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英雄流血又流淚
“我先去洗個澡,對了,家裡發生什麽事了?”七夜抱著乖寶直接朝樓上走。
管家一路跟著匯報:“夫人,家裡處理了兩個有異心的。新人都是老爺子親自選的人,又增了幾個擁人。”
他隻簡單說個大概,詳細的等下夫人下樓用餐時再說。
七夜點了下頭表示知道,然後擺了擺手讓他忙自己的,邁著小短腿快步上樓。
半個小時後,七夜和乖寶都洗好下樓一個喝著香噴噴的雞湯,一個坐嬰兒椅上抓著小餅乾磨牙,管家躬身在一旁,這次是仔細的匯報。
先就是低著頭只差沒跪下的告罪,“夫人,這事怪我,我識人不清差點害了您和首領,還有老爺子。”
自責不已的語氣,把七夜聽得一愣一愣的,杓子都頓在了半空不動。
“什麽事就怪你了?”她對這個管家是真挺滿意的,想法全面,安排事情也是井井有條,又不會越矩讓他們不舒服,有自己的想法但不會因自己的想法而去揣度他們的想法。
是個很有主見,卻又進退有度的人,主仆間相處著很是舒服。
“夫人,呂嬸子的女兒被二。。。李峰燁殘害致死,呂嬸子一直想報仇。。。”
呂嬸子正是丈夫是英雄犧牲的那個,照顧老爺子的人自然都是要查得底兒掉的,呂嬸子隻一丈夫並無兒女這是檔案上明明白白寫著的。
可有時總是會出現那麽一點失誤,就是調查也不是百分百的正確。
呂嬸子其實有一個女兒,只是並非那位呂英雄的子嗣,軍人常駐部隊,沒到一定的品級家屬不得隨軍,再加那位呂英雄家中還有老父老母需要照顧,呂嬸子又主動提出留在家中照顧公婆,呂英雄為了父母自然沒有不可。
心裡對呂嬸子除了感激她的付出外,就是越加的心疼她的委屈。
因此,他所有的工資幾乎是全寄給了她,自己在部隊裡省吃簡用,衣服除了軍裝就是軍裝。
卻不知,呂嬸子嫁給呂英雄前,本就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竹馬,就是結婚後兩人的關系也沒有斷。
呂嬸子用著呂英雄的錢來供著竹馬揮霍,竹馬還在離著呂英雄所駐的部隊最近的X市開了家小公司,每次呂嬸子去部隊看呂英雄,都是提前幾天走,推後幾天再回老家,這期間所騰出來的時間便是與竹馬在一起。
有時竹馬也會回家鄉去看她。
呂英雄信任呂嬸子,呂英雄的父母也感念她的付出,從來都沒有人懷疑過英雄背後本該是最中堅的支持力量,她是否已讓一個英雄流血又流淚。
後來呂嬸子懷孕了,不用想,是竹馬的。呂嬸子那期間沒去看望過呂英雄,根本推不到呂英雄頭上。於是她尋了借口說是一個好友想做生意,事業剛起步較忙要請她去幫忙。
這個朋友,就是後來也跟著到基地的仲嬸子。
仲嬸子和呂嬸子倆是打小的朋友,對於呂嬸子的事情包括她和竹馬間的事全知道。
呂嬸子的竹馬給了仲嬸子好處,據仲嬸子自己供認,是五十萬的現金和一套一百來平方的房子。
於是仲嬸子用五十萬開了家服裝店,用來幫呂嬸子的借口當掩護。
呂嬸子平時很會做人,幾乎是所有認識她的人都以為她是個好妻子,好兒媳。對於她為了朋友在外地近一年的時間也並沒懷疑其它,隻感歎著她為人的仗義,真是呂家的好媳婦,也只有這樣的人才配得起呂英雄。
呂嬸子躲在仲嬸子那生下了一個女兒,帶是自然不能帶回去的,本來她想交給她竹馬,可她竹馬卻嫌棄是個女兒並不樂意自己養,呂嬸子最終沒辦法,只能將孩子托給了仲嬸子。
仲嬸子有好處拿,反正她自己也有孩子,不過是多照顧一個,一月不只有幾千的工資,呂嬸子竹馬給孩子的每月一萬生活費也用不完,省下又全是她的,一算計便樂呵呵的同意了。
就這樣悄眯眯的,孩子以仲姓生活在了仲家。
管家為呂英雄歎了口氣後接著講:“仲嬸子頭幾年都能拿到錢,也就對孩子還不錯,據她自己說是當成自己的孩子在養著,她親生的有什麽那孩子也有。
後來那男人好像是和呂嬸子掰了,從此沒再拿出一分錢來,呂嬸子的丈夫沒多久就犧牲了,呂嬸子做為未亡人,倒是拿了一筆不小的慰問金。
只是呂父呂母受不了白發人送黑發人,雙雙相繼病倒,呂父還是得了癌症,這一下是多少的錢都不夠用的。
呂嬸子對呂父呂母她倒是盡著心,沒有說病了就不給治,不過她沒工作,錢只有出沒有進,這不沒幾年呂XX的慰問金就全用光了,她也沒錢再給仲嬸子。
夫人,當時我們也是查到呂嬸子對呂父呂母的不放棄,才相信她的人品看她可憐給招了進來。”
丈夫死了,未亡人依舊留下在照顧公婆,就是得了癌症也沒有放棄過,隻這一點就會讓人高看三分。
在不知道孩子及那竹馬存在的情況下,管家會因此將她招進去當幫擁不是不可以理解。
七夜笑了下點頭表示理解,然後示意他繼續。聽著故事下飯,這感覺滿/爽,難怪纖巧有時那麽八卦。
看出七夜突然有了興致有了八卦的意味,管家這下講得更詳細了:
“呂嬸子沒能力再給仲嬸子錢後,仲嬸子對那孩子態度就變了,那時孩子已經十歲,仲嬸子覺得這麽大可以乾活了,剛開始只是讓她洗洗碗,漸漸的就讓她洗自己的衣服、學著做飯、做衛生。
後來直接全家人的衣服全是她洗,飯也她做,家裡衛生也全是她乾。只要一天沒做到讓仲家人滿意,孩子就沒飯吃。
呂嬸子自己不知道孩子在仲家過的日子,她被接著李家後,工資是照樣給仲嬸子送去的,她怕她有個私/生/女的事被我們知道,一直也不敢去看孩子一眼。只聽著仲嬸子的,以為孩子在仲家過得很好。
還不知道仲嬸子已經使喚孩子使喚習慣了,就是收了錢孩子的待遇依舊沒變好。
一直到那個孩子十八歲,仲嬸子又覺得女孩讀那麽多書幹嘛,反正早晚都會嫁人是別人家的人,還不如趁早出去工作為家裡多掙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