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以前胡大舅對杜家就很多幫助,那時候杜家的日子還過的苦哈哈的。
現在杜家有能力了,胡氏用自己這一房的私房錢給自己的娘花,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胡惢小朋友今年也三歲了,長得胖乎乎的,胡氏和杜榆都特別喜歡他,胡惢小朋友和杜榆大舅長得特別像,據胡姥娘說,那是和胡大舅小時候是一模一樣。
所以他很是得了胡家兩個女性長輩的喜愛。
表姐胡玲也是大姑娘了,針線和廚藝都很不錯,目前已經有人要給她說親了,她可是秀才的親妹子。自然看上她的人家不少。
等胡氏他們被杜有忠接走後,胡姥娘和季氏商量,“我看咱們小玲和二郎年紀差不多,也是表姐弟,能親上加親更好。”
季氏忙說道:“娘,這事兒,得和小玲她爹說一說。”
胡大舅正進門呢,聽了這話,忙笑著問道:“問我啥事兒?”
胡姥娘就把自己的打算說了,胡大舅忙道:“娘,我看還不如咱們這邊進一個人呢。不是更好?”
“你的意思是,想讓榆兒給咱們家做媳婦?”胡姥娘問道。
“是啊,娘,你覺得怎樣?我想的是,杜家的人多一些,小玲去了會辛苦一些,而且,二郎現在在外面也長了見識。”
胡姥娘說道:“你這意思是說我們小玲配不上二郎了?你這是怎當爹的呢?怎麽能那樣說自己的女兒呢?”
季氏忙說道:“娘,孩子爹不是那個意思呢,還是為了小玲好,他姑那邊,肯定是不會分家的,雖然有他姑在,可是人也多呢,真的是很辛苦的。小玲從小在咱們家,就這麽幾個人,去了杜家,估計有些應付不過來。”
他們胡家人口多簡單那。
杜家那有一二十口人呢。而且丈夫說的也是實情,小玲是不識字,到時候跟不上二郎。
所以還是不要這樣了,她也怕以後女兒受委屈呢。
看他姑父以後肯定是越來越有出息,到時候也是底氣不足的。
說不定鑫兒那邊還要靠他姑父提攜提攜的,這樣小玲嫁過去反而不好了。
其實胡姥娘對於讓榆兒能嫁過來,也是很喜歡的,畢竟那可是自己的外孫女,又懂事識字,和鑫兒也般配。
雖然鑫兒比她大六歲,但是鑫兒還要科舉呢,又是男子,晚點成親也沒有啥。
心裡對這個提議也是有些心動了,就說道:“你們是孩子的父母,你們心裡想怎麽辦,那就商量著吧,我就等著到時候他們給我磕頭了。
季氏卻有些憂心忡忡,晚上和丈夫獨處的時候,忍不住說道:“他爹,咱們真的就能把鑫兒的婚事給定了?鑫兒可不是咱們生的。要是他姑父知道了,會同意嗎?”說不定還埋怨他們欺騙了他。
胡大舅說道:“有忠是個心胸開闊的性子,這事兒我會跟他說清楚的。”
原來,十六年前,季氏是生了個兒子,可是才出生就夭折了,後來胡大舅從外面抱了一個孩子回來,那孩子就是胡鑫。
季氏當時夭折了孩子,心裡痛不欲生,所以就把自己的一腔母愛轉移到胡鑫身上,後來生了胡玲,那時候季氏還慶幸,好在還有胡鑫這個兒子,不然她都沒有給老胡家生兒子,對不起婆婆。
當然,她心裡也忐忑,覺得瞞著婆婆胡鑫的事兒,是很對不起婆婆,不過胡大舅卻說道:“從胡鑫來咱們這個家起,他就是我們胡家的孩子了。這事兒我兜著。你就安心。”
季氏一直到生了小兒子胡惢才真的是放心了不少,起碼她給老胡家生了兒子了,但是對胡鑫的感情,也從來沒有變過。
季氏也問過胡大舅,胡鑫的身世,胡大舅說的是,他出門給一戶人家看馬,然後在回來的路上撿著的,至於胡鑫的身世,胡大舅自己也不清楚。
那時候,要是不把胡鑫給撿回來,說不定就會餓死或者被野狗給咬死了。
唯一覺得對不起的就是,瞞著了自己的娘,畢竟那時候他娘才得了孫子,高興的不行,覺得對的起老胡家和胡大舅去世的爹了。且當時胡姥娘還生了病,要知道自己剛得的孫子,就那麽去了,她肯定受不住,剛好胡鑫這孩子來了,給他帶回來,餓的不行的時候,季氏給胡鑫喂奶,胡姥娘也過來看到了,胡姥娘抱著胡鑫就直親,叫著大孫子,胡大舅就不好說什麽了。
也是他們的緣分,於是就將錯就錯,反正當時他們也已經決定了要把胡鑫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養大成人的。
這也是季氏一直不能做主胡鑫婚事的原因之一,當時季氏的老娘一直說要把她侄女兒許配給鑫兒,季氏一定要自己的丈夫做主才是。因為丈夫是最清楚鑫兒的事情的。
從鑫兒在小時候看見他姑父寫字,就很感興趣後,胡大舅就下定了決心,如果胡鑫讀書好,他就一定要把他給培養出來,讓胡鑫成為讀書人,不管他的親生父母是誰,他一定要讓胡鑫得到他能力范圍之內最好的培育。
這樣才能問心無愧。胡大舅和季氏都是屬於內心淳樸的人,對他們來說,撿來了胡鑫,哪怕是委屈自己的孩子,也要讓胡鑫得到家裡最好的。
好在胡鑫也爭氣,讀書好,為人也孝順懂事,還在十五歲的時候,就成了秀才。
有時候胡大舅也會想,會不是是胡鑫的生父就是個讀書人,所以胡鑫才會這樣厲害。
他們老胡家可是沒有這方面的天賦那,就是胡大舅,也不過是認識幾個字,祖輩上都沒有秀才之類的。有時候,胡大舅還怕別人因為這個懷疑呢,不過也是他多想了,他們夫妻兩個對胡鑫那叫一個好,誰也不會想到胡鑫不是他們親生的。
季氏說道:“我就怕,到時候鑫兒的親生父母找來了,咱們就不能做主鑫兒的婚事了,別我們和小姑那邊定好了,人家有不承認,那不是害了榆兒嗎?”
胡大舅說道:“你這個情況我也考慮過,這麽多年了,都沒有人找過來,恐怕鑫兒的父母都不在了,總不能因為一直等,就不給鑫兒找媳婦吧,這不是耽誤了他?”
就因為有這方面的顧慮,所以胡大舅就有意把胡鑫的婚事朝後面推,也是怕真的是鑫兒的親生父母找回來了,另外,也想鑫兒能更上一層樓,但是,總不能鑫兒到了二十歲還不能定親吧,所以胡大舅給的期限,就是鑫兒的二十歲一年,如果那一年還沒有找過來,他們給鑫兒找媳婦,也合情合理。
而榆兒的年歲也小,等得到那個時候。胡大舅還有個考慮是,萬一不小心被自己的娘知道了,讓鑫兒娶榆兒,也能彌補自家娘的遺憾了。不是孫兒,也是外孫女婿。
當然,如果有可能,他是想瞞著自家娘一輩子的。有時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這麽多年,鑫兒早就已經比親生的還親生的了。
“你放心,妹夫那邊,既然要提這個事兒,我肯定要把鑫兒的事情說清楚的。”
“如果妹夫不同意,我們也不強求。畢竟這是你情我願的事兒。”
打定了主意,胡大舅準備在杜有忠明年過來拜年的時候,好好跟他說一說。
這事兒,真不是說誰對誰錯了。唯一對不起的就是瞞著自家娘和鑫兒。
齊氏在臘月的時候,都賣了八頭豬,個個都有兩百斤以上,另外留了兩頭,就等著過年殺了吃呢。
當然,現在也要送人,關系好的都要送一送。
為了能在過年的時候豬肉更新鮮一些,所以齊氏等到杜榆他們從青陽縣回來,才殺豬,殺豬那邊來了好多人,除了村裡的屠夫以外,還有幫忙的。
以前小時候,家裡人還讓杜榆過去看熱鬧,現在就不讓了,說她是大姑娘了,這個時候就不好去了,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齊氏看杜榆穿的都是好料子的衣服,不想讓她把衣服給弄髒了,所以根本就不許她再去湊熱鬧。
胡氏回來後,除了要出門拜客,穿的是很好以外,到了家裡,她就穿上了以前的舊衣服,和幾個妯娌一樣,該做飯做飯,該乾活兒乾活兒,一點兒也不含糊。
小輩不乾活兒還說的過去,要是這平輩一個跟少奶奶一樣,剩下的人都要累死累活的去幹事情,那這不平衡很快就會來的,胡氏雖然沒有讀過書,卻明白這個道理。
大家沒有分家,最好一視同仁,這樣矛盾才少一些。
可以說,齊氏對自己的大兒媳婦是滿意的,從來不讓自己為難,且做事兒有分寸。加上又為老杜家生了兩個兒子,就憑這一點,齊氏是絕對把胡氏排在兒媳婦中的第一位。
他們殺得豬沒有做血腸,而是直接煮成了豬血塊。豬血塊到時候可以單炒,也可以下到鍋子裡去,總之,也是一道很好的菜。
臘月二十五的時候,就把長工們放假了。每人領了十斤豬肉回去。
當然,有些人就直接把這邊當成了家,過年的時候,就還在這邊過年,因為家裡已經沒有人了,杜家也會在過年的時候,另外送些飯菜過去。
杜家族裡的一些長輩,也過來找杜有忠,商量把杜家的祠堂修一修的意思。
杜家在楊柳村是個大族,可是這祠堂,那早八百年都已經荒了,根本不成樣子了。
不過現在杜家不是出了一個舉人老爺嗎,這可是杜家一個族裡的榮耀,修了祠堂,那以後杜家的人也更是昂首挺胸了。
從杜榆的爺爺的爺爺輩算起,杜家人還真是多,不過很多人都是出了五服的。出了五服,關系就不怎麽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