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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明》第94章 趙魯
  第94章 趙魯
  趙魯的能力比較一般,將一個步兵營交給他,劉宣其實也比較不放心。只是最早的幾個哨長,大部分已經升任營官,在資歷較老的哨長中,趙魯已經算是最合適的人選。

  盡管資歷較淺的哨長,比如梁紹、趙弘、路恭等人,能力已經遠超趙魯,但是軍中畢竟還是一個講資歷論戰功的地方。況且劉宣對梁紹路恭等人也不算非常了解,更不可能任命一個不了解之人擔任營官。

  況且這些資歷較淺的哨長,也沒有人立下特別重大的戰功,值得劉宣簡拔於草莽之中,將營官這個職務交到他們手中。這些資歷較淺的哨長,立下較大戰功的也就趙弘、路恭二人。

  趙弘在攻打延川縣時,在史太歲戰死城頭後,率領部下保住了雲梯車,守住了登上城頭最寶貴的通道。路恭則在幾日前劉勇夜襲第二營之戰中,代替瀆職的白富貴,指揮火銃兵擋住了劉勇的進攻。兩人立下的功勞,劉宣都已經獎賞,除了銀兩之外,還提拔了兩人的官職,將兩人從隊官提拔為哨長。

  至於其他的哨長,所立下的功勳就更少了,與趙魯相比也不佔優勢。更何況,這一次提拔趙魯,也算是劉宣厚待老臣,不忘趙魯率先投靠之恩。

  劉宣還清楚的記得,他剛剛來到這個世界的無助,後來與張虎成鬧翻,連夜逃出了董家堡,仿佛喪家之犬一樣彷徨。直到遇上趙魯等流民,靠著他們這些投靠的流民,劉宣帶領這些烏合之眾攻破了董家堡,才慢慢發展壯大,成為陝北義軍數一數二的英雄。

  “這一次,就算是為了報答趙魯的恩德吧,只是以後作戰,使用趙魯這個營時也要稍微小心謹慎。”劉宣如此作想,很快下了決心,沒過幾天,他就傳達了命令,任命趙魯為第六步兵營營官。

  為了組建趙魯這個步兵營,劉宣也是煞費苦心,不僅選拔了優秀的哨長趙弘擔任趙魯的副營官兼任前哨哨長,還從隊官中選拔了高孝恭,秦風擔任哨長。這些新哨長,因為資歷較淺,趙魯指揮起來也比較容易,至於副營官趙弘,因為服從性較好,也能與能力欠佳的趙魯搭班子,不會明面上反對趙魯,讓他徹底下不來台。

  等整編完麾下的大軍,劉宣麾下已經有六個步兵營,兩個騎兵營,一個炮兵營,一個後備營的軍隊,加上劉宣的三百親兵,後勤方面的雜兵,全部人馬加起來,已經大約有九千人。

  這一次攻破延安,劉宣已經決定設立各種官製。免得麾下的文武將校看起來有些亂哄哄的,他最先裁撤後備營,將後備營的人馬編入野戰部隊,然後將後備營的牌子改為訓練司,以李昭雲為司長,虎士哨的哨官郎雄為副司長。

  訓練司司長地位等同於營官,按照李昭雲的地位資歷,可以說還超過了所有的營官。然後劉宣挑選一些腿腳不方便的老兵擔任訓練教習,選拔三軍精銳五十人加入訓練司,為三軍將士訓練精兵。

  設立訓練司後,劉宣禁止各營各哨隨便招兵,以後招兵,訓練新兵就由訓練司負責。

  這樣一來,就減少了各營營官哨長擴充實力的權利,也能很好的避免各級帶兵官軍閥化的傾向。

  劉宣設立訓練司,並沒有引起全軍的反對,這在明軍中幾乎是不可想象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支軍隊是劉宣一手創造的,他不僅賞罰公平,還身先士卒與士卒同甘共苦,他在這支軍隊的威望極為崇高。無論是張虎成,還是李旭升,在這支軍隊的威望還遠不如創始人劉宣。

  所以劉宣執意推行新的制度,盡管營官們心中都有些不樂意,覺得劉宣減少了他們的權利。但是這一路過來,劉宣每一次的決策都無比正確,他將這些吃不飽飯的流民,等待砍頭的強盜改造成為威震朝廷的義軍。不到一年時間,他們這些苟延殘喘之輩,就能攻破延安城。

  這一次次勝利,無論是劉宣麾下的營官哨長,還是底層的普通小兵,都將劉宣視若神明。靠著這種極大地威望,劉宣成功的推行了這種制度,從各級帶兵官中收回了部分權利。

  至於劉宣最想建立的參謀制度,因為沒有合格的參謀,劉宣前世也不是參謀出身,對於參謀的業務也不算了解,所以沒有隨便拿來使用,只是從全軍中挑選識字的士兵擔任參軍,帶到身邊讓他們學習指揮作戰的本領。等以後有了一定的基礎,再建立這種先進的制度。

  成立訓練司後,劉宣馬上成立後勤司,以最早投降的童生孫登擔任司長,李旭通、周建、種鄉紳擔任副司長。因為後勤司每天的事物非常繁多,靠司長一個人也不可能忙過來,於是劉宣設立也三個副司長分工協作。其中司長孫登統籌全局,副司長李旭升掌管金銀,副司長周建掌管糧食,副司長種鄉紳掌管棉衣,武備等雜事。

  就連劉宣非常重視的弓匠營,也被從新改名武備司,武備司主要打造各種兵器鎧甲,尤其是現在當務之急,更是主要研究火炮,火銃的製造原理,為劉宣打造出合格的武器。因為武備司的人數比較少,規模還不算大,加上劉宣現在缺乏優秀的人才,所以這個武備司的司長暫時由他兼任。

  不適合打造兵器的工匠,被劉宣編為匠作坊,一並交給後勤司管理。

  為了能夠讓全軍將士重視軍法,劉宣還設立了軍法司負責考核將士的軍紀。在各支軍隊的軍法官,也從直屬長官處剝離開來,歸總部軍法司掌管。從此以後,無論是士卒想要成為軍官,還是軍官想要提拔,都需要所在部隊軍法官附議簽名。臨陣之時,軍法司的士兵負責擔任督戰隊,鎮壓敢於臨陣而逃的士兵。

  這樣一來,軍法司司長的權利已經不小,哪怕是關於營官一級軍官的任命,軍法司司長也已經有了一定的否決權利,這一個職位也變得非常重要。劉宣思前想後,還是沒有合適的人選,最後隻好由自己親自兼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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