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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大唐之李元霸》第10章 魔神見魔王
  第10章 魔神見魔王

  早樹知春不久歸,百般紅鬥芳菲。離去時漫天風雪,歸來時陽春三月。

  長安城外,一位青年身騎一匹高頭大馬,幾張疊在一起,價值連城的白熊皮隨意的搭在馬背上。懷裡卻緊緊抱著一個破舊的布袋,生怕受到一點點損傷。

  青年生的俊秀挺拔,如若不是滿面的塵土,懷裡的破舊布袋,就憑這面相,這一身打扮,換把折扇怎麽都像一個出城踏春的公子哥。

  李察怎麽也沒想到這次前往美洲大陸尋找農作物種子的過程會是如此的順利。除了環境惡劣點,李察基本上沒有遇到一點危險。

  凶猛的海豹,殘暴的北極熊,惡劣的暴風雪,在李察強橫的身體素質面前都不算是威脅。當然話又說回來,這沒有威脅僅僅是對李元霸這種怪胎來說,對於別人這條路絕對是十死無生之路。

  渡過白令海峽後,李察深入北美千裡之地,就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玉米,土豆,紅薯的種子。本來按照後世歷史中記載,這些作物都是在中南美洲的,李察當初和救他的老丈定下兩年之約,就是已經做好了前往中南美洲的打算的。

  沒想到的是僅深入北美三千多裡地,李察就找全了。甚至還意外的找到了花生,南瓜,辣椒的種子。回來途中還遇到了身下這匹渾身赤紅,沒有一絲雜毛,耐力持久,日行千裡的北美馬王。

  降服了這匹日行千裡的北美馬王,李察的腳程更快了,趁著白令海峽還沒有解凍,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李察便回到了大唐境內。

  找到了當初的那個老丈,拿回了自己的身份令牌,賣了一張白熊皮,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李察便策馬回到了長安城外。

  望著樹立在眼前,屹立了千百年不倒的滄桑古城,李察內心感慨萬千,到底還是又回到了這裡。

  盡管還是不待見自己那個皇帝二哥,但李察還是決定去找他談談。

  李察需要地,需要人,需要盡快的推廣這三種不挑地產量高的農作物,這一切,去尋求自己的皇帝二哥的支持是目前最合適的選擇。

  可怎麽進皇宮去找皇帝可就愁壞了李察,西府趙王的牌子不能用,只要一拿出來以皇宮裡層層上報的規則,不用多久整個朝堂之上就全都知道李元霸還活在世上了,那樣只能逼著皇帝再封自己個親王,李察可不想再去當什麽親王了。

  硬闖更是不行,以皇宮守衛對皇帝忠心耿耿的性子,自己不殺個底朝天,是絕對進不去的。

  突然,李察腦海裡閃過一個人名,此人現在正在這長安城內,正是人稱“混世魔王”的程咬金。想到自己被稱為“戰場魔神”,程咬金被稱為“混世魔王”,李察哈哈大笑,十幾年不見,不知道這個小魔王見到自己這個大魔神會是一個怎樣的表情。

  李察翻身下馬,湧入了歸城的人群中,拍了拍懷裡緊抱的破舊布袋,心中充滿了動力。這可是大唐幾千萬百姓的希望啊。和煦的夕陽溫柔的灑在李察的身上,正如李察現在的心情。

  “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萬株楊柳屬流鶯。”心情大好的李察,現在看什麽都覺得無比順眼,看著眼前出門踏青回城的公子佳人,李察不由的念出了浮現在腦海了的一首小詩。

  “呦,兄弟,出口成章厲害,厲害,本少爺最喜歡和有文化的人交朋友了。俺老爹說了,除了朝堂上那些老狐狸,出門在外碰到有文化的年輕人,一定要好好結交一番。只是兄弟扮相,看起來並不像讀書人啊。”一道充滿痞氣的聲音突然從身後傳來。

  李察轉身一看,哎呀我的天,相比於李察挺拔的身材,身後這三個少年那可真是虎背熊腰啊,三人皆是面相黢黑,不管從面相上看還是從身材上看,儼然是親兄弟,決對是一個爹生的。為首的一位二十余歲,身邊跟著兩個十六七歲的少年。

  “大哥,這匹馬可真俊,真好,你看這體格,你看著毛色,這絕對是一匹絕世好馬,我想要。”身邊的一個弟弟,摸著北美馬王秀美的毛發對老大說道。

  “處弼,別胡說。”

  說完,老大把自己的弟弟拉倒身後,在弟弟耳邊輕聲說道:“你想要,我還想要呢,看到馬背上的東西了嗎?那是熊皮,真正的熊皮,如果是他自己打的,那麽我們三個加一塊也打不過他,沒聽我剛才問他是不是讀書人嗎?他要回答是個讀書人,我們就搶過來,讀書人了沒有那麽大的本領去獵殺熊。要不是讀書人,我們再想辦法。”

  “哦,還是大哥厲害,我聽大哥的。”少年點了點頭。

  兩位自以為是耳語,可這段話一絲不落的傳到了耳聰目明的李察耳中,聽到這三個混不吝的對話,李察噗嗤一聲笑了出來,這個世道,還有人想搶自己的東西。李察也想不明白為什麽他們三個會以為只要是讀書人就沒有武力了。

  “我可不是什麽讀書人,剛才那幾句詩是聽一位書生念得,覺得好聽就記住了。我只是一個山中獵戶,這不是獵殺了幾頭罕見的白熊,像進城去賣了它。”

  李察忍不住想逗逗這個三個混不吝。其實聽到處弼兩個字,再對上這三人的體型,李察就知道眼前這三位是誰了,不是那混世魔王程咬金生的三個小魔王才怪,連看到好東西就想搶的性子也緊隨了他們的老爹。

  正所謂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李察正想著趕往程咬金府上呢,沒想到還沒進城門就碰到了程府的三個混不吝。

  “沒關系,相比於結交讀書人,老程我更喜歡結交好漢。兄弟能獨自殺熊,自是一條好漢,這熊皮也別賣了,我盧國公府都收了,保證給你一個滿意的價格,兄弟就跟我走吧。”

  程處默眼珠子一轉,便想到一個好主意,先把李察騙進自己家再說,自己三兄弟打不過李察,不是還有自己的老爹嗎?
  “好啊,那在下就先謝謝兄弟了。久聞盧國公左武衛程大將軍的盛名,一定不會虧待在下的。”李察一看程處默滴溜亂轉的眼珠,就猜到了他在想些什麽,笑嘻嘻的答應道。

  “太好了,兄弟,我們這就走,跟著我,我們不用排隊。”說完帶著李察就往前面擠去,城衛軍誰不認識程府這三位小魔王啊,看了他們一眼便放行了。

  “爹,爹,快出來,我們哥仨給你帶了一位壯士回來。還是位會念詩的壯士。”剛到盧國公府門外,程處默洪亮的聲音就響徹了整個盧國公府。

  氣勢恢弘的大門,上面一塊大匾,上書“盧國公府”四個大字,兩邊兩座雄偉漢白玉石獅子穩穩的端坐在那裡,門框上方插著代表著將門的矛戟。李察一臉壞笑的打量著這座府邸,他很期待接下來與“混世魔王”程咬金的會面。

  “嗷嚎啥?小兔崽子,你們爹還沒死呢!又帶著什麽銀樣蠟槍頭的無能之輩來府上混吃混喝走後門來了?你們三個小兔崽子被人騙的還少嗎?”一個身形魁梧,長相彪悍的中年人,從內堂走了出來,腳步虎虎生風,給人一種強烈的壓迫感。

  “小兔崽子”,“銀樣蠟槍頭”,“無能之輩”,“混吃混喝”,“走後門”一連串的羞辱人的詞語從程咬金的嘴裡嘣了出來。這可不是程咬金真的沒有教養,看不起來投奔自己的年輕人。在大唐,程咬金和秦叔寶是出了名的提攜後人之輩。

  這是老狐狸程咬金辨別來人品行才能的不二法門。不管是誰上門,程咬金什麽都不問,都是這一句。接下來來人的反應就是程咬金初步判斷來人品行的標準。

  往常來人聽到這些詞匯,要麽憤怒,要麽羞愧,要麽諂媚,轉頭就走的也有。可這次老狐狸失算了。李察就站在那,一句回應都沒有,只是一臉壞笑的望著程咬金,這就讓程咬金難受了,全力一拳,卻打在了棉花上,能不難受嗎?
  在李察一臉壞笑望著程咬金的時候,程咬金也在打量著眼前這個青年,怎麽自己百試不爽的手段在這少年面前一點效果都沒有,不僅如此,眼前這個青年看自己的眼神像是認識自己,而且還帶有嘲笑的意思,這是什麽情況?自己從來都不認識眼前這個青年啊。

  可當程咬金的眼光落到李察身邊的高頭大馬身上的時候,雙眼頓時大冒金光,馬賊出身的程咬金出了名的愛馬如命,見到如此神駒,剛才的什麽疑惑都置之腦後了。

  只見程咬金正了正臉色說到:“都進來吧,在大門口嚷嚷什麽。”三個小魔王跟著程咬金走進了內院,路上老三程處弼還不忘低聲提醒道:“老爹,馬!”程咬金虎目一瞪,仿佛在說:“這麽好的馬,老子還用你提醒啊,你當老子眼瞎啊。”

  程處弼頓時不敢再說話,灰溜溜的躲到了老大程處默的身後。

  李察心裡早已被身前這也四個的行為給逗得哈哈大笑了,強憋著笑意,跟著他們慢悠悠的進入了盧國公府的內院。

   本故事純屬虛構,架空歷史。新人新作,各位看官,請多多支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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