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9章 1.238 第七貞女
日夜兼程,冥路女神·瑪琪婭,半月已達羅馬。
與迅風·阿特米西婭,約定日期。瑪琪婭,遂自波圖斯港,返回七丘之城。
來去整一月。
缺席年終最重要,一場角鬥演出。令羅馬皇帝康茂德,怒火中燒。奈何,維斯塔貞女,地位崇高。己所不欲,不可強為。先前,為重建女神廟,瑪琪婭忍氣吞聲。如今,心願即將達成,更毋需受其脅迫。
取山下埃格裡婭聖池之水,洗去風塵。瑪琪婭,拾級而上,步入女神廟。
“瑪琪婭!”殿中護火貞女,紛紛圍上前來。
唯恐聖火澆熄,除公開祭祀,殿中閑人止步。維斯塔姐妹,日夜輪替。守護聖火,經久不息。甄選維斯塔貞女時,羅馬大祭司長,會列出二十個貴族女童名單。通過抽簽,來決定人選。
護火貞女,初為四人,後增至六人,至帝國晚期時為七人。貞女首領,稱大貞女(Virgo Vestalis Maxima)。據載,羅馬大祭司團(注①),對維斯塔貞女的挑選,極其嚴格:“必須,父母雙全,口齒清楚,耳聰目明,身體發膚,完美無缺;父母不曾疏於管教,雙親不曾為奴,或從事賤業。”
堪比掖庭,遴選采女:俱合法相。
迎接新入選者時,大祭司長會說:“我選中你,成為供奉維斯塔女神的貞女,為羅馬人民的利益,去完成神聖的儀式,並履行供奉女神的職責。”
服役期滿,大貞女將榮升為大祭司。成為唯一入選羅馬大祭司團的女祭司。
便是傳說中,第七位貞女。
此刻,亦在神廟之中。
“拜見大貞女。”瑪琪婭等人,俯身行禮。
“此行,如何?”大貞女雖面無表情,然眼中充滿希冀。
“皆在身後。”瑪琪婭遂取下皮囊,解開示眾。剝開層層包裹,忽見璀璨光芒。
“神啊……”便在姐妹們的驚呼聲中。層層纏繞於細竹上的蒲桃錦,徐徐伸展。在穿透穹頂裂縫的日光下,熠熠生輝。
“賽裡斯人。”大貞女眼中,亦溢滿輝光。
蒲桃錦之下,還有散花綾。
薊國售價,二十萬錢。運至羅馬,即便十倍高價,亦足可得錢二百萬。若以紫綢相比,當作價二百四十兩黃金。四百八十枚,神廟金幣。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何況護火貞女。
又謂“財不露白”。大貞女,急命瑪琪婭,重新包裹。又嚴令貞女,不得外泄。遂與眾人,前往貞女院,細說詳情。
瑪琪婭,便將一月旅程,娓娓道來。又言及希俄斯姐妹,並賽裡斯北境之主。及煥然新生秦後魯琪拉。那場未經審判的刺殺未遂,上至元老院,下至羅馬大浴場,時皆議論紛紛。大祭司團亦不例外。阿奇麗婭,既堅信魯琪拉無罪。同為姐妹一員。貞女團,當信之。
瑪琪婭又將,神廟馬車,私販絲綢,和盤托出。
“可行。”大貞女斷言,令眾姐妹,喜出望外。本以為,私販乃不得已而為之。大貞女當面,必十分為難。豈料,大貞女竟如此果決。
與瑪琪婭,四目相對。知其心意。大貞女,難得一笑:“為神奉獻,何來私心?”
瑪琪婭,幡然醒悟。
然,如何販賣?
大貞女亦有決斷。由其帶入大祭司團。於大祭司之中售賣。循例,大祭司長乃元首本人。康茂德若見,必起波瀾。
事不宜遲,大貞女這便動身。
眾姐妹,耐心恭候。
豈料不出三日,已轟動羅馬。首先,一整匹。無有拚接,渾然一體。再論織工,遠超純色絲綢。尤其隨風擺動,神光蕩漾,錦上蒲桃,光影變化,栩栩如真。
大祭司們,爭相一睹。終被康茂德悉知。
正就寢於鬥獸場。與野獸為伍的羅馬皇帝,驅車抵達。親眼得見,再無旁騖。
開價一萬金幣,十匹悉數買走。
令大貞女,始料不及。
翌日,入宮。十匹散花綾,同樣高價,賣給羅馬皇后,克麗絲庇娜。
兩萬金幣入手。貞女團,隨即招募人手,重造貞女院。
“為何先造,貞女宮?”瑪琪婭不解。
大貞女,睿智作答:“賽裡斯人言,‘欲善其事,先利其器’。重造神廟,非一日之功。先修貞女宮,便為‘利器’。”
“原來如此。”眾姐妹,紛紛醒悟。正如大貞女所言,我等皆是神廟利器。
“再赴條支。”大貞女,擲地有聲。
“幾人?”瑪琪婭。振聾發問。
“五人。”大貞女,目光掃過。正是數年前,完成神聖服役,與阿奇麗婭同期之上代護火貞女。
“是!”五人異口同聲。
事不宜遲。五人整裝出發,共赴波圖斯港。
甄都,太仆府。
不其侯伏完,開中門相迎。
宴請公孫二雄。武威將軍公孫度,奮武將軍公孫瓚。
同殿為臣,又出同黨。不其侯相邀,公孫二雄,自當如約赴會。
甄都,上公之爭,日漸激烈。黨同伐異,堂而皇之。已無從遮掩,亦毋需遮掩。同黨往來,更毫無避諱。二黨皆如此,早已見慣不怪。
席間,推杯換盞,把臂言歡。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不其侯起身,相邀公孫二雄,同去更衣。
稍後,密室相談。
告知脅天子都洛之事。
“善!”武威將軍公孫度,沉聲言道:“此乃除賊之策。”
奮武將軍公孫瓚,亦喜道:“天子都洛,曹賊休矣。”
見二人,不謀而合。不其侯伏完,終得心安:“我以命呂奉先,三月攻兗。曹孟德,必引兵出甄。趁此良機,你我將兵入宮,護天子西去。”
“太師,又當如何?”公孫度,素知太師為純臣。不欲強迫天子。
“無妨。”不其侯伏完,已有計較:“彼時,只需一道矯詔。便可命太師,伴駕同行。”
“妙哉。”公孫二雄,異口同聲。
論知太師之深,無人出不其侯之右。謂“先下手為強”,又說“擒賊先擒王”。只需“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將兵入宮。少年天子,必言聽計從。那時,只需天子一道口諭,便可令王太師,俯首領命。
注①:大祭司團(Collegium Pontificum)是羅馬最重要的祭司團體。大祭司(pontifices,單數為pontifex)全面控制著國家宗教。
王政時期,他們構成王的宗教委員會,在國家祭祀活動中為其提供幫助。
共和國時期,他們負責國家宗教的組織活動。
一般認為,大祭司的人數最初為三位,到蓋烏斯·尤利烏斯·凱撒時期逐漸增加到16位。
起初大祭司都是貴族,到公元前300年之後,其中一半是平民。大祭司長行使控制整個國家宗教的權力,所以位高權重。從尤利烏斯·凱撒控制這一職位開始,之後由歷代皇帝把持,公元381年格拉提安,放棄這一頭銜。
大祭司決定節慶、“司法日(Dies Fasti,即允許處理法律事務的日子)”、“非司法日(Dies Nefasti,不允許處理法律事務的日子)”的日期。他們也對每年發生的主要事件進行記錄。
大祭司也可以參加公共事務。在形式上,他們不負責個人敬神活動,但他們必須出席稱之為“神聖麥餅婚禮(confarreatio)”的神聖婚禮儀式。
(本章完)