我的肩膀上,非常用力,我是動也不能動。
永叔是無常之一,抓鬼複命的本事我是領教到了,他拎鬼魂跟拎小雞似的,難怪那些鬼魂見了他都得跑,嚇破了膽兒。
“在傘底下給我躲好了,你以後能不能好生活著,得機靈點。”永叔輕聲說。
我點點頭,等待門鈴想起那一刻。
焦急中,方遠接到了一個電話,聽他說道:“嗯?峰哥,峰哥不是在家裡嗎?”
“對,他是有打傘,還有個黑人在。”
“啥?你才是峰哥!那……他們是鬼!”
方遠頓時驚起,然後惶恐地盯著我跟永叔。
“遠子,誰給你打電話?”我試著問。
方遠以一種看變態的眼神看著我,顫聲說:“你是人是鬼?”
“我和你一樣啊。”我這麽說。
“呸,你那把黑傘是招魂傘,鬼怕陽光,所以大白天的你才躲進傘裡。”
似乎電話裡有個人跟方遠說了這些,應該就是門外的那個我吧。
好像是如此,之前在樹蔭下,永叔沒打傘,走到陽光下我們才打開的傘,這麽做是為了遮蔽陽光。
但不止這個原因,畢竟都到了屋裡永叔還舉著傘。
方遠驚恐中,迅速跑去找了部相機端在手裡,作勢說:“鬼怕閃光,而且鬼不顯影。”
哢嚓。
他按下了快門。
閃光燈一閃,我頓時就感覺頭暈目眩了,難受的厲害,沒想到普通相機對魂魄造成的傷害還不小,永叔則不一樣,他有身體,完全不懼一部相機,四平八穩的坐著。
“果然是鬼,一個沒有影子,一個不成像。”方遠被人利用了,舉起相機對著我們便是一通亂閃。
我是越來越虛弱,我慌了神說:“永叔好歹你抬一下手幫我擋下嘛。”
永叔說:“死不了。”
他大手一揮,頃刻間,方遠手中的相機便脫手而去,砸在牆上摔得稀爛。
下一刻,方遠昏厥了過去。
永叔打了個響指,就見屋子大門自己開了,他對外面的人說:“進來吧,也別藏著捏著了,我找你,有事問你。”
“啥事啊?用得著無常大人親自出面的。”一個聲音響起,從門外傳了進來,可以確定不是我的聲音。
那還好,只是樣子像罷了,不是我就行。
我看向門口,那個“我”走了進來。
“是你殺了方遠?你是小嵐?還是李穎?”看到那人的一瞬間,我就控制不住問道。
“我是你呀。”那人微微一笑,這很奇怪,就像是我面前擺著一面鏡子,對方的一舉一動像極了我,只是聲音略微不同罷了。
“還有,誰說我殺了方遠?”
我指著地上躺著的方遠,喝道:“他是鬼魂!”
對方聳聳肩,說:“只要沒下去報道,在我眼裡都算不上死,你不是也一樣嗎?沒有心,也逗留了這麽久。”
他看向永叔,挑眉說:“無常大人,你是不是有些徇私舞弊了?還不拿他!”
永叔淡然說:“還輪不到你區區筆靈操心了。”
筆靈?我身子一顫,這是什麽詞?或者說這是什麽東西?
永叔看來一早就知道了對方身份,“筆靈”兩個字讓我犯了糊塗。
筆靈難道就是那支鋼筆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那人說:“區區?是,我一文不值,永遠都被你們瞧不上眼,用的時候才會想起,不用就丟灰裡,呵呵,沒了我,你們還不亂了套。”
永叔一拍沙發,哼了一聲,很生氣說:“哼,你本該如此!”
對方哈哈一笑,歪著腦袋盯著永叔,也不示弱:“我再叫你一聲無常大人,我的苦衷,你高高在上的大人怎麽能懂?你不懂。”
永叔也忽然笑出了聲,覺得太可笑吧:“一支筆,也配給我談苦衷?”
果然如我所想,筆靈就是那支鋼筆。
“黑鬼!你能拿我怎樣?”
筆靈一句黑鬼,徹底激怒了永叔,話音剛落,永叔就將傘高高拋起,在我頭頂上空盤旋,趁著還未落下的時候,他化為一道黑影衝出去,一掌探向筆靈腦門。
筆靈也不虛他,微微後仰就躲開了那一掌,接著撩起腳往永叔腹部猛踢,永叔反應也快,收手一擋,只見兩人廝打在了一起,戰鬥激勵,一時難分勝負。
兩人拳拳到肉,我佩服的緊,我那些拳腳功夫根本還不配給兩人提鞋的份,
眼看傘就要落地,永叔也不戀戰,黑影往回一收,就穩穩接住剛要落下的傘,我看他連氣也不帶踹的,非常從容。
“別打了,咱們誰也佔不到便宜。”筆靈先說,說話氣息有些急促。
永叔眯著眼,坐觀其變。
其實勝負已分,我知道再打下去的話筆靈必敗,黑無常果然還是要厲害些。
“說吧,東西在哪?”永叔很突兀的來了這麽一句,不知指的什麽。
“你知道,我不會說的,你們甭想找到!”
筆靈說話直截了當。
看得出,就算實力勝過一籌,永叔拿筆靈也沒太多辦法。
我趁機問筆靈:“你怎麽落到方遠手裡的?”
筆靈笑說:“不是你將我送給他的嗎?”
我氣氛道:“別胡說八道,這話你騙方遠還行。”
“那就實話告訴你吧。”筆靈轉頭看向地上的方遠,然後說:“你以為隨便誰都可以拿起我?除非是判官,別無可能。”
難怪當初夏笑也拿不起鋼筆,原來這是判官筆的筆靈,筆靈也非鬼,哎,所以一直沒發現疑點。可遠子又不是判官?難不成,遠子是判官投胎!
我不敢繼續往下想。
筆靈繼續說:“能用判官筆之人屈指可數,賞善司,罰惡司,查察司,還有個崔判官。這前三位都是職位名,沒有固定誰,方遠曾是第八任罰惡司。你說,我為什麽找到他?因為他是我的主人,我唯一敬佩的人,所以我出來第一件事就是找他,可惜筆永遠是一支筆,無可奈何,只能用小嵐這個身份接近他。”
果然是小嵐,我疑惑道:“那我看你去找醫生看病?”
她解釋說:“我說,我想像人一樣生病,是不是很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