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整理之後,他將弓弩手單獨編成了兩曲,一共八百左右,持勁弩的弩兵三百,持弓的弓手五百,使之成為獨立的作戰單位。
披甲之士在接管了郡兵,又從府庫和縣庫的武庫中,接收了一批甲胄,使得他的甲士數量達到了八百之多,但是其中大部分還是皮甲,鐵甲只有不足三百副。
李琛於是精選了五百甲士,作為重裝步兵使用,將鐵甲大部分都配發到了這一曲重裝步兵之中,使之擁有較為強大的戰鬥力。
剩下的青壯之士,則作為輕裝步兵,一共五百人左右,編為一曲,剩下的則屬於老弱之人,都被李琛編為了輔兵,但是目前輔兵數量不足,守城還沒什麽問題,要是出征到遠地方作戰的話,輔兵就不夠用了。
不過眼下輔兵的事情不著急,到時候真的需要出征的話,臨時招募也來得及。
而他的親衛數量不變,依舊是那一百精兵留作他的親衛,但是卻再次擴編了騎兵。
之前他在克複襄國縣的時候,就從城中王梓手下的黃巾賊手中奪了上百匹馬,雖然優劣不等,但是基本上湊合著能用,這時候有馬就不錯了,誰還在乎質量。
接著他又在沙河一帶擊潰了於涉的黃巾軍,又繳獲了大約二百多匹馬,此次來邯鄲,解決掉曲同和他控制的郡兵之後,又從郡兵手中,獲取了幾十匹馬,使得他手頭的馬匹數量,現如今達到了三四百匹之多。
再有就是他還意外的從趙王府之中,獲贈了百匹戰馬,而且皆為良馬。
說起這件事,還真有必要提一下趙王劉赦,趙王乃是世襲王爺,但是漢朝對於封王管理的是比較嚴苛的,雖然趙國為趙王封地,但是作為王爺的封王,是沒有任何對地方管制的權力的。
按照漢律規定,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也就是說,侯國之中的國相和國傅,乃至是中尉(暫時沒有),只是名義上侯國諸侯王的屬臣,但是實際上卻是朝廷派到諸侯國負責監視諸侯王的官員。
東漢對諸侯王管束極嚴,除以傅、相、中尉為監督外,還允許吏、民舉報,並制定了種種的法令,以約束諸侯王,如:諸侯王不得竊用天子儀製、不得專山海之利在國內私煮鹽鑄冶、不得私出境、不得與宗室私會、不得與王的外戚私自交往、不得私賞官吏、不得收納亡命、不得招攬賓客等等,可以說,本朝的諸侯王們是空有貴爵,全無威權。
說白了他們就是享受封地每年的租賦,而行政管轄權,則都由各封國的國相來負責,包括官吏的任免,地方行政的管轄,都是國相來負責,只需要每年把封地之中所獲的租賦交給王府即可。
而這些封王,什麽都不能管,也不用管,只要呆在王府之中坐享其成就行了,說白了就是被朝廷圈養起來的一批人,手頭是沒有任何實權的。
即便是如此,諸侯王的日子也並不好過,上有一州的刺史監察,身邊有國傅和國相的監督,下面還有吏民盯著,隨時可以舉報。
國傅和國相如果是諸侯王犯錯不舉報者,可視為其朋黨,所以諸侯王其實整日裡都要戰戰兢兢的過日子,生怕被人家抓住什麽短處,告他們有不臣之心。
要是遇上比較寬厚的國相或者國傅的話,他們還能過幾天舒心日子,要是遇上苛刻或者是嚴苛的郡國長吏的話,那麽他們這些諸侯王,就別想有什麽好日子過了,弄不好隨便放個屁,都會被人舉報,這日子就別提多難過了。
而各地王府之中,雖然也有府兵,作為王府的侍衛,但是數量都有定額,開支也是由王府自行負責,僅僅隻作為王爺出遊時候的儀仗,亦或是守護王府之用,實際上是沒多少戰力可言的,說白了就是一幫花架子,平時是不敢隨意操練的。
但是作為諸侯國的國相和國傅,國相才是掌權的,而國傅則只是榮職,啥事沒有,就是負責勸導諸侯王與人為善,教其知禮,不要心生不臣之心,說白了就是混吃等死的一個差事,每天啥都不乾,領著工資,陪著諸侯王吃吃喝喝玩玩,監督諸侯王也跟著啥都別乾,啥都別想就行。
這也是為什麽曲同連趙王都不放在眼裡,都敢上門去進行敲詐勒索的原因,因為這些諸侯王,實在是沒什麽權力可言,曲同跟他要錢要糧,他們如果不給的話,曲同就可能會告他們聚財而不思報國,有不臣之心。
所以趙王即便是被曲同敲詐勒索,也沒有奈何,劉複都拿曲同沒辦法,他趙王更是拿曲同沒有一點辦法,除了每次被敲詐勒索,老老實實的拿出一些錢糧打發曲同之外,趙王沒有任何反抗的權力。
所以這個時代的諸侯王,其實是過的相當憋屈的,除了背著一個王爺的名頭,有錢之外,什麽權力都沒有,日子還過的擔驚受怕,生怕犯了什麽錯,被人逮住告發他們,讓他們獲罪。
要說曲同這麽欺負趙王,趙王如果說一點都不惱的話,那麽劉赦的涵養算是好過頭了,其實趙王劉赦對曲同,早已是恨得咬牙切齒,恨不得扒了這廝的皮才能解恨。
李琛領兵一到邯鄲,趙王劉赦就聽說了,而且他很快就聽聞,新任的這位趙國兵曹掾,乃是一個猛人,一被擢為趙國兵曹掾,便立即拉起一支人馬,殺到了襄國縣,把陷入賊手的襄國縣給克複了過來。
接著就撞上了於涉所率的黃巾賊,在野外一場鏖戰,又把於涉率領的黃巾賊給打了個潰不成軍。
這一下趙王劉赦高興了,趙國終於出了個能乾的人,比起那只知道躲在城中不敢露頭,卻在城中四處搜刮錢財的曲同,李琛這個新任的兵曹掾可比曲同強到天上了。
於是趙王就想要邀請李琛到王府之中設宴款待一下他,為李琛慶功,同時也跟李琛套套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