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後記:我比你更喜歡,也比你更憎惡
一時之間,其實並不知道能說點什麽才比較好。並不是第一次寫後記了,可這一次的“後”記,就“後”得有點兒太遠了……哈哈,《反骨》是2010年寫的,到2014年簽約出版,然後在2015年年初的時候,負責這本書的編輯橘子醬說:還是寫個番外,寫篇後記吧。
我說:好,不過得給我一點時間,我要醞釀一下,因為時間太久了,我害怕自己找不到當時的感覺了……不,應該說我一定是變了。
四年多了,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原來已經這麽長時間了。可是轉念又一想:很長嗎?好像又不是很長的時間,好像只是去年的事情,而我們有那麽多的“去年”。
當初是為了什麽樣的一個理由而開始寫下了《反骨》,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就像我也不記得自己為什麽會取了“米箏”這個筆名一樣。然而我卻記得很清楚,當時以一種如何的心情,為這個故事命名為《反骨》。我是個特別不擅長取名字的人,無論是筆名、角色名,或者是書名,通常就是隨手亂取,《反骨》大概是我翻來覆去想得最認真最糾結的一個名字,也是我自己最喜歡的一個名字。
然而也因此,這本書一度接近流產,我甚至自暴自棄地跟編輯說:要不叫《反胃》好了,草書寫起來看著差別不大,要不咱們不做這本書了。
而這個時候,所有的一切都準備好了,主編和編輯已經將這本書的印刷時間定好了,我的話看起來特別任性。這本書最初是主編拍板簽下的,跳出作者的身份,我必須尊重他的當面解釋。他很尊重我對原名的愛,願意將原名保留並放大。當時我與他共事,來往算是熟稔,必須是能夠相互理解與尊重的,何況他確實無法抵製所有的外力。
所以最終,我沒有堅持任性下去,可我又時時刻刻很後悔自己的不能堅持。這麽想來,當初大概是發生過類似的事情,讓我只能將所有的虛妄幻想寄托在悟空和月亮身上吧,因為在現實中不能做卻想做的事,在現實中必須做卻不想做的事,只能化作一種情懷,寄托到他們的身上。
因為,我是一個被人說著“長大了”的成人啊。
我是一個懦弱的人,雖然我一度以為自己是個英雄……起碼在十三歲之前,我是一直這麽深信不疑的。
那個時候,我不知道世事那麽多變。
事情一旦超出了設想,最終便會變成這樣。
算是做了個微不足道的解釋,而我並不喜歡做這種事,今後也不想變得喜歡做這回事兒,一並在這說了也好。若不知我言何物,也不必深究,就當做是一個酸臭者的絮絮叨叨。
而猴哥永遠不會絮絮叨叨,他也從不需絮絮叨叨,會絮絮叨叨的只有孫月亮,所以猴哥是英雄,孫月亮只是孫月亮。英雄就是英雄,一個死皮賴臉的花精就是一個死皮賴臉的花精。
酸臭完了,咱來說點開心(?)的事吧!這個故事一開始我沒想過結局,甚至沒想過能寫完,中途我一直往BE的方向狂奔,因為我有種情結——不是有句俗話叫“猴子撈月一場空”嘛?我就想著,契合這句話吧。所以月亮讓紅孩兒用三昧真火……
但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我可以發誓當時真是完全沒想到,我沒有大綱,在那一刻也完全沒想到之後),總之就讓月亮吞下了請海珠。若沒有這一出意外,她真的是救不活了,就像我在前文裡一直鋪墊的那樣,她一定會魂飛魄散永遠沒有下一世。
所以每每想起來,自己都覺得很神奇。當初讓龍三送請海珠給月亮的時候,真心就是隨手送個法寶禮物,給龍三和月亮加點好感值跟時髦值……誰知道最後救了月亮。
人生中的無心之舉,總會導致一些其妙的因果。大概這也是冥冥之中的事吧。
不知自己零散言何,總之,這樣一個故事,能讓你喜歡的話,我會特別高興。能讓你一直看到這裡,並且理解我想要表達的一切的話,我會特別特別高興。
祝一切安好,自由順意。
米箏
寫於2015.2.1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