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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先鋒降臨漫威》第369章 渣客
  第369章 渣客
  一路上,馬克·拉特萊奇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無一例外,他們都是外出逃難的家夥。

  一切都是因為智械,是智械,害得他們流離失所,被迫離開家園。

  憑著堅強的意志,馬克活到了現在,他現在再也不奢求什麽同伴友情之類的東西。

  這種環境下,沒人會將自己的食物施舍給別人,只會從別人手裡搶奪食物,任何的情感都不存在了。

  現在就像是原始社會,充滿著優勝劣汰的生存法則,你死了,沒人會同情你、為你流一滴淚,只會認為你不會生存。

  馬克還對人性有一絲殘留的希望,逃亡的人們,並非全都是冷血動物,一定還有心存善念的人。

  是的,他遇到了這樣的人,在他饑寒交迫的時候給了他一口湯,吊住了一條命。但更多的人,一旦見到他身上有什麽食物,就會三兩結隊過來搶他。

  結果呢,那些人一般打不過他,來搶他的人都被他扒光了衣服,取走身上一切能用得到的東西。

  衣服可以在寒冷的時候裹身取暖,至於其他東西,不可能有金銀財寶,最多只會有幾塊烤焦的黑麵包。它沾滿灰塵,不知這小小的一塊麵包流經了多少人的手。

  但也就是這麽小小的一塊麵包,可以拯救快要餓死的人們。

  這是馬克第一次從別人身上搶東西,沒辦法,為了生存,它必須這樣做,不這樣做的話他就會死。

  死亡也許是種解脫,但他沒有這個勇氣,他一向認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活生生的人呢。有手有腳,只要他願意,他就能活到最後。

  馬克堅信這點。

  不知流轉了多少地方,撿垃圾、翻垃圾堆成為他的日常,與人交涉也往往是用一些破銅爛鐵交換一些食物。

  除此之外他再不與人打任何交道,在他看來,別人靠近他都是有所圖謀,要麽惦記著他從垃圾堆翻出來的屠刀,要麽惦記著他身上的其他東西。

  漸漸的,他變得沉默寡言,曾經拉起解放陣線隊伍的頭兒,如今風采不再,更像是一個不會說話的原始拾荒者。

  他不想這樣,他也渴望同伴,可曾經與他搭夥的幾個人都背叛了他,連夜拿走食物和器具逃跑,棄他於不顧。

  對那些人來說,多一個人就要多分擔一些食物,一個人將食物拿走可以吃好久,起碼在一段日子裡不用忍饑挨餓。

  所以他現在才不願搭夥,寧可一個人乾,也不願找所謂的同夥,都是一群白眼狼,都是!
  有時候,走在路上的馬克會遇到一些面黃肌瘦的小孩,心裡多少都有點於心不忍。

  “他們與父母走散了。”馬克強迫自己這樣想,因為他不敢相信父母會棄幾歲的孩子於不顧。

  都說血濃於水、虎毒不食子,父母再這麽狠心,也不至於將孩子丟掉。

  雖然事實就是如此。

  通常,馬克會掰點麵包分給他們,雖然他知道這些孩子還是會死,但吃點東西能讓他們多看看這世界的風景,哪怕這風景不怎麽美好。

  一縷斜陽猶如是死神的鐮刀,看似很遠,實則下一瞬,昏黃的陽光就會撒在身上。

  馬克不知道什麽時候他也會變成這樣,但他目前無需擔心這些,他的能力可以為他提供食物。

  現在,他什麽理想也沒了,起初他還滿懷雄心壯志要為死去的ALF成員報仇,現在卻是發現,在這受輻射影響的廢土上,就連活著,都是這麽艱難。

  活著,必須活著!

  求生的日子過得很快,日複一日的撿垃圾、教訓那些壞心眼、用撿來的東西換取食物。

  幾個月過去,馬克的裝備煥然一新,雖然都是舊的,但他很滿足。

  砍刀、鏈鉤、簡陋的鎧甲……他總能變廢為寶,一個垃圾沒什麽用,但一堆垃圾就可以造出一件裝備。

  撿垃圾的人都很多,在這裡,這裡沒有地名,以前的繁華也見不到,反正現在它就是一個搖搖欲墜的破鎮子,再也受不了任何打擊。

  這個鎮子,給了他這些撿垃圾的一個生活的地方,最後迎來了一位女王。

  說是女王,其實沒人見過女王的真面目,也許有吧,但馬克顯然不屬於見過的那一類人。

  女王統治了這個鎮子,並給它起了個名字,渣客鎮!

  此後,在鎮子裡活動的人們有了一個新的稱謂:渣客。

  算是一種職業吧,渣客渣客,整天撿垃圾,翻出一些金屬廢渣來挑挑揀揀,可以說是很形象了。

  女王很有威懾力,設了幾條規矩,想在這裡生活就必須聽她的,因為她能為渣客們謀求福利。

  如果槍能算作福利的話,也許是吧。

  熱武器的出現,加大渣客之間的矛盾,有槍就是爺,即便是身強力壯的馬克,在持槍者的面前也討不得好。

  被搶了兩次,馬克深切認識到槍的重要性。

  於是他更加勤奮得翻垃圾,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金屬組裝一把槍,可他做不到。

  鏈鉤什麽的好做,槍這東西真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主要他沒有製造用的工具。

  後來他遇到了一個叫布魯斯的工程師,他提供材料,後者提供技術和工具。最後,靠金屬垃圾造成的槍誕生了。

  它可以在近距離內射出大量金屬碎片,還可以射出碎片球在遠距離爆炸,從爆炸點射出大量碎片。

  馬克給它起了個名字,就叫爆裂槍,很貼切。

  當然,布魯斯不是白給馬克乾活,他要馬克為他工作幾個月,撿來的金屬都給他。他呢,則會給馬克提供食物和呼吸器。

  有了槍,馬克在渣客鎮愈發的出名,基本沒人敢惹他,因此他有了一個響亮的外號——路霸!
  顧名思義,路上的霸王,也可以理解為路上的霸霸。

  路霸搶先佔領的垃圾堆,沒人敢和他搶,原因很簡單,就是搶不過。

  還有人喜歡叫他豬,路霸總是把大肚腩露在外邊,畫著一個豬頭,大肚臍充當豬鼻子,卻是格外形象。

  豬頭上方寫著“WILD”,似是告誡別人不要招惹他,否則他會用野蠻的方式處理問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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