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不務正業的歌姬
實際上曉仙也是B戰一個主播,而且也算是不少人觀看的主播了,主打主題是人間百態。
剛剛用手機開熱點連接DV,就在直播遇見未央一家人的一幕。
結果,剛好又被幾個路過的未央粉看到,於是立刻就認出來那裡面就有未央本人。
“666瞧我發現了什麽,一隻野生的未央老師!噓!別說話,我要悄悄地靠近她,我抓到她了,她掙扎的很厲害。”
“媽呀!未央老師一家,居然都長得那麽漂亮,尤其是那個最成熟的,別說了我先去買包紙巾先!”
“我的主播老婆出門居然也是楪祈嗎?太誘人了!”
當然也有不認識未央的,結果被這些人科普了一下後,跑去看未央的視頻,果斷圈粉。
然而當看到未來天真無邪地說著小三的話後,整個直播彈幕的風向又變了。
“妹妹超可愛,好想抱回家養起來。”
“這位怪蜀黍,三年起步,上不封頂哦!”
“等等!你麽這些人都是變態嗎?”
“臥槽!我特麽認識這裡,這不是妖都的那個凌璿閣嗎?”
“坐標已確認,走!我們組團去狙擊老師去,明明是個歌姬整天不務正業,又打遊戲又去吃生鮮的,叔叔可忍嬸嬸不可忍!”
“我也在妖都!帶我一個!”
“+1”
未央也不算沒有人氣,所以打算現場偶遇的,也是不少的。
於是凌璿閣今天的食客突然發現,這本就很多人的地方,又變得更加擁擠了,很多人進來後左顧右盼,不知道在尋找些什麽。
可惜他們注定只能敗興而歸,因為未央一家沒有在大堂裡吃,而是選了一個包廂,這些人不可能見到他們的偶像了。
所以這一頓螃蟹,一家人吃的還是挺開心的,只不過如果沒有在錄吃蟹視頻的時候,被掰開的蟹腿噴了一臉白色蟹汁的鏡頭,還要被妹妹跑來舔臉,或許未央會覺得更開心一些。
她也沒覺得妹妹這些親密舉動有什麽不對,妹妹還小會這麽做不是正常的嗎?
只有媽媽大人一臉微笑地,看著姐妹兩的姬情互動,也不知道心裡在想些什麽,反倒爸爸一臉被治愈的摸樣,簡直當代好爸爸。
回到家後,未央隨手把吃蟹的視頻上傳,晚上八點準時打開直播間,結果看到的是滿眼飄過,汙的需要洗眼的彈幕。
“主播吃蟹一臉白○,我好興奮啊!我好興奮啊!”
未央這才明白,她的視頻又被秒審了,但是這些家夥到底怎麽回事,為什麽還沒開播就一大堆人跑到直播間裡蹲著了,就那麽喜歡看輪播視頻嗎?
不過有那麽多人喜歡她,未央也覺得應該高興才對,畢竟她可是靠這些家夥的喜歡,才能解鎖系統新角色,所以直播還是要按時開的,只是才開啟攝像頭,因為帶寬人影還沒完全顯現,整個直播間的彈幕又再次變了。
“來了來了,不務正業的未央老師開播了!”
“老師求唱歌,不要在直播什麽打遊戲了,打遊戲哪有老師唱歌好看。”
“我們要看唱歌,不務正業打遊戲就棄播。”
這就讓未央很無奈了,甚至還想吐槽。
你們這些人歌都是用來看的嗎?
而且她打遊戲就那麽無聊,之前明明還興奮地叫著她變成的白老婆,怎麽才過了一個晚上就變心了?
搞得現在提前變成白的未央,不上不下特別難受。
“你們啊!就那麽不喜歡白打遊戲嗎?有多少人想要聽唱歌的,刷一個吃瓜禮物我考慮一下到底要唱歌還是打遊戲。”
一個吃瓜的禮物也才一毛錢,很多常年混B站的家夥,都會有那麽一百金瓜子,不會有刷不出來的情況。
未央的這個要求很合理,如果這些人只是跟風叫囂著玩,根本就不會願意去刷這個,她也就可以理所當然地,選擇用白進行某崩崩崩初始號直播抽女武神了。
然而讓未央沒想到的是,她這句話一出口,直接滿屏的禮物都是吃瓜,甚至那些地主家的傻兒子,更是直接連刷了一大堆。
這樣根本就不需要在去做什麽統計了,這還糾結什麽呢!
唱歌唄!
觀眾才是大爺,她也就是個混人氣的,不順著觀眾難道還想翻天不成?
“看來大家都想看我唱歌,那好吧!你們等我幾分鍾,我去換成楪祈在來唱。”
未央也沒看電腦就進了洗手間,她不用想也知道,彈幕絕對刷的是‘楪祈我老婆,誰和我搶就是敵人。’這種。
實際上也差不多,不過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彈幕。
“我懷疑,未央老師這是cos成什麽角色,就擁有什麽角色的能力,不然為什麽歌唱的那麽好聽,遊戲還打的那麽厲害,而且每次要唱歌都會是楪祈。”
“我也覺得是這個道理,別人主播中途換cos都要半小時以上,老師居然十幾分鍾就完成全套,化妝有那麽快的嗎?”
不得不說,有些人確實感官很敏銳,心思也足夠慎密,只是覺醒者這種東西還沒被公開,大家都想想不到真有這樣的人,也就都隻當個笑話看了。
“什麽化妝,你難道沒注意到,未央老師根本就沒化妝嗎?”
“沒錯,人家那是天生麗質,萬變小公舉,只要穿上衣服想COS誰都行。”
當然也會有人持不一樣的看法,不過他們說的都對,全是事實,卻沒有人會相信,因為這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他們寧願相信母豬會上樹,也不相信如此荒謬的事情。
可哪怕未央的臉在萬變,如果沒有系統的幫助,的確不可能如此還原角色。
過不了多久,未央從洗手間出來,再次變成了那個熟悉的楪祈,就連聲音也一起改變了。
只是看著那些彈幕上討論的事情,未央莞爾一笑也沒承認也沒否認,這種東西你要想瞞著別人真相,那就只能隨便人家去猜,越猜就會越偏離事實,也就越沒有人會信了。
“好了!既然大家都想聽歌,那我今天就先唱一首,大家都很熟悉,幾乎能背出歌詞的歌,這首歌的名字叫做《寄明月》,希望你們能喜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