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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仙路奇葩多》第93章 劍陣(5)
  第93章 劍陣(5)

  現場緊靠村莊,從樹林的凶殺地點可以隱約看到村中各戶升起的嫋嫋炊煙。

  林天賜的左手邊便是案發現場,如今還殘留著焚燒過東西的線索,一個淡淡的人形痕跡印在焦黃的土層上。

  他抬頭看看周圍,視線穿過樹林,距離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條不算窄的河。聽衙役說屍體就是在那條河河畔發現的。

  老實說,這條河並非什麽合適的拋屍地點。因為周圍很近的地方就有村莊,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來自這條河,屍體被發現時也沒有懸掛重物之類的,沉屍這裡被發現的幾率極高。

  這並不尋常。

  按理說,像這種有預謀的謀殺凶手作案以後應該盡量避免屍體被人發現,因為屍體發現的越晚,對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偽造不在場證明,亦或是收拾細軟跑路都需要時間。

  感覺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發現屍體一樣。

  這個念頭一升起,林天賜像是抓到了那麽一絲靈光,但它頗為調皮,一閃即逝無處追尋。

  算了,還是先看現場吧。

  一起到現場的不止有林天賜,除了犯人被送進監獄暫時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來不少。

  “凶手焚屍時有沒有人注意到這裡的煙火?”

  地點距離村落並不遠,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時的路程。從現場的痕跡來看,這把火燒的不小,應該會有人注意到。

  “我等詢問過周遭百姓,都說沒人看見過煙氣,不過有位老丈說曾經半夜起床上廁所時見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來凶手是半夜焚屍的,這也對,夜晚大家都已經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會有人閑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獸出沒,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險性還是有的。

  不過還是那句話,凶手選擇在這裡焚屍有點不科學,或者說焚屍這一舉動本身就很不科學。

  因奪妻之恨?
  或許真的有這方面的考量。但泄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屍卻又不滅跡,把燒過的屍體丟進容易被人發現的河裡……這就有點不對勁兒了。

  林天賜打量著地上的燒灼痕跡,突然想起電視劇洗冤錄中的一幕。

  “來人,鋪上易燃物,重新點火燒一邊。”

  衙役雖然不明白縣令此舉何為,但到底是頂頭上司說的話,很快便搜來枯枝敗葉覆蓋到焚屍現場的灰燼上,隨後用火折子點火。

  望著大火熊熊燃起,林天賜希望當年看的電視劇沒有忽悠人。

  搜來的樹木燃料不多,大火燒的旺,沒多久便漸漸熄滅。

  命人掃去多余煙灰,一個錯亂無序的痕跡出現在原地,大致上可以分辨出是一個人形。

  人死以後受火炙烤,油脂深入地面,被火重新烤一下油脂上浮,余灰形成死者死時的模樣。

  林天賜看了一眼,這副人形痕跡非常雜亂,可見當時受火燒烤時被害者肯定拚死掙扎過,但沒能成功,最終被活活燒死,

  受火燒烤掙扎是正常的,可放在這個案子裡的被害人身上就不正常了。

  藥方上的那副藥一旦喝下就跟現代醫院裡做手術用的麻藥似的,人根本毫無知覺,這和蒙汗藥那種讓人睡著的性質不同,後者若是遭遇火燒肯定會醒過來,前者則不會。

  這說明死者在被火燒的時候沒有喝下那副藥!

  順序不同很重要?
  當然重要!

  按照卷宗和捕頭的說法,死者先是被馬氏以治療風濕骨痛的秘方為由灌下麻藥,隨後在不省人事中被宋某打斷手腳,然後焚屍滅跡最後拋屍與河中。

  但如果在死者被害時並沒有服藥,上述的一切猜測都將發生改變。

  “宋某此人經歷如何?體型是否壯碩?”

  “回大人,宋某年輕時曾外出跟車經商,因為一次行商中摔斷了腿從此落下殘疾,幾年前返鄉回來,並不壯碩。”

  一個腿上有殘疾,體型又不壯碩的人想製服被害人這種正直壯年又長期下地乾活的農民?開什麽玩笑。

  除非偷襲或是用藥,否則絕無可能輕易的將被害人製服並不引來其他人的注意。

  “宋某的家在哪?你們可搜查過了?”

  捕快指著山下的那個小村說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邊上,早年因為行商賺了一些錢,所以他家相對比較顯眼。”

  林天賜順著看過去,確實比較顯眼,因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發之後宋某家裡有慌忙翻找的痕跡,故而認定此人連夜出逃。”

  “他可有親人?”

  “沒有,此人是個孤兒,長大以後便跟隨商隊外出行商了。”

  林天賜又問:
  “錢財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約搜到若乾散碎銀子和藏匿於隱蔽處的銀票數百兩。”

  “有銀票麽……”

  低頭思考一會兒,林天賜揮揮手道:

  “回去,叫犯人過堂,再叫仵作上來重新驗屍。”

  話音剛落,面前的景色再次轉回公堂之中,如果是遊戲的話還真挺方便的……

  林天賜看到堂下屍體旁站著一個中年男子,問道:

  “你是仵作?”

  “正是小人。”

  “我有幾點需要你重新檢驗,第一剖開鼻腔看裡面有沒有灰塵。第二,口腔之中有沒有灰塵,第三,胃部有沒有藥液。第四,給我仔細看看死者的腿是否有殘疾。”

  仵作聽完便開始忙活起來,如果這幾點被證實和林天賜所想相同,這起案子的真相就很明顯了。

  不多時,仵作轉身道:
  “大人,死者鼻腔內有大量煙塵,口腔內沒有,胃部沒有藥液,腿部有一處愈合過的痕跡,似乎是殘疾。”

  和林天賜猜的完全一樣,這貨頭一回破案很是興奮,啪的拍一下驚堂木:

  “本官宣布,馬氏夥同他人謀殺親夫乃是冤案,需重新審議。”

  “大人且慢。”

  捕快上前一步道:

  “人證物證皆指向犯婦馬氏和奸夫宋某,大人為何……”

  一個縣衙,捕頭相當於公安局局長,縣令則充當了法官一職,見自己抓來的犯人被判無罪,若不給個合理的說法,捕快肯定不會接受。

  這便是這個幻境中最關鍵的一點了,只要你說出的理由和經過符合真相,幻境便不攻自破。

  否則……

  繼續被劍陣彈飛吧。

  林天賜既然敢說自然也是有所依仗的,他解釋道:

  “你們把死者和凶手搞反了,死者的真身是宋某,而凶手則是馬氏的丈夫。”

  此言一出滿堂嘩然。

  “肅靜,且聽我慢慢道來。”

  拍了拍驚堂木鎮住場子,林天賜道:
  “首先從可能性上分析,宋某腿部殘疾,身形偏瘦,如何製服一個正直壯年長期下地乾活的農民?”

  “是用藥……”

  捕頭一愣隨即恍然大悟。

  “藥液沒有到胃部,說明他是死後被人灌下的藥,而非死前就喝了。換句話說,此人是被人迅速製服以後,堵住嘴,再打斷四肢,最後以火焚燒而死。”

  捕頭再次提出異議:

  “可宋某也有可能偷襲。”

  “對,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林天賜侃侃而談:“宋某怎麽說也是成年人,以偷襲的方式製服他人並不是不可能,所以還有其他證據。你曾言在宋某家中搜出銀票和少量銀子?”

  那捕頭點頭應是。

  “如果我是宋某,我殺了人要連夜出逃,除了帶上衣服肯定要帶些盤纏。即使銀子太重不易攜帶,他為什麽不帶上銀票?”

  這一點無論如何也說不通。

  “讓我來從頭說一下事情經過。”

  沉吟一下,他說:

  “馬氏的丈夫發現自己妻子與他人有染,肯定心有怨恨。”

  畢竟殺父之仇奪妻之恨,都是不共戴天的仇。

  堂下跪著的馬氏正要反駁,林天賜先聲道:

  “是與不是,你自己心裡清楚,我隻說命案。”

  馬氏張了張嘴,最後垂頭不語。

  “那時他便起了殺心,可如何殺人又不牽連自己這便需要一些布置。首先他趁宋某不備將其製服,以一個身強體壯的人想製服殘疾的宋某並不難。隨後他便帶著宋某上山將其燒死,打斷他的四肢不僅僅是為了泄憤,同時也是掩蓋其腿腳殘疾的特點。等宋某被燒死以後,他又把屍體沉入河中,等人發現。”

  “他為什麽這麽做?”

  捕頭奇怪道。

  “狸貓換太子,金蟬脫殼之計。”

  “可大人,您剛剛說的都只是猜測,證據……”

  “證據當然有,而且還是藥房夥計親自給我的。”

  林天賜拿起那張藥方說道:
  “你們看這藥方,乍一看宣紙泛黃,是有年頭的紙,但卻正是破綻所在。”

  他把藥方展開:

  “一張被疊起來存放的宣紙理應邊緣泛黃,中心仍然是白色,可這張紙全部都是淡黃色,可見是一張新紙被人用茶水偽造的。”

  捕快聞言細細打量,確實如林天賜所言,而且湊近了聞的話還能聞到淡淡的茶香。

  “整件事最大的破綻就在於,既然聲稱是祖傳秘方,為何還把藥方留給藥房夥計?這明顯是蓄意而為,讓人誤以為他去抓藥是受到妻子蠱惑。”

  這便是林天賜的猜測,馬氏的丈夫殺害宋某,不僅如此還將殺人的罪名栽贓給其妻馬氏和宋某,自己金蟬脫殼。

  不過說是這麽說,藥方算得上破綻,也算得上證據,但想作為鐵證仍然是不夠的。

  所以林天賜對捕快說出最後一句話:

  “依馬氏丈夫外貌發布海捕文書,同時不要放松對宋某的通緝,若能抓到馬氏的丈夫則是本官猜對了。”

  話音剛落,眼前幻境如煙霧般消散,林天賜重新回到劍陣之中。

  低頭一看,那把帶著金色劍穗的長劍正被自己握在手裡。

   話說居然前一章剛發就被人看穿了,頭一回對自己的腦洞產生懷疑。不過仔細一想,我還有不少更大的坑,這麽一想就釋然了.
    上架第一章,說好的一周三更,日更9000~10000字,下一更會在中午之後,還請多多支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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