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活偶與夢鬼
在房頂處。
譚靈還是沒有頭緒,因為他實在不知道,到底還有什麽能和鐮刀沾上一點邊的東西。
就算有一樣,哪怕一樣也好。
譚靈也可以用繩子回到家裡,殊死一搏。
可最悲哀的莫過於此。
他連一點頭緒都沒有,哪怕一個想法,目標,都提不出來。
“難道我要困在這裡一輩子麽?”
有些泄氣,譚靈痛苦的搖了搖頭。
疲憊也隨之充斥到全身,拿書包當枕頭,譚靈找個舒服的姿勢躺了下來。
一股困意襲來。
譚靈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清醒一下。
如果出去看一下,那自己腿上的那塊肉,一定被自己掐紫了。
又拿出自己與父母的合照,用手電筒照亮,看了看,譚靈的心中五味雜陳。
時隔半年,自己與父母重逢,卻沒想到是這種形式。
這該死的鬼。
譚靈最後留有的一點回憶,一點溫情,都要變成自己的噩夢。
“不,我一定要出去,一定要活下來,要將這隻鬼送入地獄。”
看著那副合照,譚靈咬牙切齒的打起精神。
仇恨,會永久的鞭策著自己。
前行,不會停下腳步。
只要這種奪走他人美好的鬼東西還存在於世上一天,自己就絕對不能倒下。
活下來。
一定。
“呼——好好思考一下,不要想當然,讓死腦筋束縛住自己。”
再次用仇恨給自己來了一記強心針,譚靈長出一口氣,放下那張合照,開始閉目沉思。
在洋館事件裡,無論是那張“戒指”的證據,還是閃靈完成遺願的方式,都曾讓自己陷入低谷。
但那是因為自己陷入了思維誤區。
完成閃靈的遺願,意義很廣,不一定是口頭轉述。
當時自己的思維固化了,還以為是一定要自己做鬼和鬼的中間人,但事實上,白子良只是想讓自己做一個傳遞者,將錄像帶放到厲鬼面前。
而這把噩夢中的鐮刀,也許並不一定是非常要是一樣物品。
有可能是一個人,一樣痕跡,一段聲音.
夢是不符合邏輯的,萬能的,充滿想像的。
也有可能是怪誕的。
尤其是噩夢,有些人夢到自己被追殺,但最後發現,追殺自己的是一群長著翅膀的牙刷和肥皂,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有可能是童年對洗漱用具產生恐懼,到了成年以後,這種經歷被潛移默化的歪曲,成為了噩夢中離奇的元素。
以此類推,這把鐮刀可能變成任何東西,不一定非要是一樣物品,一個工具。
只要是符合譚靈對鐮刀的期望,或是符合遺物的某種特質,萬物皆有可能。
想到這,譚靈似乎有了那麽一點眉目,思維開始變得明朗起來。
但在這時。
一種怪異的感覺襲來。
好似被人觀察,有某對眼瞳正藏在某處,偷偷的看著自己。
那熟悉的窺視感。
“什麽?”
譚靈有些驚異,不敢相信,自己都到了這裡,怎麽還會有那種詭異的窺視感。
從之前的經歷推測,這窺視感就是這夢裡的鬼。
它躲起來,可以化成任何人的面目,還可以操控“父母”的身體。
而一旦這種窺視感附加到自己身上,就說明,這鬼一定在附近,正偷偷的看著自己。
“該死的!”
譚靈一個激靈,站起身,用手電筒四處照著,尋找起那窺視感的來源。
漂浮的房間上方。
虛幻,永恆的黑暗中。
一道白色的光柱四處亂掃,譚靈面目猙獰,根本想不通,到底是哪點不對,鬼居然能看見自己。
自己的計劃明明是天衣無縫的。
臨走前,譚靈擦掉窗台上下的腳印,關上窗戶,將出路還原,可以說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在這種情況下,擁有專業技術的刑偵人員或是經驗豐富的偵探有可能發現,找到自己的去處,但對於鬼來說,這絕對不可能。
因為它們雖然狡猾,但沒這麽聰明。
這是屬於人才能想到的范疇,屬於人類才能擁有的智慧,鬼不可能有這樣的偵查和推理能力。
鬼沒有想象力,更沒有創造力,它們只是會動的死人,不會富有這些人才能擁有的代名詞。
所以,在理論上,自己想到的無敵點絕對不會被發現。
一定是哪裡出現了紕漏。
“冷靜,冷靜,想一想,這鬼的能力到底是什麽.”
沒有驚慌失措太久,譚靈捂住胸口,安撫一下急速跳動的心臟。
從以往遭遇,得來的信息,和之前所經歷的結合,分析。
這如同木偶一樣僵硬,怪誕的父母,是被商場那隻鬼改造的結果,是那隻鬼靈異的產物。
而那藏在木偶嘴裡,可以操控木偶殺人,窺視的雙眼,是另一隻鬼。
這隻鬼最喜歡偷偷看人,而且疑似可以變化成父親和母親的樣子,就隱藏在這一家三口裡,悄悄的,平常根本不露面。
所以這隻鬼的能力,就是隱藏麽?
“不,不對。”
想到這,譚靈自我否定著,心念電轉間,想起了某種關鍵。
不是隱藏,而是融入,替代。
變成父親或者母親,裝作它們的樣子,而不露面,是因為自己的父母已經成了木偶,是另一隻鬼的作品,它動不了手。
它唯一能動手的,是這家裡唯一的正常人。
那就是譚靈自己。
所以,它才會在自己睡著以後,一直站在門外,或是站在床邊,偷偷的觀察著自己。
這也是這鬼東西為什麽要查看自己有沒有睡著的原因。
因為它想在自己熟睡之後,鑽進自己的身體,像操控自己的父母一樣,將自己變為它的“外表”。
只有睡著了,它才能動手。
從之前眼睛的顏色來看,它是一隻惡鬼,而這,也正是這隻鬼的弱點。
只有熟睡的人,才會被這隻鬼攻擊,操控。
不睡覺,它就拿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也是夢境的來源。”
簡短的時間內,被逼急了的譚靈已是激發了所有的潛能,推測出了這夢中惡鬼的弱點。
只有睡著的人,才會做夢。
一旦做夢,睡著的人就會成為鬼的目標,進到它的地盤,身處一場循環著的噩夢。
而一旦受害者在夢裡遭到折磨,身心俱疲的睡著,就達成了這隻鬼動手的條件。
“只要我不睡覺,這鬼永遠都拿我沒有辦法。”
想到這,譚靈松了一口氣,但旋即又想到了什麽,眉頭一皺,再次緊張起來。
不對,這家裡可不只這一隻鬼。
別忘了,這場噩夢是複合性的靈異,除了這只在睡覺時鑽入人身體的鬼以外,還有一對會動的木偶。
如果睡著是那隻鬼動手的條件,那不聽話,就是這對木偶動手的條件。
應該說,是人偶。
活著的人偶。
循規蹈矩,規律又重複,像木偶劇一樣活著,著就是那對活偶對自己的要求。
不遵守,就得死。
“聽話,又不睡覺,自己這兩天是做到了。”
想到這,譚靈有種後怕的感覺。
不知不覺間,自己竟然完美的避開了這兩種靈異的殺人條件,雖然過程難挨了點,但起碼沒丟了小命。
活偶與夢鬼,這就是這場噩夢之家裡,所有靈異的來源。
“不行,就算不觸發殺人條件,但那隻夢鬼可以鑽入活偶的身體,操控它們動手。”
譚靈想到了重點,“如果那隻鬼還在窺視我,定位了我的所處地點,它可以控制活偶來殺我。”
如果自己不睡覺,那給自己殺了,閉上眼睛,也是一種沉睡。
物理沉睡。
這也能達成夢鬼的目標。
這也許就是兩種靈異能夠雜合到一起的原因,狼狽為奸。
“所以那夢鬼到底在哪,怎麽還能看到我?”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從這鬼的能力出發,譚靈思考了一番。
沒過多久,譚靈面色陰沉,拿起了地上的合照。
那隻惡心的鬼除了可以在熟睡的時候,潛入活人身體,將人侵佔,操控外,還可以變形。
偽裝。
這也是它能力的一種。
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它都能變。
那自己呢?
在這個家裡,除了活著的譚靈外,就還有一個地方有著自己的存在。
照片。
自己在照片中留存的人像。
拿起自己與父母的合照,譚靈用手電筒照著,查看起自己的人像。
果不其然。
照片中的譚靈面色慘白,嘴巴一上一下,紫黑色的舌頭伸出,眼球凹凸,好似一條死魚。
而在感受到譚靈目光的那一刻。
似乎因為被人發現了,它玻璃珠一樣的眼球亂轉著,情緒有些激動。
“真是個狡猾又惡心的東西。”
看到照片裡的自己變成了這個樣子,咬牙切齒的譚靈將照片一甩,扔到無盡的黑暗當中。
但。
因為譚靈將照片扔掉,盤旋而下的過程中,鬼似乎看清了他所處的地點,到底在哪。
於是,在他腳下的房間內,譚靈原來的家中。
黑暗裡傳來一陣拍打窗戶,玻璃碎裂的聲音。
一對極長的人手從房間的窗戶裡伸出,朝上方抓撓著,想要嘗試著爬到房頂。
唉,有很多地方都被自動刪改了,大家有看到不連貫或奇怪的地方問一問吧,我盡量答覆,這種書也沒辦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