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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國教書那些年》第一百三十六章  砸城戰術
  李孟羲長篇大論,細陳何為人力未盡,又如何激賞,且李孟羲給劉備認真算了一筆帳。

  單拿馬皮這一件小活兒來說,做或不做,四個月,就是兩百副甲和零副甲的區別。

  李孟羲不太懂經濟,但比重農抑商的大多數漢人要懂經濟。

  李孟羲說完,劉備不由擦掌。

  迫不及待的,劉備叫來親兵,讓親兵去找張翼德,要張翼德在俘虜中挑皮匠出來,然後把繳獲的二十來張馬皮責令全部蹂成熟皮。

  見劉備把事情交待下去了,至於能執行成什麽樣,李孟羲心裡一點也沒底。

  不過,管他呢,等段時間著手解決也不無不可,眼下還是練兵最為重要。

  守城之時,遠程兵種該如何安置,李孟羲摸索出來了一點,如何對付攻城梯,李孟羲也摸索出來了叉杆。

  接下來,應該是看近戰兵種如何與登城甲士對抗了。

  鄉勇們在午後休息好之後,陸陸續續的來城下集合,趁人還未來齊,李孟羲和劉備商議下午的練兵內容,商量出了個大概。

  等鄉勇到齊,劉備把攻城隊交給了一個百夫長,李孟羲也把守城之十教給了百夫長。

  劉備和李孟羲各帶了八九個人,抬走了一架攻城梯,準備研究一個很細節的問題。

  那就是,攻城之士,拿什麽兵器好?到了城頭又該如何殺進城牆之中呢?是直接跳進去,還是先拿刀亂砍一通,然後再跳進去?亦或是拿盾拍人,然後再跳?
  總有一個最好的最有效率的登城戰術的。

  把梯子在遠離塔樓的一段城牆,普通士兵們可以繼續練,劉備和李孟羲可以研究別的,同時可以完成兩件事,各不耽誤。

  攻城之士爬到了城頭之上,守城的人並沒有去推梯子,不用練叉杆。

  “來,上城試試!”李孟羲在城頭朝梯子上的人招手。

  刀盾兵拿著盾,盾頂在頭上,怕別人打他。

  然後城頭的人拿著棍子,就往頭上敲,跟鬧著玩一樣。

  “停!退回去。你快點行不!”李孟羲看爬在梯子上的鄉勇慢慢騰騰的,掛在梯子上不肯露頭畏畏縮縮的,不由不滿的訓斥到。

  被訓了,才知道要認真。

  退了回去,鄉勇再往城頭爬,不再猶豫了,手裡的盾頂著棍棒往上頂,從兩邊城垛戳過來的棍子還沒觸及到鄉勇的身體,此人便嗷吼一聲,跳過城垛,整個人砸到了城牆上。

  城牆上此時站滿了人,可想而知,縱然穿著甲,勇敢跳城的鄉勇一瞬間還是被四根長木棍和兩根短木棍給擊中了。

  若是真的兵器,登城的這廝已經被槍扎成刺蝟了。

  攻城梯的限制,攻城方一次投放一個人,一個人要面對一堆兵器,被弄死是正常的。

  但是人死了,當真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嗎?
  當然不是。

  一個成年的人的身體百十多斤砸下來,守城方縱是把人捅死了,也得手忙腳亂一會兒。

  這時,第二個攻城的人若能跟緊,再跳下來,接著第三個又跳下來……

  城牆就那麽窄一點,縱是人剛登城就死,人屍體摞著屍體,不一會兒,城頭就沒下腳的地方了,守城的士兵會被堆積的屍體擋住的。

  李孟羲於是想到了,攻城的士兵若是上城太慢,就成一個一個送人頭的了,所以,要前赴後繼,一個接一個樣城上跳,越快越好。

  而於守城方,敵軍屍體堆在城上,很影響活動,一不小心就會被屍體絆倒。

  所以,在守城戰術中應該加一條對屍體的處理方法。

  可以把死在城頭的敵軍屍體直接丟到城裡去,保證城牆的整潔,讓民夫把屍體運走處理。

  而且若是天熱,屍體不處理妥當,容易引發瘟疫。

  所以,城裡應該有專門的處理屍體的地方,可以挖大坑,屍體上撒一層石灰。

  對,石灰也得準備。

  石灰除了消毒,還能從城頭往下撒,賊惡毒。

  僅看了一幕,李孟羲陷入了沉思。

  劉備也陷入了沉思。

  這一高一矮的兩人,都不言語,皺眉沉思的模樣,神態像極了。

  好一會兒之後,劉備從出神中回轉過來,李孟羲也把問題想明白了。

  “可用戈。(可用石灰。)”劉備和李孟羲同時開口。

  “為何?(為何?)”兩人異口同聲。

  這默契,簡直了。

  李孟羲忍俊不禁,劉備亦然。

  然後,劉備跟李孟羲講他想到的東西,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一手拿長兵,不知好用不好。

  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講給劉備,說若是戰事慘烈,城上堆積屍體,人走腳絆的,不利守城。所以應時刻保證城頭行走暢通,屍體應該及時處理,處理屍體可用石灰,守城之時石灰得有所準備,且可以往下撒,以迷敵目。

  兩人意見交換之後,都深以為是。

  李孟羲看問題總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點,不流於表象。

  所以劉玄德說的還能驗證一下,李孟羲說弄石灰,一時半會無法找石灰,真找到了,也沒練用石灰撒人的必要。

  劉備建議的是,步兵拿長兵,或許能更好的殺傷城頭之敵。

  登城之時,長兵到底有沒有優勢,李孟羲不知道。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試試就知究竟了。

  步戈比槍略短,兩米多到一米多不等。

  劉備親派他一個身手不錯的親兵拿著盾拿著戈,往城頭上攻。

  劉備這個親兵人高馬大,親兵拿著盾,手如開門一般往左猛的一拍,砸偏了朝他刺來的木棍,接著左手的長棍一格一捅,打歪了刺向他右胸的“兵器”之後,瞬間殺出了一個小空擋。

  然後親兵奮勇,大吼一聲,踩著梯子直接從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

  此人的確比一般人能的多,他跳到城牆上之後,手裡的盾狠拍,呼的一聲拍在了某人胸口,把人拍的踉蹌後退。

  這麽猛的一個超級兵,也威風了不到兩秒,就在四五個人的長短木棍的圍攻下,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當場就陣亡了。

  長杆兵器或許有點用,李孟羲想著。

  但登城之士,就算拿槍,也不能拿戰陣用的長槍,應該拿短矛或短戈。

  從攻城梯上到攻到城牆上這一兩步的距離,是整個攻城戰最焦灼的廝殺點。

  盾是必須要帶的,盾要防箭,而另一隻手拿刀還是短矛,或許各有優劣。

  然而最關鍵的顯然不是在兵器上,而是在戰術動作。

  在數根長矛的夾擊之下,士兵的勇武與否好像不那麽重要了,反正都撐不到兩秒就要死了,新兵兩秒死,精兵登城,也是兩秒。

  看來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士兵成為了一個個數字,把自己當成投石機的石彈,一個接一個往城頭上砸,直到屍體在城牆上摞成了牆,隔斷了守城方增援,直到流的血太多,濺滿了城磚,滑膩的鮮血讓守城方走兩步就要滑倒,如此,城池就被屍體生生填平了。

  李孟羲自悟到了戰爭的殘酷,登城之士最高效和有用的攻城方法,不是先用盾擋,也不是先拿刀砍。

  而是稍用盾格擋敵軍刺來的兵器之後,直接放棄防禦,整個人悍不畏死的往城牆人堆裡砸。

  若當場被槍刺死,那很好,守城方數個傷兵一時半會拔不出槍,等於暫時失去戰鬥力;若未被當場刺死,還有一口氣,還能揮的動刀,能砍出一刀就算值。

  李孟羲在腦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畫面,他長舒了一口氣。

  攻城之士,一是登城要連續,要夠快;二是防禦沒多大意義,應該全力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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