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A級政務官
白明修成為太子監國之後,首先委任李定國管理阿瓦的秩序,並且開始修繕城防。由於明軍在進城的時候,真正地表現出了“王師風范”,加上明軍展現出的火力和戰鬥實力太過駭人,所以緬甸方面那些王城貴族們,以及周邊的小民都沒有膽敢對明軍進行什麽挑釁和反對動作。
白明修還授意李定國前往接觸宗教領袖,在當地一些特別有威望的大和尚也接受了李定國的拜見,並且答應了李定國協助維護治安的請求,這使得阿瓦人民都非常老實,甚至整體的氛圍比之前莽白政權時還要好一些。
至於白明修自己,正在潛心研究自己的系統怎麽搞。
軍史遊戲愛好者穿越必備系統,聽上去有些搞笑,本身是一個既簡單直觀又很複雜的金手指。白明修的系統軍銜升為少尉之後,在功能上並沒有增加什麽,倒是在品類上有一些增加。
在招募雇傭兵的頁面裡,白明修又看到了其他特殊職位。
“咦,升了軍銜之後,可以招募特殊人才了嗎?我看看,有什麽人啊……嗯,將軍、政務官、外交官、特工、工程師、科學家、探險家、海盜,誒,怎麽還有美人兒?”
與雇傭部隊差不多,特殊人才也存在一個列表,每周隨機刷新,所以能不能招到厲害的人才完全是看臉的。這些人才基本上都是永久雇傭,不會像雇傭兵一樣過了時限就會消失掉。當然,雇傭特殊人才的價格,可能跟雇傭一支軍隊一樣,這也真應了那個說法——一個人頂三個師。
這個時候,系統又發話了,“嘖嘖嘖,不得不說,宿主你的運氣還真的不錯呢,這一次的可招募人才的選項裡,居然有一個A級人才呢。”
白明修趕緊去查看,這次的招募人才列表一共兩頁,每頁12個人。人才的等級跟部隊等級是一樣的,S級是最高,接下去是ABCDE這些等級。只不過雇傭兵部隊的等級受到白明修系統軍銜限制,如同C級的二戰時代軍隊,白明修除了警衛連,就再不可能跨級招募了。但是特殊人才並不受軍銜限制,等級代表著這個人的才華和潛質,雖然受時代的限制,但是在不同的時代都能夠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白明修也找到了那個A級的人才。
姓名:吳敏(男)
種族:東亞漢人
職位:政務官/外交官
等級:A級
技能:勤政(該人才是工作熱情極高的人,他所在的地區工作效率增加10%);
總督(該人才有治理一方的強大施政手腕,他所在的地區能夠快速繁榮);
仁愛的父母官(該人才的人品和能力受到民眾的交口稱讚,他所在的地區民心提升10%,穩定度提升10%);
平等的溝通者(該人才沒有任何偏見,能夠同任何種族的人進行溝通,談判效率上升5%,統治異族地區安定度上升10%);
貓奴(該人才偏愛養貓,大量薪資用於購買新貓和提供貓咪相應的物品上,也就是說,你需要給他發高薪)
征募價格:14500金手指幣
白明修看到這個人才的面板,整個眼睛都直了。要說治世之能臣,基本上就是這個樣子的人了。這是一個能力相當強的政務官,而且非常適合白明修現在的情況。由於南明所統治的緬甸屬於異族區,作為外來統治者,當地民眾肯定還是充滿猜疑的。如果能夠任用此人,顯然可以很好地改變這個情況,並且還能讓緬甸更加繁榮,作為白明修反清的資本。
“價格是貴了些,但是值,招了!”
白明修選了是,一會兒外面就走進來一個面容清矍的中年男子,他約莫三十來歲,穿著一身大明官服,留著胡子,看上去更像是一個書生。
“吳敏拜見太子殿下。”
白明修滿面笑容地道:“免禮免禮,太好了,有了你,治理緬甸必然不成問題。”
吳敏道:“太子請放心,吳某薄有幾分綿力,願傾注在這片土地上,為太子效力。”
對於吳敏的身份來歷,白明修自然也編了一套。說吳敏乃是四川的一位士子,原本躬耕讀書於鄉間,明室江山破碎,韃子荼毒中原,特出山,不遠萬裡來到緬甸投靠。
李定國見到吳敏的時候雖然有些訝異,但是卻仍舊禮賢下士了一番。畢竟在明軍都已經被趕到國外的節骨眼上,不可能有什麽沙雕讀書人來投靠,要投靠的,一定就是真的一心報國的。
吳敏直接被白明修送去了李定國處,向李定國提出了平緬十策。
李定國拿著所謂的《平緬十策》看完後久久不能言,最後居然想吳敏行了一禮,他歎道:“若大明早有謀臣如先生一般,何止流落至此?”
吳敏提出的《平緬十策》頗具威力,白明修已經看過,雖然很多想法跟他不謀而合,但是吳敏的執行力則不是更多空想的白明修可比。
吳敏提出的根本性方針,就是“改土歸流”,只不過要循序漸進,不能冒進。畢竟大明剛才控制了緬甸,如果立即將矛頭指向部族土司,很可能遭到大規模的反對,吳敏認為在與吳三桂大軍決戰之前,應該積極籠絡土司,並利用他們的力量進行作戰。
但長遠來說,推動封建落後的緬甸向更有效率的社會發展是必要的。
由於明軍到來清算了莽白所有的大量緬甸王室土地,一些貴族也都逃亡了。所以阿瓦周邊大量屬於王室和貴族的土地現在都成為了大明所有,再加上本來緬甸開發程度就差,伊洛瓦底江平原上大量的土地等待開墾。
吳敏建議,將土地分配給緬甸的平民和農奴,設立三十稅一的唯一稅務,不再設立任何苛捐雜稅。同時,在阿瓦城,鼓勵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設立較低的商稅。
南明在緬甸大規模地解放農奴,給予他們自由民的身份,同時分配給他們土地。
自由民有徭役和兵役的義務,但實際上大明並不會在剛剛建立緬甸宣慰司的時候就這樣做。吳敏建議選擇受到大明恩惠而獲得自由民身份的人,或者分得土地的人,給予他們一定的兵餉,訓練他們成為職業士兵。吳敏還特別提到了“純潔”這一屬性,即這樣征募的緬甸附庸軍,必須是純粹以上背景的人,忠誠度和士氣都有保障,而且最好緬族、孟族、撣族分別編制。
白明修看了他的提議,也不由莞爾,“這不就是政審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