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盜匪
怎麽可能不抵抗,可是這些盜匪人數雖然不多,但是卻個個都心狠手辣,根本就不是普通百姓能對付的了得。
再加上他們每次又都是在晚上出來劫掠,可是到了晚上劫匪能看得見路,可是大部分農戶們卻看不見路啊,以至於次次都讓這些人逃掉。
而且這些人劫掠時只是圖財少有害命,且流竄在汝寧路和歸德府之間,以至於縣裡對這些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他們不搞出大亂子就懶得理會這些劫匪,可是這樣卻把我們這邊各個鎮子給害苦了。
聽完李重三的話,張世華心裡對這些劫匪也差不多有了一個大致的概念。“這些劫匪很不簡單。”張世華心裡想到。
每次都在晚上劫掠且次次都能逃掉,就已經足以證明這些劫匪很難對付,要知道這時候普通百姓普遍營養不良,一到晚上便不能視物,別說普通百姓了,在現在就是正規軍也有很多晚上不能視物的。
且這些劫匪很聰明,他們很懂得如何生存,流竄在汝寧路和歸德府之間,也會增加官府剿匪的難度。這些人劫掠時只是圖財少有害命,也會讓官府減小對他們的仇視。
於是就造成了現在這樣,官府對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這些劫匪越是狡猾自己就越要剿滅他們,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快速的在taihe縣樹立起威望,要知道再過不到一年就會爆發元末農民大起義了,留給自己的時間實在是不多了。”張世華心裡想到。
於是張世華對李重三說道:“我之所以擔任此地的巡檢,就是為了保境安民,我向兩位保證定會剿滅這股匪徒,還本鎮百姓一個太平。”
李、周兩人聽到張世華這番話,皆是一臉感動的向張世華叩拜道:“我等先在此謝過大人了。”
兩位快請起,這本就是本官應該做的,兩位又何須如此。
對了兩位想必也都認識本鎮的裡正,剿匪之事還需裡正的協助,到時兩位還要可幫本官引薦一下。
兩人自是點頭應是。
其實這件事也怪張世華自己,本來張世華這個巡檢上任,當地的裡正肯定是要迎接的,可是張世華上任前根本就沒有提前給出通知,也就是說陽水鎮只知道上面排下來了一個新巡檢,卻不知道這個巡檢什麽時候來。
其實張世華這樣做也是為了打當地一個措手不及,讓自己這個巡檢能了解到這個巡檢司的真實情況。
不過這件事張世華肯定是不會說的,而李、周兩人也不敢提起這件事,於是三人就集體的把這件事遺忘了。
之後張世華打了一個哈欠,李、周二人見此就知趣的告退了。
等兩人離開,張世華便帶著驢哥四人,進了這巡檢司的後院,這巡檢司不大就兩進院子。
前邊的院子是用來日常辦公的,後面的這個小院子,則是用來居住休息的。巡檢畢竟只是一個從九品的小官,所以著巡檢司的後院並不大,只有四間房一間主屋一間廚房和兩間偏房。
張世華自然是一個人住進了主屋,而驢哥他們四人則是兩人一間偏房,雖說這是主屋但是也並不是很大,但是床鋪被褥什麽的卻是一應俱全。
張世華沒有讓幾個大男人,給自己收拾房間的習慣,進了後院,張世華就讓驢哥他們四人各自回房間了。
等到一行人收拾好房間,差不多也快天黑了,雖說巡檢司的弓手並不是兵,只是鎮中服役的百姓,也沒有軍餉拿但是飯還是會管的,等到前面的弓手們開飯的時候,一個老夥夫和一個弓手,也將張世華他們的飯菜送了進來。
張世華是巡檢飯菜肯定是這裡最好的了,可是張世華的飯菜也不過只是一大碗米飯,兩盤子青菜罷了,雖然菜中還有幾塊肥肉,可是對張世華來說還不如沒有呢。
不過看到那個弓手不時咽口水的動作,張世華也知道不能要求太高,這個世道能吃飽就不錯了,向張世華這樣有菜有肉的一頓飯,在現在已經是很好的啦。
不過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張世華只是嘗了幾口菜,就將這兩盤子菜讓驢哥他們四人端走了。
看到驢哥他們一個個吃的十分香甜,張世華不禁想到自己才過了這幾年就墮落了。
然後張世華快速的吃完了拿一大碗米飯,心裡卻又想到或許真該請個廚子了。
吃完了飯天也黑了,在這個年代有沒有什麽娛樂活動,張世華在自己小院裡散了一會步就回房間了。
仔細想來,自己穿越到現在這個時代差不多也有五年了吧,誰能想到這個怎麽看都是地地道道的元朝人,身體裡會有一個來自於六百多年後的靈魂。。
老天爺也是,叫自家穿越過來也不讓自己準備準備,張世華以前雖然也是個大學生可卻是一個文科生,什麽玻璃呀、肥皂呀、張世華是一竅不通。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玻璃是從沙子裡燒出來的,肥皂是用油脂做的,至於怎麽做的,他怎麽知道。
至於抄幾首後世的詩,裝一個才子,這可是元朝!馬致遠、關漢卿有才吧,還不是去寫元雜劇去了,在這個時代,一個漢人想憑借自己的才華出頭,那概率估計和後世彩票中頭獎差不多。
不過老天爺還算沒把路全給張世華封死,至少讓他投了一個好胎,taihe縣張家在南宋時就是當地的大土豪,到了他便宜老爹這一輩,taihe縣張家更是成為了縣城最大的豪強,他爹雖然只是一個典吏,論官職他比他爹還高,可是你架不住人家元朝政策好。
在元朝縣中不但有一名縣尹,還有一名監縣也就是達魯花赤,且監縣的品級還要高於縣尹,監縣大部分都是蒙古人擔任,但是也有一小部分色目人擔任。
且在元朝知縣辟官、涖政、理財、治軍四權不專,上面還有一個監縣,可以說元朝的縣尹就是一受氣包,出了錯罪名都是縣尹的,有了功大頭還是監縣的。
在這樣兩元製的制度下,縣中的大權可以說全部落到了下面的吏員手中,而典吏就是縣中諸吏之首,是諸吏六曹的首領官,權勢之大可見一斑。
其實像巡檢這樣的官員,是不準許本縣人在本縣擔任的,可是在做這個世道所謂的刑法對權勢者來說,完全就是一紙空文,張家在taihe縣扎根了一百多年,不但他爹在縣中擔任典吏,他的二叔也在縣中擔任著戶房主事。
而且taihe縣城的三班衙役、賭坊妓院,都和他們家有很深的關系,毫不客氣的說,在taihe縣城,他們張家就是實際上的縣尹。
而張世華又是他爹唯一的一個兒子,這兩年在taihe縣,過得自然是無比的滋潤。
可張世華還有些自知之明,他現在的一切都是因為張家,要是沒有張家他什麽都不是,所以自從張世華知道自己在那個時代時,就開始培育自己的勢力,並且勸說他的便宜老爹,在暗中建立一種隻屬於他們張家的武裝。
張世華帶來的驢哥、鹿哥四人就是張世華自己培育的力量,他們並不是聽命於張世華的便宜老爹,而是完全服從張世華的命令。
而且張世華這兩年也在taihe縣暗中培育的一隻人馬,不過這些人畢竟上不了台面,於是張世華又以鍛煉自己為借口,讓他老爹發動關系,是他成為了這陽水鎮的巡檢。
而這也成為了他向家中展現自己的一個平台,畢竟要是繼續在taihe縣城待下去,在他的便宜老爹和家族的庇護下,他是不可能樹立起自己的威望的。
元朝時的典吏不同於後世,在元朝典吏乃是首領官負責“檢舉勾銷薄書,擬斷決”,“一縣之得失,百裡之利害,常必由之”。且還能在長次正官外出時暫掌印信“權縣事”,權勢之大可見一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