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1章 1.90 方夏幅裂
鄙視之所以能連成鏈。只因人皆,深陷其中。好比“擊鼓傳花”。手手相遞,唯恐不及。若有一人,不幸違例。必遭懲處。此亦是規則所定。只需參與其中,必遵守約定。無有例外。
然若逢五人、十人,便有人不接。即便擊鼓再急,罪惡之花,亦無從傳遞。且裁判不知不覺,已悄然更迭。新裁皆心向“不傳花”人。非但不傳無罪。且出聲斥責之人,反遭責難。久而久之,整個鏈條,必然崩斷。
吏治民生,便是裁判。遷徙漢人,乃“不傳花”人。
作為守護初火的帝國。“一漢當五胡”,軍民兩相宜。從軍,一漢子可比五胡兒。歸鄉,一漢家可定五胡家。
薊王料想。遷入嶺南十萬戶,足可平五身毒。
星星之火,足可燎原。何況舉火如龍。
“眾人拾柴火焰高”。果然“民貴不虛傳”。
薊王於章木川,大興土木。
此時關東。漢中與甄都,結兄弟之盟。各自稱帝,約共進退。雖說“天無二日、國無二主”。然二主並立,史上亦屢見不鮮。
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幽王被申侯聯合犬戎,弑於驪山腳下,西周滅亡。幽王崩後不久,廢太子姬宜臼,被申侯、繒侯等人,擁立為王,史稱周平王。隨後遷都洛邑,開啟東周時代。
幾與姬宜臼繼位同時。以虢公翰為首的諸侯,卻擁幽王弟姬余臣繼位,史稱周攜王。周朝遂成“二王並立”,共計二十一載。
兩漢之交,亦有“三皇並立”。
更始三年(25年)光武帝劉秀,與更始帝決裂,於鄗城自立。與此同時,赤眉軍另立前漢宗室劉盆子稱帝。再加更始帝劉玄,新莽覆滅,一時“三皇並立”。然,僅僅兩載之後,二皇覆滅,光帝定鼎神器。傳位至今。
既有先例。更加國難當頭,事急從權。此舉亦無可厚非。
終歸二帝,皆出先帝血嗣。
不知不覺,亦或是天意使然。以大河、長江為界。王室分離,方夏幅裂。
所謂,方夏幅裂。乃指漢室離散,各自稱帝,擾亂方內,諸夏如布帛之裂。河北五州,皆為薊王所有。薊王心向甄都,故董侯後顧無憂。
西蜀為史侯所有,江東為合肥侯所據。
先前,兄弟鬩牆,群雄並起。江東勢盛。不得已,兄弟聯手,共抗叔父。
四鎮將軍位,甄都得其三,漢中余其一。只因四鎮之上,還設四征。作為交換。史侯所封,西涼諸將,亦得甄都承認。如此一來,官位需各有取舍。
必設之職。如尚書令等,改稱左右尚書令。史侯取右,董侯取左。只因西為右,右為上。隴上便是隴右。江東便是江左。
為做表率。衛將軍兼領兗州牧,拜司隸校尉曹孟德,上表乞改司隸校尉為司直,置校事。
司直,相傳商湯時已有此官。
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初置“司直”官,屬丞相府,稱“丞相司直”,比二千石。掌協丞相,舉不法,位在司隸校尉上。武帝以禦史中丞督司隸校尉,以司隸校尉督丞相,又以丞相督司直,以司直督諸州刺史,以刺史督官秩二千石及以下。今漢改屬司徒,稱“司徒司直”,助司徒督錄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35年)省。
曹孟德,重立司直。非屬丞相,亦非屬司徒。乃屬太保。故名“太保司直”。
其用意,不言自喻。然其畢竟高風亮節。將京師七郡治權,拱手相讓。尚書令桓典同日上表,求改司隸校尉為司州。另立州牧,掌理州事。
王曹二黨,暗中協商,默契於朝。董侯見百官無不讚同。這便心安理得。詔命,改司隸校尉為司州,立司直儀同司隸校尉。
首任司州牧,不出意外,為少府黃琬所得。
黃琬身後九卿之位,非曹黨莫屬。
甄都,都亭。
新任司州牧,走馬上任。王允、曹嵩,不約而同,率眾餞行。
目送黃琬,車駕遠去。曹嵩與王允,並肩而立。身後朋黨,涇渭分明。
“太師,舉黃子琰出鎮舊都,得其人也。”曹嵩意氣風發。
“太保,所言極是。黃子琰前領豫州牧,政績為天下表。料想,此去舊都,必不負天子所托。”
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聞王允亦口出“舊都”。曹嵩笑問:“尚書令上表。言,朝廷都甄,舊時京師,不宜異同。故棄司隸之名,而改司州。”
“然也。”尚書令桓典上表,王允自然心知肚明。
曹嵩試問:“莫非,太師已無還都洛陽之念。”
“非我不願,乃天子不欲。”王允實言相告。
曹嵩慨歎:“太師,乃人臣也。”
曹嵩此言,多半可信。明知遷回舊都,二黨之爭,王黨必大獲全勝。然天子不許。王允言聽計從。麾下朋黨,亦俯首聽命。非人臣,不可為也。
“董驃騎,欲求為左(驃騎)大將軍。太師,何意?”曹嵩又問。
“昔先帝,分設左右車騎。”王允答曰:“竊以為,左右驃騎,可設。然左右大將軍,斷不可立。”
曹嵩輕輕頷首。大將軍權重如斯。豈能一而再,再而三,與薊王並立。
“西蜀張濟為驃騎大將軍。我朝豈能無人?”曹嵩此問,大有深意。
太仆伏完,正欲脫口而出:何不立車騎大將軍。
不料王允已先答:“董驃騎可封車騎大將軍。”
“哦?”曹嵩老眼,異色一閃:“(董重)若拜車騎大將軍。呂車騎,又當如何?”
王允言道:“呂車騎可除為鎮東將軍。”
“太師之意,老夫盡知矣。”曹嵩一聲長歎。
古人有言:“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呂布因遭張邈、陳宮等人裹挾,起兵作亂。險奪兗州。後兵敗被驅,今客居孤城,雖苦苦支撐,卻也時日無多。
與其空有大位,而不得其用。不如退而求其次。即便因故貶官。亦是因禍得福。二黨默契使然。如此一來,曹黨亦不會窮追猛打。欲除之而後快。
此乃,以退為進之計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