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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國教書那些年》第二百七十二章  何為必勝
  李孟羲要忙的事又多了一項,練兵之事,怎麽想都是一件很累的事,並且要耗時日久,沒有停下來的時候。

  每天最重要的工作,是教弟弟寫字。

  一二三四至七八九十,這十個文字教完了,木頭的木,田字的田,天空的田,還有水,日,月,就教了這麽些字。

  字雖然學的可不多,但是弟弟學詩歌學的極快。

  像離離原上草,鵝鵝鵝,古朗月行等最簡單的詩,讀起來朗朗上口,弟弟讀起來可喜歡了。

  今日,教了弟弟一個手掌的手字,可把李孟羲給糾結壞了。

  他伸著手左看右看,怎麽看都無法把手掌的形狀和手這個漢字給聯系起來,雖說是象形文字,可這象形象到哪裡去了,為啥看不出來呢?

  只能讓弟弟死記字形了。

  可想而知,以小孩子的理解和記憶能力,死記硬背的進度很緩慢的。

  就手這個簡單的漢字,足足教了弟弟快半個時辰。

  然後,弟弟把字學會了,李孟羲又挑寫其他生字,等弟弟把默寫了幾個字,李孟羲複又重新挑寫手字。

  “啥?”弟弟撓頭,裝作沒聽清的樣子。

  “手字,寫。”李孟羲也點破弟弟的小心思。

  “不是寫過了嗎?”弟弟昂著頭看著李孟羲,就是不肯寫,“俺不是寫過了嗎?”

  “寫過再寫一遍加深印象。”李孟羲笑而不語。

  “俺都寫過了,還讓俺寫。”弟弟嘟著嘴吧,一副耍賴模樣,就是不肯寫。

  弟弟的小心思哪裡能瞞得住李孟羲,這家夥肯定把新學的字給忘了。

  “寫嘛,這個字寫完,咱歇一會兒。”李孟羲鼓勵。

  弟弟偷偷看了李孟羲一眼,然後手指搗在盾牌上,遲遲不寫。

  “俺不會寫了。”弟弟抿著嘴巴,很委屈,“俺剛才就會寫。”

  “嗯,我看到了。”李孟羲並不責怪弟弟,他笑著鼓勵到,“你看,就沒記牢固吧,那會兒會寫,這會兒忘了吧。”

  摸摸弟弟的小腦袋,李孟羲用手指沾著水,耐心的教弟弟重新寫,盾牌上寫了一個工整的手字,“是不是這樣的?”

  李孟羲問。

  “嗯!”弟弟歡快的排著小手,“俺想起來了,就是這樣的!”

  教弟弟寫字,可好玩了。

  學了生字,弟弟又要李孟羲教他古詩。

  還能教什麽詩來著,複雜的不能教,越簡單的越好。

  想了一會兒,李孟羲想到了。

  “牧童騎黃牛,歌聲震林樾。

  意欲捕鳴蟬,忽然閉口立。”

  嗯,這一個詩不錯,足夠簡單。

  詩所涉及到的物象,弟弟差不多都能理解。

  “牧童是什麽嗎?”弟弟趴在李孟羲的膝蓋上,好奇的問。

  “嗯……牧童就是,放牛的小娃娃。”

  “那不就是我嗎?是不是我嗎?”弟弟忽閃著大眼睛,天真的問。

  弟弟知道自己是小娃娃,他神奇的腦回路,認為小娃娃就是他。

  李孟羲忍不住笑了,“嗯,小娃娃就是你。”

  “那黃牛是不是就是哞哞(讀mang吧,黃牛叫聲是mang~但是mang這個音,找不到字。)嗎?”

  弟弟問,黃牛,是不是就是牤牤,牤牤就是牛的意思。

  弟弟的口語太可愛了,他把牛叫做mangmang。

  弟弟還不理解的是,蟬是什麽。

  “蟬就是知了~知了~叫的那種。”

  “馬嘰了(兒)嗎?”弟弟問。

  “嗯。”

  馬嘰了,了讀輕音,兒化音,馬嘰了兒,就是知了。

  當弟弟把古詩的意思全弄明白之後,他開心的自己背著玩兒,不一會兒,就背的很熟練了。

  也不知為什麽,古詩讓弟弟背起來,弟弟學的很快,而教弟弟兒歌,比如兩隻老虎,弟弟學的還不如古詩快呢,可能是漢人內裡的文化基因所決定的吧。

  古詩對漢人有天然的親和力,不管是音韻還是物象,還是風格;而兩隻老虎,是歐洲人寫的兒歌,用的是歐洲的七階音拍,節奏也迥異於中土音韻。

  論音韻和諧,兩隻老虎這玩意兒不如古詩。

  有人說,古詩才是中土人的歌謠,這麽說有一定道理。

  上午的時間,李孟羲跟各營交代了,上午是教弟弟寫字的時間,無緊要之事,還是不要來打攪。

  於是,便成了慣例,李孟羲上午就不處理任何事了,專心教弟弟寫字,並且自學。

  《孫子》始計第一篇,“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逸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回顧學過的兵法,李孟羲眉頭微皺,世上無完人,縱是《孫子》兵法,兵家始篇,李孟羲認為也有瑕疵。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此一句。

  用之必勝,留之。何為勝?何為必?何為必勝?
  勝,勝利。

  必,百分之百的概率。

  必勝,百分之百能贏。

  此一句,便不夠嚴謹。

  世上未有能每戰百分之百必勝的軍隊,就算人數軍備訓練地勢等各種勝利要素齊備,那還有可能爆發瘟疫,地震洪水呢。

  縱然這些可以避免,每年那麽多小行星撞擊地球,理論上講,在地表上任何一點駐軍,都有極小的可能被隕石砸中,一波團滅。

  遠的不說,西漢王莽,就被隕石砸了。

  既然因為有各種各樣的意外影響,那麽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保證百分之百的勝算。

  即如如此,何謂必勝?
  此為孫子這一部兵法著作之中,不嚴謹之處。

  這叫雞蛋裡挑骨頭嗎?當然叫。

  可軍事科學應該是一門嚴謹的科學,先賢可能不懂天體物理,不知地殼運動,因此不能料到流星墜地,地震山搖之事。

  李孟羲既然懂,為何不著手,使前人兵法更為嚴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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