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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你好像喜歡我》第2章 邂逅
  第2章 邂逅

  我們不期而遇,眼中藏著銀河
  清新明快的旋律攜帶著含情脈脈的溫柔,猶如青春裡晴朗的夏天,伴著我們每一個人成長。而你微笑的臉龐是我輕觸歲月的痕跡,在我的心裡勾勒出一朵綻放的夏花。

  兔子從來不會上樹
  “你真要轉世為人,放棄永世永生?”月神在沙漠當空漲成一輪圓月,顯得有些氣惱。

  “我知道人活得不會太久。”

  月神曾說白羽是一隻貪婪而缺乏毅力的兔子,其實她錯了,真正貪婪的人是我。

  “我想擁抱她……”

  1
  蒼莽山脈縱橫交錯的窪地裡有一棵古樹的種子正在隱秘成長,它知曉河流的源頭在遠方。今日太陽也東升,而後西沉,朝開夕落,花漫山坡。今日太陽也西沉,而後東升,種子早已發芽,肆虐生長在無限的時光裡。

  五百年開花,五百年結果,當種子長成一株參天果樹時已是一千年以後。有一隻白兔路過,便在這裡安了家。兔子從來不會上樹,它在這裡做窩。秋去冬來,樹上掉下的果子囤滿了兔子的草窩,它安穩地活著,不肯離去。

  兔子順著果樹的根部一路上坡,到窪地之上去找尋更美的食物。它發現一片桃林,咀嚼了兩口掉落在地上的爛桃子,覺得一片歡喜,但緊接著的西瓜地卻讓它更加喜不自勝。它舍棄了桃林,奮力推著大它幾倍的青皮西瓜往家裡趕。有麻雀從旁飛過,嘰嘰喳喳地叫著,於是兔子又好奇地驅趕著麻雀花光了自己所有的力氣。

  當月華鋪滿河岸,兔子終於空手回了窩。月神把月亮彎成一個笑臉對我說:“山子,你看這兔子三心二意,也不知是貪婪還是缺乏毅力,終究還是空手而回。”我笑而不語,心裡卻道:“可是我覺得它玩得很開心。”

  “我雖不能擁抱你,但卻能守護你。”

  我是一株參天果樹,因為有你,生活才有了一點點不同。

  2
  兔子活了八年,然後死去,它是我清醒以來第一個夥伴,也將是最後一個。我習慣了它八年的陪伴,但卻始終未曾說上一句對白。我現在還沒有修煉到自己能夠說話,我只能不斷地開花結果,經受汲取的心酸與難過,然而結成的果實卻再也吸引不到任何動物,我又沉睡了一千年。

  不知過了多久,一個女孩臥倒在我的身下虔誠地祈禱,她扔的許願福袋剛好掛在我最下方的新枝上,我內心好似有了一縷清明,就這樣我蘇醒了。

  眼前的女孩長得乖巧可愛,麻布衣裳也遮擋不住她傾世的容顏,我知道不用多時,自然會有貴人前來許她萬兩白銀。她願她久病在床的母親重獲新生,我便索性贈她一場造化,結下一顆果實。

  女孩拿著果實欣喜若狂,不出三個月,她久病在床的母親便活了過來。人們聽說了女孩的傳聞之後猶如潮水般聚攏而來,沒日沒夜的香火供奉讓我不堪其擾。我堅持了六年卻再也結不出果實,最終人群散去隻留下了一場喧囂。仿佛兮若輕雲之蔽月,飄搖兮若流風之回雪。女孩日漸長大,而她命中的貴人也即將到來,我知道這是她母親千挑萬選的乘龍快婿。按照生死簿上的記錄,這是她救醒母親必將接受的結局,可誰知女孩卻不願意。

  “不願意”這三個字的分量不亞於以命抵命。女孩母親收了貴人萬兩白銀,女孩自然是要被人擄走的,她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幫幫她,我不知道該如何助她,就像當年那隻白兔死在我的身前。我眼看著四周的村民集聚起來,有的人說她不守禮教,有的人喊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眼看著她衝了過來欲要當著眾人的面撞死在我身上,只聽嘭的一聲,她被我彎曲茂密的樹枝擋了下來。

  我能控制身體的枝幹了,但仍然無法去往遠方,女孩去了遠方。

  3
  她叫白羽,她在遠方一直沒有回來,我很想她。

  記憶裡的樣子已經模糊,我第一次見她就知道她是那隻兔子,投胎轉世必然要承受凡人的紅塵過往,我只是一株尚未化形的古樹,還幫不了她。

  又不知過了多少年,隨著時代的變遷,村落和古建築都已銷聲匿跡,人們去往南方,隻留我一人在此。又過了幾十年,我終於努力化形,長出了一雙長腿,但我還不能說話。我沿著記憶裡的方向往前行走,走到一片沙漠。

  白羽終究還是死了,死在我停留過的沙漠。“這裡只有月亮與石子,沒有水。”月神這樣和我說。我決定生長在這裡永不離去,我成了一株生長在沙漠裡的胡楊樹。

  然而,我還是遇見了她。她變得堅強,變得果敢,變得比我認識的她更加充滿力量。白羽這一世投胎成了男子,他還是她,而我還是我。

  他是打算穿越拉薩沙漠的旅行者,一個藏漂。我拔出長腿跟在他身後,我不能告訴他我是誰,作為一棵行走在沙漠裡的胡楊樹,這實在太奇怪了。我只能靜靜地守候在他身邊,就像當年白羽還只是一隻白兔,而我還只是那株靜靜守護在窪地的果樹。雖然不能擁抱你,卻能守護你。

  我總是比白羽先行一步,豎立在他能看得見的遠方。他總會蹲在我的樹蔭下歇上一陣子,直到又充滿了力量。我們相處了十天,白羽終於走出了沙漠。他是世界上最棒的探險家,而我始終在沙漠裡等他。幾乎每過兩年,他都會穿越這片沙漠一次,有時一個人,有時兩三個,這是我最滿足的五十年,但愉快的時光總是轉瞬即逝,白羽還是老了。

  兔子本就怕鷹,喇嘛們天葬了他。

  4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山子,你還是要走嗎?”月神借著月華向我施法,泛著波光粼粼的銀光傾灑在我的身上。

  “我知道她在哪兒。”

  高樓林立的大廈矗立在南城小鎮的中央,鱗次櫛比,這裡已成為真正的鋼鐵森林。在這褪盡浮華的夜裡,霓虹閃爍的都市顯得比煙花還要寂寞。

  我還是習慣乘坐略顯矮小的淡綠公交循環在都市裡,傾聽著一遍又一遍汽車停靠站台的聲音:撲哧!晶晶亮,透心涼。

  白色便攜式耳機環繞在耳邊,一件淡綠色休閑西裝配著卡其色的拚接九分褲是我的最愛,我雖然已化成人形,但我仍然向往樹的色彩,安靜而祥和。

  “我就知道我還會再見到你。”

  在一個慵懶的夏日午後,我在公交車的一角遇見了她,白羽又變回了女人的樣子。這一世她已沒有當年的傾世容顏,也沒有上一世的果敢決絕,她更像那隻兔子,純真而快樂。我長噓了一口氣,靜靜地坐在她身邊。她睡著了,溫暖而又安詳……

  5
  “你真要轉世為人,放棄永世永生?”月神在沙漠當空漲成一輪圓月,淡黃中泛著一抹深紅,她顯得有些氣惱。

  “我知道人活得不會太久。”月神曾說白羽是一隻貪婪而缺乏毅力的兔子,其實她錯了,真正貪婪的人是我。

  “我想擁抱她……”

  6
  在蒼莽山脈縱橫交錯的窪地裡生長著一棵參天古樹,古樹結下的果子是兔子過冬最好的糧食。兔子很感激有它在這裡矗立,沒有任何動物敢打擾,靜謐而又祥和。

  兔子很想謝謝古樹,感謝他的施舍,讓生活可以簡單而又快樂。它上了山坡,找到了一片桃林,但是桃子還沒有古樹的果子美味,古樹會喜歡嗎?它又發現了一片瓜地,這西瓜比古樹的果實大多了,古樹一定會喜歡!

  一群嘰嘰喳喳的麻雀從上空飛過,這是兔子第一次遇見會飛的動物。它也想飛翔,飛翔在空中就能更靠近古樹的臉,它想當面謝謝他……

  我孤獨地俯視著一切,月華像銀色的緞帶點綴著繁星斑駁的光影。你雖然矗立在我的身側,卻像隔著銀河。

  兔子從來都不會上樹,白羽是我凡間的倒影。

  月神永遠是月神。

  超耳俠
  我又開始孤獨,想起了心中的秘密,我曾經失去的、深深愛著的他。任憑自己老去也無法解開的秘密需要回到曾經去解開……

  1
  罐頭公交是我在南城小鎮裡的交通工具,它略顯矮小的車身塗著大大的綠色汽水DM,像一罐雪碧。炎熱夏天裡,佇立在公交停靠的間隙,你會聽見啟開雪碧拉環的奇妙聲音,撲哧!檸檬味的芳香撲面而來,晶晶亮,透心涼。夏天,開了冷氣的罐頭公交,是我最愉悅的秘密基地,然而秘密指的是另一個他。

  白色便攜式耳機環繞在耳邊,一件淡綠色的休閑西裝配著卡其色的拚接九分褲是我的最愛,他的臉我不敢看,朦朧般的對視充滿詩意,而我失憶了。等我醒來,罐頭公交已經過站,我錯過了自己的站點,“秘密”卻坐在了我的身邊。我的秘密是他,氧氣男生,呼吸都顯得愉快。

  他總是和我一起並肩坐過十三站就下車,平均一站六分鍾,統共七十八分鍾的時間。我總能斷斷續續聽完手機節目單裡的一張CD,因為一張CD的時間是七十四分鍾,而多出的時間,是我與他交流的空隙。他總是說:“對不起,我要下車了。”而我也只能微笑,說:“謝謝你借我一隻耳機。”

  2
  卡拉揚是一名如《爆裂鼓手》般的指揮家,也是一個好人,他定義了一張CD的時間必須裝得下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而我感謝這一首歌的時間如此漫長,漫長到脈搏已經習慣了情緒的跳動,漫長到避免了我的尷尬與靦腆,我以為不會有男生喜歡我這樣普通的女生,而他是我的意外。

  “想玩猜歌名的遊戲嗎?”他出乎意料的說話聲刺激了我所有的感官,我說:“好啊。”

  耳機裡前奏已經響起,《小蘋果》和《最炫民族風》當然難不倒他,但當像《香舍麗舍》《夢想家》這樣的法語歌和俄語歌,他都能倒背如流的時候,我幾乎想要尖叫,天呐,我的老夥計,看在上帝的分兒上,我們為什麽不找間咖啡館喝杯咖啡呢?我送他外號Music Man,他說叫他“超耳俠”。他不僅能聽聲辨曲,還能聽見許多遙遠而又細微的聲音,比如坐在公交最前頭舉止娘炮的老男孩,他的男基友正在電話那頭叮囑他一定要穿粉紅色的小內褲,而為什麽是粉紅色,超耳俠卻閉口不言,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粉紅色代表愛情。

  3
  和超耳俠相處總能遇到許多有趣的小事,比如坐在我們對面的女士,她正表情微醺,眯眼沉浸在耳機音樂裡無法自拔。超耳俠打趣地說:“和尚只在我夢裡,如果你摸臉又親親。猜猜看她聽的是什麽歌。”“這什麽鬼?”我舉起拳頭想要示威,但卻怎麽也想不出熟悉的歌曲,“還是你說吧。”我無奈地聳聳肩,超耳俠說:“張明敏的《我的中國心》。”“怎麽可能?”“怎麽不可能!”我直起腰賭氣想下車,卻聽到對面的女士隱約哼出幾句歌詞:河山只在我夢裡,祖國已多年未親近。如果你摸臉又親親?超耳俠已經笑得滿地打滾。

  我親了他,我們戀愛了。

  4
  和所有的情侶一樣,我們在鬧市區的街道裡牽手,在粉刷了紅色油漆的電話亭裡擁抱接吻。電影院的黑,讓一切更顯得神秘而瘋狂,我們坐在公園,看夕陽懷抱熙熙攘攘的人群。他舔著在KFC買的蛋筒,我問他:“你叫什麽名字?”他說:“有首歌叫‘沒名字的歌,無名字的你’。”我問:“誰唱的?”他說:“黎明。”“唱給我聽!”我跺著腳嗔道,活像個撒嬌的小媳婦。

  愛是沒名字的歌

  留給這世上無名字的你
  就算應該忘記
  偏不記得忘記
  要讓來日你想起

  曾擁有那段情懷是多細膩
  用我歌中每個細節輕吻著你

  ……

  我沒因超耳俠沒有告訴我姓名而生氣,反倒覺得互相不知道姓名也好,畢竟感情或許太快。我本來就很普通,普通到有些現實,他或許是某個知名音樂製作人也說不定,畢竟娛樂圈的事情本來就充滿了隱藏與秘密。我相信時間會打敗一切,相信他總會告訴我的。只是我忽略了時間往往不等人。我的時間不多了,父母要去合城生活,而我不得不離開,我決定向他坦白。

  5
  夏天,開了冷氣的罐頭公交,是我最愉悅的秘密基地。

  我和超耳俠坐在老位置上,他聽我說了很多,沒有挽留,只是平靜。我以為自己仿佛擁有了超能力,我能聽到車廂裡人們的呼吸聲,雖然今天車廂裡坐滿了人,但我仍覺得冰冷。我哭了出來,嗚嗚地很細小的哽咽。

  超耳俠看著我,突然一反常態,大聲喊道:“司機停車!”我以為他要離開我了,想著四周的人,埋起頭哭得更凶了,但他卻吼道:“司機!停車!”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司機沒有停車,但車前卻突然燃起一把大火。人們驚慌失措地擁擠著,推搡著,超耳俠踹開了車門,人們蜂擁而出,我被他拽出了火場。我嚇得往外奔跑,跑了有二三十米,但當我回頭,超耳俠卻不在我身後。他說:“車裡還有人,我能聽到!”煙霧籠罩了罐頭公交車,我看不清楚人影,逃出來的人們互相擁抱著,臉上露出了恐懼的神情。超耳俠沒有回來,公交車燃燒殆盡。

  一場事故,受傷三十五人,其中重傷兩人,遇難八人。我不知道超耳俠的名字,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我和父母去了合城。

  6
  我在合城生活了五六年,找到了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做幼兒園老師,過著所有普通女孩子應該過的日子。但我沒有遵從父母的意願,和相親的男人結婚,我嫁給了一個喜歡坐循環巴士的男人。我仍舊喜歡坐公交車消遣,戴著耳機聽著歌,循環在陌生的城市裡。有個男人坐在我的前面,他微胖的肚子出賣了他翹翹的屁股,一條粉紅色的內褲羞澀地露出了笑容,我嫁給了他,去了他的老家。

  就這樣平靜地生活,五年,十年,十五年……日子過得飛快,在一個安靜的晌午,我和孩子們望著滿臉皺紋的他在搖椅上安詳睡去,再也沒有醒來。我又開始孤獨,想起了心中的秘密,我曾經失去的、深深愛著的他。任憑自己老去也無法解開的秘密需要回到曾經去解開。我獨自一個人又搬回到了南城。

  超耳俠或許沒有死。我在超耳俠的小鎮裡心滿意足地住了三年,五年,七年。待在滿是罐頭公交的小鎮裡期盼黎明。

  我戴著耳機坐在老位置上聽著歌:
  就算應該忘記
  偏不記得忘記
  要讓來日你想起

  曾擁有那段情懷是多細膩
  仿似是全沒痕跡一段傳奇

  但偷偷感動你
  ……

  撲哧!佇立在公交停靠的間隙,我聽見啟開雪碧拉環的奇妙聲音,檸檬味的芳香撲面而來,晶晶亮,透心涼。夏天,開了冷氣的罐頭公交是我最愉悅的秘密基地,然而秘密指的是另一個他。

  白色便攜式耳機環繞在耳邊,一件淡綠色的休閑西裝配著卡其色的拚接九分褲是我的最愛,他的臉我不敢看,朦朧般的對視充滿詩意,而我失憶了。等到我醒來,罐頭公交已經過站,我錯過了自己的站點,一個同樣滿面皺紋的男人卻坐在了我的身邊,我的秘密是他,氧氣男人,呼吸都顯得愉快。

  “誰在乎歌聲背後曾愛過的你,仍渴望歌中每節都可抱緊你。”

  他對我說:“你聽的是《沒名字的歌,無名字的你》。”

  白義和我
  白義徹底爆發了,他對著白富美大吼:“你有完沒完,我高中不想談戀愛,我也不想你老跟著我!”“你終於說話了,只要你和我說話我就感到很舒服……”白富美這樣說著,白義徹底無奈了……

  1
  我居然要結婚了,這是我不敢想象的結局,在我和白義同居了三年以後,他竟意外地帶我去拍了婚前寫真。我穿著中式紅藍相間的複古服裝,看著攝影師癡癡地傻笑,哢嚓!這不是夢,因為第三天那些照片就掛在了電視機的正前方。

  2
  和白義第一次相見是在合城公園的小湖旁,鬱鬱蔥蔥的柳樹迎著湖水塗抹了一整片綠茵。我記得那張憂鬱的臉,一個身穿黑色西裝、腳踏板鞋的男生在角落裡默默哭泣。我在這片公園晨跑已經很多年了,第一次看見這張陌生的面孔。出於對男生的好奇,我湊上前去注視著他,也許是心有靈犀,他也回頭望向我。我欣然一笑,拽起他的衣角就往草坪上跑。白義跟著我,在朝陽的照耀下,淚水如蒸氣揮發在了光輝之中,新鮮的氧氣彌漫在笑聲裡,我們大口呼吸,大口喘氣,直到身體疲憊不堪,臥倒在草地上。

  這時,他才對我說:“分手就分手,有什麽大不了!”原來小男生失戀了。

  3
  如果你熱愛晨跑,一定要經過這片公園,對於少數人來說,這裡是鋼鐵都市裡最後的淨土。形形色色的感情交織在公園的柳樹、柏樹、松樹、梧桐樹上。那些不是樹葉,是生活與夢想的延伸。

  凌晨五點半,有個留著魯迅胡子的大叔必會帶他五六歲的兒子出現在一塊有些斑駁的粉色岩石旁,大叔唱著黃梅戲,而小孩則會吹起喪心病狂的薩克斯風。起初是難以忍受的,但是最近似乎有些長進——我說的不是大叔,他唱的黃梅戲依然非常糟糕。

  凌晨六點,這個時間是大爺大媽們出沒的時間。你完全搞不清楚他們之間到底是什麽關系,我曾一度以為禿頭的乾癟老漢是一個臃腫得有些像蘇珊大媽的老太太的另一半,恐怕是我錯了,因為他倆雖然夜晚時常跳交誼舞,可白天卻又各自換了個玩伴。有的在公園一角的健身器械上鍛煉,有的在環湖散步,但是偶爾一個小動作,還是能看出他們微妙的關系。這是個秘密,我不會告訴你他倆早晨如果迎面走來,必然會悄悄互拍一下對方的屁股,我絕對不會說出去的,我向婚姻法發誓。

  凌晨六點三十五分是白義出沒的時間,上一次相識,已經是三個月以前的事情了,他開始偶爾出沒在這片公園裡,有的時候是來晨練,有的時候是來見我,他似乎很喜歡我們這樣的關系。我是他的秘密朋友,卻總要被迫聽許多和他有關的故事,作為交換條件,我能得到一份免費的早餐,可他卻總是牢騷埋怨直到中午,對於他不包午飯這件事,我覺得自己吃虧了。

  4
  白義簡直就是個綠巨人,他上段感情滿足了可以在微博“我的前任是極品”上投稿的各種槽點。毫不誇張地說,這個故事可以賣錢,我決定把他記錄下來:白義是個小三。

  簡單來說他是“被小三”了。他的前任是一家知名4A廣告公司的總經理,籠統地說是個霸道總裁白富美。白富美是白義高中時的初戀,他說自己學生時代是個校草,棱角分明的臉曾經斬斷過無數少女的癡情夢。我抬起頭望了望小腹隆起、滿臉橫肉的白義有些不屑,但還是任由他繼續講下去。

  白富美是長得很像張艾嘉的女人,渾身有一股倔強勁兒,她從學生時代就敢於挑戰權威。她是學霸,同時也是談戀愛的高手。白富美早晨總是在白義的桌子上放一盒優酸乳外加一個鹵蛋,這也許是高中時代最好的營養搭配,如果白義不領情,到了放學時,她就會出現在白義的班級裡堵他。剛開始白義是非常抵觸的,對於一個校草來說,最厭煩的莫過於被女同學糾纏了,但是無論白義如何罵她,趕她,白富美都依然跟到底,從不退縮。白義去網吧,她就開一台機子在邊上安安靜靜地看他玩遊戲;白義去小區打球,她就買一整捆汽水犒勞他的朋友;白義去約會其他女孩子,她就主動買單,決不讓白義付錢。就這樣直到有一天白義徹底爆發了,他對著白富美大吼:“你有完沒完,我高中不想談戀愛,我也不想你老跟著我!”“你終於說話了,只要你和我說話我就感到很舒服……”白富美這樣說著,白義徹底無奈了。

  他們終於該死地戀愛了。

  5
  早戀的愛情故事在成年人的世界裡是絕對不允許成功的,現實裡往往也是一樣。直到白義再一次遇見白富美已經是五年以後,白富美在父母的公司裡挑起大梁,而白義成為她的下屬。

  剛進公司的時候,白義不知道白富美就是霸道總裁,他以為大家都是同事,白富美開著一輛運動款的POLO載白義去公園遊玩。大蜀山腳下,小湖環繞,柳樹依依——就是我喜歡散步的這片公園。白義聽白富美說著高中時代的愛情故事,聽她說那些年是如何忍辱負重地計劃著追求他。原來白富美生來倔強,她曾寫下一整本日記,每一篇都是關於白義的故事,上面記滿了白義的名字,記滿了白義喜歡做的事情,更記滿了白富美一定要和白義在一起的決心,白義被感動了,他們又重修舊好。

  本該是迎娶白富美,出任CEO,挑戰人生巔峰的老套路線,卻變成了白富美出任CEO,大戰高富帥,挑戰白義底線的撕逼大戰。

  在交往一個月後,白富美向白義攤牌了,她是公司的總經理,她希望白義能夠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與她戀愛。奔馳、寶馬、瑪莎拉蒂是白富美的最愛,白義是副駕駛的盆栽。一切仿佛都往美好的故事裡發展,但是白富美其實早有婚約,父母為她安排的相親對象是某家電視台台長的兒子。白富美本就應該和高富帥在一起,白義不過是高富帥出差在外的替代品。他在豪車的副駕駛座椅下面發現了用過的安全套,白義是一棵綠油油的盆栽。

  他去了那片公園,卻沒有膽量投湖自盡,他遇到了我。

  6
  白義換了新的工作,斷斷續續幾年裡我們一起在這片公園探討人生的哲學,他只花了三年的時間,從二十來歲的青蔥小夥長成了滿臉胡須的丐幫幫主,酷似安河橋下暗戀董小姐的宋冬野,這是外人對他的最佳感觀,而我也成了他的親密室友。

  同居了三年,我的身材大不如前,也開始越發臃腫起來,但白義和我的關系卻越發親昵。我之所以變醜,一定是和他有關,書上說你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是胖子,你就會變胖,這叫“三度影響力”,而互為朋友的兩個人,如果其中一個變胖了,另外一個發胖的風險是原來的三倍!我不禁感歎“桃花潭水深千尺”,胖子我們絕交吧……

  總之,白義終於走了出來。

  7
  我的生活因為和白義的交織發生了許多不可想象的故事。我們之間出現了第三者,白義已經連續兩個禮拜沒有按時回家了,我每晚都在家裡等他,可是他總是晚歸。每次回來,他總是嘮叨著一個女性的名字,那個叫靜靜的女孩特別喜歡我,但不管她是誰,她又如何關心我的近況,我的內心始終是崩潰的。我不想見靜靜,因為我怕失去白義,我們在一起已經三年了,如果不算同居,我們認識也有五年了。

  可我最終沒能逃過命運的折磨,居然要結婚了。

  8
  三天后,電視機前掛著的照片是略帶風騷的我,我承認自己是妖嬈風韻不減當年的老黃花,但是我仍然感到擔憂。時間一天天逼近,那個叫靜靜的女孩終於闖進了我的世界,她和白義在我和他睡過的沙發上嬉笑打鬧著,電視裡有個叫范曉萱的女孩子詭異地唱歌。

  靜靜是個有著“合城范冰冰”美譽的女漢子,白義看她的時候目光流轉,而我正欲吃醋,白義卻一把抱起了我。我嬌喘了一會兒終於在他懷裡坐定,那個叫靜靜的女孩拿起一張照片掛在了我家的電視機前,就在我那張照片的旁邊,我看見了一隻威風凜凜、氣宇軒昂、恍如雕塑般俊美的西伯利亞雪橇犬,一席中式紅藍相間複古服裝與我在照片裡的打扮一樣。

  我是一隻流浪的中華田園秋田犬,耳邊響起:“管它什麽音樂,每天都是情人節、聖誕節、歡呼的慶典。”

  如果我沒有尿床多好

  我們戀愛了七年卻懷念同一個清晨的太陽雨,我說:“你讓我相信有命中注定,而我很高興認識你。”

  1
  十六歲那年,我在衛生間裡藏了一個秘密。

  推開衛生間的窗戶,吸一口清晨的空氣。早上六點十一分,是我清理衣服的時間,沒有任何人能打擾,我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一個嚴肅的人,每一次洗漱都像一場儀式。

  中午一點二十五分,父母準備出門,我一個人守在衛生間的窗前,迎著微風吹乾我用飄柔洗過的頭髮,顯得格外精神。那一刻我認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酷的男人。

  下午兩點三十分,我準時坐在教室第六排靠中間的座位上,她對我說:“你頭髮好香啊!”我故作鎮定地撩起劉海,小聲地說:“沒差啊!好好聽課。”

  我在衛生間裡藏了一個秘密,她總是經過我家衛生間那扇窗戶正對的路口,而我總愛偷看她。

  橙子,她是我的同桌。

  2
  遇見橙子的時間要追溯到高中一年級,那天晚上電視裡在放李保田演的《宰相劉羅鍋》,乾隆皇帝是個無良的浪子,四處尋花問柳,后宮正為選妃忙得熱火朝天。一個容嬤嬤似的女人正在檢查秀女們的身子,你能看見那些巍然挺立的雙峰呼之欲出,我笑得花枝亂顫。“把衣服脫掉!”嬤嬤嚴肅地對一個頗有幾分姿色的秀女說道。“對,趕緊脫掉!”我雙手捂住了眼睛,透過指縫偷看,父親一個巴掌扇了過來,吼道:“滾回去睡覺!”然後我經歷了一段奇異的旅程。

  那是一個不可以說的噩夢,在浩瀚無際的大海上,有一葉扁舟劃向遠方,四周是廣袤無邊的黑暗,連星星月亮也都藏了起來,船頭有一個戴著鬥笠的人影正在眺望遠方,他好像是在指引前方的路,船裡有盞燈,還有一個女人,雖然看不清容貌,但你能從她曼妙的身姿一探究竟。我試著喊了喊船頭的人,沒有回應,我貓著身子躲進船裡剛想小憩一下,那個女人卻坐在了我的懷裡,無比碩大的前胸抵住了我的嘴巴,令我無法呼吸,我試圖甩開她,卻被她死死摁住。然後,她居然開始脫我的衣服,“脫掉吧,脫掉吧!”女人的呢喃讓我渾身酥麻。我猛一用力,直起身子正要躍躍欲試,船頭的人影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滾回去睡覺!”“臥槽!爹?!”我嚇得猛然清醒,褲襠裡一片濕潤,我他媽尿床了。

  躡手躡腳地起身已經是凌晨六點,父母還在熟睡,我在衛生間裡以肉眼不可見的速度搓洗著內褲,由於過分用力,內褲居然被我給搓!破!了!

  我先是一怔,接著一個激靈打開了窗戶,隨手扔出了一個美妙的拋物線,內褲如綻放的煙花登上了頂峰,然後迅速落下展開如一面旗幟,又像是一朵降落傘,它就這樣悠悠然然地掉落在了正從路口經過的橙子身上,臥槽!準確地說是她的臉上,居然有9分——我說的是她的顏值。

  我發誓我當時果斷地關上了窗戶。

  3
  我每天都會在清晨偷偷爬起來待在衛生間裡洗漱,六點十一分是她早上跑步經過的時間,偶爾沒有出現,但中午一點二十五分她一定會從這裡路過,因為她和我一樣是六十五中的學生。

  我試圖讓她注意到我,因為我確信那一天她並沒有看清這棟樓裡到底是誰扔的內褲。橙子確實注意到了我。高一分班考試她被分到我們班裡做了我的同桌,她說:“很高興認識你,你是不是住在東風小區7號樓?”

  我略有尷尬地說:“你怎麽知道?”

  橙子同樣尷尬地說:“噢,我有個親戚住那兒,你對四周的鄰居熟嗎?”

  橙子有段時間經常繞著7號樓走,偷偷觀察是哪一個變態亂扔的內褲。我哪敢拆穿她,隻好尷尬地不斷點頭回應她的各種詢問,總算是逃過了一劫。

  4
  明媚的清晨伴隨著燥熱的蟬鳴開啟了一整個夏天,而我見到了最美的太陽雨。前一秒還是湛藍的晴空,後一秒已是雨水傾注。彩虹傾瀉下來,攜帶著色彩斑斕的雨點,點綴著還未蘇醒的夢。

  橙子蹲坐在7號樓的角落裡躲雨,而我帶著傘,下了樓。

  我們一起擦過高中的黑板,經歷過高考密集的題海作戰,走過大學校園裡陳舊的宿舍樓。我們一路奔走,一路迷茫,攜手步入社會的十字路口,走進不同的城市,來到不同的寫字樓。我們戀愛了七年卻懷念同一個清晨的太陽雨,我說:“你讓我相信有命中注定,而我很高興認識你。”

  橙子來到了我的城市,我們又為了彼此的未來努力在了一起。“我從未感到過如此幸福,只因你來到我的城市。”這是那一天我寫在日記本裡的小事。

  “我們結婚吧。”

  5
  在結婚的前一晚,橙子要我騎著摩托帶她去兜風,我們沿著高速一路向北飛馳。她坐在後座,突然伸開胳膊大聲問我:“王也你愛我嗎?”我戴著摩托帽聽不清她在喊什麽,我說:“你說什麽?”她又喊:“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我擰著油門闖進了婚姻的殿堂。

  橙子總是舍不得買好看的衣服,昂貴的化妝品,她也總是勸我不要在外面吃飯浪費錢。她全副武裝在菜市場裡廝殺,在百貨超市裡作戰,為我料理一切的生活。即便是結婚,她也沒有要求我舉辦儀式,我在婚紗店裡指著一件婚紗說:“那婚紗總得買吧!”她笑著搖了搖頭,領我離開了店。

  我們領了證,而我什麽都沒有給她。

  6
  我們用所有的積蓄開了一間炸雞店。橙子知道我喜歡寫作,她不讓我管店裡的事情,她說大男人有夢想就該去拚搏,不要窩在一個小地方委屈了自己。

  我嘗試寫了三年,但是雜志社屢投不中,更不用說出版社了。在這段難熬的時光裡,唯一讓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們迎來了一個新生命。我們有了自己的寶寶,家庭的負擔開始加重,炸雞店的生意也一年不如一年,城市裡的店面一家跟著一家倒閉,換了一茬又一茬,而橙子還在苦苦支撐。我覺得自己有義務為家裡分擔點兒什麽了,於是我背著她偷偷去學了廚藝。

  一次意外讓我切傷了自己的左手,橙子抱著孩子趕到醫院來看我。我以為她會罵我沒出息,但她只是溫柔地坐在我的身邊,對我說:“你要相信自己,我們能挺過去的,廚子滿大街都是,但是作家卻寥寥無幾,你要做偉大的事情,不要為家庭擔憂,你要相信有我。”我默默地看著她堅毅的眼神,第一次忍不住像個孩子一樣哭了起來。

  第四年,我終於成功了。我的書被一家台灣出版社看中,賣了二十萬本,我們終於還清了貸款,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7
  孩子一天天長大,高中之後是大學生活,他離開了有我和橙子的城市去遠方上學。這一年,我的母親也離開了我。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知道留給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在母親的葬禮過後,我來到酒吧喝酒,感慨人生。三五個老哥們兒叫了一幫小姑娘為我開青春派對,找尋年輕時逝去的荷爾蒙與性欲。白色的胴體,扭動的身軀,刺鼻的酒精,幾個老東西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橙子給我打電話催我回家,我臉面無光,掛斷了電話,沒多久兒子又打來電話,他說橙子在來接我的路上出了車禍,被120接走了。我此時才幡然醒悟。於是,橙子與我共同走過的青春便在眼前一幕幕地倒放,是我愧對了她。

  在趕去醫院的路上,我匆忙地闖進一家婚紗店,買了最貴的婚紗,附近的人都以為我是瘋子。還好醫生說她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只是以後怕是沒法獨自走路了。

  我獨自一人抱著婚紗坐在病床前守著沉睡的橙子,給兒子打了電話讓他不用急,沒有什麽大礙,學業要緊。之後我陷入了深深的懊悔。

  “老伴啊,我錯了,我會永遠和你在一起。”那一夜,我不斷地默念著這句話,直到橙子醒來。

  8
  清晨,我用盡了所有力氣推著輪椅帶橙子爬上山頭看日出,她穿著我買來的婚紗,頭紗罩著她好看又慈祥的臉。我們仿佛又回到了十六歲的那一天,我站在衛生間的窗前,望向她那驚為天人的臉。

  我說:“老伴啊,我這一輩子沒有對不起父母,沒有對不起朋友和孩子,卻唯獨對不起你。結婚前的那天晚上,你問我愛你嗎,我假裝沒有聽見,我以為我會是一個很酷的男人,永遠和你在一起,但我始終沒有對你說那三個字,因為我覺得這太矯情。可是到了今天,我們走過了那麽多年,父母已離我們而去,孩子也已長大成人,如今我們垂垂老矣,我終於有資格說這句良心話,對不起,我愛你。”

  橙子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枯瘦卻溫暖的掌心輕輕拍打著我扶在輪椅上的左手,她摩挲著我左手手背上日漸消逝的刀疤,淡淡地笑:“我就知道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遠處,湛藍的晴空下起了忽明忽暗的太陽雨,色彩斑斕,一如往昔。山頂大樹的亭子底下,有兩個年輕人在唱著庾澄慶的歌:
  忽然大雨我們有緣相遇
  你也在這裡被雨淋濕

  小小的屋簷就這樣變成你我的傘
  萍水相逢我們還很陌生

  你說人和人有一種緣分

  很像晚風輕輕吹拂街上人們面容
  那麽輕松
  你讓我相信有命中注定
  你問我雨後可有彩虹

  這樣的大雨這樣的相遇
  你很純真我被打動
  ……

  橙子走了,在一場滂沱大雨的午後,安然地離開了人世。兒子問我為什麽不哭,我笑著說:“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葬禮結束後,兒子讓我賣掉房子搬去他所在的城市生活,我擰不過他,收拾了行李。臨行前,我整理了橙子的衣櫃,在她走後的時光裡,我沒有動過她的東西,我怕她萬一哪天回來了不習慣。直到我準備帶上幾件東西留作念想時,我才在一個陳舊的鞋盒裡發現了十六歲那年我扔到衛生間窗戶外的那條內褲,還有一張字條,字條上幾個顫顫巍巍的大字歷歷在目:“王也你這個大!變!態!我就知道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橙子你這個渾蛋!我說過我不會哭,可是這一次我再也忍不住了。

  9
  我曾見過最美的太陽雨,前一秒還是湛藍的天空,後一秒已是雨水傾注。橙子蹲在7號樓的角落裡一個人躲雨,而我下了樓,帶著傘。

  那天后沒有再見過你

  但每次遇見這樣的大雨
  我就會想起你笑著說

  嘿,很高興認識你
  “我知道你唱的是庾澄慶的歌,叫‘命中注定’。”“我帶了傘,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好啊,不過我還是想聽你唱完這首歌。”

  人的心中都有個孩子

  特別容易和純真接近

  奇怪的是地球幾億幾千萬個人
  我特別想你

  “老伴,我特別想你,如果那天我沒有尿床,是不是你就不會離開我?”

  有緣人無處不見

  這個世上有一種選擇,叫生離死別都不能再見的緣分,而這個世上還有一種選擇,叫旦夕禍福有緣人無處不見。你我有緣,我選擇旦夕禍福有緣人無處不見。

  1
  古人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現代人說,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能換來今生一次的擦肩而過。我不知道這些話的真假,但假如是真的,那陳君鵬小朋友豈不是在我的世界裡橫行霸道了整整上下五千年。

  五千年裡不厭其煩地拋媚眼,五千年裡不厭其煩地勾肩搭背,還有五千年裡不厭其煩地乘船同渡……我不敢往下想,那換來的一定是我五千年裡的徹夜難眠!和一個惡魔同床共枕?更何況是五千年!我一定是瘋了。絕對!不要!我艱難地從夢中醒來。

  陳君鵬是我的克星,他是大人口中的熊孩子,合城話說就是B俠們!我和他有緣,而且我懷疑是孽緣。

  2
  他是小學生,在網遊英雄聯盟裡令人聞風喪膽的小學生,他今年十二歲,有個特殊的身份,全合城最年輕的街舞專家,沒錯,他還是個跑通告的爛俗藝人,官方認證,德藝雙馨。

  我們初次見面是在第三季《中國達人秀》的舞台上。那一年他九歲半,我在地方電視台工作。當時台裡和東方衛視合作,在整個省市舉辦了幾場《中國達人秀》的選手招募賽。我是一名《中國達人秀》的工作人員,說真的,我很敬業。但我討厭小孩子,特別是遇到了小學生。

  當時,台裡為活動做了許多準備,我被分到管理組,專門負責選手的入場出場。我們有四隊選手,我這隊是全宇宙最最難管的,同事們戲稱為“全明星陣容”,以下是隊裡成員的排名情況:

  No.4戀母情結極其嚴重的二十八歲老男孩,正滿臉嬌羞地握著他媽媽的手,不忍分開,他們要合唱一首老情歌。

  No.3黑社會大姐大雙臂爬滿文身,帶著一票兒煙熏搖滾大妞正在台下凶神惡煞地壓腿,看似準備跳舞,但卻更像是來打群架的。

  No.2小城鎮裡跋山涉水,千裡迢迢趕來的富二代流浪歌手,他穿著滿是窟窿的破舊牛仔褲,手拿一把金色的吉他,動不動就和邊上的美女搭訕,口裡振振有詞,我這是金子做的,小姐約嗎?
  No.1小學生,陳!君!鵬!
  我不是吹牛,要論管理人員,我以前好歹也是念過工商管理的大區銷售經理,熟練使用SWOT技能,秒殺一切風險,但是我還是低估了小學生,低估了一個舞術卓絕、活蹦亂跳、四處通告、德藝雙馨的小學生。

  他是我夢魘的開始。

  3
  “你叫什麽?”陳君鵬站在我跟前很大聲地說。

  “叫我王老師。”我親切地回答,語氣輕柔,活像一個狼外婆。

  “從今往後你就是我的經紀人了!”陳君鵬霸氣側漏,隊裡的選手都樂呵呵地看著我。

  我一個趔趄,說:“好,我答應你,但你不要亂跑,一會兒要出場了。”陳君鵬聽話地點了點頭,然後徑直走向了評委席,大大方方地坐在了台長的位子上。我的天呐!這是要掉腦袋的啊!我驚恐萬分地爬上評委席,指著陳君鵬怒道:“你不是答應我不亂跑嗎,還不趕快下來。”陳君鵬一臉疑惑地說:“王老師,我沒有亂跑啊!難道評委不是坐在這裡的嗎?你不是說馬上到我出場了嗎?我來彩排一下,提前好有個準備。”我頓時傻眼了,不知該怎麽回答他,還好他的媽媽匆忙趕來,替我解了圍,我恨恨地瞅了他一眼,決定再不去理他。

  正式比賽終於開始了,陳君鵬跳的是霹靂舞,一種複古街舞,當他用頭頂著地板,倒立著做了七百二十度的旋轉時,台下掌聲一片,我知道這是肯定拿三個YES的節奏。美女主持拿著話筒蹲在陳君鵬的身前,胸前的小白兔若隱若現,我們伸直了脖子,恨不得學著評委意味深長地發問:“你來自哪裡?你為什麽喜歡跳舞?你的夢想是什麽?!”

  “我叫陳君鵬,合城小學四年級的學生,我在這裡跳舞全都怪我的經紀人王老師,我是來做評委的,但他偏要我來表演節目,我要開除他!”陳君鵬站在台上伸著指頭指向我,七八道光束燈打在了我的身上,晚節不保!年終獎沒了!可能晚上的盒飯也要被導演沒收吧!我和你有什麽仇什麽怨啊!我淚流滿面,評委們樂了。

  陳君鵬獲得了那一場比賽的第三名,我終於再也不用見到這個小鬼,那一晚我抱著舞台監督李主任在小飯館裡哭泣,我說:“以後再也不要讓我帶小學生了。”李主任說:“下次安排你做美女主持的助理。”我紅著臉,羞澀地笑了。

  4
  《中國達人秀》的招募賽在2011年的尾聲圓滿結束,我們迎來了2012。有謠言稱這一年是世界末日,我不放在心上,因為我的世界末日已經過去,我終於可以再也不見陳君鵬了。但我還是太單純了,緣分這種東西就像是你的老婆,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絕對不會講道理!絕對!不會!我又見到了陳君鵬,很多很多次的見面。

  2012年3月,我在《合城第一家居》拍攝家居樣板間,裡面擺放著地產商細心挑選的家庭親子照片,用一個大大的相框裱在了客廳的正中央。這是一張合照,慈祥的父親西裝筆挺地站在草地上,他挽著自己溫柔可人的另一半,寵愛地望著草地上玩耍的兒子,他頭頂著地,身體倒立,正在做旋轉!果然是陳君鵬,我嚇出了一身冷汗。

  2012年6月,合城電台故事廣播有一檔晚間節目是給小孩子講故事,我有天加班到很晚,下班後我隨手打了一輛出租車,屁股還沒坐熱,就聽到車載廣播裡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主持人問:“陳君鵬你現在已經很紅了,將來長大了怎麽辦?”陳君鵬說:“我還不算很紅,你願意做我的經紀人嗎?”我一口氣沒咽下嗆了氣管,嚇得出租車師傅出了一身冷汗。

  2013年2月,我因為私事辭去了電視台的工作,在一家外企英語培訓學校上班,那是個非常有名的學校,一學期要五六萬元。我已經漸漸遺忘了電視台裡的那些往事,很多同事也都不再來往,但我還是沒有逃過緣分,沒有逃過陳君鵬,因為他已經準備小升初了。

  他家裡花巨資供他來讀英語培訓學校,還是合城最貴的,於是我們又見面了。他從來不讀書,每天在小班課堂裡頭頂著地,身體倒立,旋轉七百二十度。我忙得焦頭爛額,因為我是他的班主任老師。

  5
  陳君鵬的媽媽很喜歡我,她經常在我的辦公室裡感歎人生無常。緣分這個東西真可怕,她看看我,小聲地告訴了我一個秘密。她說她還有個女兒叫陳雪琪,今年十八,要介紹給我做女朋友。我一本正經地拒絕了她,不是因為她吃光了我辦公室裡所有的零食,而是因為我確實害怕緣分,害怕和陳君鵬的這段孽緣會一直陪我走到最後。我成了他的姐夫,那豈不是每天都得對著這個小舅子?絕對!不要!直到有一天陳君鵬來到了我的辦公室。

  “王老師,我能求你個事嗎?”

  “你說,我聽著。”

  “班裡組織了一個故事表演,你能教我表演嗎?”

  “沒問題。”

  “太棒了王老師,以後我出名了,你能一直教我嗎?”

  “恐怕不能一直教你,你會很快長大的,很多年後你會忘記我的。”

  我隨口說道,想象著遠離陳君鵬這個小惡魔的快樂時光,不自覺地催促著這個小家夥快點離開我的辦公室,但是陳君鵬卻哭了,哭得很沒有道理。

  他哭著說:“王老師你不要離開我,我不會忘記你的。媽媽給我辦了六年的英語教程,我小學在這裡讀英語,初中也會在這裡讀英語,高中也仍然在這裡讀英語,我不會忘記你的王老師,就算長大我也不會忘記你的,王老師!嗚嗚嗚……”

  沒有一點點防備,也沒有一點點顧慮,陳君鵬的哭聲就這樣飄蕩在我的腦海裡,摧毀了我所有的鎧甲,也戳穿了我獨自堅強的偽裝。豌豆大的眼淚劈裡啪啦地打濕了我的領子,流淌進我的血液裡。

  我想起了從小到大的玩伴,從一群人變成了一個人;我想起了當年暗戀的同桌,從無話不說變成了形同陌路;我想起了遠在他鄉的初戀女友,分手了卻沒說一聲再見。

  我抱起陳君鵬,用袖子擦幹了他的眼淚,我說你不要哭,這個世上有一種選擇,叫生離死別都不能再見的緣分,而這個世上還有一種選擇,叫旦夕禍福有緣人無處不見。你我有緣,我選擇旦夕禍福有緣人無處不見。

  有緣人無處不見。

  趕路人

  葛飛不喜歡現代文明,他不喜歡用手機聯絡,紙質的信封才更有質感,更有靈魂——這渾蛋還在夢想裡逃亡,病得果然不輕。

  十萬八千裡路上,沙漠掩過骸骨,黃昏灑滿青天,脈搏裡的血液漲開在峽谷。默默點一根香煙。有人從西藏歸來,懷抱了自己的信仰;有人在雲南買醉,撫慰了自己的靈魂;有人為邂逅買單,透支了自己的身體。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是渴望與解脫的無限救贖。

  葛飛正在做一件偉大的事,他是我為數不多的不正常朋友之一,他不喜歡科學,不喜歡教育,不喜歡現代文明所帶來的一切道理。

  他說:“現代全都是他娘的狗屁!誰送我回古代?”

  我說:“你先吃成個胖子,然後上33層跳樓,如果你足夠重,重力加速度會讓你以光速突破四維空間,然後你就穿越回古代了。”

  他一臉茫然地說:“如果不夠重呢?”

  我沉痛地說:“那就變成死胖子了。”

  葛飛並不是排斥所有的現代文明。在一間昏暗的錄影棚裡,唯有一物是他畢生鍾愛——一部高清數碼攝像機。它靜靜地躺在略有年代的挎式背包裡,葛飛只有在扛起攝像機的時候,才像一個活生生的現代人。

  他是一名婚禮攝像師,也是一個趕路人。

  葛飛遊走於城市間,仿若遊俠,好似過客。他喜歡在陌生的城市逗留,接五六個婚禮攝像的小活,直到攢夠了盤纏就趕往下一個城市。合城是他走過的第十七個城市。

  我們在一家昏暗的小飯館結緣。我們都是絡腮胡,他比我更像馬克思,我們祖上都是闖關東,我點了四兩水餃,他要了二斤牛肉,我們喝了三斤白酒。

  葛飛說:“我要拍遍祖國大地十萬八千裡的新娘,製成一部當代新娘曠世合集!”

  我說:“我要泡遍十二星座所有的美女,最後集齊在KTV的總統包間裡呼喚神龍!”

  葛飛說:“你他娘的有病!”

  我說:“你也病得不輕。”

  那一夜,葛飛抱著我的大腿,我抱著葛飛的攝像機,我們在賓館裡把酒言歡了一夜。我能聽見葛飛不停地抽著鼻子,在夢裡不斷地哭喊:“三!二!一!”我翻身斜踹一腳,正中他的命根子,總算是止住了叫聲,但葛飛卻哭得屁滾尿流,最後哭累了才沉沉睡去。這真是難忘的一夜,他果然已病入膏肓。

  蹣跚著從夢裡醒來,葛飛已經離開,今早有人結婚,他在追逐偉大事業的航線上從未有過一絲松懈。我佩服他的敬業精神,同時為昨晚的那一腳感到抱歉。可他卻並沒有放過我,不僅霸佔了我賴以生存的出租屋,而且還和我的房東陳衝聊起了人生和夢想,最後還偷吃了陳衝為我做的紅燒魚,簡直比上床還要肮髒。於是我霸佔了屋裡唯一的廁所,他才堪堪求饒,答應我不再聊人生和夢想。我說,還有紅燒魚。

  在習慣一個人討生活的日子裡,我很久沒有笑得這麽肆無忌憚,也從來沒有這麽飛揚跋扈過。

  葛飛已然成了一位行為藝術家,他除了做婚禮攝像,所有的時間都用來解放天性。他嘲笑所有的電視節目,說:“電視台都被光頭包了嗎?”他嘲笑所有的行為準則,在陽台上赤裸著下身曬太陽,他說:“人應該回歸自然,我們為什麽要穿衣服,為什麽要做不喜歡的事情,為什麽要埋沒良心說連自己都不相信的謊話欺騙著所有人!”我說:“並不總是這樣。”他鄙夷地看著我,然後搖頭、呐喊、翻滾,在小區裡繼續裸奔,最後被派出所的人民公仆拘留了二十四小時。我在派出所保釋他,說:“大家討厭你倒是誠實的,有時誠實得可怕。”葛飛無奈地說:“真理是強權的敵人。”

  葛飛走了,他攢夠了去下一個城市生活的盤纏,和我做了簡單的告別。他說他會完成這部“新娘合集”,叮囑我也一定不要放棄夢想,我說:“你知道我的夢想是什麽嗎?”他說:“集齊十二星座女友,呼喚神龍啊!”我說:“你他娘的有病!”他給了我一拳,我給了他五百元路費,我們從此兩不相欠。

  “十萬八千裡路上,沙漠掩過骸骨,黃昏灑滿青天,脈搏裡的血液漲開在峽谷。默默點一根香煙。有人從西藏歸來,懷抱了自己的信仰;有人在雲南買醉,撫慰了自己的靈魂;有人為邂逅買單,透支了自己的身體。”這是葛飛在拉薩給我寄的明信片,裡面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在了日記本裡,相隔一年,兩年,三年,我總能收到他的消息。葛飛不喜歡現代文明,他不喜歡用手機聯絡,紙質的信封才更有質感,更有靈魂,我想起葛飛對我說的話,搖了搖頭,嘴角掀起一絲笑容,這渾蛋還在夢想裡逃亡,病得果然不輕。

  葛飛說得沒有錯,現代文明果然可怕,葛飛的媽媽通過人民公仆找到我,她告訴我葛飛是離家出走的貨,是個軟蛋。他曾是京城一名頂尖的婚禮攝像師,但卻在一場盛大的婚禮上愛上了攝像機鏡頭前的新娘子。愛情是神秘而偉大的,偉大到絕無道理可講,偉大到撕心裂肺,痛徹心扉。葛飛和新娘子素不相識,卻對她一見鍾情。在雙方父母的見證下,在八九十桌親朋好友的注視中,他們生不逢時。人生的際遇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他們步入了婚姻殿堂,但新郎不是葛飛,他只是個攝像的。

  葛飛沉默了,然後炸裂了,然後他微笑著對新郎和新娘,還有參加婚禮的所有人高喊:“三!二!一!”鏡頭錄完的最後一刻,葛飛出離奔走。

  一部當代新娘曠世合集在葛飛的攝像機裡還在上演,他要拍遍祖國大地十萬八千裡的新娘,或許是十萬八千個,或許還要更多,又或許只有一個。最美的新娘,在最後等他,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是渴望與解脫的無限救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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