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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獵人》118.第118章 聽我唱這首歌
  “砰!”木地板微微震動,重物倒地的聲音清晰可聞。

  難道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紅花當即蹦起來,拉開門跑出去。酒館欣賞他的歌藝,免費提供吃住,自己可不能坐視竊賊不管!

  二樓總共只有三個房間,另外兩間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館主人的臥室,後者正位於番紅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鮮血,不由一愣。順著血跡延伸的方向,番紅花看到臥室的門虛掩著,他想也不想就闖進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誰,立刻出去!”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從地板上爬起來,鮮血從他的大腿、肩膀、後背、胸口汩汩湧出。

  “怎麽是你?”番紅花吃驚地叫起來,一個箭步衝過去,扶起黑狒狒,“天哪,你怎麽受了這麽重的傷?快快,去我的房間,你這麽亂闖可不行,別人會以為你是盜賊!”他側過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黑狒狒按住番紅花的手臂,喘息著說:“糊塗的小鬼,這可是我自己的房間啊。”

  番紅花目瞪口呆:“你是這家酒館的老板?”

  “你讓我先治傷,再回答問題好不好?”黑狒狒苦笑著撐起上身,手臂抖抖索索,去夠床頭櫃的抽屜。

  “哦哦,沒問題。來,我來幫你!”番紅花自來熟地拉開抽屜,第一層凌亂塞滿了金幣,閃閃發亮,各個國家的錢幣都有。

  “哇,老板你好有錢!”番紅花嘖嘖地說,又去拉第二層抽屜,裡面堆著泛黃的舊紙張,紙上寫滿了曲譜和配樂的詩歌。因為時隔太久,書寫的墨水已然褪色,字跡稍顯模糊。但一筆一劃,盡顯工整。

  “真棒,這麽多詩歌啊!”番紅花激動地捧起紙張,兩眼發光,“《飲酒歌》、《和我跳個舞》、《月亮河》、《老橡樹上的黃絲帶》……太厲害了,這是失傳的《綠袖子》的曲譜啊,竟然也被你搜集到了!咦,這一首《聽我唱這首歌》怎麽沒聽說過,不會是——老板你自己寫的吧?”

  黑狒狒瞧了瞧滿身流血的傷口,剛要說話,看到番紅花時而癡迷、時而驚歎的表情,他眼神恍惚了一下,陷入了沉默。

  “哎呀,你還受著傷呢,太對不起啦!”過了一會兒,番紅花才如夢初醒地放下紙張,急急忙忙打開第三層抽屜,裡面是各種傷藥、繃帶和幾支煉金藥劑。

  “幫個忙,倒一盆清水,桌上有瓶朗姆酒,拿給我。還有黑紙包著的那幾包藥粉,那袋白色的要兌水。再把那管貼著標簽的煉金藥劑給我……”黑狒狒接過番紅花端來的水盆,脫掉衣服,熟練地清洗傷口、消毒,再敷上各種藥物。整個過程,無論是把衣服連著黏住的血肉一起扯掉,還是往傷口上倒烈酒,他都面色如常,一聲不吭,看得番紅花欽佩極了。

  “老板,你怎麽會受傷的?”番紅花攙扶著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後,幫他纏上一圈圈繃帶。

  黑狒狒遲疑了一下,道:“路上出了點意外。”

  “碰到劫匪了?咦,你身上全是傷疤啊。這道疤離心臟就差一點點,差點沒命了吧?”番紅花將繃帶繞過對方的肩膀,打上結,疑惑地問,“老板,你以前是乾哪一行的?怎麽……”

  “我回城的時候,剛好聽到你在一家酒吧裡彈琴唱歌,覺得不錯,所以讓人請你來這裡。”像一把生冷的刀切開木頭,黑狒狒打斷了少年的話,“聽著小鬼,我只是一個想聽你唱歌的人,而你只是一個吟遊詩人。除此之外,何必要問別的?”

  “那倒是,嘿嘿。”番紅花抓了抓腦袋,笑起來,“就像白朗寧說過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相識,對吧?”

  黑狒狒凝視著少年如黃金一樣燦爛的笑容,心裡莫名一痛。“你喜歡這些曲譜和詩歌?歸你了!”他揮揮手,仿佛扔掉了一堆討厭的垃圾。

  番紅花歡呼一聲,從床上跳下來:“真的嗎?老板你真是個大好人!可你搜集這些詩歌肯定花了好多心血,奪人所好不太好吧。”

  “我不需要了。”

  “為什麽?”

  “哪有那麽多為什麽?它們不能換錢,不能吃穿,只是一堆廢紙加一堆廢話。”

  “這不是你的心裡話。”番紅花認真地看著對方。

  “你這多嘴的舌頭真該被割掉!”黑狒狒扭過頭,咕噥了幾句,“小鬼,最下面一個抽屜,把雪茄拿給我。對,還有火柴!”

  這層抽屜裡很雜亂,雪茄盒、地契、寶石、黃金馬刺、臭襪子……角落裡還有一頂發白的大草帽。

  “哇,這是幾十年前吟遊詩人流行過的帽子!我死去的老師也有一頂,可惜丟失了。”番紅花興奮地拿起草帽,試著戴了戴。帽沿很寬,金絲帶束邊,呈現出漂亮的波浪形。整頂草帽是用稀罕的雪絨草編織的,不會滲水,也不易損壞。

  “現在的吟遊詩人隻戴絲綢帽子。”黑狒狒打開雪茄盒,裡面有半根抽過的雪茄,茄葉紋脈細密,像一抹暗紅褐色的血。“送給你了,拿走吧。”

  “老板你真夠朋友!”番紅花愛不釋手地撫摸著草帽,眼睛忽然一亮,嚷起來,“你過去是個吟遊詩人,對不對?”

  黑狒狒劃亮火柴,忽閃的火光照出他陰鬱的眼睛。倏然間,火柴熄滅,他重新劃了一根,低聲說:“是的,像你這樣大的年紀,我做過吟遊詩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記得這根頂級的舞之國雪茄,就是一位餐館老板送給我的。”

  番紅花道:“你一定唱得很棒吧。”

  黑狒狒點燃雪茄,煙霧緩緩升騰,遮住了回憶的眼神:“我很快就不能唱了,變聲的時候,嗓子壞了。那些以前要我去表演的酒館,不再歡迎我了。我試著唱過幾次,總被人扔臭雞蛋、爛番茄。”

  他用一種奇怪的聲音笑起來,笑得前仰後合,繃帶滲出了血:“那些人,曾經那麽喜歡過我的歌,可一轉眼,我就什麽都不是了。”

  “後來呢?”

  “沒有後來了,我總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慢慢吐出濃烈的煙霧,“沒什麽比活下去更醜惡的了。”

  “不對。”番紅花正色說,“沒什麽比活下去更壯美的了。”

  “真是個傻乎乎的小鬼。以後你就會明白,這世道,哪裡都是黑的。”

  “可我老師說過,世上沒有絕對的黑暗,哪怕是再漆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陽一直在那裡,只是我們看不見而已。”

  “說什麽傻話?能照到身上的陽光,才算是陽光啊。”

  “為什麽不回家鄉呢?”

  黑狒狒沉默不語,隔了許久,他猛吸了幾大口雪茄:“曾經有個小鎮,收養了一個棄嬰。後來,孩子長大了,聽到鎮民們背後議論,說這孩子的母親一定是個***才會拋棄他。他受不了這個,於是離開小鎮,再也沒回去過。”

  他重重歎了口氣,往後靠在床頭上,望著窗外的夜色發呆。

  番紅花順著他的目光望去,酒館的招牌在風中晃蕩,陳舊又殘破,“春天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褪色。

  和那些留在紙上的褪色墨水一樣。

  “老板,別難過。”番紅花輕輕拍了拍他,“回去吧,你會快樂的。”

  “回不去了。走錯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滅了煙頭,“回房去,小鬼,帶著你的東西走吧,再也不要來煩我。”

  番紅花靜靜地站了一會,抱著大堆的歌譜和草帽離開了。黑狒狒躺在床上,輕輕撫摸著那半根雪茄。

  那是他一生裡最快活的時候。

  過了一會兒。

  門又被推開了。

  有人坐在門口,撥弦輕唱,歌聲在狹窄的木板地上回蕩。

  “當你滿身疲憊,

  流浪街頭,

  來,聽我的歌,我是最快樂的吟遊詩人。

  讓我們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黑狒狒的手忽然顫抖起來,門外暗淡的光線下,和他從前一樣年紀的少年,戴著他戴過的草帽,唱著他寫過的歌。

  “當你離開愛人,

  流下眼淚,

  來,聽我的歌,我是最溫暖的吟遊詩人。

  讓我們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當你兩手空空,

  失去夢想,

  來,聽我的歌,我是最單純的吟遊詩人。

  讓我們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午夜寂靜,少年的歌聲一遍又一遍回響。終於,在他心底最深的角落,在那已經褪色的地方,有一個聲音也和著歌聲,輕輕地唱了起來。

  “讓我們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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