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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師是個坑》第一卷_第1700章  國璽
  新羅一國之中樞,不言京,稱“庭”,是為王庭。

  王庭既代表著中都城,也代表著新羅朝廷。

  中都王庭名義上權利最高者,為新羅王,也就是如今的榮德女王。

  登基時間和黃老四差不多,出道兩年半。

  女王之下,為朝官,分別是伐餐、波珍餐、阿餐、伊尺餐、一吉餐、級伐餐、沙餐、奈麻八大官職,內部叫法,昌朝這邊只是稱之為大宰、次宰、小宰、大扶、次扶、小扶,大角、次角,沒有小角,小角沒漏出來。

  先說宰,宰管官員、禮儀、營建等,放昌朝這邊實際上就是吏、禮、工三部合一。

  大宰管官員,算是吏部尚書,次宰管禮儀,禮部尚書,小宰管工程,工部尚書。

  再說扶,實際上就是戶部,大扶管錢糧、次扶管稅、小扶管糧。

  最後是角,角不管唱跳,隻管兵,是兩個單獨的系統,大角是管王庭五衛,也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衛,類似於秦罡這個柱國將軍管京中八大營。

  次角就是兵部尚書了,管新羅所有的兵,但是身份地位實際上不如大角的。

  宰、扶、角,行政、錢糧、兵,三大系統,缺了誰都不行,相互配合,又相互掣肘,上面是個王。

  如果這個王夠狠,小弟夠多,錢多,男朋友多,就是相互配合相互掣肘。

  可要是這個王現在不但是個女的,還剛登基,根基未穩,三大系統就開始相互爭權奪利了。

  人性的惡,其實隻體現在一個方面,那就是貪!

  大昌朝攻打高句麗,百濟逼迫新羅一起合作聯盟,加上女王剛登基,新羅國內很多貴族心懷不軌,如此內憂外患的情況下,應該如何做?
  教科書式的回答,團結,凝聚一心,戮力同心。

  實際上又是怎麽一回事呢,貪!
  大廈若是將傾,誰管洪水滔天,顧好自己,有錢摟錢,有人招人,有權爭權。

  這就是如今新羅國內部的局勢,而這個貪字有了三個化身,既是宰、扶、角,也是三大貴族,梁、張、文。

  在新羅那邊不叫世家,叫貴族,不是權貴階層,就是貴族。

  三大貴族並不是對應三大系統,而是在三大系統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在你那安插點人,你在我這收買個二五仔。

  榮德女王姓文,文家掌的是“角”,也就是兵權,老國王在位的時候,沒人敢造次,因為脾氣比較爆,一急眼就摳人眼珠子,文家人也是團結一心。

  結果老國王突然就掛了,指定繼承人就是榮德女王,而不是文家男嗣們。

  要知道立太子至少得遵循三個前提條件,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是立嫡和立長,要麽就是立賢。

  三個條件,立嫡、立長或立賢,至少得佔一樣。

  榮德女王呢,不是佔了一樣,她是一樣都沒佔。

  這一下,文家很多人不樂意了,懷疑事有蹊蹺,又拿榮德女王她老媽的身份說事,大致就是不純的意思。

  掌兵權的文家人一不樂意,成了一盤散沙,梁、張兩大貴族則有了可乘之機,新羅王庭,徹底亂了套了。

  大昌、高句麗、百濟三國還未如何,最後方的新羅卻先自亂了陣腳。

  三大貴族的鬥爭已經打在了明面上,朝堂攻訐算不得什麽,拳腳相向是常態,刺客刺殺更是屢見不鮮。

  文家雖是各懷鬼胎,卻掌著兵馬,尤其是王庭的五衛。

  可這五衛名義上效忠的是榮德女王,實際上榮德女王現在就是光杆司令了,要不然也不可能求助昌朝。

  五艘船,三個追,兩個跑,兩個跑的,就是女王的人,追的,是文家的人。

  當三哥將一個巴掌大小的葫蘆形印章交給楚擎的時候,所有人都圍了過去,望著這葫蘆形印章,面色極為複雜。

  三艘船追的不是人,而是這個印章,榮德女王要交給大昌朝朝廷的印章,九個字,文啟治地,禦才謙民,最下面是一個大大的“授”字。

  葫蘆印章,行話叫做國璽,在新羅,誰拿這玩意誰就是國王,和認證了的意思差不多。

  陶蔚然倒吸了一口涼氣:“新羅女王,好深的城府!”

  楚擎翻了個白眼,要不知道陶若琳、碧華、綠珠、陶琪等人在旁邊,他都想吐吐槽。

  這哪是城府不城府的事,這就是失去理智了。

  就和家庭婦女跟自家老爺們吵架一樣,一急眼給房產證撕了,老娘不過啦,都別過了,房子也別要了!
  林骸吧唧吧唧嘴:“這娘們可真狠。”

  廖文之搖了搖頭。

  不是狠不狠的事,而是不可小覷。

  國璽代表著正統,就和買奢飾品似的,錢交了,包也到手了,但是得有小票啊,沒小票,說不清楚。

  榮德女王厲害就厲害在這,國璽給昌人。

  值得注意的是,是給昌朝朝廷,而不是給在高句麗的昌朝皇帝。

  這就很耐人尋味了,大昌朝的扛把子是天子,朝廷是天子統管的機構,現在坐館是太子,既然如此,為什麽舍近求遠,不讓人走陸路將國璽給黃老四送去?

  答案並非顯而易見,極為耐人尋味。

  天子禦駕親征,並不在京中,大昌國事,太子打理。

  表面上看是這麽一回事,可實際上呢,實際上新羅也派使者尋過黃老四,但是一直沒準確的答覆。

  這是其一,其二是態度模棱兩可的黃老四,手下也沒多余的兵力派到百濟去。

  總而言之,就是綜合考慮了很多情況。

  如果黃老四不願意幫新羅,大昌朝的朝廷會幫。

  如果黃老四掛了,還是太子說了算。

  最主要的是新羅人應該也不知道黃老四和昌喻的情況,皇位嘛,權利嘛,哪有嫌燒手的,說不定太子這一監國,就不想把權利交還回去呢。

  可能還有其他很多原因,這就無從得知了。

  說完了國璽給朝廷而非給天子,再說為什麽給國璽。

  一句話,趕鴨子上架。

  這是國璽,不是說我尋思這玩意沒啥用我就讓他給我嘎了,而是代表正統的國璽。

  結果呢,國璽跑到昌人手裡了,這就是個很微妙的事。

  就說吧,昌人要這玩意幹啥,朝臣肯定是不能要了,誰要誰死,朝臣不能要,就得給皇室,皇室成員還得是天子,最次最次也是太子拿著。

  拿著,不能把玩,這是人家新羅的,得送回去吧。

  那麽問題來了,交還給誰?
  表面上看,給誰都行,選擇權在昌人手裡,實際上,昌人根本沒選擇權。

  能給的,就是新羅國三大貴族,梁、張、文。

  給梁家和張家,朝廷得被罵死,因為這兩家根本不是王室。

  文家是王室,可以給文家。

  問題又出現了,給文家哪個?

  給別的文家人吧,人家不是女王,更不是男王。

  可物歸原主給榮德女王吧,這娘們啥也不是,要錢沒錢,要兵沒兵,空有一個女王頭銜。

  最重要的是,給了榮德女王,就等於是承認了榮德女王的合法地位。

  昌朝承不承認誰是新羅老大,重要嗎?

  不承認,就不重要。

  新羅管大昌叫上國,但實際上並不是附屬國,從來也沒干涉過新羅的內政。

  可要是承認,那就重要了。

  你承認人家是女王,那麽好,現在你承認的女王被幹了,被乾的都乾不下去了,就說救不救吧?
  救了,就和除了女王意外所有勢力成為了敵人。

  不救,國璽給別人,那就是昌朝不夠“禮”,不講江湖規矩。

  以楚擎的目光來看,這就不是個什麽事,愛給誰給誰,賣錢都行。

  可對楚擎意外所有人來說,必須給女王。

  因為女王再不行,那也是合法繼承人,合法的女王,如果昌人不尊重女王這個身份,等同於不尊重皇室和王室,更不尊重正統和禮法,甚至可以上升到不尊重自己國家天子的地步,這就是一個不記載在律法之中的規矩,最大的規矩!

  這才是廖文之等人面色莫名的緣故。

  算不上禍水東引,雖是逼迫昌朝去救這個女王,可也表明了態度,國璽都能給你們,一旦救了我,你想怎樣人家就怎樣嘛,來嘛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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