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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世界的名偵探》第464章 不能令人信服
  第464章 不能令人信服
  戰況越發激烈。

  三輛摩托和一位失去坐騎卻沒有退場的選手在不斷的角逐勝利者。

  終於,第一位出局者出現了。

  那位霰彈摩托沒能閃躲開火焰噴射器的攻擊,直接連人帶坐騎都燒了起來。

  之後,他便痛苦的摔倒在地打起滾來,試圖將身上的火焰熄滅。

  然而此時,那將其擊倒在地的摩托緊接著又衝了過來!
  它猛地碾壓而過,直接將那位選手當場碾死在了地上!

  頓時,很多人都開始興奮的歡呼起來。

  有些人則懊惱的大吼著,顯然是押錯人了。

  何南皺了皺眉。

  他開始覺得有些不適了。

  “我們還是走吧,雪莉,不是很想繼續看了。”何南如此低聲說道:“是挺刺激的,但真的看到有人倒地了還不被放過,實在是有點不舒服。”

  “嗯,那就走吧。”雪莉這樣說著,隨其重新走向了電梯。

  她似乎倒是沒覺得很不適的樣子。

  基本上就是抱著那種隨便看看的心態。

  不會激動,也不會感到惋惜。

  就是單純的旁觀。

  也許並非是不帶任何感情。

  但總而言之,她給人的感覺就是那樣的。

  仿佛一切都跟她無關——雖然說,放在此事中,確實和她沒有多少關系就是了。

  她的態度決定不了選手的生死。

  一切都是在自然發生的。

  脫離他們的個人思想而獨立存在。

  他們也無法干涉。

  在這種地方參賽的選手,肯定也知道一旦失敗下場會如何了。

  但他們還是在這裡。

  這就已經足夠說明很多問題了。

  他們,也算是承擔了自己的選擇所造成的後果。

  無論如何,作為外人,去人為改變他們的結局都是不太妥當的。

  畢竟那屬於破壞規矩了。

  除非,這裡的騎手都是被迫在這裡戰鬥的,那確實可以考慮是否要幫忙拯救他們。

  然而他們目前為止所聽到的消息都是說他們並非被強迫在這裡戰鬥的。

  具體事實如何就不清楚了。

  “哎呀,這麽快就出來了?”

  看到二人回到了黑市,剛剛那位給過他們票的老板有些驚訝。

  “感覺裡面的比賽怎麽樣啊?”

  “挺精彩的,但我們有事,沒法看太久啊。”何南選了個比較平和的借口,如此說道:“老板,你們這有正常的摩托賣嗎?哈雷的。”

  “沒有。”老板搖搖頭:“正常摩托當然是有,但沒有哈雷的了。在這賣的普通摩托基本都是水貨(逃稅的),哈雷沒這個必要。”

  “那好吧。”何南聽他這麽說,感到有些遺憾,但也沒什麽辦法:“咱們走吧,雪莉。”

  “嗯。”雪莉重新邁動步伐,同時低聲說道:“我看還是暫時別買了吧。”

  “不,我們去哈雷摩托的官方店就行了。”何南堅持說道:“既然喜歡就買一輛。”

  “那等今天的事情處理完再說,好嗎?”雪莉轉而如此提出:“今天咱們要忙的東西太多了不是嗎?”

  “嗯,那倒是。”何南聽她這麽一說,覺得也對:“那好吧。之後哪天有空了咱們再去好好挑選一下。也差不多到飯店了,吃點東西就去中國城吧。”

  暫定為二代回音的凶手為何要在芍藥樓園林殺死心魔幫白紙扇的手下?

  他們需要找出這件事的真相。

  直覺告訴何南,這絕不會簡單。

  甚至可能一點線索都沒有。

  當然,他們從一開始也就沒答應過必須找出有清晰條理的線索就是了。

  這是此前就談好了的。

  事先講清楚責任劃分,才不會在事後被賴帳。

  這是血與淚的教訓。

  何南和雪莉其實在學校學過這些注意事項。

  然而真的展開工作後,卻發現很多情況下,他們都容易因為對委托人的同情等原因犯下為安慰對方而錯誤許諾可能無法做到的事情的情況。或者,就是忘記提前說明這案子不一定能給你找齊足以上法庭的證據。

  這種事在偵探界當然是常識了。

  你就算不說也沒問題。沒有人會傻到要求你過多東西的。

  但當你不在偵探界時,這種東西就完全不能算是常識了。

  所以對於雇主而言,他們找偵探時,往往都是抱有著過多期待的。

  這些人會寄希望於偵探,並希望他們做到一些人類顯然是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讓他們找到一個線索都已經隨著時間流逝徹底覆滅的案子的決定性證據。

  事實上這種證據通常都是不存在的。

  都過去那麽久了,除非穿越時空回到過去,否則完全無法找到他們想要的“決定性證據”。

  也就是實打實的物證之類。

  至於邏輯上的決定性證據,他們通常是無法接受的。

  或者上來就是一句“這個東西警察能接受嗎?能上法庭嗎”?
  那,就很尷尬了。

  他們問的話在河南聽起來時常是質問。

  或者說,是反問。

  反問他們找這種東西有個錘子用。

  但他都走投無路了,只能找偵探理清頭緒了,這種情況下還要在法律上能認可的證據不是扯淡嘛。

  就好比你要告一個人殺人罪。

  那你得舉出很多很多的證據,並受到法庭認可才行。

  從人證到物證……物證往往只有一點還不夠,需要有好幾樣才行,因為有些時候法官會說這些證據數量太少,還不夠令人信服。

  有時候法官這麽說是收錢了。絕對的。

  因為就算是一把沾著死者血液、上面印有凶手質問的刀子被找到了,法官也可以說證據太少,發現這點線索還不足以認為凶手就是此人。

  這實在是很惡心人的情況。

  如果你說這凶器可能存在偽造或嫁禍的情況也就算了。

  可有些時候那證物就是不能再明白了,法官就是偏偏說不行。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大家心裡都有數。

  有些時候委托人之所以會找偵探就是遇到這種法官保護凶手的情況了。

  他只能請偵探幫忙查一下看看是否確實是此人犯的案。

  偵探的意見也能作為判斷案情的參考。

  但也僅僅只是參考罷了。

  不是直接證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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