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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第三帝國》第101章 三年之約是個局
  第101章 三年之約是個局
  正所謂時移則勢異,勢異則情變,情變則法不同。

  環境不同,時代不同,制度也自然要變!
  “後世的一位哲人曾經說過‘只有最適應當前生產力和人文社會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生產力一旦有階段性突破,那麽制度不管過去多成功,都應該立刻變革。’這句話,應該是完全正確的!對,就應該是這個道理!”

  這位哲人不僅說過上面這句話,他還說過:“只有能跟上生產力發展的制度,才能更好的發揮作用。任何想走捷徑,通過抄襲照搬所謂‘先進制度’,複製他國成功經驗的做法,後果多半悲劇。”

  “或許制度與這面黑板一樣,也有正反兩面?若是用的好,那就是正面,若是用的不好,自然成了反面?看來,制度的好壞對錯,還要看使用者如何去用、如何去變!”

  下定決心後,劉曜整個人的精神為之一振!
  因為他接下來計劃執行的朝廷官製,在中國的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或許有與之類似的制度,但仍然有著極大的區別。

  他打算對君權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時也限制臣權!

  劉曜比任何人都清楚,在隻限制君權,不同時對臣權進行限制的話,那僅僅是權力的暫時轉移!
  已經覆滅的皇帝劉宏,他的真正權力有多大?可以說是不如一個地方縣令!
  他的皇帝權力哪裡去了?其實是轉移到了張讓、曹節等中常侍手中!
  所以,真正需要限制的,乃是官僚階層的權力,而限制官僚階層的權力,是需要通過對其權力實現途徑進行限制實現的!
  比如,用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各級官員的職責,並設立瀆職罪,以問責製的方式,成立專門的機構來限制臣權。

  假設張讓、曹節等中常侍的權力被法律明文規定,且有專門機構按照法律監督他們的話,哪怕他們得皇帝寵信,也難以逃脫這個專門機構的調查和盤問。

  一旦有這樣的機構存在,便降低了臣子專權、擅權的可能性,雖不能百分百遏製,但至少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會降低。

  “朱大鴻?”

  劉曜高聲朝門外喊了一聲。

  “臣在!”朱大鴻應聲而入,躬身恭聲道。

  劉曜道:“傳本王口諭,命眾臣工於一個時辰後(巳時),在建章宮前殿議事!”

  同一時間,長安城內,在楊賜新的府邸之中,郭禧、李鹹、陳耽、蔡邕等人正在議事。

  他們這些世家大族與士人的代表,聚在一起,議論的不外乎是時局政事。

  此次,眾人討論的是《三王停戰協議》。

  若沒有這個停戰協議,恐怕楊賜、李鹹等年老之輩會死在洛陽的牢獄之中,劉寵不可能釋放他們。

  可當真正目睹了公布於天下的停戰協議之內容後,以楊賜為代表的世家大族之領袖,赫然發現,這個協議的本質,其是一個局!

  一個由劉曜發起,說服陳王、魯王之後,以三王的名義共同針對“大地主”設的局!

  富裕百姓的增長率、士人的增長率、人口的增長率這三者,統計任何一個都需一個繞不開的前提條件,那就是編戶齊民!
  若不知道治下有多少百姓、多少士人、多少人口,如何統計增長率?
  怎麽才能知道這三者的數量?

  很好辦!
  編戶齊民!

  何謂“編戶齊民”?
  即被朝廷正式編入戶藉的自耕農、傭工、雇農等,稱為編戶齊民。

  編戶齊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賦稅制度。

  編入戶籍的老百姓,可以享有朝廷對地方建設的福利,但必須承擔朝廷的賦稅徭役,即田賦和人頭稅,徭役和兵役。

  沒有嚴密的戶籍制度,怎麽保證賦役制度的實行?
  凡朝廷控制的戶口,都必須按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相貌、財富情況等項目一一載入戶籍,被正式編入政府戶籍的平民百姓,稱為“編戶齊民”,也叫編戶民。

  編戶民具有獨立的身份,依據資產多少承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兵役。

  大地主為了少繳賦稅,在地方政府進行人口普查的時候,他們往往會隱瞞自己田莊之中的傭工、雇農,來達到少繳稅,甚至不交稅的目的。

  只有搞清楚治下究竟有多少編戶民,才能統計出真實的人口數據!

  執行編戶齊民制度會觸碰到大地主的利益,故而楊賜等人才會認為停戰協議乃是針對大地主布的局。

  大地主不一定是世家大族,也可能是地方豪強,但世家大族一定是坐擁千畝乃至萬畝耕地的大地主!

  “倘若不配合的話,那三年之後就難以統計到真實的數據,屆時楚王想要勝出,怕是不易。”

  楊賜是這次會議的召集者,他必須率先表態。

  “而且,之前楚王率領楚軍(百姓軍)一路北上,接納了許多地方勢力,對於各個地方勢力的處置,諸公應該有所耳聞罷?”

  楊賜說的是劉曜對地方勢力的處置辦法。

  對於那些選擇歸順的地方勢力,劉曜會以歸附有功為由,根據此地方勢力的實力、表現,再加上在當地的口碑,進行綜合評判,最後授予不同級別的軍功。

  地方勢力便可以楚王敕封的軍功爵位,搖身一變,成為楚王麾下既得利益集團的一份子。

  雖然地方勢力掌握的土地要賣給楚王,但在其選擇歸順獲得軍功爵後,仍會得到不少土地的賞賜。

  目前最高的賞賜是第六等軍功,大上造爵,給予佔地三畝的別墅一座,耕田一千畝,仆二十四名。

  至於其他錢財,劉曜到沒有進行掠奪。

  除了限制田產、房產、家丁部曲數量之外,對於其蓄奴、雇工數量並不做限制,其他資產也不做限制。

  最重要的是,爵位世襲!
  “老朽認為,楚王待各地豪強,甚是仁義。除了少數負隅頑抗者,其他大部分地方勢力都以軍功授爵的形式,融入了楚王麾下,變成了楚王的擁護者。”

  “故而,我等若主動配合編戶齊民,想來楚王定不會虧待我等!諸君可有什麽見解,都不妨說來聽聽。”

  楊賜話已至此,便不願再多說。

  “父親大人,孩兒以為,各家既已加入楚王陣營,便一切以助楚王贏得三年之約為目的!汝南袁氏已經開始行動,我等必須大張旗鼓的支持楚王殿下編戶齊民!不可猶豫!”

  說話的是楊賜的嫡子楊彪,他坐在郭禧斜對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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