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胖嬸便和橘子抱著一大堆食材回了翼飛苑,看看時間也差不多了,歌飛飛挽起袖子準備動手。
結果被胖嬸給急急忙忙地攔了下來:
“唉喲,使不得!王妃您快回屋子坐著喝茶去,要不看看書也好,等粗活還是讓我們這些下人做吧。”
“沒事的,我嫁給千潯之前,也是普通老百姓,這些活雖然不常做,但偶爾有空了也做的。”
歌飛飛不以為意,奈何胖嬸死活不乾,還說:
“王妃你這是看不起我的手藝還是怎的?洗個菜摘個菜切好擺盤,我還是會的。如果您實在不放心,不如坐在回廊上,以便隨時指點我們好了。”
段墨荷也是個愛湊熱鬧的,她蹦跳著跑過來,一把摟住胖嬸,嬌聲道:
“胖嬸這話說得對極了,飛飛姐你現在金貴著呢,這些粗活哪能還像以前一樣讓你動手,不如我來幫胖嬸打下手。飛飛姐你快去看看小武和阿花去吧,這倆孩子自打從外面回來,就跑不見影了,我們可沒那個能力勸得動他們回來。”
歌飛飛聽段墨荷的話,以為兩個小孩子出了什麽狀況,想著他們只是在打下手摘菜洗菜洗鍋,她不如趁著這點時間去尋尋孩子們也好。
“好吧,你們先準備著,至於這些菜怎麽做等我回來再說好了,我先去找找那兩個小鬼頭。”
歌飛飛離開小廚房,旋身便走出了翼飛苑,在路上的時候,她抓住一個府裡的侍衛,吩咐道:
“麻煩你跑一趟皇宮,找到潯王殿下,就說我有事要找他,讓他回來一趟,嗯,最好是在戌時左右回來,不要太晚了。”
侍衛撓了撓頭,小心地問道:“王妃,事情很急麽?主子這些天心力交瘁,忙得團團轉,只怕沒法這麽早回來呢。”
戌時,不過是相當於現代的晚上七點到九點,這段日子以來,不但連南夜千潯,就連她自己,也很少在這個時間段回府。
這兩天沒去大理寺,不過是南夜千潯憐她坐了幾天牢,累了,便給她向大理寺寺卿請了假,明天,她便要恢復以前的習慣,去上班了。
所以,侍衛說的也確實是真話,他們——尤其是南夜千潯確實沒有過在這個時候回來的先例,他每回回來的時候,最起碼都是後半夜了。
以前,回府晚了,他會不驚動她,直接睡到聽雲軒,但為了不讓人講閑話,懷疑兩人感情不和,他也會偶爾睡在翼飛苑她的臥室——的錦塌上。
昨晚他依舊晚歸,不過由於兩人表明了各自的心意,感情定下了,所以他才會悄悄抱著她睡了一晚,在她未醒前,又起床去上朝了。
一想起進府後,看到的南夜千潯像個拚命三郎或者說像個日理萬機的總理的模樣,歌飛飛從這一刻起,便不由心疼起來。
以前她對他沒感情,一直當成是合作夥伴關系,所以她還不覺得。
隨著對他的越來越了解,她的感情天平開始傾斜,她的一顆芳心也開始“怦怦怦”直跳。
直到他們倆說開了,互相明了了對方的心意,她便自覺地認為,自己有義務要照顧好他的起居,要關心他的身體健康。
想到這裡,歌飛飛對侍衛點點頭,非常認真地說道:
“唔!我確實是有非常非常緊急的事情要找你們主子,至於是什麽事,我不方便告訴你,你現在只需將我的話帶到就行了,千潯他會回來的。”
她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篤定了南夜千潯一定就會放下手頭繁的工作,甚至置地牢裡的蘇子高不管,一定會回來的。
其實與其說是她自信,不如說是她需要這種自信去命令侍衛跑這一趟而已。
要知道,南夜千潯的侍衛只聽他一人的,除了他們的主子,誰吩咐他們,他們也不會聽,哪怕是柳千影,也享受不到這個待遇。
另外還有重要的一點是,雖然南夜千潯喜歡柳千影,是屬於暗戀的形式,但跟在他身邊的一幫親信卻是替主子不平的,總認為主子被柳千影耽誤了,禍害了。
在他們眼裡,凡是讓他們的主子黯然神傷的人,不管男人還是女人,他們都不喜歡,打心眼裡不喜歡。
只是礙於主子的面子,不想讓主子生氣,他們沒有表露出來而已。
歌飛飛的觀察力是相當敏銳的,所以她早就發現了侍衛們的這一個特點。
意識到自己可能無法命令這些侍衛,她隻好使了個法子,以有要事要找南夜千潯的口氣讓侍衛們跑一趟。
果然,那個侍衛一聽她極其嚴肅地說是要事,又想起她在胡公公被害案上給舍身坐牢,幫了主子一個大忙,所以侍衛不敢怠慢,趕緊答應一聲,一溜煙地跑得不見蹤影了。
等侍衛走後,歌飛飛便去尋夜小武和小阿花,在王府裡找了一圈都沒找到那倆孩子。
她又去問了守門的下人,都說沒見兩位小主子溜出去。
她的心裡有數了,這倆孩子說不定去了聽雲軒後面的那幢院子,據說是柳千影曾經住過的地方。
如今整個王府,就只有聽雲軒和這幢院子沒有找過了,聽雲軒他們不敢去也進不去,那裡有暗衛守著。
想來想去,孩子們最有可能去的,便是那幢種滿各色名貴蘭花的院子了。
果然,當歌飛飛跨進院子,一扭頭,便看見了蹲在院子牆角的兩個孩子。
兩孩子也不說話,就連夜小武的多動症也似乎好了,他們倆一齊蹲在一株蘭花前,也不知道在看什麽,連她進來了,他們也沒發現。
悄悄走到孩子們的身後,好奇的歌飛飛探過腦袋去看。
由於她的姿勢和角度問題,她看了半天,也沒看出什麽名堂來,除了蘭花還是蘭花,這個時節正是蘭花盛開的季節,幾株罕見的名貴品種正開得花姿綽約,一股幽香撲鼻,仿佛能洗滌人體內的汙穢一般,特別舒服。
“你們在看什麽?”歌飛飛怕耽誤時間,便直接了當地問道。
小阿花反正是天打雷在腳邊或泰山崩於前,她也是木無反應的一個小姑娘,倒是夜小武,被她突然而來的聲音嚇了一跳,蹦起來退到一邊,回頭一看,這才粗聲粗氣地回答:
“王妃姐姐,人嚇人是會嚇死人的!你怎麽也變得這麽鬼鬼祟祟的了?剛才差點嚇死我!”
似乎為了印證他說的話不假,他還一個勁地拿一隻蒲扇般的大掌拍打著胸脯。
歌飛飛在他的頭上敲了個栗拐,好笑地說道:
“你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臭小子,還會被我說話給嚇到了麽?少來騙我!我現在懷疑你們看的定是不好的東西,否則你為什麽這般心虛?”
夜小武被歌飛飛點穿,他難為情地撓了撓後腦杓,“嘿嘿”笑了兩聲,指著地上,神秘兮兮地小聲說道:
“王妃姐姐,你快看,那兒,誒,你看錯地方了,不是那兒,是那兒!對對!就是那兒,你看到沒有?”
歌飛飛站在夜小武之前呆的位置,順著他的手指方向看過去,只見在一株妖嬈的四、五尺高的蘭花下,在它的根部靠近泥土的地方,有一隻渾身肉乎乎的小東西趴在它的根莖上。
這隻小東西只有女人的小拇指甲蓋一半寬,大約半寸左右長,顏色呈淡淡的丁香色,又偏杏色,總之與這株蘭花的根莖顏色差不多。
別看它小,長得渾身可滾圓了。
它牢牢地吸附在根莖上,與蘭花的根莖渾身一體,若是不仔細觀察,或者不是由夜小武指給她看,她是絕不會注意到這隻小蟲的。
不但她,她相信其他的人也難以發現這隻躲在這裡乘涼棲息的小蟲。
夜小武沒這個能力,想必是小阿花發現的,然後覺得奇怪,便拉著夜小武在這裡專心致志地研究。
歌飛飛不認識這種蟲,在現代的時候,她也沒有見過,當然她那個時候對這些生物本身就不感興趣。
不喜歡這種肉乎乎的像蠶蛹一樣的小生物,她拉起小阿花,說道:
“你們也真會找地方,居然跑到這裡看蟲的來了,這有什麽好看的?走,跟我回翼飛苑,今天我要給你們一展廚藝,讓你們嘗嘗我的拿手菜。”
夜小武一聽有好吃的,臉上立即露出興奮之色,他圍過來抱著歌飛飛的胳膊大聲說道:
“好啊好啊!王妃姐姐最好了,我還沒吃過你的拿手菜呢!快快,快走,我等不及要吃了,我好餓!”
“你這孩子,真是說什麽就來什麽,我剛才要是不叫你們,你還不是蹲在這裡看個小蟲子也看得起勁?不過,你居然難得地蹲在這裡看了半天,也是奇跡,唔,看來你的多動症也好了許多嘛。”
夜小武被歌飛飛嗔怪也不以為意,只是一個勁傻笑,也不辯解,倒是小阿花,她忽然甩開抓著她的歌飛飛的手,又奔回到那株蘭花前,指著那條肉/蟲,一個字一個字慢慢說道:
“我、要、帶、它、走!”
帶它走?帶回翼飛苑?
歌飛飛好奇地問道:“小阿花,你的意思是要將它當寵物養起來嗎?”
“嗯,是,養、它。”
小阿花重重地點點腦袋,一雙大眼睛朝歌飛飛看著,眼裡滿是期盼,仿佛在懇求這位王妃姐姐,允許她養這隻難看的肉/蟲。
歌飛飛有些頭疼,她想不通小阿花為什麽會對一隻奇怪的小肉/蟲感興趣,居然和它看對眼了,堅決要帶回去養起來。
小姑娘的癖好,還真是奇怪。
不過,她還是立即答應了小姑娘的要求:
“好,既然你喜歡它,說明你們倆有緣,你想養它就養著吧。”
得到歌飛飛允許的小阿花立即眨巴了幾下大眼睛,算是對她的感謝,然後她從身上摸出一個小小的琉璃瓶,打開瓶塞,又從地上撿起一片枯葉,小心翼翼地將那隻肉/蟲挑進了琉璃瓶裡。
歌飛飛剛要提醒她,如果將瓶塞塞上的話,這隻小肉/蟲會因為缺氧而死翹翹的。
不料,聰明的小阿花早想到了這一點,只見她掰下一片名貴的蘭花葉,將葉子蓋在瓶口上,又從身上扯出一根線來將蘭葉在瓶口扎緊,然後找歌飛飛借了她頭上的簪子,拿簪子在瓶口的蘭葉上扎了無數個小孔,做完這一切,她才仰起臉說道: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