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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惡魔蝸牛》第4章 金手指??
  第4章 金手指??

  人體輝光是近百年來人類發現的未解之謎之一。

  人體會發光,這一現象在李昂前世,二十世紀逐漸引起了眾多科學家的注意,並相續對“人體輝光”現象作鏈路探索和研究。

  這種人體輝光是普通人的肉眼難以觀察到的,前世人類往往要借助特定的儀器才可以觀察到。

  通過對輝光的研究,科學家發現這種輝光的顏色和明亮程度與人的心理狀態和健康狀況有關。

  人在發怒時,輝光會加深並且變為紅色,平靜時為淺藍色,人在恐慌時則轉為藍白色。身體強壯的人發出的光芒越強,相對的身體虛弱的人,輝光就微弱。

  在死亡後輝光就會消失。

  更令人感到神奇的是,人體這些發光點和人體針灸圖上的741個穴位的位置幾乎完全重合。

  據說,如果能探究出輝光的秘密就能預測一個人的壽命。

  自己看到的光難道就是輝光?

  李昂開始回憶剛才地穴蛛的狀態,在地穴蛛想要攻擊他時,地穴蛛的光是紅色的,但受了傷後就開始變成了藍白色,並且微弱了許多。

  這麽一想,幾乎是和前世對輝光的描述完全吻合啊!
  可惜,地穴蛛已經被自己弄死了,不然還可以觀察他體內的穴位。

  另外,李昂也想明白了,這種看到輝光的能力不可能是每個生物必有的。

  甚至也不是禍鬥蝸牛必有的,這很可能是因為身為穿越者的自己靈魂特殊所帶來的能力。

  也就是說,

  這,
  是自己的金手指。

  得,依靠系統開掛裝逼打臉稱霸異世,坐擁眾美咳咳,不是,坐擁天下的想法徹底沒戲了。

  話說自己怎麽會突然冒出坐擁眾美這種想法,該死,肯定禍鬥蝸牛體內的深淵血脈影響自己了。

  呸,這下流的深淵血統,你還我那個單純的李昂。

  ……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仗著地主家有存糧。

  李昂充分發揮了前世肥宅的本質,隻留一雙眼睛在外面觀察這個世界,其余時候都在猥瑣發育。

  整一隻吃了睡,睡了吃,沒事看天空發呆的宅牛。

  其實也不是李昂不想修煉什麽的,畢竟小說裡面的主角都是前期或許很普通,但通過努力修煉後面變的很牛逼。

  之後徹底開啟逆天之路,敵人不是打死就是變成小弟,然後美女全部收進后宮,哈哈哈。

  某宅牛又開始意淫了…

  好吧,言歸正傳,其實是自己完全沒有修煉的途徑。

  在李昂接受到的傳承中,如果是一個惡魔想要變的強大,就必須和其他惡魔廝殺,吞噬靈魂,獲得更強大的力量。

  但因為禍鬥蝸牛並非真正的深淵惡魔,並沒有吞噬靈魂的能力。

  也不敢有,在主物質位面,靈魂是神明的禁忌領域。

  一旦觸碰靈魂,等於是向所有神明開戰,這在神權光輝照耀下的泰亞瑞拉是一件極為可怕的事。

  當初的禍鬥蝸牛之所以能存活下來,而沒有被趕盡殺絕,沒有繼承惡魔吞噬靈魂的能力不得不說是很重要的因素。

  那麽一隻禍鬥蝸牛要怎麽樣才能成為泰亞瑞拉真正的災厄呢?
  很多禍鬥蝸牛的前輩在他們的傳承中留下了答案:
  吃了睡,睡了吃。

  沒錯,

  睡覺就能變強。

  就是這麽牛逼。

  其實不僅僅是蝸牛,在泰亞瑞拉的很多高級生物其實也是這樣。

  最典型的存在就是巨龍了,成年就能懟人類辛辛苦苦修煉上來的傳奇。

  沒辦法,出生好就是牛比。

  李昂前世看小說時也設想過,假如自己重生了一定要努力變強,即便是變成一只動物,也要努力鍛煉自己,成為動物中的王者。

  然而想法永遠趕不上變化,他成為了一隻軟體動物。

  全身上下並沒有什麽能鍛煉的地方,除了腹足和.吐口水。

  然而身為一隻軟體動物的悲哀,就是他極其依賴水。

  他的攻擊,要口水…

  他的行動,需要靠身體分泌的粘液來滑行。

  如果每天過多的鍛煉會極大的消耗他的體液,這會讓靠存貨維持生計的李昂出現供不應求的尷尬。

  但李昂也不是毫無動作,在宅洞穴的日子裡,他也會捕食一些小型的昆蟲。

  通過覓食獲得的能量能保證他的成長,這也是他找到唯一能增強實力的辦法了。

  ……

  距離李昂重生已經過去了一個半月,這段時間李昂體型翻了翻,已經有一個網球大小了。

  原先藏身的石塊被他挖深了許多,以容納他成長後的身體。

  這一個多月裡,他也觀察到了這個世界的很多東西。

  這是一個充滿傳奇,但又極度危險的世界。

  有綠皮膚,身著簡陋的哥布林,有體型巨大的蜥蜴,也有身材嬌小的花妖精。

  最震撼的一次,是天空中驚鴻一瞥的巨龍。濃鬱的輝光在他眼中甚至比陽光還要亮上一些。

  不過巨龍距離他現在太過遙遠了,即便自己站在巨龍面前也會遭到無視吧。

  真正讓李昂感到害怕,要躲藏的,反而是那些體型瘦弱的哥布林。

  這些肮髒,邪惡的東西是雜食動物,文明程度極其落後,有很多部落都是依靠原始的采集收集食物。

  而一些小昆蟲對這些家夥而言更是免費的點心。

  李昂曾經剛好碰到一隻哥布林四處翻動石塊,草地什麽的,收尋食物。

  要不是李昂棲息的這塊石頭比較大,哥布林搬不動,恐怕李昂就可以去跟這個世界的死神報道了。

  這讓李昂更加佩服自己的眼光。

  除去這些大個的生物,對小型生物而言,李昂就是這片區域的小霸主。

  對一些昆蟲,青蛙什麽的,憑借凶暴種的實力,可以說是輕輕松松碾壓。

  最讓李昂驕傲的一次是,他趁著一隻老鼠不備,僅憑借著帶刺的腹部就捕捉了老鼠。

  對於一隻軟體生物而言,捕捉一隻哺乳動物。

  體型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在李昂前世絕無可能完成。

  但在這個世界,凶暴種的身份讓李昂擁有著遠超受體型限制的力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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