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1.45 初次遠行
為何下個月中才辦的壽宴,要提前一個多月就送來請簡。
因為,母親的娘家在東郡。
沒錯,就是祖父劉雄做官的東郡。劉備也才知道,是祖父為范縣令時,和縣中同僚定下了這門姻親。
母親姓范,名貞。乃范縣大族,范氏之女。
春秋時,范氏始祖士會(范武子),食采於范。士會子孫“以邑為氏”而姓范。如今已傳二十余世。
族中名流有商聖范蠡,楚霸王的‘亞父’范增等。
此時范氏,族中第一名士,名叫:范滂。字孟博,少厲清節舉孝廉,至署汝南功曹,升冀州清沼使,遷光祿勳辦主事,為東漢名卿,名列‘八顧’。
與‘三君’、‘八俊’、‘八及’、‘八廚’並列,是被世人敬仰的清流人物。
此時,范氏早已開枝散葉,遍及宇內。比如名列‘八顧’的范滂,便原籍汝南。
留在故地范縣的范氏一族,反倒沒什麽名氣。當然,在鄉裡還是一等一的大族。
難怪。
想來,祖父在范縣任縣令時,有范氏一族在祖父手下為吏。如此一來,這樁門當戶對的婚姻,便水到渠成了。父親舉孝廉,若不死,為官是早晚的事。
而父親早逝,范氏便要讓母親改嫁,也就理所應當了。
只是,為何是涿縣張屠?
想必,范氏一族也考慮到母親不忍離劉備遠去。即便改嫁他人,也能時常照應劉備。
涿縣距范縣,千余裡。
不乘馬車,根本無從前往。牛車實在是太慢。
好在,官道上五裡一郵,“十裡一亭,三十裡一置(驛站),終無盜賊寇警”。又說,“立屯田於膏腴之野,列郵置於要害之路。馳命走驛,不絕於時月;商胡販客,日款於塞下。”
官道上人來人往,商隊絡繹不絕。從涿縣到范縣雖有千余裡,卻十分安全。當然,這也是亂世未至前,最後的升平時光。
千裡之遙,非一日能達。途中歇息落腳,有兩種選擇,一個是官府建的‘亭舍’或‘傳舍’,另一種就是私建的‘逆旅’,‘客舍’等。私人旅舍當然是為了賺錢,也有不要錢的‘義舍’。
漢末張魯曾“作義舍,如今之亭傳。又置義米肉,縣於義舍,行路者量腹取足;若過多,鬼道輒病之”。義舍、義米肉,免費供應行人,是與其宗教活動有關。私人旅舍供普通行人休息住宿,有時也接待官吏。‘商胡販客,日款於塞下’說明,亭舍的確對普通商旅開放。
從安全上來說,還是官家的傳舍更好。
想要在官家傳舍,入住歇息,投宿時須出示相關‘路證’。經勘驗後方得入住。漢代公務人員的通行路證,常見的有:符、傳、致、過所等,而以傳的使用較為廣泛。‘傳’是通行信物,也是入住傳舍的證明。
這些路上所需,家中都有。
包括‘傳’。
所謂的‘傳’,就是一塊蓋著祖父私章和縣令公章的木牘。上有漆字:“范縣令雄,病而致仕;乞骸鄉裡,敕令通行”。范縣的縣令劉雄,因病退休,回家養老,令沿路郵傳,放他通行。
有此傳,這一路都會通行無助。
此去路遠,定要護衛。劉備便找來三叔同行。無它,樓桑村只有三叔家有馬。慢慢悠悠的牛車就算了。平日去趟縣城還好,千裡之遙,指望牛車,實在是太辛苦。
“八月暑退,命幼童入小學。擘絲治絮,製新浣故,及韋履賤好豫(預)買,以備冬寒。刈萑葦芻茭,涼燥可上弩。繕治檠鋤,正縛鎧弦,遂以習射弛竹木弓弧。”
馬駒斷乳,一般在六月齡。
白犧剛足三月。為了趕外公的壽宴,隻得忍痛斷掉。
漢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
雖律法如此,正如官郵亦寄私件,其實已沒多少人墨守成規,循章辦事。漢初百廢待興,為了殺奢靡之風,多行此令。如今物豐民阜,家家皆有酒具,這些老的律條,已不合時宜。
出門前,劉備將改畫好的木板,拿到老工匠身前。
老工匠頓時張大嘴巴:“少東家,要建塢堡呼?”
“自然是塢堡。”劉備笑出滿嘴白牙。
“如此,需廣費錢財。”老工匠略作思量:“或百萬錢!”
一百個馬蹄金餅。若到馬市置換,一金可換一萬五千錢。只需六十有余。
“可也。”劉備笑著點頭:“先把材料列出,這便托人購買。我若不在,有事且與家姐商量。”
“諾。”老工匠抱拳離開。
將家中諸事皆托付給公孫氏,又讓族親多加照應。劉備這便套上馬車,與眾人辭行。
“小弟且安去。”公孫氏平靜的送行。
“三弟,白犧有我,且放心。”二兄劉武拍著健壯的胸脯,笑著說道。
“三兄,家中鬥雞交與我便是。”四弟劉修仰頭笑道。
“三弟,若有事,為兄必書信告知。”大兄劉文揖手道。
“此去路遠,千萬小心。”老族長又叮囑劉備三叔。
“好。”劉備依依告別,駕車離去。
這個時代,能有個同仇敵愾的家族,真的很好。
一車雙馬。
黃驃在左,青駹居右。
皆良駒,劉備雖是第一次駕車,卻也無妨。
只需輕縱韁繩,良馬自行。很快便有默契。
“左行。”母親忍不住提醒。
“知道。”中間馳道,乃皇帝專用。皇帝以下皆無權行走。只能走兩旁的官道。
“阿母,且把麻繩系上。”劉備衝四個麻布條製成的安全繩,努了努嘴。
“好。”母親這便系在腰間。
“駕!”劉備猛然抖韁,雙馬飛奔,疾馳而去!
母親這才明白,為何要腰間系繩了。
前行的三叔見馬車追來,這便哈哈一笑,揚鞭提速。
以此車速,日行百裡,綽綽有余。
日暮時分,入住東林驛。
驗過路證,三叔又奉上足資,驛史命人送來傳食。
傳舍對公差行旅提供的飲食稱‘傳食’。傳食亦包括‘傳馬食’。所謂人馬皆食。
《傳食律》:“丞相、禦史及諸二千石官使人,若遣吏、新為官及屬、尉、佐以上徵若遷徙者,及軍吏、縣道有尤急言變事者”,上述官吏因公出使、巡視四方、職位調動以及上言告變者(預示災異,報告災情的人),‘皆得為傳食’。官員赴任、歸休、致仕等,亦在其列。傳食供應是按等級的,不同的級別享有不同的食物供應,隨從亦供應傳食。
《傳食律》又說:“食從者,二千石毋(不)過十人,千石到六百石毋過五人,五百石以下到二百石毋過二人,二百石以下一人”。卿、五大夫、大夫的隨從之傳食,比照上述標準。“為傳過員,及私使人而敢為食傳者,皆坐食臧為盜。”傳食有一定的限額,且私人不得享用傳食。
規定乃人定。劉備一行,借著祖父留下的傳證,打了個擦邊球,也被算在其中。
奉上足資,也是通例。
須知,傳舍本是官營。舍中官吏,也領俸祿。往來皆有帳目,並無多余私錢。若暗中公為私用,所獲錢銀便是自己的。
聽三叔如此一說,劉備便明白了。
一句話,這是個禮樂行將崩壞的年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