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9章 算計
夏梓晗在楚枂這裡坐了一會兒,兩人就帶著孩子去給太后娘娘請安了。
在太后宮殿裡,一隻坐到中午,她就聽宮女稟報,說褚景琪進宮了,且跟皇上往這邊來了,說是要陪太后娘娘吃午飯。
太后笑著對夏梓晗道,“阿琪那小子,粘你可粘的緊,你前腳進宮,他後腳就追來了。”
夏梓晗被打趣的臉頰通紅,訕訕道,“許是有事要跟皇上匯報。”
太后不置可否。
片刻後,皇上和褚景琪就來了,二人給太后行了禮,夏梓晗也起身,給皇上行了禮。
不過,皇上理直氣壯的敲詐她,她心情不好,就沒給皇上一個好臉色,從頭到尾,俏臉都板的臭臭的。
宮女們就擺好了飯食後,一群人就去了膳廳。
路上,褚景琪拽著夏梓晗,慢了一步。
見諸人都走到前面去了,褚景琪就在夏梓晗耳邊低語了一句,“皇上答應了。”
答應什麽了?
夏梓晗愕然看向他,他一笑,眉眼彎彎,“你不是要城隍廟那塊地麽,皇上同意給你了。”
“怎麽會,皇上不是要敲詐我的銀子麽,怎麽會這麽輕易就答應把地給我了啊?”
夏梓晗不敢置信,她還在想著用什麽法子,讓皇上把價格降低呢,沒想到,阿琪卻送了一個驚喜給她。
褚景琪得意的掃了她一眼,道,“我說了,那塊地下來後會直接記在煊兒的身上,以後褚家分家,那塊地會是煊兒的私產。”
私產,是不在分家的產業之內的。
所以,皇上之所以答應的這麽痛快,原來是提前給自己寶貝女兒積攢產業呢?
而且,皇上算盤打的可精明了。
他早就猜到,她之所以要買那塊地,肯定不是放著好看的,那麽,不管她以後在那塊地上蓋什麽,最後都會變成他寶貝女兒的了,這可比十萬兩銀子都還值錢呢。
嘖嘖嘖,難怪,皇上改口會改的這麽痛快。
夏梓晗抽了抽嘴角,一臉無語狀。
褚景琪捏了一下她手心,聲音細小如蚊蠅,“煊兒是我們的長子,雖然他長大後要尚公主,可皇上已經同意,以後安郡王府會讓煊兒繼承。”
所以,算來算去,那塊地最後還是會落到褚家長子嫡孫的手中,並且褚景琪也會留下祖訓,那塊地不是公中產業,是個人私產,但只能有繼承爵位的安郡王所繼承。
所以,算來算去,最後皇上是被褚景琪繞進去了。
白白得了一塊地。
嫡長公主嫁進褚家,就是褚家的人,只要褚屹煊繼承了安郡王的爵位,那麽,那塊地最後還是會握在安郡王手上,並不會落去旁支的手中,也就不會打亂褚家所規劃出來的大局。
回到家後沒多久,皇上的聖旨就來了,同時,皇上還給衙門裡下了一封聖旨,讓衙門把夏梓晗指定的那塊地圈給安郡王府,並記錄在褚屹煊的名下。
等夏梓晗捧著紅紅的一本地契時,臉上笑的比千嬌百媚的花兒都還要美上三分。
褚屹煊仰起脖子,看到娘親手裡的本子上,有他的名字,還脆生生的問道,“娘親,這是什麽?”
“是一本地契。”夏梓晗笑的眉眼彎彎,“這是你的,不過,現在不能給你,等你娶了嫡長公主,生了孩子,並封了世子爺,這本地契娘就會交給你媳婦保管。”
才六歲的褚屹煊已經早熟的什麽話都聽得懂,他哦了一聲,就期待的望著他娘親,“娘親,孩兒什麽時候能娶小樂樂回來?”
“你看,你都稱樂樂小,等到樂樂長大了,及笄了,就可以了。”
“那什麽時候,小樂會及笄?”
“還得十多年呢。”夏梓晗好笑的揉了揉兒子的腦袋,“看著像個冰塊,性子倒是挺急的,跟你爹小時候,可真有的一拚。”
褚屹煊小朋友就問,“娘,你是幾歲才嫁給爹的?”
“十八歲。”
“哦,那麽大哦。”小樂樂今年才兩歲呢,十八歲,還要好久呢。
褚屹煊心裡鬱悶了。
今日進宮見到小媳婦樂樂都會伸手要他抱了,還會用兩隻胖乎乎的小手抱著他的臉,親他一臉的口水,別提多可愛了。
傑兒在旁邊,看的可是羨慕的緊,不過,他沒讓樂樂親傑兒。
樂樂是傻丫頭,誰抱她,她都會笑嘻嘻的抱著人家的臉,親人家一臉口水,所以,他也沒讓傑兒抱樂樂,回來時,在馬車上,他還受了傑兒好幾個瞪眼呢。
夏梓晗收到房契後,就帶著人親自去了城隍廟一趟。
如楚琳所說的,城隍廟已經破爛到只剩下殘瓦爛磚,還有長了很長白毛的爛木頭一堆,不過,城隍廟後面的山林比她想想中都還要大,且山林旁還有一個小山坡,山坡邊上是一個小水窪。
讓夏梓晗驚喜的是,那小水窪竟然是一個不顯眼的小泉眼,水清清亮亮的,能照清楚人的臉,往水裡仔細一看,能看到一個人腦袋一樣大的泉眼正在往外面呼呼冒泉水。
“主子,這塊地買的太值當了。”楚琳興奮的道,“等以後這裡蓋好了,我和狐狸也來領一套小宅子住住。”
“放心吧,幾百棟小宅子,少不了你的。”夏梓晗笑道。
狐狸和楚琳是那些丫鬟小廝們的師父,自心底裡對這兩口子有著一種畏懼,以後,有他們兩口子三不五時的來這裡住一宿,那些個丫鬟小廝們也能老老實實乖乖巧巧的過日子。
夏梓晗把這塊地的形狀,大小,還有一些特殊的地方,全都一一記了下來,回去後,憑著記憶,她很快就繪製出了一張地圖,然後根據這張地圖,她又熬夜規劃出了一百多棟小二進的小宅子。
除了宅子外,還設計了一個花園,供大家玩樂遊逛之所,花園設計的很大,被諸多小宅子包圍其中,亭台樓閣,軒榭廊舫,美輪美奐。
而在諸多宅子的最前面,是一棟五套進的大宅子,這宅子設計的是公共場所,供諸人商議,宴會,集會等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