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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當球王》第120章 奇怪的簽約條件
  第120章 奇怪的簽約條件
  和大熊聊完再次入睡後,囧囧告訴李良:“你有新的總評值獎勵——

  第一次贏得比賽冠軍,一次性加1。

  第一次在正式比賽中有效助攻,一次性加0.2。

  進攻意識得到加強,加0.3,這一共是1.5。

  自信心加成百分之150,一共是3.75.
  這樣你的新的總評值為30.41,歸為31一檔,共加22點。

  六項指標加點分配如下:速度加3,射門加5,傳球加9,盤帶加2,身體加3。

  現在,新的六項指標是:速度38,射門33,傳球27,盤帶26,防守27,身體34。”

  李良還是繼續了上次和NPC裡克爾梅、霍夫曼還有小熊一起的傳球練習。

  因為在颶風隊的選拔賽之後,他意識到自己的傳球技術依然急需加強。

  李良一直睡到天亮才醒,虛擬訓練中他終於完成了10000組右腳初級傳球練習。

  得到了0.3的獎勵值後,他的總評值達到了30.71,仍然歸為31一檔,共加2點。他的傳球值增加了2點達到了29。

  吃過早飯李良和大熊如約坐上了颶風集團的專車,來到了萬人體育場看台下的颶風隊基地辦公室。

  李良驚異的發現,基地的工作人員在向大熊打招呼致意的同時,居然顯得全都認識自己也都熱情的招呼起來。

  大熊悄悄告訴他:“每支球隊都是這樣的,只要你球踢得好,所有人都會記住你。”

  在辦公室裡,李良看見了熟悉的朋友們。

  秋水他們幾個熱情的和李良打相互問候,然後又充滿崇拜的和大熊合影,索取了大熊的簽名。

  等待的時候,秋水和李良聊起了落選的東子。

  他告訴李良東子並沒有入選,而且比賽一結束就直接走了。

  秋水悄悄的對李良說道:“良子哥你知道嗎,東子他也是詐傷!

  當時教練他們看你打左後衛不行,本來計劃是先把你換下來的!”

  李良愣住了,他沒想到東子會這樣做!

  這時突然有工作人員來叫自己,輪到他了。

  李良被叫到了一間單獨的辦公室,吳總安排小麗過來親自和李良洽談。

  看到了合同金額,李良大吃一驚。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為期兩年,第一年的基本工資為每月12500元!
  第二年視具體履約情況,經雙方協商之後進行上浮。

  此外還有多項名目繁複的比賽、訓練獎金和補貼規定以及各種福利待遇。

  李良暗自盤算了一下,隻算基本工資一年下來就有18萬元,這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現在自己上班的公司月薪前不到7500元,加上所有獎金和提成一年下來到手大約一共不到9萬元。

  也就是說,加入颶風隊之後,自己的收入會馬上翻倍!
  小麗冷靜的看著李良的表現,吳總專門給她交代過個人待遇這一塊可以給李良加到每月2萬元。

  李良提出要和大熊商量一下。

  他找到了在馮軼寒辦公室喝茶的大熊,馮軼寒見狀借故離開了。

  李良問道:“雄哥,簽了合同是不是意味著我得隨叫隨到啊?”

  大熊答道:“是啊,平常倒是走訓製。

  但每逢重要比賽前必需要集訓,按要求還要集中住宿。

  對了我聽馮指說,你簽的也是一線隊合同,每年可能還有3、4個月要和大夥一起統一去外地集訓。”

  李良明白了,只要簽下這份合同自己就不得不必須從原來的公司辭職了。

  他離開了馮軼寒的辦公室,來到簽約室門前。

  猶豫再三,終於還是堅定的敲響了門推開走了進去。

  出乎小麗意料的是,李良在個人待遇上並沒有什麽特別的要求。他只是要求在合同內加入兩項內容:

  第一,預設解約條款——

  如果在合同期間,李良得到加入“五大聯賽”(本合同文本中僅指當年西甲、英超、德甲、意甲、法甲范圍內,下同)球隊的機會,則自動激活解約條款。

  第二,在合同期限內俱樂部安排一場由海城颶風一隊參加的訓練賽,參賽另一方人員由李良組織。

  此外李良還對合同中的一項內容有異議——

  不得在未經甲方批準的情況下,代表其他俱樂部或球隊參加比賽,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小麗一下子沒了主意,當即撥通了吳總的電話。

  吳總也大為意外,他沒想到李良並沒有在合同金額上產生糾結,而是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關於解約條款吳總並不擔心,但對於李良提出的其他條件,他一時難以理解。

  他示意小麗把電話直接給李良,李良解釋了自己的條件——

  他想繼續參加“綠茵夕陽紅”參與的業余比賽。

  另外他答應了自己的好朋友,如果入選颶風隊,一定想辦法帶著好朋友們和颶風隊打一場比賽!
  吳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過了一會兒他讓李良把電話給小麗。

  吳總非常大氣的指示小麗,同意李良提出的全部條件。

  此外在此基礎上再修改合同相關條款,允許李良在經俱樂部同意後參加其他業余的性質比賽。

  並且在參賽期間,享受海城颶風隊員正式比賽中的醫療和保險待遇。

  最後吳總還指示,把原先給李良準備的年薪15萬元的合同,調整為18萬元;合同年限同時增加1年為3年。

  李良看到新的合同後,毫不猶豫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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