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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神象》第14章 事了拂衣去
  “這裡是城防軍,馬上舉起手來,不然我們開槍了!”潘志定眼瞧去,槍支特別粗大,這可不太妙,軍用型號的槍械,威力大得多,胖爺雖然皮糙肉厚的,但也犯不著自找苦吃啊,一個不小心被打中脆弱部位的話,會淚奔的。

  傻站片刻後,潘志忽然想起了什麽。

  媽蛋的,估計是那湯尼所說的,城防軍第二統領勞倫斯的人?潘志很不爽,也沒有老老實實的舉起手來,想著如果對方敢開槍,自己就快速閃躲,然後果斷打他們一個生活不能自理。

  “住手!住手!自己人!”湯尼的聲音及時響起。

  切!鬧不起來了。潘志暗自撇嘴,但也沒有多說什麽,心裡倒是有點不自在,自己這身缺乏製約的力量,似乎把內心改變得頗為凶悍,面對軍方都躍躍欲試,但為毛一想到回家面對管家婆,還是覺得害怕啊?

  都是因為潘朵拉太凶殘了!一定是這樣的沒錯!
  潘志一邊想著,一邊往前走,許是剛才他在槍口之下的桀驁刺激了城防軍,幾個身著軍裝的男子抬頭挺胸的堵著路。

  潘志沒有注意到這些,心裡只是念叨著回家後怎麽辦的問題,15點的力量20點的體質,可怕的身軀行動起來如同象行而不可擋,幾名城防軍像是稻草一般被潘志擠得東倒西歪,而這不過是無意識下的舉動。

  湯尼身邊站著一名年約四十許的中年白人大漢,身高足有6尺,唇上刻意蓄著短須,以顯得更為穩重威嚴,筆直的軍裝上點綴著幾枚勳章,彰顯著主人曾經獲得的榮耀。

  看到眼前這一幕,勞倫斯笑了笑:“你這師弟,脾氣不太好啊。”

  “年輕人嘛!沒點傲氣還能叫年輕人?走走走,咱們進去瞧瞧,鱷魚沼澤,威名赫赫啊。”

  “哼哼,應該是臭名遠揚才對。”勞倫斯對這些黑幫可沒好感。

  “嘿!志,等下坐我們的車回去。”

  “好的湯尼,對了,這兩人以後是我的人了,就是我跟你說的,棄暗投明的前鱷魚幫成員。”

  “哦,他們是……”

  “傑克和魯克。”

  “明眼人傑克,錘頭鯊魯克?”湯尼頓時停下腳步,驚訝無比的看向兩人。

  “賤名不足掛齒。”傑克利索的回應道:“都是老大門下走狗,哪有什麽綽號好顯擺的。”扯了扯魯克,阻止他說話,跟著潘志繼續往外走。鱷魚幫覆滅了,曾經的名號可嚇不住仇敵,低調才是王道,最值得高興的是,老大親口說了,咱們是他的人了。

  勞倫斯雙眼炯炯有神的看著潘志三人一直走到外面,才轉過身,和湯尼繼續走向別墅,身後跟著的一名城防軍軍官,忍不住開口道:“老大,那小子也未免太囂張了。”

  “和個孩子計較什麽啊你!”勞倫斯不滿道:“年輕人囂張點,神都會原諒他。”

  “老大真是心胸寬廣。”軍官順手拍了一個馬屁。

  一推開大門,領頭的兩人頓時被濃重的血腥味熏得連連倒退。

  半晌,勞倫斯才恢復那副嚴肅的表情,說道:“湯尼,我決定收回剛才的那句話。”

  湯尼好奇的看著他,他苦笑道:“你那師弟,脾氣其實真的是太好了。”

  看到這滿地堆積的屍體,遍布四周的彈痕,很明顯經歷過一場慘烈的搏殺,能造成如此可怕現場的高手,又豈是區區幾把半自動步槍可以威脅得了的?在被槍口對準時沒有暴起殺人,已經很給面子相當克制了,尤其是廝殺過後的短時間內,許多強者都會極端敏感。

  而其他幾名城防軍更是倒吸了一口冷氣,然後覺得滿嘴血腥味,紛紛跑出去吐了,這讓勞倫斯很不滿:“廢物!區區一點血腥都受不了,將來上戰場鐵定腿軟!都是廢物!難怪都說你們是老爺兵!”

  “好了勞倫斯,和平時期,見血比較少嘛!再說了,一見血就這麽大的場面,有點不適應也是難免的。”湯尼安慰道。

  “哼!真是把我麥考利家族的臉都丟光了!”勞倫斯也知道,這事怪不得這群屬下,但還是決定了,以後要狠狠地艸練他們。

  把此事拋過一邊後,兩人在別墅內走了一圈,勞倫斯忍不住道:“你這位師弟,真是凶殘到爆啊!”

  湯尼也被隨處可見的屍體惡心得不行,卻忍不住辯解道:“說不定是那傑克和魯克乾的呢!”

  “嘿嘿!要是他們有這麽可怕的戰鬥力,還會乖乖臣服到你師弟腳下?”

  “就算真是他乾的,也怪不得他,誰讓這破鱷魚幫無緣無故的綁架他?奮起反抗偶有失手也是很正常的嘛。”

  “行了,我又沒有說要追究什麽,何況這失手也失得太誇張了,一眼看過去,就沒有不失手的地方。”

  “嘿嘿!”湯尼也忍不住笑了:“若非如此,師父又怎會念念不忘要把他收進門?今天成功收為真傳弟子後,師父都忍不住連喝三杯呢。”

  “師父……呃……特納大師這麽看重他?”

  “是啊!勞倫斯,如果他給你說好話的話,說不定師父會同意把你收回來呢。”

  勞倫斯先是一喜,接著又黯然道:“希望吧,我得先做好自己的事,才有資格請求師父把我收歸門下。”

  湯尼拍了拍他的肩膀:“無論如何,勞倫斯,你一直都是我們的師兄。”

  “對了,你……咱們師弟,叫什麽名字?”

  “志潘,按照他的說法,他家鄉習俗,應該稱呼他為潘志。”

  作為話題人物的潘志,此刻等在車旁,看著自己的一雙手,盡管已經用肥皂清洗過了,但還是覺得有股血腥味,也不知是否是錯覺,此前戰鬥中,殺人倒是興奮得忘乎所以,打破禁忌屠殺同類的感覺相當奇怪,當時激動莫名,事後卻莫名鬱悶,有一種負罪感,也有著一種視蒼生為無物的冷漠感。

  宅男和高中生這樣的弱勢體,驟然掌握強大的力量後,未必是一件好事啊。

  管他呢!潘志豁達的笑了笑,對別人不是好事,對宅男和高中生的自己,絕逼就是最好的一件事了。

  至少,胖子不會再輕易的變成死胖子了。

  “你們兩個,有什麽打算麽?”

  “這個……”傑克遲疑了下,還咬了咬牙,還是決定實話實說:“老大,我和魯克,以前在鱷魚幫的時候,還是得罪了一些人的,恐怕他們不會輕易放過我們。”

  “哦,所以呢?”

  “所以……嗯……這個……”傑克吞吞吐吐的,連話都說不清楚,面對著一夜屠殺上百人的凶殘暴徒,他可不敢信口胡來,別看潘志現在好說話,他不好說話的時候有多可怕,剛剛才親眼目睹過,是以傑克有點進退兩難。

  魯克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眼前的老大可是決定是否能保護好家人的關鍵,直接憨憨的說道:“老大,你可以庇護我們麽?”

  潘志笑了笑,老實人也挺可愛的嘛:“你們的仇家有多強啊?”

  傑克連忙說道:“最強大的也就和鱷魚幫差不多。”

  “你們以前乾過的壞事,有什麽很惡心的那種麽?我會向其他人求證的哦,想清楚了再說。”

  “老大放心,我就是盜竊和鑒定珠寶,而魯克只會乾架,絕不會涉及那些惡心的黃和毒。”

  “哦,那就好。”潘志點點頭,然後看到魯克那一臉急迫的樣子,也不逗他們了,說道:“既然敵人不過如此,來多幾個,就當打多幾個副本得了,副本收益真不錯。”說著說著,潘志就按了下褲袋笑了,金閃閃的金卡,真討人喜歡!

  雖然對於老大的話,兩人都是不明覺厲,但還是理解其中含義,傑克大喜道:“多謝老大,老大的言詞真是高深莫測。”

  “老大!以後我這條命就是你的了!你讓我幹啥就幹啥!”魯克不會說漂亮話,滿臉激動的把胸膛拍得砰砰作響。

  身為混在黑色世界的賤民,兩人都知道在這無法無天的世界裡,沒有了主人的狗會有何等可怕的遭遇,尤其是在這狗曾經跟著前主人咬過其他人的情況下,賤民不僅沒有姓,連命都是沒人在意的,就是一群爛人而已,說他們是人都算是抬舉了。

  此刻遇到一名高手,哪怕對方只是個平民,但也不得不依附其上,保命第一發展第二嘛。

  世界奉行兩種行為準則,一種是法律規則,以宗教法典及其衍生而來的各國法律條文為行事準則,遺憾的是,法律不保護賤民,而另外一種,則是實力規則,不論身份只看實力,無論是個體戰鬥力還是外延性實力,按實力劃分地位,漠視法律。

  傑克和魯克,想要依靠法律而不可得,想要活下去,並且活得更好,只能選擇第二種行為準則,潘志的實力有目共睹,若非機緣巧合,前程遠大的潘志,還未必願意接納自己兩人呢。

  是以,晉身為奴為屬,還真是值得兩人慶幸的事。

  潘志對此倒沒多大想法,身為平民的他,受著法律保護,但是以他逐步超凡的實力,注定不可能墨守成規,對於強者而言,天生就有破壞舊有規則的欲望,無論是故意還是無意,事情必定發生。

  湯尼和勞倫斯走了出來,讓下屬們去處理裡面的事,遠遠的,湯尼就大聲叫道:“嘿!志,你這也太誇張了吧!你其實是披著人皮的怪獸嗎?”

  “還好啦!湯尼其實你是披著怪獸皮的人類吧!”潘志回過神來,善意的諷刺了一句。

  “哈!你還會說笑,這就好!我還擔心你一下殺戮過多,陷入夢魘呢!”湯尼沒有介意,而是相當開心的說道,事實上,第一次殺人的人,很容易陷入夢魘,而殺戮這麽重的人,很少能逃脫夢魘。

  潘志也不知自己為何可以輕松面對,對比起昨晚自以為殺了安傑麗卡時候的熊包樣,心裡隱隱懷疑是靈杖對心理的影響,但也不是十分確定,也有可能是驟然獲得力量,因而將一般人視為螻蟻。

  “或許吧,夢魘也得我回家後,還能活著進入夢鄉才會遇到吧。”說完,把裝了首飾的盒子扔了過去:“見者有份!”

  “哈哈哈!小朵拉這麽可愛,不會對你太凶殘的,你肯定能活著進入夢鄉的。禮物我收下了,我讓車先送你們回去。”

  等潘志三人所在馬車離開後,湯尼才突然說道:“勞倫斯,我真的醜得像是披著怪獸皮嗎?”

  勞倫斯啞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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