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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紀事》第30章 生不見人
  第30章 生不見人
  警察先去了他們在羅記樓上的住所查看,裡面沒有異常,仿佛這兩人只是早上出門還沒回家。

  又去調查這兩人的交通信息,包括身份證、駕照、車牌號,卻發現他們並沒有出鯤城的記錄。

  再查了銀行帳戶,裡面也都沒有異常的大額開支。

  昨天早上,警方接到報案,有人晨跑時在海灣公園紅樹林附近發現了一輛被棄置的轎車,車頭嚴重變形,裡面有部分血跡。經過取證查驗,正是邱叔的車。

  警方這才開始緊張起來,就又加派人手在紅樹林附近海岸搜尋,沒有收獲,此時距離供貨商報案已經過去24小時,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警方甚至無法斷定確切的失蹤時間。

  洛優就是這個時候到的鯤城,她作為清夢者,擔負著把重覺醒者送往上京總部途中的抑製異能和監視監督的職責,而那個梅花袖扣裡,有定位裝置。

  定位一直顯示停留在燒鵝店,而邱羅兩人都住在燒鵝店樓上,所以洛優也沒有發現定位點已經許久沒有移動。

  就在她前腳到達鯤城,後腳“羅記燒鵝店關門,老板疑似失蹤”的新聞便竄上了熱搜。她去燒鵝店沒有見到人,正準備聯系兩人,卻看到手機推送的熱搜新聞。

  這個世界上一般說來不可能有這麽巧的事。

  洛優認為這是人為策劃的,第一時間發信息給陸紀堯。

  這個任務是陸紀堯和林語林負責的,雖然已經從他們手上交接到洛優手中,但只要這個任務一天沒有結案,陸紀堯和林語林就得配合。

  林語林先在警局和洛優會合,到了傍晚,陸紀堯也從上京趕了過來。

  他們經過討論,決定從熱搜入手。

  最初發布相關信息的是一個“本地美食博主”,她的主頁上盡是美食、網紅店打卡、吃播視頻等。

  乍一看似乎很正常,只是一個專門跑去打卡燒鵝的小吃貨發現老板關門了,詢問周圍商家,發現老板幾日未出現,就發了個微博吐槽。

  但是數據不太對。且不說這條微博的點擊量是其他幾條的十幾倍,看評論時間,似乎一發布就被人們瘋狂轉發評論。

  評論也都很有傾向性,光憑博主一句話,就認定老板失蹤了,有幾個甚至還@當地警方,要求跟進。這明顯是買了水軍把熱度炒上去的,也就是俗稱的“買熱搜”。

  陸紀堯通過網站管理後台拿到了這個博主的信息——好在他的IP地址也是鯤城的,還查到這個博主是鯤城大學在校學生,但平時住宿在校外。

  手機聯系無果,三人和負責此案的兩名警察一起趕去她經過學校批準住宿校外所登記的地址。

  劉欣欣今年大三在讀,她還有一個身份——鯤城本地知名美食博主。

  除了平時上課之外,她幾乎所有的閑暇時間都用在經營微博帳號上,在本地美食圈子裡也算是小有名氣,但她並不滿足於此。

  她的目標是當一個“美食網紅博主”,賣賣吃貨人設,給一些餐飲商家帶帶貨。

  而這個年代,大家都很關注顏值,只要顏值高,即使是瞎話都平添幾分說服力。

  而她只是一個長相普通的女孩子。雖然五官端正,但眼睛不夠大,鼻子不夠挺,下巴不夠尖,顴骨也有點高,總之她對自己的臉很不滿意。

  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沒有在鏡頭上露過臉。

  大學這幾年的假期,她都用打工、微博帶來的廣告收入去做微整形,眼看著顏值越來越完美,再做兩次手術就可以露臉“出道”了。

  誰曾想,家裡人生了重病,她把本來存著拿來做整容的錢都匯回去了。

  正發愁,前幾天有人通過圈子裡的朋友聯系了她,讓她在固定時間發布微博。

  不但提供買熱搜的錢,還另外有一筆豐厚的報酬,足夠她把下一次手術的費用結清。

  她本來有些猶豫,對方又保證發布的微博是真實的,不是謠言,不會讓她犯法。

  對方把內容發給她後,說自己可以先去驗證真假後再發布,發布後就給錢,她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發布前一天,她就跑去驗證,結果是真的,於是她按照對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發布了信息,對方如約把錢結清了。

  本來以為這事既然是真的,說不定還能引起警方的重視,早點把失蹤的老板找出來,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沒想到真的引起了警方重視。

  這天劉欣欣下課回校外的住處時,就看到了兩個警察和二女一男,等在門口。

  她心下有一瞬的緊張,後來想想她不傳謠不信謠,只是發了真實信息,也沒什麽好擔心的。畢竟那些狗仔做的事情過分那麽多,都沒被抓,她慌什麽。

  這麽想著,她就止住了自己逃跑的欲望,鎮定地上前配合問詢。

  林語林看她故作鎮靜的樣子,就知道買熱搜的事情不是她主導的。

  問下來果然是有人出錢讓她這麽做的,但卻沒有更多信息了。

  聯系劉欣欣的明顯是一個新注冊的小號,沒有任何認證,登錄的地址也被隱藏,IP都是國外的,顯然是通過一些手段修改了。

  就連付給劉欣欣的錢,都是給的現金,好幾萬元現金,裝在箱子裡當天快遞過來的。

  劉欣欣也表示自己不知道更多信息,本來也不信有這麽好的事,她驗證完真假後,發微博也只是試試看,就算賴帳,她也沒什麽損失。

  幾人面面相覷,到這裡,線索就斷了。

  依然不能確定邱羅二人的去向。

  問不出更多的東西,劉欣欣也沒有觸犯法律,幾人也隻好作罷。

  離開劉欣欣住處,警員收到信息,說那輛被棄置的小轎車上的血跡DNA檢驗報告出來了,不屬於任何邱羅任何一人。

  這說明這件事有第三人介入,他們推斷這有很大可能性是綁架案,但從之前種種看來,羅叔不能排除是共犯的嫌疑,只是動機未明。

  林語林幾人只能拜托警方發布尋人啟事,警方這邊接到上級的指示,表示會配合他們,盡力找人。

  不過因為掌握的信息太少,也沒有足夠證據,不能發布懸賞,所以能不能找到就很難說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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