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三千兩黃金聘禮
雙方談判,唐人代表是崔千尋與張仁願,突騎施人代表是克朗長老與察律晶。
方略來自於韋晞定下的對外十策。
去國:世間再無突騎施國,對此克朗長老與察律晶表示從來沒有壓力,畢竟從來沒有一個正式的突騎施國,他們突騎施人是突厥的別種,大唐西邊的邊遠部落,而突厥早就亡國了。
說漢語:這點突騎施人表示接收,同一個國家當然要說同一種語言。
起漢名:用了漢語,起漢名是順理成章的事。
到了正式合並的時候,突騎施各族拿本百家姓給自個兒起名罷了。
更其衣:這點唐人並不作強硬要求,畢竟草原寒冷,穿著厚實用是保命要務,唐人相信突騎施人遲早會跟隨漢衣,畢竟他們喜歡絲綢!
沒有誰不喜歡絲綢的,絲綢做的漢衣是最好看的衣服。
改其俗:暫時不作要求。
信宗教:唐人可以在草原上推行佛教,對於突騎施人的傳統宗教不作強行消融,兩者並行。
除經濟:大力發展經濟,雙方互通有無,唐人相信經濟聯系越多,大家的關系將會越緊密。
變飲食:根本不消說的,唐人飲食天下第一,只要突騎施人吃上唐人的酒食,不怕他們不投降!
遷其民:必要性不大,他們已經成為唐人,他們相對友善,與唐人沒有怎麽大P過,要是造反厲害就得遷其民了。
不過還是需要遷移一些唐人進草原混和,大家多接觸,多在一起,促進民族大融合。
多通婚:得,戲肉來了。
“我族烏質勒大人膝下有一小女,名叫阿史那月盈(烏瑪),生得花容月貌,品性賢良淑德,願獻與駙馬為妾,俾使貴我雙方成為親戚!”克朗長老含笑道。
他的話很快傳到了韋晞和太平公主的耳中,聽到匯報,太平公主似笑非笑地道:“駙馬,突騎施人想與我們加強聯系,送了貴女進門,聽說長得很漂亮,你幸福啦!”
她拖長聲音道,韋晞哪還不知道當中的險惡,立即表明立場道:“不娶!此議萬萬不行!”
“你就不怕突騎施人不安心?到時造反?”太平公主嘿然道。
“當然不怕!”韋晞硬著頭皮道:“他們既然來了,自然是怕了我們,而我方的策略乃陽謀,不怕敵人變化多端,必可取勝!”
“真要造反,待我鏟平他們!”韋晞傲然地道。
“三十萬控弦可不是好打的,而且突騎施人既與我和談,友善居多,你不娶不行!”太平公主本來絕非這麽好說話的人,卻有兩個原因讓她點頭放行。
一是之前韋晞已經納進的女人,說起來,太平公主與她們相處甚好,尤其是她與唐甜已成閨蜜,甚至兩人一起侍奉韋晞因此覺得納多一個女人進門,沒什麽大不了的。
要是女人之間戰爭頻繁,那休想她同意。
韋晞家宅中女人為什麽會這樣好,這是韋晞的本事,他身體健美,能力出眾,讓她們傾心,還關鍵在於讓她們忙起來!
唐甜當了熱海女王,太平公主則是西域女王,她們所處的位置,讓她們的眼界高企,根本不會在意宮鬥!
家中事多,原因往往在於女人太閑!
讓她們忙起來,各得滿足,往往削弱她們之間的爭鬥之心。
二是太平公主主政,懂得了算帳,娶進一個胡女,得到三十萬控弦的相對安心,這筆買賣絕對不虧!
“喚總管來!”太平公主吩咐道。
總管武成秀連忙過來聽令,他是武家的遠房支派,為人聰明,一心跟緊公主與駙馬,對於武家人並不感冒。
“準備三千兩……”太平公主說出:“黃金!”
聽得武成秀不禁抬起了頭,“準備三千兩黃金,到碎葉報聘,娶那位阿史那月盈給駙馬作妾!”
無怪武成秀驚訝,這價碼實在不低,當年吐蕃松讚幹部迎娶文成公主時,聘禮為五千兩黃金,韋晞納太平公主進門聘禮翻倍,是一萬兩黃金,也創造了一個歷史記錄。
除了真金白銀,還有大量的上等茶葉、絲綢、珠寶,其價值也有千兩黃金之多!
且說克朗長老與察律晶正在館舍對坐喝茶,他們喝的可是貢茶,喝得有滋有味,唐人對他們的待遇很高。
見著崔千尋急衝衝進來道:“大喜!大喜!”
還沒等突騎施人問什麽喜之有,崔千尋徑直道:“我家主公願以三千兩……”他豎起三根指頭道“黃金報聘阿史那月盈郡主!”
三千兩黃金!
有夠大氣!克朗長老與察律晶齊齊失神,讓崔千尋滿意極了。
唐朝流行銅錢和絲綢(因錢荒代錢用),黃金和白銀是普通人家見不到,用不上的,正合適權貴使用。
雖說突騎施人有時搶掠,但他們搶也搶不來三千兩黃金,見都沒見過這麽多的黃金。
為了迎娶突騎施女郎而送出三千兩黃金聘禮,足以表明重視態度,而能夠送這麽多,必定經過太平公主同意(他們還不知道是太平公主主動說的),這親事是杠杠的了。
親事一成,雙方極高興,談到重要的一點:突騎施人的待遇。
突騎施人加入大唐,成為大唐正式子民,大唐在突騎施境內實行州縣製,所有的突騎施人上層都要經過大唐培訓後才可以上崗當官,從上層起,宣誓效忠大唐!
這一項是重點,表明大唐對突騎施實行了正式的管治,所有的突騎施人都得到大唐國籍,實行唐律。
而大酋長們,俱為郡公,中小的部族首領,按其部族子民多少封為侯伯子男諸爵位,各有封爵。
這是明碼標價,人馬多的爵位高,郡公不低了,韋晞現在還是個侯爺。
在突騎施設立六州,以烏質勒、帕羅特、克朗長老和察律晶及二個大部族酋長為都督,但與唐朝其他民族都督府不同的是,韋晞在都督府內設立“通判”一職,一般由唐人擔任。
通判即“通判州事”,掌管職司為“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都督、通簽書施行”,再有“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得刺舉以聞。”
乃都督副職,還起到監察的作用,以加強對民族州縣管治,防止地方官員職權過重,專擅長作大。
通判必由西域都護府直接委派,都督及州刺史向下屬發布的命令必須要由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
此乃韋晞首倡,之後上報武則天,武則天認為不錯,認可後陸續推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