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李天住址
在網上查閱了兩個小時後,已經是凌晨一點多鍾了。
“老溫,不早了,先休息吧。”
“關於李天的真實情況,我想,還是明天找工商部門的同志證實一下吧。”
“我們這裡,也查不到什麽更深次的內容,我們看到的,也都只是表面上的東西。”
范天雷看著溫總說道。
溫總想了一下,也是點點頭同意:“嗯,有道理,這種關於商貿的事情,工商部的同志們,要比我們了解的更加清楚一些。”
“那我們就先休息吧,明天上午,我們立馬去工商局,核對一下情況。”
“嗯,好!”
隨後,范天雷便與溫總便回去休息了。
……
第二天一大早,范天雷和溫總吃過早飯後,便一起相約到工商部門核實情況。
得到的結果卻是,范天雷和溫總提供的那個商貿信息,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而且,他們工商部門,也從來沒有接到過,有關這個商貿的任何紀錄。
所以,這也立馬證明,商場物業管理處,那份保留的關於李天的信息,除了他自身的信息之外,其他的信息,也基本上都是不真實的。
為了確認這一點,溫總與范天雷便跟著資料上面顯示的,李天現住址,去尋找了一番。
資料上面顯示,李天的現住址,是一個非常高端的小區。
而且,他們在網上查詢到的李天的信息上面,也的確是有這個小區的。
但是,當范天雷和溫總駕車來到這個小區後,詢問了一遭物業人員,得到的結果卻是:“前段時間,他們小區的確有一個叫李天的住戶在這裡居住。”
“不過那個叫李天的,只在這個小區住了兩個多月的時間,他就搬走了。”
聽到這個消息後,范天雷和溫總,也頓時有些疑惑。
溫總立馬詢問道物業人員:“你的意思是,這個叫李天的,並不是這個小區的業主?”
“他只是一名租戶?”
物業人員點點頭,肯定的回答道:“是的,沒錯。”
“我記得很清楚。”
“因為當時這個叫李天的來租房子的時候,身邊還有一名同伴。”
“只不過,那名同伴看上去,塊頭比較大,而且,長相也是比較凶悍的。”
“他們一來到我們小區,就直接詢問我們物業人員,有沒有最豪華的房間出租。”
“最後經過了一番查找,我們也的確找到了符合他們預期的房屋。”
“並且,在他們看過房之後,也立馬就決定要租下來。”
“當時,我們提出的條件是,簽一年的合同。”
“但是那個叫李天的,卻再三和我們商量,說一年的合同是可以的,只不過,他們要押三付一。”
“也就是說,押一個月的房租,交三個月的房租。”
“最後,我們也同意了。”
“畢竟,他們是有一個月的押金在我們手上的。即便是他們三個月之後不住了,我們的這個押金也是不會退的。”
“因為,這也相當於是他們違約了。所以,我們是會直接扣掉他們的押金的。”
“而這樣的話,我們也能再次尋找租戶,所以,這樣的條件,對我們來說,也是沒有虧損的,所以,我們也就同意了,並且他們簽署了租房合同。”
范天雷和溫總聽到這裡後,再次詢問到物業人員:“那按照你這麽說的話,這個叫李天的,最後在這裡一共租住了大概有多長的時間?”
物業人員想了一下,回應道:“具體的話,應該有個七十天左右。”
“他們在走的時候,也是沒有任何征兆的。”
“要不是我們的保安同志看到,李天那天拿著一個行李箱離開的話,我們恐怕也是不知道的。”
“拿著行李箱離開,你們就能知道,李天是不住了嗎?”
聽到物業人員的描述後,范天雷疑惑的問道。
物業人員點點頭,解釋:“是這樣的,因為他們那天來的時候,就是拿著一個行李箱來看的房。”
“並且,他們看完房之後,就直接簽署了租房合同。說實話,我們同意他們押三付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看他們拿著行李,很明顯,是要租房的那種客戶。”
“所以,我們也就才同意的。”
“不過事實證明也是那樣的,在簽了租房合同以後,李天也就直接住進了那家房子。”
“並且,之後的幾天,李天好像並沒有出門。”
“再加上,李天那天的同伴,所以也讓我們對他的印象比較深刻。”
“所以,再他離開的時候,我們的保安也是格外注意到了這一點。”
“那之後沒多久,就下了一場暴風雨,而我們的保安同志,在檢查住戶情況的時候,也發現了出租給李天的那家房子的窗戶是開著的時候,出於我們的職責,我們的保安同志也趕緊上去敲門,想要告知裡面的住戶,注意關掉窗戶,以防雨水漏進去。”
“但是,我們的保安同志敲了許久的門之後,也不見裡面有動靜。”
“於是,我們的保安同志,又趕緊將這件事情,反饋了回來。”
“畢竟,李天的租客,而我們作為物業的,也當然是要對這家的戶主,負一定的責任。”
“所以,我們也趕緊打電話聯系李天,但結果打了好幾通電話後,都沒有得到回應。”
“沒辦法,為了避免損失,我們也隻好親自去開鎖,然後將家裡面的窗戶關閉。”
“在我們進去房間裡的時候,我們發現裡面關於的李天的物品,都已經不見了。”
“剩下的,都是我們正常房間內的物件,所以我們那個時候猜測,李天有可能,已經搬走了。”
“不過由於有住房合同在,所以我們也並沒有很快就再次出租信息。”
“而是等到兩個多月後,要進行第二次房租繳納的時候,那個時候,李天依舊沒有出現。”
“並且,電話也始終是打不通的狀態,甚至後來我們的工作人員再聯系李天的時候,電話就已經處於關機的狀態了。”
“所以,我們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認定李天已經是處於搬走的狀態。”
“而剩下的那一個月的租金的話,也當然屬於是違約金了。那之後,我們才又開始將那家房屋的租賃消息,又掛了出去。”
聽到這裡,范天雷和溫總也是恍然大悟。
原來不管是資料上面顯示的李天的現住址,還是公安部門顯示的李天的住址,雖然信息都是真實的,但實際上,卻也存在一些誤導的地方。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李天並不是這裡的業主,而只是一個普通的租客罷了。
想必,他選擇在這裡租房,也是為了能與資料上面顯示的,他的珠寶商人的身份,更為貼近罷了。
想到這裡,范天雷和溫總不禁一震,這些人,可真的是煞費苦心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