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哼!要我說啊,師傅就是偏心!從小就這樣,什麽好吃的,好用的,都給師兄,現在也是這樣,好不容易有個漂亮的妞,還讓師兄搶了先!哎!”秋生躺在床上滿心的憤憤不平。
“少說兩句吧,師兄是茅山內門弟子,咱們只是外門弟子,待遇當然和咱們不一樣咯,再說了,師兄出門是辦事的,讓你去,你去了能乾嗎?就像師父說的,去了搗亂嗎?”文才翻了個身打著哈欠說道。
“嘿!你哪邊的?你得跟我一邊你懂不懂?”秋生不滿道。
“我跟師父一邊的”
文才小聲嘟囔了一聲後道:“行了時間不早了,都快天明了,趕緊睡吧。”說罷閡眼再也不搭理秋生了。
說實話,不單單秋生妒忌焦傑,就連文才,肥寶,也都妒忌焦傑,憑什麽焦傑一個人佔了那麽多好處?從小到大,又是泡藥浴,又是吃藥膳,就連傳授功法也都是一對一傳授,都是徒弟,憑什麽差距這麽大?
沒辦法,以林九的財力物力,能供得起焦傑一個人練武已經不錯了,哪裡還拿得出閑錢供第二個?
再說了,放眼望去,哪門哪派不是如此?大師兄在門派中就相當於是太子,擁有絕對的權威,不緊著大師兄,緊著下面小師弟,這不扯犢子呢麽?
就比如說文才,秋生和肥寶他們,他們的武藝,道術,都不是和林九學的,而是從焦傑手中學得的,所有功法,道術,都是由林九傳授給焦傑,再由焦傑傳授給下面弟子,這就是大師兄。
別看秋生這會憤憤不平的,但站在焦傑面前屁都不敢放一個。
焦傑第一次一個人出遠門,焦傑這沒心沒肺的狗東西還挺興奮,跟二哈似的。
林九卻是滿心的依依不舍,畢竟孩子第一次單獨出門,而且外面世界那麽危險,但雛鳥總要長大,總要離開父母羽翼的庇護,這一步是必須要走的,自己能養他十年二十年,莫非還能養他一輩子不成?
“焦傑啊,我知你素來機敏,但行事切忌多長個心眼,險惡的不是江湖,而是人心!少做,少說,萬事小心!”
焦傑沉默片刻聲音低沉道:“徒弟曉得,師父放心,徒弟會照顧好自己,不會讓師父擔心的!”
回屋拿了自己兩身換洗衣服,腰間一側掛著七星長劍,另外一側掛著百寶囊,背負一柄桃木劍,瀟灑出門。
林九說了,讓焦傑去任家鎮客棧找一個名叫米念英的女人。
聽了這個名字隻感覺很熟悉,一路上想了好久焦傑才恍然大悟,這個叫米念英的女人,不就是新僵屍先生劇情中樓大龍的小姨子嘛!
找了家早餐鋪飽餐一頓,焦傑心滿意足來到客棧,通過客棧老板找到了米念英。
“你好米小姐,我是九叔的徒弟焦傑,九叔讓我來幫助你。”
看著米念英,焦傑眼中是掩飾不住的讚歎,如果按照樣貌來說,米念英也就是朱珠這個級別的,但是從氣質上來說,這可就大不一樣了!
焦傑從生下來就在任家鎮,就算是近幾年趕屍,也都是晝伏夜出,走的也是深山老林,根本沒見過什麽世面。
平日裡接觸的都是滿臉皺紋,皮膚粗糙如樹皮的農婦。
就算有那麽一兩個天生麗質的姑娘,長年累月的風吹日曬,皮膚也早已黯淡粗糙,毫無光澤可言了。
可這位米念英小姐著實給了焦傑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皮膚如玉,氣質如蘭,宛若精靈般,躍入焦傑眼簾,讓焦傑心中大呼過癮,這才是女人!這才是女人嘛!
一個嬌生慣養,十指不沾陽春水,肌膚白嫩如羊脂,一個長年累月下地務農,風吹日曬,皮膚黝黑,粗糙如樹皮。
一個是被捧在掌心的明珠,被保護在溫室中,天真,燦爛,浪漫。
另外一個從小就背負起家中生計,起早貪黑割草,喂豬。
一個錦衣玉食,另外一個粗衣麻衫。
這怎麽比?無論從樣貌,皮膚,氣質,穿著,打扮上面來說,都不是一個級別的啊!
整天把你關在男人堆裡,偶爾來一隻母豬,你都會覺得它眉清目秀,焦傑現在就是這種狀態。
每天看慣了農婦,乍一看米念英這種精致的城裡小姐,怎麽可能不被晃瞎眼睛。
“米小姐你好,我是九叔的大徒弟,焦傑,你可以叫我阿傑,或者叫我傑哥,我朋友都這樣叫我。”說著焦傑伸出手。
米念英眼神閃過一絲驚愕,她沒想到這個看起來穿著如此樸素的男孩子,居然還會握手這種西方禮儀。
米念英下意識伸出手掌,焦傑嘴角含笑,輕輕握住米念英指尖,隨後松手。
“這家夥居然還如此有紳士風度??”
米念英對焦傑徹底產生了興趣,米念英見過不少男人了,許多男人在第一眼看到自己的時候都會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焦傑還是第一個能夠如此無視自己樣貌的男人,而且他還懂得西方禮儀,而且還如此有紳士風度,這由不得米念英不對焦傑產生好奇想法。
嘖,米念英哪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純粹就是一個人面獸心的小畜生啊,別看焦傑這小畜生表面上一臉的雲淡風輕,實則心中早就怒吼出聲了。
“嗷嗷嗷啊!不行不行!淡定!淡定!千萬別把人家妹子嚇跑!
淡定!焦傑你要記住,你是首富的兒子!你不是沒見過世面的土鱉!她好看怎啦?你要淡定!”
笑吟吟詢問道:“聽師父說米小姐這次來是因為樓大帥而來,不知米小姐是怎麽來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