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沈音被韓琛攬在懷裡面,但是現在被一大群的記者圍著,前路被阻擋,行走的步伐有些艱難。
“各位記者朋友,今天我跟思思的婚禮家宴,我們之所以不願意公開就是因為不希望有人前來打攪,還望各位記者朋友體諒。”
在這一群記者的身後,突然傳來一個無比溫和的男聲,這聲音倒是聽得沈音心中一震。
原來書中所說的如沐春風一般的聲音就是這樣子的啊。
記者自動的讓開一條路,沈音看見在酒店門口的台階盡頭站著一個戴金絲框邊眼鏡的男人,他梳著一個大背頭,穿著黑白西裝襯衫,胸口還別著一朵精致的胸花,一看就是新郎了。
毫無疑問,沈音終於知道之前記者說武思思夫妻是“金童玉女”還真的沒有說錯,因為這的確是太般配了!
男子俊朗女子俏麗。
被譚立夫這麽這一段話說了之後,沈音跟韓琛到是非常順利的就進了酒店大廳。
跟在新郎的身後,沈音一直都在偷偷地瞄他,這個男人啊還真是完美呢!可是剛走進大廳,自己的雙眼就被韓琛一把捂住,男人的聲音在自己耳邊響起,“看什麽看,我才是你的男朋友!”
嘔——沈音翻了一個大白眼,還不等到自己去懟韓琛,走在前面的譚立夫回過頭來,鏡片之下是一雙狹長的雙眼,泛著柔柔的情義。
“沈小姐是嗎?剛才聽見外面的那些記者這麽稱呼您。”
這個話說的還真是在無形之中扇了自己幾個大巴掌,沈音在心中想著,自己根本就不怕別人指著鼻子罵自己,但是絲毫沒有想到這個譚立夫才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他對自己就連名字都沒有聽說過,足以說明沈音在上流的娛樂圈裡面真的是一點都不出名,盡管事實確實如此,但是沈音現在親耳聽見的時候還是覺得有些傷心。
若不是自己真的不認識譚立夫的話,現在可能都要以為這個男人是真的在故意找茬了。
韓琛站在沈音的旁邊極力憋笑,差點就要笑噴出來了。
沈音現在還只能衝著譚立夫溫溫的笑了一聲,“真的很不好意思出現在你的婚禮上面,但是我們並不知道這邊有婚禮舉行。”
誰知道他們兩個人的運氣就這麽背了?
“是誰在那邊?”武思思穿著一身潔白的紗裙,腳上的踩著水晶鞋,朝這邊緩緩走來的時候簡直就像是一個公主一般。
“你是沈音吧?”武思思站在沈音的面前,她到是比譚立夫識相許多,但是現在沈音卻心中奇怪,按道理來說,武思思跟自己是一點關系也沒有的,所以按照道理來說,她應該也不會知道自己的名字啊!
沈音點點頭,但是還不等到自己說什麽,武思思就衝著自己溫和一笑,“剛才謝謝你啦,其實我媽媽在這邊跟別人發生了一點爭執,那些記者都在附近,我生怕他們拍到了之後傳到網上,但是看見你們出現就全部被吸引了目光,也是多虧你們了。”
所以說啊,什麽叫做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呢?沈音今天可算是感受到了。
她剛才還在喊著自己被韓琛給坑了,明天在武思思婚禮的新聞上面肯定也會出現自己跟韓琛的名字了,但是自己卻在無意之中還幫了武思思一個大忙。
“今天的事情真是多謝沈小姐了,這個是我的名片,如果以後有需要幫忙的地方,沈小姐可以來找我。”武思思從助理的手中拿過一張名片遞給沈音。
沈音愣愣的接過武思思手中的名片,她完全都沒有想到自己還要找武思思要報酬之類的,現在整個人都是蒙的。
武思思跟譚立夫手挽著手進了婚禮現場去,只剩下沈音跟韓琛兩個人還在風中凌亂著。
“我說沈音你這狗屎運是不是走的也太明顯了吧?”韓琛現在隻想要感歎一下命運為什麽這麽不公平,為什麽剛才的那張名片就沒有給自己呢?
但是沈音將武思思的名片正反看了看,也沒有看出來什麽名堂,她隨意的放在自己的口袋裡面。
對於像武思思這樣子的國際巨星,沈音總是覺得突然之間就交到了這樣子的朋友還真是自己三生有幸呢。
“但是,她怎麽知道我就是沈音的啊?”
“廢話,這兩天您都已經風靡網上了,誰不認識你啊,她就算是國際巨星,但是還能不看新聞不成啊?”
韓琛雙手搭在沈音的肩膀上面,推著她緩緩朝著包間裡面走去。
可是沈音腳步一轉,她皺了皺眉頭看著韓琛,“但是不對啊,剛才那個譚立夫也不認識我啊。”
噗——
一說起來譚立夫,現在韓琛就忍不住笑出聲音來,沈音舉起右手作勢就要去打韓琛,“你笑什麽?你在笑一個試試!”
還真是欠打了?哪有那麽好笑啊!
韓琛雙手抱著自己的腦袋,嘴角依舊是抑製不住的笑意,“哎呦,我不就是打個比方嘛,你要這麽想啊,那些記者不是說了嗎,譚立夫對武思思是一心一意,眼裡面從來都裝不下任何一個女人,所以不認識你也是很正常的啊。”
夏之心怎麽都沒有想到,現在這件事情,陸安城居然會這麽明目張膽的插手這一撞殺人案事件,按照道理來說,這一次不就是最好的對付沈音的方式嗎?
夏之心記得沈音那天晚上出現在自己跟陸安城訂婚宴上面的時候,陸安城看著她的雙眼當中迸發出來仇恨的眼光。
他說過不會放過沈音的,之後他也確實這麽做的。
但是那也僅僅只是很短暫的一小段時間裡面是這樣子的,從沈音跟陸氏簽下合同之後的那一刻開始,她的模特之路就發生了轉變。
隱隱約約之中,夏之心總是感覺陸安城就在沈音的身邊替她保駕護航。
這一次也是這樣子,她氣的雙肩發抖,將手機放在一旁的沙發上面,披上自己的灰色兔毛小坎肩,“去安城的別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